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的公告

合集下载

《2024年北京市常住居民购房意愿及需求偏好研究》范文

《2024年北京市常住居民购房意愿及需求偏好研究》范文

《北京市常住居民购房意愿及需求偏好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市常住居民的购房需求与意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通过对北京市常住居民的购房意愿及需求偏好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二、研究背景及意义北京市作为我国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其房地产市场一直备受关注。

了解常住居民的购房意愿及需求偏好,对于指导房地产开发商精准定位、优化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对于政府制定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也具有重要价值。

三、研究方法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访谈及数据分析等方法,对北京市常住居民的购房意愿及需求偏好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

四、北京市常住居民购房意愿分析(一)购房目的分析调查显示,北京市常住居民购房目的以自住为主,占比达到70%%。

其中,家庭居住需求、子女教育需求和改善居住环境需求是主要的购房动机。

此外,投资和出租等目的的购房需求也占一定比例。

(二)购房区域偏好在购房区域选择上,北京市常住居民更倾向于选择城市中心区域和近郊区域。

其中,城市中心区域因其便利的生活配套设施和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受到许多居民的青睐;近郊区域因其相对较低的房价和优美的自然环境也逐渐成为许多家庭的购房选择。

五、北京市常住居民购房需求偏好(一)房屋类型及户型偏好大多数居民偏爱住宅小区和高层公寓等具有良好居住环境的住宅类型。

在户型选择上,三室两厅等大户型更受家庭型购房者的青睐。

(二)价格与品质的权衡在购房过程中,居民往往在价格与品质之间进行权衡。

多数居民在能承受的范围内,更倾向于选择品质较高的房源。

六、结论通过对北京市常住居民购房意愿及需求偏好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自住需求仍是市场主流,同时,居民对房屋的品质、环境和位置有着较高的要求。

这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了明确的开发方向和市场定位。

同时,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也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成府函[2013]8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成府函[2013]8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
正文:
----------------------------------------------------------------------------------------------------------------------------------------------------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
(成府函〔2013〕8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扩大我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受惠面,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改善型住房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中心城区(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限价商品住房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年收入及个人年收入准入条件调整为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5万元以下。

二、限价商品住房购房单身居民年龄准入条件调整为年满25周岁。

三、限价商品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准入条件调整为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2平方米。

四、限价商品住房可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源,优先对棚户区改造的被征收人进行实物安置。

五、本通知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4日
——结束——。

房地产经纪人《业务操作》真题汇编4

房地产经纪人《业务操作》真题汇编4

房地产经纪人《业务操作》真题汇编4房地产经纪人《业务操作》真题汇编4单选题(共58题,共58分)1.房地产经纪人初步完成委托销售工作的标志是()。

A.实地看房B.接待客户C.交易撮合与配对D.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2.房地产经纪人与委托人签订房屋销售委托协议后,应在第一时间()。

A.进行公证B.核实房屋产权C.收取委托佣金D.了解最高销售价格3.房地产经纪人在为客户解答问题时,应尽可能使用()。

A.法律用语B.口头用语C.书面用语D.地方用语4.针对咨询市场行情并有意在近期购房的试探型客户,房地产经纪人应采取的引导方式是()。

A.帮助客户制定购房方案B.提供最符合客户要求的房源C.提供专业咨询以便建立长期联系D.展示不同房源以便引导客户意向5.关于房地产卖点应具备的特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A.卖点能够展示出来B.卖点是房地产自身独有的优势C.卖点一般容易被竞争对手模仿D.卖点必须能够得到目标客户的认同6.针对某开发区住房供不应求和年轻人购买小户型住房意愿强烈的状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项目定位为小户型单间公寓,该产品定位方法是()。

A.市场分析定位法B.SWOT分析定位法C.建筑策划定位法D.目标客户需求定位法7.某房地产开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00m2,固定总成本为2000万元,单位变动成本为3000元/m2,销售税费率为20%,该项目保本售价应为()元/m2。

