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调整及政府作为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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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状况、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

浅析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状况、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

浅析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状况、主要问题及对策措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完善,我国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社会关系的劳动者群体迅速扩大。

劳动关系已覆盖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涉及多种企业所有制形式、多种劳动用工和劳动就业形式,关乎每一个用人单位的健康发展和每一名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发展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必然要求。

分析当前我国劳动关系状况,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状况及成因分析(一)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状况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我国的劳动关系也经历了由行政化向市场化的转变。

劳动关系的性质、运行机制、利益差别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劳动关系日趋契约化、复杂化和多元化。

当前,尽管在一些地区、行业和企事业单位中,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影响劳动关系健康发展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很突出,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能够进一步得到实现和保障,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状况基本和谐稳定。

(二)劳动关系总体状况成因分析1、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工作,多次强调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级党委、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积极推动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理念的落实,实现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统一。

2、规范劳动关系,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充要条件,而规范劳动关系,必须有法可依。

1995年我国施行的《劳动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劳动合同制度,并具体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义务,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

然而,随着劳动用工形式和劳动侵权方式的多样化,《劳动法》的部分条文已经很难约束现实劳动关系中出现的新问题,如无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等。

因此,2007年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开始施行,针对劳动合同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做了大量详实具体、具有操作性的规定。

当前政府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

当前政府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

2009年第3期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总第129期N o.3.2009Jour nal of Fuyang Teac hers College(Soc i a l Science)Sum No.129当前政府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探讨龚义年1,罗敏2(1.皖西学院政法系;2.六安市劳动局;安徽六安237012)摘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从世界范围来看,政府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

然而,当前政府在劳动关系管理中却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改善民生有所裨益。

关键词:劳动关系;政府管理;问题;对策中图分类号:DF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310(2009)03-0108-05劳动是经济社会的太阳,整个世界都弥漫着劳动的恩惠!整个社会财富都是劳动和劳动者的成果,没有他们任何资本都是生产的死物。

[1]劳动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活动,劳动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其和谐程度直接影响经济运行的良性程度,进而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

因此,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而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责无旁贷。

一、政府在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应有作用政府是劳动关系的主体,它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依据如下:其一,按照卢梭的观点,自然人与政府之间是社会契约关系,政府是人民权利的委托者,政府设立的目的在于政府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

其次,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应是人民意志的代表者,它的历史使命就是保障人民的利益,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最后,维护社会秩序是政府的重要功能。

政府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即通过对关系主体之间的利益进行重新分配或调节,使失衡的社会关系恢复到原初的平衡状态。

劳动关系调整三方机制的思考

劳动关系调整三方机制的思考

劳动关系调整三方机制的思考劳动关系调整是劳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对促进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有效地开展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是一个值得研究探讨的重要课题。

笔者认为,调整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三方机制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一、建立劳动关系调整三方机制的意义和作用劳动关系调整三方机制是指政府、工会、企业三方的代表共同参与劳动关系调整的活动及其方式,其法律依据为《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劳动关系调整三方机制,对于及时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和现实的意义。

1、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由此带业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复杂化。

与此同时,企业和劳动者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地位也日益明确,双方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日益增多。

从总体上看,在一定的时期内将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并且争议的主体、标的将更加复杂。

劳动关系调整的任务将变得更加艰巨。

在这一背景下,靠任何一个部门的力量去调整劳动关系都是远远不够的,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因此,必须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

而建立劳动关系调整三方机制,由政府、工会、企业三方的代表共同调整劳动关系,有利于发挥三方的整体功能,形成合力,及时妥善地处理劳动争议,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2、充分体现公平原则,有利于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而公平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规则。

试述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

试述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

试述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一、引言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关系和权力关系。

劳动关系的调整机制是指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劳资双方和谐稳定关系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则、制度和机构。

本文将从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和实施途径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重要性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共赢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方与资方之间的力量对比存在不平衡的情况,劳动者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甚至侵害。

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可以通过建立劳动法律制度、设立劳动仲裁机构等,为劳动者提供维权渠道,保护其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有利于促进劳资双方的和谐稳定关系。

