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思考【可编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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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论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论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摘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

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应当是各种社会关系的和谐。

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最基础的关系,而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

因此,劳动关系的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风向标。

所以,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就要求我们深入研究和正确把握当前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政府作为劳动关系的重要主体之一,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而特殊的作用。

本文通过对劳动关系及主体的介绍,分析了我国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介绍了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

关键词:劳动关系政府角色地位作用政府作为劳动关系三方主体之一,它介入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然要求。

劳动关系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关系,绝不仅仅是劳资之间的关系,政府作为第三方,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始终居主导地位,政府的价值取向、政策导向及行政方式对劳动关系运行态势起决定性影响。

同时,劳动运行态势也对政府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以及执政党和政府的合法性产生基础性影响。

所以,在劳动关系问题上,政府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必须积极作为。

一.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主体劳动关系,是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劳动关系是雇员与雇主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劳动关系主体是指劳动关系中劳动力所有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即拥有劳动力的雇员和使用劳动力的雇主。

包括:雇员、雇员团体、雇主、雇主组织、政府。

二.我国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劳动关系不稳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企业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择业自主权的确立,企业越来越重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力求降低人工成本。

而劳动者为了取得最大化的劳动报酬,追求更好的劳动条件,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劳动关系呈现动态化发展。

政府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所担负的责任和作用

政府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所担负的责任和作用

三一文库()/党团工会/和谐社会政府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所担负的责任和作用基层政府在发展经济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两个问题上本应是一致的,但在执行过程往往出现急功近利的问题,自觉不自觉的维护了企业的利益而损害了职工的利益,本文通过三个实例分析说明产生劳资矛盾的原因,危害及影响,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一家企业、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必须具备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俗话说:人和万事兴,各级政府在建立和谐社会,促进融恰的劳动关系上不仅要说得好,更重要的是做得好,否则就会助推本来紧张的劳动关系更加紧张,导致职工群众上访不断,20XX年我接待处理了24起职工上访案件,其中多数直接间接的与与政府有关联,典型案例有三起,能从一个侧面说明一些问题,下面我就结合三个案例看基层政府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所担负的责任和发挥的作用,做一下综合分析:一、存在问题及表现(一)、失查失职造成的劳资矛盾。

案例之一:2001年春节刚过,一名叫杜珍的女孩来到街道工会反映一家生产化妆品的企业拖欠她391元工资。

在处理中我们发现该企业是一个典型的无固定厂址、无厂名、无执照的“三无”企业。

它深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点,生产环境十分恶劣,生产所用的胶水强烈刺激工人的眼睛、嗓子和鼻子。

80名女职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劳动卫生保护措施的环境中生产已达半年之久。

大多数职工早就不想干了,只因厂方拖欠她们的工资不得不坚持着。

该厂共拖欠80余名职工5万余元工资,对生产环境和拖欠工资,工人反应强烈,劳资关系十分紧张。

事发后我们以该厂作了严肃处理: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补发了拖欠工人的全部工资,并给予了2万元的罚款。

善后处理职工和政府,企业都是满意的,但今天站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分析一下,这么一个对职工身体健康危害严重的“三无”企业,在街道的眼皮底下偷偷摸摸生产了大半年,谁都不知道,最终是因为一个大胆的女工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偷偷举报后才被发现处理,类似的情况还有多少?政府有关部门有没有失查失职的责任?(二)、默许干预引发的劳资矛盾。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府管理的重要任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府管理的重要任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府管理的重要任务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成为政府管理的重要任务。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角色,并分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性和方法。

一、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政府在劳动关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是劳动者的保护者,也是企业的监管者。

政府的职责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促进劳动力的发展和就业机会的提供。

此外,政府还需要确保企业按照劳动法规进行运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

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必要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和谐劳动关系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力,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当劳动者与雇主之间达成共识并形成互信的基础上,工作效率将得到提升,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也会得到激发。

其次,和谐劳动关系有助于减少劳动争议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当劳动者和雇主之间存在摩擦和矛盾时,容易引发劳资冲突,甚至导致罢工和示威活动。

而如果双方能够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问题,可以降低这些潜在的冲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最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助于提升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福利保障。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和社会保险等福利。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也能够增加他们的工作满意度,减少劳动力流失。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法1. 加强劳动法规的宣传与落实。

政府应加强对劳动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和雇主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政府要对企业进行监督,确保劳动法规的落实,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政府应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强调合同的合法性和约束力。

同时,政府可以建立劳动争议解决机构,提供独立公正的调解和仲裁服务,及时解决劳动纠纷,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