A.4167B.6250C.100008.在客户关系管理中,客户的当前价值是指客户()。

A.过去为公司创造的利润现值B.过去为公司创造的利润总和C.未来为公司创造的利润现值D.未来为公司创造的利润总和9.下列调查项目中,属于房地产消费动机调查内容的是()。

A.地段要求B.购买意向C.户型要求D.经济收入水平10.在当前市场情况下,决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核心竞争力的要素是()。

A.人脉资源B.房源信息C.网络资源D.财务资源11.一般推荐方式下,卖方代理与买方代理房地产经纪人合作完成业务,卖方代理房地产经纪人通常可获得成交佣金的()。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08]226号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08]226号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建住[2008]2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建立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本市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本市行政区域内限价商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并遵循以下原则:全市统筹、以区县为主;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限制交易,动态监管。

第四条市政府负责建立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

市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工商、监察、税务、民政、交通等有关部门和相关金融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项目建设第五条市建设、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限价商品住房需求,组织编制年度建设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及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

各区县政府按照全市统筹、以区县为主的原则,可自行安排建设用地组织建设;对建设用地不足的区县,市政府可规划专项建设用地,由其负责组织定向建设,并建立相应的财政转移支付办法。

第六条市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其签订《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协议》;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建设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由建设单位与各区县政府指定部门签订《限价商品住房建设销售协议》。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9.06•【字号】沪房管市[2012]309号•【施行日期】2012.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沪房管市〔2012〕309号)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4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和内容(一)住房限售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各区县房管部门要抽查一定比例的在售商品住房项目,重点是本区域范围内成交价格较高、价格上涨较快、外地人士购房占比异常以及存在其他成交异常情况的商品住房项目。

要按照《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关于本市贯彻执行住房限售等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1〕2号)等规定,重点检查合同签约备案环节房地产企业是否履行签约前告知购房人住房限售政策、督促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申报表、核对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代办虚假证明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抽查一定比例的房地产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件袋(包括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登记),重点检查购房人提供的社保证明等材料,并选取部分案例提交市房管局会同人保部门复核。

同时,开展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内部自查工作,重点自查房地产交易登记中收件、查验和审核等环节执行政策情况。

(二)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检查各区县房管部门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沪房管市〔2010〕246号)、《关于加强本市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监管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1〕5号)等规定,对本区域内2012年以来取得新建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展全面检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6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62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6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支持刚性居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引导稳定社会预期(一)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

各地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变化情况,科学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强化“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摸清住房底数,明确住房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市场供应的规模、结构、时序和住房保障的范围、标准、渠道。

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抓紧编制四川省城镇住房发展规划(2018—2022年),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二)完善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各地要按照“因城施策,分类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分类,科学编制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根据住房发展规划,进一步充实完善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和中期规划。

(三)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改进完善住宅用地供应方式,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

鼓励各地灵活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

支持各地在棚户区改造中,通过“限房价、竞地价”土地出让方式建设商品住房定向提供给被拆迁居民。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和谐雅居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剩余房源认购事项的通告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和谐雅居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剩余房源认购事项的通告

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和谐雅居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剩余房源认购事项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机构•【公布日期】2020.09.08•【字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和谐雅居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剩余房源认购事项的通告根据省、市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由河北青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的和谐雅居小区1号楼限价商品住房经发布公告、房源展示、受理申请、资格审核、公开摇号及认购房源等程序,完成了集中认购工作。

认购结果如下:和谐雅居小区1号楼限价商品住房共117套,本次集中认购44套,剩余房源73套。

剩余房源将按照“即时申请、即时审核、即时认购”的原则,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认购,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认购对象市区范围内持有效《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的住房保障家庭。