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是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通过建立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等,可以增加劳资双方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劳资矛盾,促进双方合作共赢。

三、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协商机构和争议解决机制等。

1. 法律法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础。

它们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为劳动关系的调整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政策措施: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引导和规范劳动关系。

例如,制定就业优先政策、加强劳动保障等,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和保障。

3. 协商机构:建立劳资协商机构是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手段。

企业内部可以建立工会组织,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实现劳资双方的平等协商和合作。

此外,国家和地方也设立了劳动关系协商机构,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为劳动者提供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平台。

4. 争议解决机制: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还包括争议解决机制。

当劳资双方发生纠纷和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

这些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可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为用人单位提供公正、公平的争议解决渠道。

劳动关系协调与和谐发展

劳动关系协调与和谐发展

劳动关系协调与和谐发展在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和谐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繁荣的重要因素。

为了实现劳动力的有效利用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建立起劳动关系协调与和谐发展的机制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政府、企业和员工三个方面探讨劳动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发展。

政府在劳动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政府应建立健全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明确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关系的平等和公正。

其次,政府应建立劳动关系调解机构,及时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政府还应加强监督执法,严惩违法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企业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之一,也承担着重要责任。

企业应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尊重员工的劳动价值,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管理制度,规范劳动关系的运作,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同时,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和发展。

员工作为劳动关系的重要一方,也需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员工要加强自我学习和提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员工还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共同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的协调与和谐发展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企业和员工三方共同努力,建立健康的劳动关系机制,促进劳动力的有效利用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与共赢。

只有在劳动关系协调与和谐发展的基础上,社会才能实现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

我国社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政府应对策略

我国社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政府应对策略
社会杂谈
我国社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政府应对策略
陆小珍 钟 建华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江西赣 州 3 10 400
摘要 :在 劳动 关系中,包括 三方 -事人 :劳方、资方、政 府。在这个 系统 中,劳方 与资方是主要核心 ,然而,政府却是 3
居 中调合的重要 力量 。正是政府这一 力量的存在 ,使得劳动关系不致 于失去平衡 ,从 而促使社 会经济健康发展 。
是协调劳 动关 系健康 发展 ,促使劳 动关系更加平衡有 序的前 动关系体系 ,从而 实现社会和谐 发展 ,经济稳步前 进。而在 进 ,从而达到 为社会 经济发展服务 的大 目标 。按 我国国家相 这一过程 中,政府所扮 演 的中间协调人的角色至关 重要 ,这 社 关部 门给 出的概念 与说明 : “ 动关 系是指劳动 者与用人单 关系到政策指 向性 , 会人心 的稳定 性。这就需要 政府做 好 劳 位 ( 包括各类企业 、个 体工商户 、事业 单位等 )在实 现劳动 过程 中建立 的社会经 济关系 个方面展开 : 身 完善分配机 制 、扩大 就业平 台 ,这包括 :1 . 只有提供 充
第 在这个系统中 ,劳方与 资方 是主要核心 ,然而 ,政府却是居 经济学有句话 : 一产业负责生存 ,第二产业 负责发展 ,第三 中调合的重要力量 ,正是政 府这一力量 的存 在 ,使得劳 动关 产业 则负责就业 . 第三 产业 的特性决定 第三产业 的作用 ,从 系不致于失去平衡 ,从而促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 而使之成 为利益分配的调 整杠 杆 ,消 除劳动者的养老医疗 问 题 ,进而增 进社会购 买力 ,促进经济发展 。 = 、 目前我 国社会 劳动 关系存 在 的问题
关 键 词 :劳 动 关 系 ;政 府 ;制 度 推 广

经济转型期我国政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职能转变

经济转型期我国政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职能转变

经济转型期我国政府为调整劳动关系的职能转变——从控制、管理到服务职能的转变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经历了一场大规模的社会经济变迁——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

这一变迁不仅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经济状况,而且也对中国的劳动关系带来了重要影响,作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的政府,在这场经济变革中也发生也一些变化。

