门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2010.06(1).29

合集下载

店面员工奖惩制度(实用版)

店面员工奖惩制度(实用版)

店面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餐厅的良性经营及规范化管理;为了达到委员会提出标准化服务指示精神;同时为了所有职员能够提升自我的道德修养,良好的表现每个人的优秀职业素质,特制定餐饮服务奖罚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店面所有在职员工,分公司管理部门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二章奖励第三条楼面员工奖励(1分=10元,分值区间1-50):一、遵守部门规章制度,表现良好,在本月中未受到部门处罚的,通报表扬一次,并做为员工未来晋升的参考依据。

二、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店面或公司及部门受益的,奖励5分-50分。

三、有敬业精神,服务主动,热情待客,礼貌耐心,多次受客人书面好评的,奖励5分-30分并通报表扬。

四、胜任本职工作,服务技术在员工中表现突出的,奖励2分-10分。

五、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奖励。

六、讲诚信,拾金不昧,奖10-20分。

第四条厨房员工奖励(1分=10元,分值区间1-50):一、讲诚信,拾金不昧,奖10-20分。

二、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5分。

三、认真听取意见,积极改进工作,受到客人好评(2次以上)和前台工作人员普遍赞同者,奖10分。

四、认真履行厨房各项有关规定,积极向上,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听从指挥,模范地执行各项制度,表现突出的或积极检举他人坏人坏事者,奖5-20分。

五、提出对厨房改善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切实有效者,奖10-20分。

六、积极钻研技术,努力提高技能,技艺精湛,创作出新菜品,受到顾客欢迎,卖点较好,得到公司首肯,并给店带来良好效益者,奖50分。

七、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采取有力措施,制止有可能出现的事故,损失。

为集体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数额在200元以上的根据实际情况挽回损失数额,奖分5-50分。

八、为公司或店节省资源和经济效益作出突出贡献者,奖20-50分。

九、为保护公司和店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奖30-50分。

十、10、为社会做出贡献得到社会书面好评、颁发锦旗、媒体宣传,奖50分几何倍数。

店铺员工奖罚制度

店铺员工奖罚制度

店铺员工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明确店铺员工的奖惩标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店铺经营效益。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店铺所有在职员工。

二、奖励制度1. 全勤奖:员工每月无迟到、早退、缺勤记录,给予全勤奖金。

2. 业绩奖:根据员工个人或团队的业绩完成情况,按月/季度给予业绩奖金。

3. 创新奖:员工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对店铺运营有显著贡献的,给予创新奖励。

4. 忠诚奖:员工在店铺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无重大违纪行为,给予忠诚奖金。

5. 优秀员工奖:定期评选优秀员工,根据工作表现、顾客反馈等综合评定,给予表彰和奖金。

三、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员工每迟到/早退一次,扣除相应工资。

2. 缺勤:未经批准擅自缺勤者,扣除当日工资,并根据缺勤次数累进处罚。

3.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程度和造成损失的大小,给予警告或罚款。

4. 服务态度:员工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查实后,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

5. 违反规定:违反店铺规章制度,如盗窃、欺诈等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记过直至解雇。

四、奖罚执行1. 奖励和惩罚的决定应由店铺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并确保公平、公正。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全体员工知情。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管理层提出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店铺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应提前通知全体员工,并公布新的奖罚制度。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的细节和金额需要根据店铺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具体表现来确定。

同时,所有的奖罚措施都应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店面奖罚制度

规章制度店面奖罚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店面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确保店面形象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店面员工,所有员工均应严格遵守。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员工奖:(1)每月评选一次,根据工作表现、客户满意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评选出的优秀员工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金和荣誉称号。

2. 销售冠军奖:(1)每月根据销售业绩进行评选,销售额最高的员工将获得销售冠军奖。

(2)销售冠军将获得额外奖金、荣誉证书及晋升机会。

3. 客户满意度奖:(1)每季度根据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评选,获得高满意度的员工将获得客户满意度奖。

(2)获奖员工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4. 团队协作奖:(1)每半年评选一次,根据团队协作、项目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定。