二、认购房源和谐雅居小区限价商品房项目位于邢台市信都区滨江路以东、八一大街以北。

本次认购的1号楼为经集中认购后的剩余房源,共73套。

具体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和售价可查看附件(《和谐雅居小区限价商品住房剩余房源信息》)或到和谐雅居小区限价房报名处(地址:文兴路388号古顺集团办公楼四楼)查看。

三、认购程序(一)受理申请。

申请家庭持《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和谐雅居小区限价房报名处(地址:文兴路388号古顺集团办公楼四楼)提出认购申请,领取《限价商品住房认购受理确认书》。

由项目建设单位将申请家庭名单汇总后,报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二)资格审核。

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通过联审联查方式复核申请认购家庭的保障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具《限价商品住房认购通知书》。

(三)认购房源。

申请认购家庭持有效的《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限价商品住房认购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到项目建设单位自行选房,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认购合同。

住户认购后办理认购手续时,由项目建设单位收回《限价商品住房认购通知书》、《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为切实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持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住房限购范围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强化区域职住平衡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三、加强购房资格审核非本区域户籍居民不得通过补缴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购买住房。

房管、人社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购房资格审核,确保住房限购措施落到实处。

四、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但所购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的公告
为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缓解在高房价情况下中等收入群体的购房压力,促进民生改善及社会和谐, 2006年11月,广州市在全国率先采取“双限双竞”方式公开出让限价商品住宅用地。

2007年12月,广州推出全国首个限价房项目面市销售。

2008年1月,印发出台《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关于2007年、2008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最高销售价格标准的公告》;2009年7月,调整并发布了《关于2009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有关事项的通告》。

广州市限价房政策实施以来,得到了市民的普遍支持和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截至2009年9月,我市限价房项目共批准预售7305套限价房、已销售7290套,销售率高达99.8%。

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和限价房政策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不断健全、完善限价房供应、销售管理政策,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特在“阳光家缘”网站开展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工作。

通过开展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工作,全面、客观地掌握市民对限价房的需求情况,掌握限价房需求群体的住房现状、收入情况等基础信息,以便更加科学、合理地界定限价房的供应范围,更有针对性地规划限价房供应规模、用地布局及供应时序,实现限价房资源更加贴近民生需求的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一、关于需求调查
除已登记在册的符合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市民外,凡是拥有广州市户籍的市民,均可参加本次限价房需求调查。

二、关于购买意向预登记
(一)凡是符合《关于2009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公布的销售对象标准的市民,可在参加需求调查的同时,参加本次购买意向预登记。

2009年销售对象标准为:
1.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
2.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属已婚人员的,申请购买限价房,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
3.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
4.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

个人和家庭税前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自行如实申报。

(二)凡是按要求参与意向预登记且经审核符合申购时我市限价房销售对象政策条件的市民,将在未来限价房面市销售时,优先于未预登记市民申购。

(三)不符合《关于2009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有关事项的通告》中公布的销售对象标准的市民,只需参加需求调查,不需参加购买意向预登记。

三、参加本次需求调查和预登记申请的程序:
(一)从2009年10月19日起至2010年1月19日止,申请人登陆“阳光家缘”网站(网址:/),点击“限价房”专栏(页面左边,“系统登录区”下方),进入限价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申请网页。

(二)进入双方承诺页面,承诺内容包括:一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申请人的保密承诺;二是申请人对自己所填写信息承诺真实可靠。

(三)申请人同意承诺内容后,进入“广州市限价商品住房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申请表”页面,申请人如实准确填写申请表各项信息,并保存即可。

四、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次需求调查和购买意向预登记对象范围只限于广州市市辖十区户籍人员。

(二)参加本次预登记,并不意味着必然具备未来限价房购买资格。

预登记市民的购买资格尚须根据未来申购时的我市限价房管理政策审核确定。

(三)为最大程度地方便市民填报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预登记工作,本次预登记全部采取网上填报形式。

(四)参与预登记的市民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因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敬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咨询电话:83346239)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OO九年十月十九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