中央劳动行政部门的机构变化为我们观察市场转型如何影响中国的公共治理以及新的治理模式在中国的出现提供了难得的个案。

自经济改革伊始,我国的中央劳动行政部门(其名称几经变化,为了行文方便,本文把中央劳动行政部门称为劳动部)就经历了一系列的机构变革。

与机构变革相联系,劳动部的内部结构与职能同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过去,劳动部的主要职能是对国有企业的劳动工资进行直接的微观管理。

而现在,劳动部则着眼于建立统一和开放的劳动力市场,管理劳动事务的手段也更倾向于法律手段和其他非行政手段。

随着从直接的微观管理向间接的宏观管理的转变,法律日益成为劳动管理的主要手段。

劳动部的组织与职能的转变不仅仅是行政改革的结果,同时也是对市场转型的一种回应。

一、改革开放初期以控制为导向的行政职能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以邓小平为首的中国领导人开始改革传统的计划经济,政府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更多表现其控制职能。

在改革开放初期,劳动计划体制是中央计划经济的重要部分,随着经济改革的进行,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劳动部的改革势在必行。

为了确保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中央政府开始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轮行政改革。

改革的成果之一是劳动人事部的建立。

除了执行有关劳动、就业、工资、保险、福利、职业培训、劳动保护、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等方面的政策,管理干部和科技人才,以及制定年度与长期的全国劳动力与工资计划之外,劳动人事部的一个主要功能就是研究如何改革传统的劳动、工资和福利体制。

劳动部的功能改变是伴随着企业改制、扩权让利、产权分离等企业改革过程中,期间产生了大量的在计划经济时期被压制的劳动关系问题被释放,农业的劳动力开始涌向城镇,政府开始强制性地进行工资分配、劳动用工制度推行、劳动力市场培育等劳动政策,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强制性控制的职能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对健全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问题的探讨

对健全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问题的探讨

N O ,(G N O)[收稿日期]2008-12-26[作者简介]解梅娟(6),女,回族,吉林长春人,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副教授,主要从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

对健全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问题的探讨解梅娟(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图书馆,吉林长春130022)[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呈现以下特征:劳动关系的主体和利益格局多元化;劳动关系的确立和运行初步实现了法律化;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客观现状使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就业形式的变化引起劳动关系多样化和复杂化等。

健全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首先是构建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框架,关键是明确政府、工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市场化背景下的角色定位。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争议;劳动关系调整机制[中图分类号]F2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466(2009)01-00013-03劳动关系问题是近年来我国劳动就业领域凸显出来的新问题。

伴随着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和经济结构调整进程加快,经济成分多元化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特征日益明显,使我国的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化,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协调难度进一步加大,劳动关系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系统明确地提出了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七大阐述的更为具体即“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深入研究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的变化特点,提出构建中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思路,对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现状分析劳资关系也称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个人或劳动者组织如工会与雇主组织以及管理当局在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劳动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期限、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以及有关劳动争议及其处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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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调整及政府作为分析探讨和谐社会需要各种社会关系的协调与稳定,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协调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从目前看,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中,大量的表现在劳动关系问题上。

而且从长远看,我国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不只存在于原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中,更多的存在于非公企业雇主与新生的产业大军的关系中。

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非公企业中曝露出大量的劳动关系矛盾隐患,劳动关系不和谐,甚至恶化的现象也有发展蔓延趋势。

因此,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已成当务之急。

一、劳动关系已成为当今我国重要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是产业关系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分配的各个环节,其本质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我国的所有制结构由单一发展成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经济成分的多元化,使得过去固化的、利益模糊的劳动关系也随之发生重大的改变。

政府由对企业的直接行政控制,开始转入通过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间接调控。

此时,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逐步形成,原有的利益包容结构出现分裂,二者之间产生了利益的分化与分歧。

尤其是非公企业的成长使得产业关系体系中雇主这一主体逐渐清晰,致使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明朗起来。

