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金融犯罪与金融监管
金融市场的金融市场监管与执法

金融市场的金融市场监管与执法金融市场监管与执法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监管与执法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金融市场监管与执法是指在金融市场中实施监管和执法,以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一系列行动。
I. 金融市场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是指对金融市场中各类金融机构和交易参与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监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正,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1. 监管机构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主要有央行、证券监管委员会、银行监管机构和保险监管机构等。
它们分别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和交易参与者进行监管。
2. 监管内容金融市场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和实施金融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金融机构和交易参与者的监管和处罚力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等。
监管的具体实践包括:许可管理、日常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司法救济等。
II. 金融市场执法金融市场执法是指利用法律手段对金融市场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制裁的行为。
执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和公正,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1. 执法机构金融市场的执法机构主要有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监管机构等。
它们分别对不同类型的金融违法行为进行侦查和制裁。
2. 执法内容金融市场执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打击金融犯罪、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挽回损失、恢复市场信心等。
执法的具体实践包括:案件侦查、审理、执行等。
金融市场监管与执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只有通过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我们才能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公正,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监管和执法制度,提高监管和执法效率,加强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以应对金融市场中的风险和挑战,同时推动金融市场向高质量发展的方向迈进。
法律服务中的银行与金融法律问题

法律服务中的银行与金融法律问题在法律服务中,银行与金融法律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且复杂的领域。
银行与金融机构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法律在其中扮演着引导和监管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银行与金融法律问题,包括金融监管、金融合同、金融犯罪等相关内容。
一、金融监管在现代金融体系中,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金融监管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运作,确保它们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金融监管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包括监管机构的权力与职责、行政处罚措施、监管评估与审慎监管等。
二、金融合同金融合同是指与金融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在金融市场中起着桥梁的作用。
金融合同的主体包括借贷合同、担保合同、保险合同等。
这些合同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利息计算、违约责任等法律问题。
在金融合同中,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都需要按照金融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
三、金融犯罪金融犯罪是指违反金融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这些犯罪行为包括洗钱、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
银行和金融机构在面对金融犯罪时需要及时发现和应对,同时也需要加强内部的反洗钱和反腐败措施,确保合规经营。
四、争议解决在银行与金融法律问题中,争议解决是一个重要环节。
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诉讼和仲裁两种形式。
在金融领域,由于案件涉及复杂的事实和专业性强的问题,往往采用仲裁制度进行解决。
仲裁具有快速、高效、保密等优势,有助于促进金融争议的解决。
五、新技术与金融法律问题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新技术对金融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给金融法律带来了新的挑战。
比如,金融科技(Fintech)在支付、借贷、投资等方面催生了新的业务模式,这些新的业务模式涉及到数字货币、区块链、智能合约等新技术的运用,对传统金融法律提出了新的课题。
综上所述,银行与金融法律问题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领域,需要相关法律专业人士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
在法律服务中,我们需要注重金融监管、金融合同、金融犯罪、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及时应对新的挑战和变化。
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我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滞后
部分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未能及时更新,与金融创新和发展的需求 不匹配,存在监管空白和漏洞。
监管协调不足
分业监管体制下,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存在信 息不畅、重复监管等问题。