3. 推进工资协商制度。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雇主与工会就工资福利进行协商,建立双方公平平等的谈判机制。

政府在和谐劳资关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政府在和谐劳资关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

政府在和谐劳资关系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内容摘要: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成功建设,政府作为一个特殊角色,其在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中有特殊作用,对政府所处角色定位及影响力的分析将有助于进一步理清政府所应承担的职责。

文章通过对和谐劳资关系建设的重要性及现存劳资关系中的不和谐因素分析,提出了政府在和谐劳资关系构建中的多重角色定位。

关键词:和谐劳资关系构建角色定位新时期,我国的经济社会形势更为复杂,和谐社会的建设还面临许多挑战,其中和谐劳资关系对于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当前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中,由于劳资关系的不和谐引发的问题仍然很多,这也要求政府部门能更加重视和谐劳资关系的构建。

和谐劳资关系建设的意义(一)和谐劳资关系的建设,有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目前在经济收入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生活品质方面非常显著。

如果劳动者的个人权益经常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其合法利益就得不到保障,短期内劳动者可能会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自我消化和自行缓解,但如果此状况长期存在和发生下去,劳动者会逐步地将受到的不公正对待,转移到对企业主的敌视,对社会的敌视,甚至对政府的敌视,进而为激化社会矛盾埋下许多隐患。

因而,只有建立和谐良好的劳资关系才能使劳动者工作顺心,生活开心,才能对社会和政府充满信心,才能为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和谐劳资关系的建设,将促进企业效益的提升在不和谐的劳资关系背景下,员工与企业主之间关系紧张,企业主总是希望在员工身上少投入、多产出,少保障、多侵占。

但是反过来,员工在受到不公正对待时也会有对抗性反应,通过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合理报复”来实现所受不公正的心理疏导,如在工作中不努力、不积极、消极怠工,也有可能通过原材料的故意损耗、浪费来实施隐性对抗。

因而,和谐劳资关系的成功建设,可以使员工得到企业主合理的肯定与对待,反过来,员工也会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工作积极努力,为企业创造更好的效益。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为了解政府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的作用,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分享了浅显的见解,最后得到了共识。

结合实际情况,首先进行案例分析,请看以下内容:案例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张女士于2006年进入一家高科技公司工作,并任部门主管,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从张女士离职之日起开始计算竞业限制补偿金。

2008年6月,该公司以“张女士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积极配合领导工作”为由做出辞退张女士的决定。

张女士认为公司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张女士的申诉请求。

公司按照裁决内容向张女士支付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并按月向张女士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008年8月,张女士开始就职于另一家高科技公司,从事与原来工作岗位相同的业务。

公司知悉后,函告张女士应当按照竞业限制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张女士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先,自己不需要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案例解析:所谓竞业限制,是指公司的职员(尤其是高级职员)在其任职期间不得兼职于竞争公司或兼营竞争性业务,在其离职后的特定时期和地区内也不得从业于竞争公司或进行竞争性营业活动。

《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协议》是《劳动合同法》的补充合同,竞业限制义务的产生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作为条件。

竞业限制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将会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二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政府在劳资关系中的作用

政府在劳资关系中的作用

法制建设
政府参与劳动立法的准备和提出建议,针对劳动关系
失衡状况,颁布有关劳动行政法规,以规范劳动关系, 使劳资双方和各项劳动事务都有法可依。出台劳动法 单行法律,形成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
1992年通过《工会法》
《矿山安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 例》《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1994年通过《劳动法》 2007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 仲裁法》《促进就业法》 2010年《社会保险法》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三)》 这些劳动法律法规初步建立了我国的劳动 法体系,在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 作用,但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 位和作用
政府与劳动关系理论
新保守主义主张政府应该扮演“守夜人” 角色。 政府维持法律和秩序、保障国防安全、促 进自由市场的运作,政府应该尽量减少经 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 反对劳动与就业立法,认为法律将扭曲 自由市场并降低效率。反对建立工会,认 为工会是一个追求经济租金的垄断组织。
政府调解不仅有利于发挥政府公信力,促进劳动争议
的高效解决,而且也符合我国民众长期形成的对官方 调解信赖的文化传统。
(员工关系)(员工关系管理)(劳动关系)
健全劳资双方组织体系
我国劳动争议协商发挥作用的关键是会要放弃第三 方身份回归第二方,不受企业主的牵制,真正代表劳 动者与资方进行协商,维护劳动者利益。 作为企业主一方,也需要建立企业方的维权组织,如 雇主协会或企业家协会,使之与工会对应,作为企业 方的维权组织介入企业日常性工资一类的协商谈判。
支持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 讼
政府要鼓励和支持劳动关系双方尽可能通过调解和仲
裁程序解决劳动争议,进入诉讼程序要努力促进公正 裁判,避免出现激烈的冲突。