(2)评选出的团队协作奖将获得团队奖金和荣誉证书。

5. 优秀新员工奖:(1)针对新入职员工,根据工作表现和适应能力进行评选。

(2)优秀新员工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1)员工迟到早退,每次扣除一定金额的工资。

(2)连续迟到早退,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或辞退。

2. 工作失误:(1)因工作失误导致客户投诉,每次扣除一定金额的工资。

(2)重大工作失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职或辞退。

3. 违反纪律:(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每次扣除一定金额的工资。

(2)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降职或辞退。

4. 品牌形象损害:(1)因个人原因损害公司品牌形象,每次扣除一定金额的工资。

(2)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降职或辞退。

四、附则1. 本奖罚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奖罚制度的具体金额和等级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经核实后给予相应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奖罚制度同时废止。

门店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门店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门店员工奖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员工的行为,促进企业的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门店员工。

第三条门店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门店员工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优秀员工奖:对业绩突出、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金或奖品。

2. 服务星级奖:对服务态度好、受到客户好评的员工进行表扬,并给予相应奖金或奖品。

3. 创新奖励:对提出有效意见、行之有效改进措施的员工进行奖励。

4. 节日福利:在重要节假日给予员工相应的福利或礼品。

第五条奖励评选方式:1. 奖励由部门主管提出候选人名单,经过公司领导层评审决定。

2. 奖励公示,对于获奖员工进行公示表彰。

第六条奖励颁发方式:1. 奖励可通过现金、奖品、加薪等方式发放。

2. 奖励物品标准由公司领导层统一规定。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七条门店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公司规定,涉嫌索贿受贿、贪污等涉及公司利益及形象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

第八条惩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警示员工。

2. 罚款:对于轻微违规者可以给予适当罚款。

3. 降职:对于严重违规者可以给予降职处理。

4. 辞退:对于情节严重者,按公司规定给予辞退处理。

第九条惩罚执行程序:1. 惩罚由上级主管提出,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决定。

2. 惩罚执行,采取书面通知方式,告知员工。

第十条惩罚申诉程序:1. 对于不服从惩罚决定的员工,可向公司领导层提出申诉。

2. 公司领导层对于申诉进行审理,并做出最终决定。

第四章审批机构第十一条公司领导层是本规章制度的执行机构,负责奖励惩罚的决定与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层由公司高管组成,行使公司的最高管理权力。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层对于奖罚申诉、执行情况及员工表现进行定期检查,并不定期组织员工培训、考核。

第五章其他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领导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修改更新。

门店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门店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店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门店各项业务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门店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进行奖惩。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

第五条物质奖励包括:1. 业绩奖励:根据员工销售业绩,给予一定的提成或奖金;2. 优秀员工奖: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业绩优异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3. 全勤奖:对一个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六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扬:对在工作中表现良好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2. 优秀员工称号:对年度内表现突出的员工,授予“优秀员工”称号;3. 评选先进工作者: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代表性的员工,评选为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奖励的申请和审批:1. 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奖励;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报请门店经理审批;3. 经门店经理审批同意后,给予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1. 员工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的,给予警告;2. 员工在工作中有轻微失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

第十条记过:1. 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如打架斗殴、泄露公司机密等,给予记过;2. 员工连续两次警告后,再次违纪,给予记过。

第十一条降职:1. 员工因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原岗位,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的,给予降职;2. 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经警告或记过后,仍不改正的,给予降职。

第十二条辞退: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辞退;2. 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予以辞退。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门店经理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店面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范本

店面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范本

店面员工奖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店面员工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店面员工,包括服务员、收银员、店长等岗位,所有员工须遵守并履行。

店面领导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员工并对员工进行指导。

第三条奖罚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奖励优秀员工,同时惩罚违纪员工,维护店面秩序。

第四条奖励措施:1. 评选每月优秀员工,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2. 对表现突出、服务态度好、工作积极主动的员工进行表扬。