风险预警机制不完善
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尚不健全,对潜在金融风险的识别和预警能力 有限。
对金融犯罪进行界定、预防和打击,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立法原则
依法监管原则
金融监管活动应当依法进行,遵循法 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监管行为的合法 性和公正性。
维护金融稳定原则
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应当以维护金融稳 定为目标,通过规范金融机构和市场 行为,降低金融风险,确保金融系统 的安全和稳健。
非现场检查
是指监管机构通过收集和分析金融机构报送的各类数据、资 料,对其业务活动、风险状况等进行远程监控和评估。非现 场检查能够及时发现金融机构的风险隐患,并对其采取相应 的监管措施。
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
风险预警
是指监管机构通过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 评估,一旦发现潜在风险,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醒金融机构采取措施进行防 范和控制。
保护消费者权益
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保护金融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对金融机构 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防止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
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
分工合作
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应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协调合作 ,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信息共享
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相关信 息,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我国已出台多部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 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构建了较为完善 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金融领域法律问题探讨

金融领域法律问题探讨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飞速发展,人们对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越来越关注。
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监管、金融刑事法律责任、金融纠纷解决等方面。
本文将从金融监管的合规与合法性、金融犯罪与法律责任、金融纠纷的解决途径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金融监管的合规与合法性是金融领域法律问题中的一大重要章节。
金融行业不可避免地涉及大量的交易和资金流动,因此,金融监管的合规性对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金融监管应当遵守的法律原则包括透明度、公平性、责任追究等。
然而,金融监管也面临着一些挑战,比如监管的复杂性和跨境监管的难度。
为了确保金融监管的合法性,应注重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合理制定监管政策,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安全。
金融犯罪与法律责任是金融领域法律问题中的另一个重要议题。
金融犯罪包括金融诈骗、洗钱、操纵市场等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还会破坏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了应对金融犯罪,国家法律对金融犯罪制定了一系列的惩治措施。
然而,当前金融犯罪形势依然严峻,犯罪手法和手段日益复杂。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体系,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和实施力度,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
金融纠纷的解决途径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金融纠纷是经济活动中难免产生的一种现象。
在金融市场中,各类金融纠纷层出不穷,例如金融合同纠纷、金融产品纠纷等。
对于金融纠纷的解决,我们可以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两种方式进行。
其中,诉讼方式是指通过法院判决来解决纠纷,而非诉讼方式则是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
无论是采取诉讼还是非诉讼方式,我们都应强调公正、公平、有效的原则,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金融领域的法律问题涵盖广泛,其中金融监管的合规与合法性、金融犯罪与法律责任、金融纠纷的解决途径是重点关注的方向。
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存在问题分析

当前我国金融领域存在问题分析摘要:我国金融风险是多年积聚起来的,是国民经济深层次矛盾的综合反映。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在我国金融领域中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这些不安全因素都直接导致了金融秩序混乱和金融风险的产生,最终的结果必然是金融效率低下。
关键词:金融领域问题江泽民同志早在1998年党中央举行的第七次法制讲座上,就提出了“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这一科学论断,党的十六大又把金融安全问题作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把防范和化解我国经济运行中的金融风险作为全党和各级政府的一项十分紧迫和重要的工作,这对于维护我国金融领域中的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从我国实行经济开放以来,金融领域中的不安全因素已经十分明显,特别是加人世贸组织以后,更加大了不安全因素。
一、金融监管乏力我国自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两大基本职能。
特别是在1995年6月召开的全国银行经营管理工作会议以后,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重心转向依法监管,而且金融监管也由台规性监管逐步向风险性监管转变。
但中国人民银行由于人员、实践及条件等方面的限制,监管体系不完善,监管经验不足,监管措施不力,监管效率不高。