多种所有制结构引发的国有和非公企业两种劳动关系,其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尤其是非公企业在目标追求上的差异:雇主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追求的目标是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即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追求的目标是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即获得较高的工资和较好的工作条件,相互利益得失上所发生的摩擦与碰撞,使得劳动关系本质上也是一种矛盾的关系。

当前,非公企业的强劲发展势头,足以证明劳动关系事实上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极为重要的经济关系。

二、我国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应当说,在我国劳动关系总体稳定的同时,劳资双方的矛盾与纠纷也日益尖锐和复杂。

(一)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劳动关系存在矛盾。

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制后,明晰了企业产权,改变了劳动者的身份,转换了企业机制,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但是,改制后的企业,由于产权关系、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造成了劳动要素重新配置下的利益关系大调整。

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与分配所导致的矛盾与纠纷成为劳动关系在新形势下的新问题。

透视国有企业的改制,表现出的劳资矛盾,主要在以下方面:1改制分流方案不透明,不公正,改制企业急于“甩包袱”。

2“暗箱操作”的转制方案。

所改制的企业在资产评估交易中出现大量“缩水”和企业经营者“自卖自买”的现象。

据调查,中小国有企业改制80%以上是转让给内部经营者,原来的企业厂长、经理成为私营企业主,劳动者成为私营企业的雇佣工人。

3改制企业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偏低。

在“高积累与低分配”的计划经济年代,为国家和企业作出了大量贡献的劳动者,不少在转制时则把应还的“历史欠账”从住房到保障等一笔购销,以过低的补偿金了断与其劳动合同。

即使支付经济补偿,各地各企业标准也是五花八门,补偿数量存在很大的差距。

4拖欠劳动者工资、集资款等债务没有得到清偿,社会保险关系未能有效接续。

5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突出。

有的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也是一两年的短期合同,等等,侵犯劳动者合法利益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非公企业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

在只占经济总量30%却贡献了70%gdp的非公企业除国有以外的所有企业形式一路顺利发展的同时,劳动关系矛盾这一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

而且长远看,我国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不在原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与国有企业的关系,而在于非公企业雇主与新生的产业大军之间的关系。

近几年来,全国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30%—40%的速度增长,非公企业占72.9%。

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总数中,非公企业占67.3%;劳动报酬争议案件总数中,非公企业占80.3%,这表明非公企业劳动关系矛盾比较突出。

这些部门中的劳动关系矛盾主要反映在: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流于形式。

劳动合同是员工惟一的护身符,但是这道护身符很多“打工仔”却得不到享用。

目前,非公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平均仅为40%左右,即使签订的,其合同也很不规范,大多流于形式。

2超时劳动现象普遍存在、劳动报酬偏低。

调查发现,这些企业劳动者每天工作12—13小时的情况很平常,个别企业甚至更长。

劳动者月收入普遍偏低,据有关农民工问题的调查报告显示,农民/_212资水平800元以下的占总数的72%。

3拖欠和克扣工资问题严重。

近70%的农民工有过被拖欠工资的经历。

被拖欠和克扣的工资追讨难度非常大。

4劳动条件差,工伤事故频发。

非公企业中的工伤事故最为突出,例如,在全国的煤矿事故中,非公企业占70%,在特大事故中占80%。

劳动者遭遇医疗、工伤事故时,极易导致劳动关系的恶化。

5缺乏基本社会保险。

据调查,社会五大保险中,非公企业参保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几乎没有,非公企业未参加任何保险的高达80%以上。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并会对中国的经济增长、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走向等问题发生重要的影响。

劳动关系的影响力,无论是良性还是恶性的,最终必然波及整个社会生活,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

三、政府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作用面对劳动关系的矛盾与纠纷,调整和促进是必须的。

在当今条件下,劳动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外部经济环境与公司内部治理的变化,特别是劳资双方力量对比及博弈状况而不断变化。

但劳动关系应当有一个社会认同的底线,这个底线有三个基本要素:对资方讲,必须保证资本的合理赢利;对劳方讲,必须保障其生存即劳动力的再生产;综合地讲,必须保证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企业的正常运行。

