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计划生育沦为罚款工具
计划生育罚款

计划生育罚款计划生育是指国家为了控制人口增长,维护人口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实施的一项政策。
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了几十年,对于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计划生育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其中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或家庭实施罚款。
首先,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或家庭,应当依法给予罚款。
这是一种严肃的惩罚措施,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来约束和惩罚违规行为,使其感受到违法违规的成本和后果。
同时,罚款也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其他人不要轻视计划生育政策,不要违法违规。
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好地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地推动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
其次,对于实施罚款的对象,应当根据其违规行为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般来说,对于超生的个人或家庭,根据超生人口的数量和情况,可以给予相应的罚款。
此外,对于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比如拒绝结扎、拒绝节育等,也应当依法给予罚款。
通过这种方式,就能够更好地保护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其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基本规范。
再次,对于实施罚款的程序和标准,应当合理、公正、透明。
在实施罚款的过程中,应当依法依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罚款的程序合法、公正。
同时,应当对罚款的标准和幅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和调整,既要考虑到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又要兼顾到违规者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因罚款过重而导致社会不稳定和矛盾激化。
最后,对于实施罚款的效果和影响,应当进行及时、全面的评估和监督。
通过对罚款政策的效果和影响进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和调整相关政策,提高罚款政策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益。
同时,还可以通过社会监督和舆论引导,促进罚款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全社会形成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普遍认同和遵守。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罚款作为一种重要的政策措施,对于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推动其贯彻执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计划生育罚款标准

计划生育罚款标准计划生育是指国家对人口数量和结构进行合理控制的一种政策。
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我国制定了相关的罚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将会面临一定的罚款。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计划生育罚款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对于未按规定实施计划生育的,需要按照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进行罚款。
具体的罚款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收入较高的地区罚款标准相对较高,而收入较低的地区罚款标准相对较低。
这一规定的制定,一方面可以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进行惩罚,另一方面也能够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进行合理调整,确保罚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对于非法怀孕、非法生育的,需要按照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至20倍进行罚款。
这一规定的制定,主要是针对那些明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却仍然采取非法行为的人群。
通过提高罚款标准,可以更好地遏制这些违法行为的发生,从而维护计划生育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此外,对于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也将会面临相应的罚款。
比如,对于未按规定进行节育手术的,需要按照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至3倍进行罚款;对于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需要按照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至5倍进行罚款。
这些罚款标准的制定,可以更好地规范人们的行为,促使人们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从而有效控制人口数量和结构,实现人口资源的合理配置。
总的来说,计划生育罚款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促使人们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从而实现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合理控制。
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将会面临一定的罚款,罚款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确保罚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更好地推动我国的人口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政府过度干预的失败例子

政府过度干预的失败例子1、我国南方某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全省倒数1到3名的位置。
19xx年,新一届领导班子走马上任,为了建立政绩,完成好上级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任务,甩掉计划生育的落后帽子,采取了一项新的政策措施,即对计划生育实行高额罚款。
具体的罚款标准是:超生第二胎罚款为2000元,超生第三胎罚款5000元,超生第四胎或更多罚款为10000元。
县政府希望通过这项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控制县里的生育数量。
考虑到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艰巨性,为了解决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有效地调动计划生育人员的工作热情,该政策还作出了罚款提成的相关规定,即罚款所得,村、镇两级各提成百分之三十。
该项政策实施两年多后,县政府调查后发现,根本没有达到他们的预期目标,超生问题仍然很严重。
许多人宁愿交纳高额罚款也要生育第二胎和第三胎,有些没钱的家庭甚至举债生育也在所不惜。
似乎有很多人觉得,交了罚款就等于购买了计划生育指标,就具有了合理合法的权利,不少人甚至在未生育之前就预先把罚金交了上去。
当然,这一方面是因为重男轻女、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当地群众思想中根深蒂固;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一些基层干部把超生计划当作一种创收的途径,为了多来钱,对超生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对超生予以暗中鼓励。
2、经济学在解释政府管制之合理性时,总是以自由市场存在着失灵为根据。
这些失灵包括公共产品,(如航标灯)、自然垄断,(如固定电话网、输电网)、内部不经济(如隐瞒产品质量和工作岗位安全信息)、外部不经济(如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滥采)等。
为了克服这些市场失灵,设府理应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己在,积极采取准入、定价、标准、反垄断文及监督、检查、处暂等行政管制设策和段,对个人从事济活新的资格、范围甚至羊段进行限制。
遗憾的是,在政府管制最发达的国家,大量研究文献显示政府管制并没有达到上述目的,不但没有克服市场失灵,反而大大增加了企业、消费者和纳税人的成本。
计划生育新政策罚款标准

计划生育新政策罚款标准20XX计划生育新政策罚款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XX年12月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生育政策的调整必然会产生法律衔接上的一些问题,如何处理好这些衔接的问题,必须坚持法治的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对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也就是20XX年1月1号之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已经依法处理完成的应当维持处理决定,不能“翻烧饼”;尚未处理或处理还不到位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由地方人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办法,依法妥善处理。
超生罚款的最新政策关于超生罚款的问题,各个省的征收标准不同的,这个一般在各个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予以明确。
下文以广东广东省为例为大家介绍。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