造成金融监管乏力的主要原因是:(1)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置,不利于摆脱地方政府干预,影响了人民银行公平、公正监管;(2)人民银行内设职能部门重复交叉,容易造成相互推诿或重复监管的低效局面;(3)人民银行在监管的经验、技术和方法上相对比较落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4)人民银行的地位和权威性不够高,金融监管的威慑力不强,特别是基层人民银行更是如此。
二、金融内控不严我国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3点:(1)内控制度建设严重滞后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大都是等到违规问题从少到多以致积累成堆才去处理,管理漏洞从小到大以致成为现实才去堵塞,大量不良贷款形成巨额损失后才去治理,然后根据查处结果来修订制度.这样的内部控制机制明显地带有事后补救的色彩.显然不能适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不能起到防范风险的作用。
金融法与金融服务监管的监督与问责

监督与问责的重要性
维护市场秩序
通过监督与问责,可以确保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合规经营,防止不 正当竞争和欺诈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
保护投资者利益
监督与问责可以确保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保护投 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防止投资者受到误导和欺诈。
防范金融风险
通过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防范潜在的金融 风险,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
问责机制的实施与效果
问责主体明确
明确金融法实施过程中的问责主 体,包括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
相关责任人。
问责程序规范
制定规范的问责程序,确保问责的 公正、公开和透明,防止权力滥用 。
问责效果评估
对问责机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提高金融法 的执行力度。
监督与问责机制在金融法实施中的案例分析
监督范围的明确
金融服务监管的监督范围应涵盖金融机构的各个方面,包括其业务运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同时,还应对金融 机构的关联方和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监督,以确保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
监督方式的创新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金融服务监管的监督方式也需要不断创新。例如,可 以采用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的效率和准确性。
金融法与金融服务监管的监 督与问责
目录
• 引言 • 金融法概述 • 金融服务监管概述 • 监督与问责机制在金融法实施中的作
用
目录
• 金融服务监管中监督与问责的实践与 探索
• 完善金融法与金融服务监管的监督与 问责机制的建议
01
引言
背景与意义
金融市场的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种类不断增加,金融市场的规模和复杂性也 在不断提高。
2024版金融犯罪及相关法规的防范与打击

根据犯罪手段和目的的不同,金融 犯罪可分为诈骗类、破坏金融管理 秩序类、非法集资类、洗钱类等。
国内外现状分析
国内现状分析
我国金融犯罪呈现出手段智能化、组 织网络化、犯罪国际化等趋势,涉及 领域广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
国外现状分析
国际金融犯罪日益猖獗,跨国洗钱、网 络诈骗等新型金融犯罪手段不断涌现, 给各国金融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动提供有力支持。
联合行动与演练
定期开展联合行动和演练,提高 各国打击金融犯罪的协同作战能 力,形成对金融犯罪的强大震慑
力。
跨部门协作机制构建
01
政府部门间协作
加强金融监管、公安、检察、法院等政府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
金融犯罪的合力,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02
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合作
金融机构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取证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
分别负责对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期货业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防 范和打击相关金融犯罪。
公安机关
负责金融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等工作,与金融 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打击金融犯罪。
行业自律组织作用
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等
通过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开展培训教育、加强信息交流等方式,促进会员单位合规经营,防 范金融犯罪风险。
加强跨境监管合作
对于跨境金融犯罪,需要加强各国之间的监管合作,建立信息共享 和联合打击机制。
引导金融科技健康发展
在鼓励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的监管和引导,防止其 被用于非法目的。
创新监管模式提
以数据为中心的监管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金融机构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 分析,发现异常行为并及时处置。
金融领域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金融领域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金融领域整治工作一直是我国金融监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
通过持续的整治工作,我国金融市场的秩序得到了有效的维护,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得到了规范,金融风险得到了有效控制。
下面,我们就对近期金融领域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首先,金融领域整治工作在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大对非法集资、套取资金、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案件的成功查处,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的犯罪活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金融领域整治工作在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加强对金融市场各类交易行为的监管,规范了金融市场的交易秩序,有效遏制了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公正。