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劳动关系它是雇员与雇主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的关系统称。

劳动关系是在就业组织中由雇佣行为产生的关系,是组织管理的一个特定领域,它以研究与雇佣行为管理有关的问题为特殊对象。

劳动关系,是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政府的行为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

普尔曾经说过,劳动关系中管理方,雇主和工会,雇员的定义比较模糊,而政府作为第三方,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而特殊的作用,则是大家共同认可的。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性体现在一下三个方面:(1)政府有权修改劳动关系的各项制度。

政府在起草并由一会通过的各项法律,反映了政府对于公平与公正,权利与职权以及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等的主观价值判断,这位劳动关系的最终形成形成奠定了基本框架。

(2)政府可以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法控制许多相关部门,包括负责提供健康,教育,消防,警察,监狱等服务的政府机构,提供通信,交通,电力等保障服务的公共事业单位,以及在航空,汽车,钢铁,银行等行业中与私人部门竞争的国有企业。

政府变不仅控制这些部门的劳动就业人数,而且公共部门的劳动关系成为私人部门劳动关系的样本,因为他代表着政府的偏好。

(3)政府针对不同经济或社会问题采取的方针,政策和行动为管理方和工作之间的集体谈判创造了宏观环境。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五种角色——5P角色。

1劳工基本权利的保护者2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3劳动争议的调停者4就业保证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5公共部门的雇佣者。

政府在扮演上述五种角色时,作为保护者和规划者,应该积极主动的完成任务,作为促进者和调停者,应该采取中立和不多干预的态度,作为雇佣者,必须真正成为私营企业的表率,合法化,企业化和民主化是基本要求。

政府在劳动关系方面制定并实施的方针,政策和战略,在很大程度上直接或者间接的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分析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分析
哪个侧面、 何种层次上
去认识和把握, 我国社会转型期的劳动关系都已经明显呈现出多元化、
正是因为我国劳动关系存在的弊端已经严重影响到当前的经济 社会发展, 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政府要给 自己定位, 既不能越权, 更不 能无E事事, f f 而是要有所作为。最关踺的一点就是给政府角色定位。
政府从转型中的劳动关系中逐渐员国常将保障劳工权利的理念化作为开发与援助项目政策如职业开淡出并不意味着政府不能干预劳动关系或在劳动关系中已无所作为发项目生活援助项目等通过社会化的方式来推动劳动法制的实而是要求政府重新确定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位从原先通过行政控制手段管理劳动关系主体的管理者角色转向主要依靠法律经济但是fi
关键 词 : 府 ; 动 关 系; 色 定位 政 劳 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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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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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20 年 6 2 通过了《 (7 月 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该法 第—条就明确了制定本法的 目标 . 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勾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 在经济方面表现为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 场经济转变, 作为微观经济体的企业, 也要随着转型, 最典型的就是企 业改制。企业改制势必会引起原有劳动关系的改变, 在旧的劳动关系 已被打破, 新的劳动关系还没有完全构建的现实国情下, 对政府在劳动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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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思考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思考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政府在劳动关系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而特殊的作用。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扮演的角色、强调的重点以及对劳动关系的干预程度与各国的历史背景和传统文化有关。

美国、法国和德国的劳动关系强调集体谈判政府在集体谈判方面有着相近的立法。

英国在传统上则强调劳资双方的自愿主义和自决信念。

在澳大利亚则主要着眼于由政府出面维持产业和平。

英国利物浦大学教授罗恩·比恩在《比较产业关系》一书中指出政府在劳动关
系中主要扮演五种角色
⑴政府扮演第三方管理者角色为劳资双方提供互动架构与一般性规范
⑵政府扮演法律制定者的角色通过立法规定工资、工时、安全和卫生的最低标准
⑶如果出(本文章来源于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现劳动争议政府提供调解和仲裁服务⑷政府作为公共部门的雇主⑸政府还是收入调节者。

台湾学者林大钧先生认为美国联邦政府是促进劳资合作的催化剂或鞭策者是劳动争议的调解人、仲裁者或受害方的支持者是劳动法律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在劳动关系中扮演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我们可以将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归纳为五种角色文尾表格综合了政府在劳动关系中扮演的角色——“五”角色。