3. 奖励员工节俭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提倡环保意识。

4. 定期进行员工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

5. 对员工提出建议、意见的,给予奖励和鼓励。

第五条处罚措施:1. 迟到、早退、请假未按规定进行申请的员工,应扣除相应工资并做出记录。

2. 工作中出现失误、疏忽等情况,必须及时纠正并接受批评教育。

3. 违反店面纪律,损坏店面设施,将扣除相应赔偿费用,并做相应记录。

4. 对违纪员工进行严厉批评、警告,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停职、辞退等处理。

第六条应急规定:1. 店面发生突发事件时,员工应根据店面领导的指示进行协助和处置,不得擅自作出决策。

2. 在紧急情况下,员工应保持冷静、统一行动,并妥善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七条其他规定:1. 员工应保护店面财产,妥善使用店面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

2. 员工应遵守店面作息时间,不得私自离岗或违规行为。

3. 员工应保持良好态度,对待顾客友善礼貌,维护店面形象。

4. 员工应遵守店面内部规章制度,服从店面领导的管理。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改将提前通知所有员工。

店面领导有权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

特制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店面领导签字:______________员工签字:______________。

店面奖惩管理制度

店面奖惩管理制度

店面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店面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制定本店面奖惩管理制度。

第二章奖惩对象本店面奖惩管理制度适用于店面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章奖励措施1. 优秀员工奖:每月评选一名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能够为店面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荣誉证书。

2. 销售冠军奖:每月评选一名销售业绩突出的员工,给予丰厚的奖金和表彰。

3. 客户满意奖:每周评选一名以优质的服务态度,使客户满意度提高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表彰。

4. 创新奖:对于在工作中提出有效改进建议并加以实施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表彰。

5. 节约奖:对于在工作中提出有效节约成本和资源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表彰。

6. 安全奖:对于在工作中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并且在工作中关注安全的员工,给予奖金和表彰。

第四章惩罚措施1. 违规行为纪律处分: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纪律处分。

2. 工作失职处罚:对于在工作中失职,导致经济损失的员工,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 违反安全规定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危害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4. 忽视客户服务处罚:对于在工作中敷衍了事,对待客户态度不好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接受相关客户服务培训。

第五章奖惩程序1. 员工奖惩情况由直接主管负责记录和管理,纪律处分必须经过店面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2. 奖励和惩罚均应公平公正,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和歧视行为。

3. 奖励和惩罚应当及时执行,奖励应当发放到位,惩罚应当公正公开。

第六章法律责任对于店面员工的奖励和惩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歧视法等法律法规。

第七章附则本店面奖惩管理制度由店面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疑义,可咨询店面管理部门。

本店面奖惩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店面员工奖励管理制度

店面员工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团队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店面员工。

第三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形式。

第二章奖励原则第四条奖励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奖励应以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服务质量为依据。

第六条奖励应与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和公司发展目标相一致。

第三章奖励种类及标准第七条物质奖励:1. 优秀员工奖:根据员工的年度业绩、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员工,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2. 销售冠军奖:根据员工的月度销售额,评选出销售冠军,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3. 服务之星奖:根据员工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评选出服务之星,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4. 团队协作奖:根据员工在团队中的协作表现,评选出团队协作奖,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八条精神奖励:1. 表扬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信,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2. 荣誉称号:对连续获得优秀员工奖、销售冠军奖、服务之星奖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

3. 年终表彰大会:每年年底举办表彰大会,对年度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表彰。

第四章奖励评选与实施第九条奖励评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奖励评选程序:1.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推荐,制定评选方案。

2. 各部门根据评选方案,对员工进行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3. 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评选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4. 对获奖员工进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第十一条奖励实施:1. 人力资源部根据评选结果,将奖金和荣誉证书发放给获奖员工。

2. 对获得荣誉称号的员工,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提高员工荣誉感。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百易得生活超市有限公司
门店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运营管理秩序,明确奖惩依据,促进门店销售,提升服务形象,本着“引导为主,奖惩为辅”的原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门店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小时工、转正员工以及门店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奖惩主要由以下内容构成:
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晋升、其他奖励等,根据具体情况,同时予以加薪、经济奖励等附加奖励。

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辞退等,并视具体情况,处以降薪、降职、转岗、经济扣罚等附加处罚。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奖惩管理职权由公司营运部归口负责。