再次,金融领域整治工作在加强金融机构风险管控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通过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和评估,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维护了金融体系的稳定。
最后,金融领域整治工作在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审慎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更好的金融支持。
总而言之,金融领域整治工作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规范金融机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同时也要看到,金融领域整治工作仍面临着一些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完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
希望金融监管部门能够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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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凡”韩劲松何许人也?褪去光环,真相令人大跌眼镜:
其一,简凡的身份。曾公开的描述是拥有双学位的人才,上海财经 大学经济学硕士、复旦大学心理学硕士。事实上,韩劲松只是个技校毕 业生,连高中都没上过。 其二,简凡以“华尔街才子”和“美国股神罗杰斯学生”自居。事 实上蒋劲松从未留学美国,只是待业在家,自学研究看盘技术。2007年 经上海某报业从业人员介绍,出资5万美元赢得了与来沪演讲的罗杰斯共 进晚餐的机会,此次晚餐也获得了媒体广泛报道为其镀一层“真金”。 其三,简凡的股市赢钱能力。简凡曾被捧为为“顶级操盘手”,自 称“曾以16亿元资金博回100亿元”,介绍他的书籍《民间股神》出版 后,他更被视为超能力股神。但事实是,案发后,办案人员发现,简凡 自己的股票账户已封存3年,他坦言自己总是赔钱,就索性不做了。而简 凡曾极力向粉丝推荐的一级半市场的股票,后在美国三版市场上市后, 股价才几美分,让投资几乎血本无归。 用各种假冒名分拼装起来的“股神”简凡,在牛气冲天的股市行情 中,却成为许多人崇拜的对象。
500人旁听席,记者占了一半
等候在审判庭外的人们
我儿无罪
许彩亮坚持认为,儿子许霆是无罪的,只是存在过错,不应受到这么重的量刑, 而应该无罪释放。
新闻发布会 ——刑事审判二庭甘正培庭长
1、“替银行保管说” 缺乏事实依据 2、以为银行不知道 仍属“秘密窃取” 3、盗窃柜员机资金 即盗窃金融机构 4、属于特案特判须 报最高法院核准
◇金融监管的范围
一、日常管理:市场准入,资本充足性监督, 流动性监督,业务范围限制,资产分散化管理, 外汇风险管理,外债管理。 二、信息披露的监管。 三、对危机的处理。 四 、对监管者的监管。
◇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
◆中国银监会 ◆中国证监会 ◆中国保监会
◆防范金融犯罪的具体措施
1.认清形势,重视金融犯罪的防范工作。
◇金融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金融秩序混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筹措资金 混乱。非银行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规揽储、金 融机构转移挖走中央银行资金的现象十分严重。2、资金 拆借混乱。各种对象违规、期限违规、利率违规、拆借渠 道违规的现象时有发生。3、放贷混乱。各种人情贷款、 关系贷款、超规模贷款比较严重。4、结算秩序混乱。比 如,违规给企业多头开户,乱拉客户;无理拒付承付结算 凭证;涂改跨系统或本系统开户企业结算票据的开户行、 账号、时间等;不按规定办理大额汇划款项,不通过人行 转汇或直接划汇或化整为零。此外,机构网的批、设混乱、 金融机构法人代表管理混乱、内部管理混乱等亦十分严重。 所有这些都为金融犯罪提供了孳生的温床。 (二)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三)有章不循,制度松弛。
现状及特点
金融犯罪数量逐年下降 金融犯罪突出呈现数额大、范围广的特点 内外勾结作案业化、组织化和智能化 涉众型金融犯罪呈不断增长趋势 跨省、跨地区金融犯罪日益增多
面临国际化趋势的严峻考验
危害结果呈现延伸与扩大趋势
案例二:ATM机的幸或晦
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在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某 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时。惊讶地发现,取出1000元后银行 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 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 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许霆先后取款171笔, 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 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 退还赃款1.8万元。天河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 年,并处罚金1000元。 许霆的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07年5 月许霆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
四要尽快建立全社会联网信息共享的法人、 自然人资信管理系统。
4.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岗位责任、营业柜组复核查点、贷款 (理赔)集体审查、离任审计、公开办事程序,设立举报监督 电话等制度,将各项金融业务活动纳入有效监督之中。 ◆二是强化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突出内审部门的监督 和警示功能。改进审计项目的组织方式方式,突出重点,创 新方法,增强金融审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是建立金融机构内部岗位轮换制度。 ◆四是加强会计、储蓄、出纳、信贷、计划、信用卡等业 务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交流与反馈制度,联系会制度,联 合检查制度,落实制度的责任制和协同办案制度等。 ◆五是贯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在内外勾结诈 骗和内部盗用案件中,相当部分涉及到高层管理人员滥用职 权挪用、盗用资金的问题。在当前体制下,如果金融机构的 主要负责人作案,所有的内部控制将形同虚设。