按这个底线要求,要构建保持长期和谐共处的劳动关系,政府必须在协调和规范劳动关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通过立法的形式界定劳动者个人应该享有的权利。

如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8项劳动权利。

政府通过制定工资、工时、职业培训、保险福利、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和劳动者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国家劳动标准直接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以规范雇主的行为,保障劳动者的权利。

化解劳资矛盾,平衡劳资利益分配,一方面要注重建立并完善劳动关系立法,通过经济政策规范雇主对待劳动者的行为,即合理限制资本的本能张力;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必须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严格公正执法。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原则。

建立劳动监察机构,政府执法部门只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明公正执法,我国劳动者权益状况肯定会改善,劳资矛盾与纠纷也必定会减少,劳动关系也会和谐。

其次,推动、促进和影响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是指雇主和劳动者代表借助协商,旨在达成覆盖某一雇员群体的协议,以决定就业条件与待遇,它是劳动者运用集体和组织的力量抵制雇主过度专权的劳动关系平衡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

政府虽然不是劳资集体协商的主体,但他可以第三方的身份推动、促进和影响协商。

1制定颁布集体协商制度和有关规则,使协商能够依法有序进行。

2限制和约束集体协商的内容。

劳动条件和就业条件是集体协商的基本内容。

劳资双方要在政府所确立的劳动基准法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形成劳动条件和就业条件,促进公正裁判,以保证《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真正权利。

3向协商双方提供有助于制定协商方案和达成协议的各种信息和数据,从而避免劳资双方盲目要价,以利于达成协议。

4推动工会更好地发挥作用,使工会能够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展真正的协商。

一方面政府要支持和促进组建各级各类工会,并确保工会在组织上对资方的独立性,使工会能真正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并且与劳动者共同形成为市场经济中与资方抗衡的劳方力量。

另一方面政府还要引导、支持和帮助工会组织在维护劳动者利益上发挥作用。

如政府定期发布工资指导线,建立指导企业集体协商专业指导队伍等。

第三,处理劳动争议,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关系双方对权利和义务产生不同的理解和要求,产生劳动争议是难以避免的,关键是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政府通常是以调解者、调停者、仲裁者的角色处理劳动争议,化解劳动关系矛盾。

劳动争议一般有集体劳动争议和个别劳动争议。

集体劳动争议是由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包括签订集体合同的争议和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

在市场经济国家,当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劳资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政府的调解机构或仲裁机构或应邀协调处理,或在必要时主动介入,进行调解、调停、仲裁,甚至采取强制性措施,控制和阻止极端的争议行为。

政府的主动介入和强制仲裁对避免劳资争端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损失可以发挥极大的作用,同时也保证了政府在调节劳动关系方面的主动权。

此外,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由政府部门调解,也可由政府主持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个别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个人之间发生的纠纷。

这种个别劳动争议在我国是由政府主持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国家司法机关裁决审判,其中司法机关对劳动争议拥有最终司法裁判权。

政府发挥这些作用的结果,使得劳动关系的运行不完全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意志,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要求。

此外,为劳动者建立就业保障体系,包括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等也是政府必须予以担当的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关键。

马克思说:“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关系表现出来。

”人们的一切行动都与其利益追求有关,利益分配结构决定了社会的动力结构。

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不同利益相关目标的个体相互竞争,追求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从而会产生利益摩擦和冲突。

能否妥善处理利益矛盾,决定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因此,利益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体系的细胞,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至关重要。

现代企业是多种利益矛盾、冲突的焦点,最引人注目的是劳动关系矛盾。

没有劳动关系和谐就不会有企业和谐,而没有企业和谐也就不会有社会和谐。

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构建和谐企业既是保持社会稳定,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提高企业效率、激发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条件。

政府行为对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至关重要。

就政府而言,当前处理劳动关系必须着眼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

调整劳动关系的当务之急在于,理顺分配体制,调节分配关系;提高劳动力市场的契约化程度;加速处理、彻底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切实重视解决劳动安全卫生问题。

通过这几方面工作,形成妥善处理企业内外利益关系、保证企业健康和谐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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