信息部、采购部、财务部、经理部等提请的各种业务奖惩,经公司审批后由营运部归口实施。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奖励原则: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突出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

奖励应实事求是、注重失效,严禁弄虚作假。

第六条凡有以下表现的门店员工,公司将予以通报表扬,并一次性奖励20-50元:
1、拾金不昧或妥善保管、及时归还顾客遗失物品者;
2、所在门店或团队被评为“金牌门店”、“优秀团队”者;
3、经过民主推荐、考核,当选“服务之星”者;
4、在门店设施运营、维护等方面有新方法,有效降低成本或成效显著者;
5、在门店办公用品、低值易耗节约使用或废物利用等方面成效显著者;
6、客服接待处理灵活,受到顾客表扬或维护公司良好声誉者;
7、能够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或工作者。

第七条凡有以下表现的门店员工,公司将予以记功奖励,并一次性奖励50-100元,全公司通报表扬;
1、在门店营运策略、工作流程、商品进销存管理、客服接待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改进方案或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后成效显著者;
2、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能敏锐感知店内相关运营管理问题或潜在风险,并及时报告门店管理者或妥善处理,预防事故隐患,避免或挽回公司损失者。

第八条凡有以下表现的门店员工,公司将予以记大功奖励,并一次性奖励100-200元,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全公司通报表扬:
1、在门店运营、管控以及销售提升等方面有创新或革新,经公司采纳后成效显著者;
2、及时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有效制止或促使事件解决,维护公司利益和门店正常经营秩序者;
3、发生意外事故、设施设备故障或重大隐患(症候)时,能灵活应对,有序督导员工,保护顾客安全,协助上级妥善处置,避免、减少或挽回公司损失者。

第九条凡有以下表现的门店员工,公司将予以加薪或晋升奖励,视具体情况,单次岗级晋升幅度为1-2级,薪资按照门店薪酬管理体系对应调增:
1、具备丰富的业务素质或管理经验,对门店运营有特殊贡献,使成本显著降低、销售显著提升,明显超出原岗位工作要求,能够胜任更高级别岗位要求者;
2、同一年度内累计记功三次(含)或记大功两次(含)以上者;
3、按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符合晋升条件、经考核评审合格者。

第十条其他奖励
公司建立金牌门店、优秀团队、服务之星、先进个人以及岗位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等评选评优工作机制,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处罚原则:本着公平、公正、严谨的原则,凡不服从门店管理、违反门店制度规定、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
响门店正常运营秩序、违背道德规范等行为,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罚。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予以警告,并一次性罚款5-10元:
1、违反门店员工仪容仪表规范者(如穿拖鞋上班、工装脏乱、衣衫不整;女员工披发、浓妆、佩戴夸张饰物;男员工蓄胡、留夸张发型等);
2、工作时间着便装或未佩戴工牌者(包括提前到岗或延迟离岗的倒班人员);
3、在营业场所未指定区域摆放私人用品、饮料、水杯、餐具及报刊杂志等;
4、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岗聊天者;
5、工作时间在店内吃零食或嚼口香糖者;
6、在营业场所内倒卧、伏案休息、睡觉及行为不雅者;
7、工作时间看书刊杂志、听音乐或广播、玩手机者;
8、在营业场所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者;
9、工作时间在店内、仓库及店门出入口等处吸烟的;
10、工作时间干私活或接朋待友、影响工作者;
11、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达5分钟以上,影响门店正常工作者;
12、以整理商品、记账、打扫卫生、收货等为由,怠慢顾客者;
13、在门店缺岗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就餐或外出就餐时间长达
30分钟(含)以上者;
14、收银员岗前或营业高峰期前没有储备足够的零钞,造成门店收银暂时性瘫痪或顾客流失的;
15、交接班时,未按时按量完成门店当班主管或店长指派的工作而遗留给下个班次的;
16、对上级领导分派的工作,以各种理由推辞、怠慢或草草了事者。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一次性处罚岗位责任人5-10元外,门店负责人(主管或店长)按双倍金额处罚:
1、门店内外环境卫生差(地面脏乱、杂物堆积、冰柜玻璃面污浊、冰柜内部陈列杂乱、橱窗玻璃污浊等);上架商品外包装不洁等;
2、商品进销存管理不善
①商品验收错误未及时弥补或上报解决,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公司与供方产生财务纠纷的;
②商品未验收直接上架销售或积压库房,或将供方收货凭证丢失,后续无从对证,造成公司与供方矛盾的;
③商品陈列凌乱或货架缺货但库房积压的;新品到店后两个工作日内未安排上架销售、积压仓库的;
④上架商品无价签、促销商品无明显标识(海报/特价签等)、以及价签与商品不对应的;
⑤未按先进先出原则补货,对临期商品未及时与采购沟通解
决,私自促销处理;未及时上报临期商品,造成过期或腐败变质、仍上架销售或私自销毁的;
⑥店间调拨商品,未按规定填写调拨单,或未于每周五前将当周调拨单及时上报总部,造成门店库存差异的。