树立正确的金融犯罪防范意识是有效揭露金融犯罪的当 务之急。 第一,强化大案要案意识。广大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应绷 紧案件防范这根弦,认识到只要有私心贪欲存在,只要有可 乘之机,就会有案件发生。 第二,处理好日常业务检查和查处案件的关系。注意在 日常工作中防范和发现案件线索,及时制止犯罪行为,最大 限度降低经济损失。 第三,对防范和查处案件的职责应有清醒认识。明晰职 责、理顺关系,对犯罪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避免丧 失时机。
汪建中在担任首发公司负责人期间,于 2006年7月至2008年5月间,用本人及亲戚朋 友的名义,开设多个证券账户,采用先买入 低价股票,然后以公司名义在网站及上海证 券报等媒介对外推荐该股票,人为影响股票 交易价格,而当大量股民争相购买该股票, 致使股票价格高升时,汪建中本人及亲戚朋 友立即高价抛出,从中获利。其中汪建中利 用自己实际控制的9个账户,在买卖工商银行、 中国联通等38只股票中,操纵证券市场55次, 累计买入股票52.6亿元,卖出53.8亿元,非 法获利约1.25亿元。
韩劲松为归还股指期货、代客炒股理财 等投资者的钱款,借股市低迷之机,虚构黄金、 外汇期货交易的事实,继续以代客理财的名义 和保本保收益为诱饵,骗取40名被害人的款项 548万余元。 韩劲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股指期 货投资和代客进行股票、黄金、外汇期货交易 的事实,以承诺支付高额回报等方法,骗取 250余名被害人资金共计2269万余元,其行为 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三要提高技术防范措施。加强计算机系统的 数据存取控制和重要数据特别是有关密码和操作口令 的保密工作。提高计算机运用系统的监控能力,利用 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对各种金融业务的操作现场(特别是 基层储蓄网点)进行监视、控制。运用现代防伪技术和 手段,改善和提高我国货币、票证、公文、证件、印 章、软件制作技术和水平,加大其伪造难度,以预防 和减少犯罪。同时,提高检测仪器的技术水平,不断 改进对各种金融票证、信用卡、信用证及其他证件、 印章、签字样本等的真实、合法、有效性的鉴定技术, 不定期地变换识别标志和验证密码。
◇金融诈骗犯罪
一、集资诈骗罪 二、贷款诈骗罪 三、票据诈骗罪 四、金融凭证诈骗罪 五、信用证诈骗罪 六、信用卡诈骗罪 七、有价证券诈骗罪 八、保险诈骗罪
案例一:股评家的红与黑
汪建中案:
汪建中,中级经济师,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经理。曾做过中央电视台二套《中国证券》 栏目特约嘉宾,撰写《炒股看大势》,曾被安徽电视 台选为“资本市场的安徽七大名人”之一,曾因推荐股 票被誉为“股市名嘴”。 证监会于2008年5月对汪建中、北京首放涉嫌 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2009年11月19日,北京市西 城区人民法院执行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人 代表汪建中的2.5亿元罚没款。2011年8月3日,汪建 中以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1.25 亿余元。
“民间股神”简凡案:
2010年11月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对一起特大集资诈骗案进行宣判,以集资诈 骗罪判处被告人韩劲松无期徒刑。 2006年11月至2007年12月,韩劲松借向 股民讲授炒股理论知识之机,虚构其与齐鲁期 货公司合作进行国内股指期货交易的事实,以 高额回报为诱饵,指使其注册成立的行略公司 从240名被害人处骗取钱款1264万元。当时股 指期货迟迟未开,有投资者开始向韩劲松索要 钱款,于是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间,韩 劲松再以代客理财的名义,从24名被害人处骗 取钱款651万余元。
我国的金融犯罪 与金融监管
金融犯罪:
我国刑法在第13条用外延与内涵相结合的方法作了 准确、完整的界定;金融犯罪是犯罪的一类,其内涵可以 从犯罪学和金融学两个角度来考察。 ◆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考察,金融犯罪指一切侵犯社会主义金融 管理秩序、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从金融学的角度来考察,金融犯罪指一切破坏我国资金聚集 和分配体系的犯罪行为。
◇金融监管
目标:1.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2.维护存款人和公众的利益 3.保证金融机构竞争的有效与公平 4.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顺利实施 原则:1.依法监管原则 2.监管主体的独立性原则 3.自我约束与外部强制相结合的原则 4.安全稳定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5.母国与东道国的共同监管原则 6.综合监管和机构一元化原则
2.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 的信息披露制度
必须尽快改进完善银行信息披露制度, 真正发挥外部职能监管和社会监督的作用。 一是可以揭露银行的各种隐蔽矛盾,减少 金融犯罪的发生,进一步促进银行稳健经营。 二是可以强化市场对银行的约束力。进一 步发挥市场机制,为银行提供审慎经营的强 大外部压力。
金融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侵犯了我国的资金 融通体系,阻碍或者歪曲了货币的流通,限制或 者破坏了信用的提供,从而危及我国金融机构和 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金融犯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金融诈骗犯罪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一、货币犯罪: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
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持有、使用假币罪;变造货币罪。 二、金融机构管理犯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伪造、变造、转让金 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三、信贷管理犯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四、金融票证管理犯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 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五、证券期货犯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公司、企 业股票、债券罪;擅自发行公司、企业股票、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 内幕信息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 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 六、外汇管理犯罪:逃汇罪;骗购外汇罪。 七、洗钱犯罪: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