一、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护者政府的第一个角色是保护者或管制者。

政府通过立法机关制定法律介入和影响劳动关系。

政府的角色
在于制定劳动政策并推进其实施。

政府制定的政策与法律不仅反映了劳资双方施加的压力而且反映了公共舆论以及劳资力量对比的变化。

政府是否颁布劳动保护立法以及该法律保护的程度直接反映了政府是否维持劳动力市场的社会正义并反映了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基本理念如公平与公正、权力与职权、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等问题的基本价值判断。

例如最低工资立法是劳动力市场中最能体现社会正义的政策法律通过强制确定最低工资率和加班工资津贴、禁止使用童工等条款来保证每个雇员得到与其劳动相适应的报酬保证雇员(本文章来源于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获得“维持生活工资”水平以上的工资消除极端贫困。

劳动保护立法的内容包括反对性别歧视与种族歧视、公平报酬、安全与卫生、职业教育、冗员与解雇等许多方面它确定了劳动关系的调整框架为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提供了各项制度和规范。

同时政府还要监察劳动标准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的执行劳动监察是政府的第一个角色衍生出的重要任务。

二、集体谈判与雇员参与的促进者政府的第二个角色是促进者。

根据不同的经济、社会问题政府要采取不同的方针、政策和行动为管理方和工会之间开展集体谈判创造宏观环境积极促进双方自行谈判与对话促使其在遵循劳动法基本规则和基本劳动标准基础上发展适合其特点的劳动条件。

多数国家的劳动法律都规定了集体谈判的主体资格、谈判机构、谈判双方的责任、谈判的程序和内容、集体协议的签订和约束力。

规定工会享有罢工的权利而且如果工会采取合法的产业行动将免除法律诉讼。

这里政府的角色首先体现为确定合法产业行动的边界范围以及工会采取产业行动的程序性规定其次政府保护工会罢工权的重要体现是政府是否保护罢工雇员免遭解雇。

政府是以促进
者而不是直接干预者的角色推动集体谈判的开展以及雇员参与分红和员工持股也是工业民主的重要手段。

三、劳动争议的调停者政府的第三个角色是劳动争议的调停者有时也是调解者或仲裁者。

劳动争议是工业社会的自然现象政府必须建立一套迅速而有效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为了维持良好的劳动关系政府通常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提供调解和仲裁服务。

通常管理方会认为政府干预会影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企业竞争力而工会则希望政府作为公平的第三方积极干预劳动关系。

因此在劳动关系中如果管理方的力量占优势则政府将以自愿原则提供调解和仲裁服务相反如果工会占优势则政府将采取强制性调解和仲裁措施以此来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冲突。

理想的政府应该作为中立(本文章来源于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的仲裁者为劳动关系营造一个公平的外部环境使劳资双方能够平等地通过协商或谈判来解决内在冲突使产业冲突减少到最小程度。

对一些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部门如天然气、电力、饮用水与污水处理、医疗机构、学校、交通等特殊部门的工会的罢工问题政府会特别关注。

这些部门的工会举行罢工将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构成严重威胁甚至导致社会瘫痪。

因此政府一般限制这些工会的罢工权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产业冲突。

例如美国许多州都禁止公共部门工会举行罢工而实行强制仲裁程序加拿大与意大利政府虽然没有完全剥夺这些工会的罢工权但要求这些工会在罢工期间保证提供最基本服务以此来减轻罢工对经济和社会生活造成的破坏作用。

四、就业保障与人力资源的规划者政府的第四个角色是规划者为全体劳动者建立一套就业保障体系。

这个体系包括三大支柱
page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

在当今自由化、国际化和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政府应该在教育培训、研究开发、人力资源规划等领域进行整体设计提供更多、更有力的支持以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政府的角色在于保持劳动关系稳定、促进劳资合作和实现经济繁荣。

五、公共部门的雇佣者政府的第五个角色是公共部门的雇佣者。

公共部门的雇员包括政府与地方公务人员在一些国家还包括公用事业部(本文章来源于查看更多精彩文章请登录)门的雇员其规模和人数在各国不尽相同但都占相当比重。

政府作为公共部门的雇主应该提供合法、合理的劳动条件以模范雇主的身份参与和影响劳动关系使之成为私营部门劳动关系的“样本”。

政府在扮演这五种角色时作为保护者和规划者政府应该积极而主动地完成任务作为促进者和调停者政府应该采取中立和不多干预的态度至于政府作为雇佣者的角色必须要真正成为民营企业家的表率合法化、企业化和民主化是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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