第十四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一次性罚款5-20元,需要追究当班主管或店长管理责任的,按双倍金额处罚:
1、延迟10分钟(含)以上开店或提前10分钟以上闭店的;
2、延迟或忘记打开门头灯;管理原因出现断电,造成门店营业或财产损失的;
3、无故缺勤门店班前/班后会或公司组织的活动、培训、会议的;
4、召开班前/班后会,当班主管或店长未做相关会议记录的;
5、客服接待使用不文明、不恰当语言,态度恶劣,激化客服矛盾,导致顾客投诉的;
6、因个人工作疏忽,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门店形象造成损失的。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予以记过处分,并一次性罚款20-50元:
1、工作时间员工间打架、斗殴,影响门店正常营业秩序的;
2、酒后上岗,延误工作或影响门店正常工作和运营秩序的;
3、将赠品占为己有,未按规定交付给顾客者;
4、因工作疏忽造成门店财产损失的,除直接当事人按照商品价值予以全额赔偿外,对其他相关人员按责任大小处以相应处罚。

5、违规操作店内公用设施设备,造成设施设备瘫痪、损坏或财务损失的;
6、由外人代开店/闭店(特殊情况总部安排的除外)的。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予以记大过处分,并一次性罚款50-100元: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对抗公司业务督导,煽动他人企图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
2、利用工作之便,作虚假退货从中谋利的;私自转借、挪用营业款的;
3、由外人代开店/闭店,造成门店财产损失,按照损失财产售价总额的比例进行扣罚,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分,并一次性罚款100-200元:
1、私自将顾客遗留物品据为己有并私分者;
2、无理取闹、不服从公司管理、有意拖延或怠工甚至恶意破坏,严重影响门店正常运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擅自将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携带入店,无论是否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一律予以辞退,并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4、有意将外人带入店内作案的,无论是否得逞,一律予以辞退,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全年累计记过达3次(含)以上者;全年累计记大过达2次(含)以上者。

第十八条其他处罚
1、未经同意私自使用商品的,除补交货款款外,按照商品售价的2倍进行罚款;
2、私拿商品未付款者,除补交货款外,一律予以辞退,并按照商品售价的5倍进行罚款;
3、内部偷窃者,无论金额大小,一律予以辞退,并按商品售价的10倍罚款;
第四章奖惩的实施
第十八条奖惩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注重调研、公示,切实起到激励和警示的作用。

处罚决定公示前,需告知当事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第十九条奖惩审批程序
公司营运部调研后填写奖惩单(附后)→当事人确认→门店主管/店长签字→公司营运部拟写奖惩通报→公司相关部门会签→公司运营总监审批→公司经理部归口公示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门店奖励基金。

除商品损失赔偿外,其它罚金一律由财务归口管理,专款累计纳入奖励基金滚动发放。

第二十一条奖励的兑现:门店员工获得各种奖励,均由公司营运部调研审核、经理部归口公示,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第二十二条处罚的执行
1、门店或员工受到通报批评,取消当月“金牌门店”及“服务之星”评选资格,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员工受到记过或记大过处罚,取消当月“服务之星”评选资格,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被辞退的员工,相应罚款、赔偿等从未结工资中扣除。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营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附:《门店员工奖惩单》
门店员工奖惩单
门店名称:日期: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