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国内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计划生育管理体系,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计划生育乱收费和乱罚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开始进行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
一、问题的产生1、基层计生工作压力大目前,大部分的计生工作都落实在基层,由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但是,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工作量大、责任重,既要完成计生政策的普及宣传,还要指导群众进行计划生育和卫生健康教育,对于一些不合规的行为,还要进行处罚和管理。
由于基层计生工作人员数量有限,人手不够,工作量过大,导致一些计生工作人员在处理计生事务时会出现违规收费和乱罚款的现象。
2、地方政府目标压力重地方政府要求计生工作人员完成一定数量的工作任务和指标,对于其工作成效评估、职务晋升备用等都有影响。
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对计生工作进度要求过高,导致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在处理计生事务时会出现违规收费和乱罚款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健全当前,我国计划生育法制尚不完善,法律程序比较繁琐,给计生工作人员处理计生事务带来了很大困难。
一些工作人员为了快速、方便处理部分计生事务,就会出现乱收费和乱罚款的现象。
二、问题造成的危害1、致贫针对计划生育现象的乱收费和乱罚款,一些不法机构会借机进行非法敲诈,大量敛财。
部分贫困家庭由于要办理二胎或生育特别困难、需要进行继续避孕手术等计生服务,就会遭到乱收费和乱罚款的现象,给贫困家庭增加了经济负担。
2、增加民怨在基层计生工作中,由于乱收费和乱罚款的现象经常出现,许多群众因此感到被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增加了群众的抵制情绪,不利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
三、专项治理的具体措施1、加强管理加强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管理,注重教育和考核,让他们按规定办事。
对于不合规行为,进行专项追查,严格打击。
2、完善法律体制根据乱收费和乱罚款现象的实际情况,完善计划生育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程序,为基层计生工作带来便捷。
计划生育罚款标准

计划生育罚款标准
计划生育是指国家依法对生育行为进行管理和引导,以保障人
口数量和结构的合理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是
指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或单位应当承担的经济处罚标准。
我
国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每对夫妇只能生育一个孩子,违反计划生
育政策的个人或单位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
策的个人,应当按照当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到十倍的标准处以
罚款。
对于单位,应当按照单位所得利润的一到三倍的标准处以罚款。
具体的罚款标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而定,但
一般来说,罚款标准是相对固定的。
在城市地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罚款标准一般较高,因
为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可支配收入较多。
而在农村地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罚款标准一般较低,因为农村的经济发展
水平相对较低,可支配收入较少。
对于单位来说,罚款标准一般是
根据单位所得利润来确定的,所以各个单位的罚款标准可能会有所
不同。
除了罚款外,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还可能面临其他处罚,如限制购买住房、限制子女就读高档学校等。
对于单位来说,除了罚款外,还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等处罚。
总的来说,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而定的,旨在通过经济处罚来约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和单位,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合理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共同维护国家的人口政策,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计划生育罚款标准

计划生育罚款标准计划生育是指国家为了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采取的一种政策。
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我国规定了相关的罚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实行罚款制度。
那么,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对于超生的情况,即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当地城市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进行罚款。
具体的倍数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的罚款标准会相对高一些,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罚款标准会相对低一些。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罚款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罚款对于不同经济水平的家庭来说更加公平合理。
其次,对于拒绝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根据当地城市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的1至3倍进行罚款。
同样,具体的倍数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这也是为了让罚款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罚款对于不同经济水平的家庭来说更加公平合理。
此外,对于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
比如,对于农村地区的违法行为,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给予处罚,罚款标准一般较低。
而对于城市地区的违法行为,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社区居委会依法给予处罚,罚款标准一般较高。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罚款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罚款对于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的家庭来说更加公平合理。
总的来说,计划生育罚款标准是根据当地城市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的,具体的倍数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让罚款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罚款对于不同经济水平、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的家庭来说更加公平合理。
同时,也提醒广大家庭要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避免因违反政策而受到罚款的处罚。
希望通过罚款制度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实现人口数量和素质的双重提升。
江西省对违反计划生育的罚款处罚规定

江西省对违反计划生育的罚款处罚规定【发文字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公布日期】1998.02.10【实施日期】1998.02.10【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江西省对违反计划生育的罚款处罚规定》已经1998年1月9日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舒圣佑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日江西省对违反计划生育的罚款处罚规定第一条根据《江西省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按计划生育的规定应当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在接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通知后,仍不按计划生育规定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从通知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每天处5元至10元罚款,直至按规定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
第三条违反《条例》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在接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通知后仍不按规定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从通知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每天处5元至10元罚款,直至落实有效避孕节育措施。
在接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终止妊娠的通知后仍不按规定终止妊娠的,从通知其终止妊娠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每天处50元罚款,直至终止妊娠或生育为止;造成计划外生育的,同时按计划外生育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第四条计划外怀孕者,在接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终止妊娠的通知后仍不按规定终止妊娠的,从通知其终止妊娠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每天处50元罚款,直至终止妊娠或生育为止;造成计划外生育的,同时按计划外生育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第五条夫妻一方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另一方或者第三者加以干涉,造成计划外怀孕的,每例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第六条违反《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胎儿进行鉴定的,对主要责任人员每例处5000元罚款,次要责任人员每例处4000元罚款。
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开具假证明、做假手术的,对主要责任人员每例处5000元罚款,次要责任人员每例处4000元罚款;开假证明、做假手术造成计划外怀孕以及保胎结扎的,对主要责任人员每例处8000元罚款,次要责任人员每例处6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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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计划生育沦为罚款工具
计生部门靠罚款生存的惯性思维已越来越没有市场了,不如顺应时代,转向专门为老龄社会服务,获得新生,造福社会。
新华社9月10日的消息称,宁波双独夫妻未经审批生二胎被强征7万抚养费,计生部门向法院申请对这名夫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官表示,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第二胎也要经过批准。
该报道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
我国的计划生育是特殊历史阶段的产物,也曾在降低中国生育率上有所作为,但在新时代下面临着巨大的转变。
计生部门如果不能够顺应时代,还沿袭惯性思维,靠片面追求罚款生存,最后的结局只能被时代所抛弃。
记得几年前与一位在县计生部门工作的朋友聊天,据他讲现在他们计生部门其实特别希望农民们超生,这让我很惊讶。
因为计生部门主要任务应该是管控生育问题,怎么能够盼望农民超生呢?问其原因,原来是目前大量农民工外出打工,尤其是女同志出外打工长了见识长了,再也不愿成为生育的机器,过去为了传宗接代拚命要生男孩的超生游击队早已不见了踪影。
农村自愿生一个的比例大大提高,想生两个以上的越来越少。
这种生育观念的大幅度转变,可苦了过去靠超生罚款生存的基层干部。
曾经计划生育的超生罚款是地方一大稳定收入,不曾想农民兄弟进城后,也学起了城里人不愿意多生,要少生优生。
但已习惯于靠罚款生存的干部们就陷入财政困境,不少穷地方当地干部工资发放一直是个大难题。
于是乎,盼望农民超生而后获得超生罚款成为一些计生部门的奇怪生存逻辑。
计生部门虽然在城市少人问津,但在乡镇部门一直是很抢手的位置,原因就是可以超生罚款,给当地紧缺的财源带来补给,而且罚款的幅度还有很大的弹性。
超生的抚养费名字也叫得怪怪的,究竟这个费用抚养了谁?这个悲摧的结论真是让人惊奇:计生部门本是因为控制生育量而设计,最后却沦落为超生而罚款创收的工具。
这样的故事其实也并不少见,部分环保部门的工资就是靠排污费罚款,如果企业都遵循排污标准达标了,环保部门的生路就成了问题。
目前我国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取消一胎政策已成为社会共识,但却迟迟得不到实施。
究其原因,最大的阻力应该来自计生部门。
其实也不难想象,一胎政策一旦实施,受影响最大的部门当属计生部门,这个部门能否继续存在都应该是一个大问题。
所以遇到抵抗,拖延实施都是预料到的结局。
其实计生部门除了罚款之外还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到来,把计生局改为老年局,专门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这样的转型潜力其实很大,这样的方向才是计生工作的未来所在。
现在北京一个好的养老院据说要排数十年的队,差的养老院让人恐怖,有人戏言:如果让一个老人早点死就把它送到养老院去吧。
种种养老问题,说明中国一直没有为老龄化社会准备好。
当大批50-60年代婴儿潮到退休养老高峰时,这个社会准备好了吗?
老人服务是一个很大的朝阳产业,未来老人数量庞大。
计生部门真的应该从罚款依赖症中解放出来,把工作重点从产前罚款发放准生证的“入世”转向老年人”离世”的后期服务上,多建些养老院,多培训些为老人服务的家政人员,多提供着优质的老人服务,潜力要比超生罚款大很多。
现在老人基本上也都是有产阶级了,大部分都有房子,过去是家庭养老,养儿防老。
现在独生子女政策实施多年,出现一些不孝之子并不少见。
如果老人把财产交给社会能够换得一个好的养老,其实对过去的养儿防老是一个大的替代,潜力很大。
记住去江西最美
的村庄参观时,当地的领导人正在规划这个朝阳产业,他们希望建一些好的养老院,让北京、上海的退休老人来住,入住的条件就是老人们在北京、上海的房产可以交由他们出租打理。
山清水秀风光好,退休后的老人再也不用每日赶着上班,逃离大都市,到环境好的地方养老,这个创意很好。
其实这样的机会很多,生计部门如果把中国的老年人产业规划好了,定会大有作为。
比起现在的小淘小巧请勿转载/打小闹罚款,前途大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