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黔快速铁路(遵义市境内)永久性征收土地的货币补偿标准
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

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国家铁路建设过程中,对于征用土地所需进行的补偿标准。
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征用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举措。
一、征用地补偿范围。
铁路征用地补偿范围包括土地征用补偿、林木补偿、拆迁补偿、土地流转费用等。
其中,土地征用补偿主要是指对征用的耕地、宅基地、水田、旱地等进行补偿,林木补偿是指对征用的林地、林木进行相应的补偿,拆迁补偿是指对因铁路建设需要进行拆迁的房屋、建筑物进行合理的补偿,土地流转费用是指对征用地的农民进行的一次性补偿。
二、补偿标准的确定。
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土地的类型、面积、地理位置、土地市场价格、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生产方式等因素。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确保补偿的公平合理性。
三、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主要包括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
货币补偿是指以现金形式进行的补偿,实物补偿是指以物品、资源等实物形式进行的补偿。
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根据征用地的具体情况和农民的意愿,采取不同的补偿方式,以满足农民的合理诉求。
四、补偿标准的调整。
补偿标准的调整是指在征用地补偿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变化,需要对补偿标准进行相应的调整。
在进行调整时,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五、加强监督和管理。
为了确保征用地补偿的公平合理性,需要加强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补偿标准的制定、调整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监督和纠正,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宣传和教育。
在征用地补偿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农民充分了解征用地补偿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增强他们的维权意识,确保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总结。
铁路征用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铁路建设的重要举措。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补偿,才能确保征用地补偿工作的公平合理性,推动铁路建设取得更大的成就。
遵义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遵义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遵义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进行土地征收时,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被征收农民合理的补偿。
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农村改造等目的,对农民的土地进行征用,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遵义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出台,是为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首先,遵义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政府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必须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并向被征收农民进行公示和告知,确保补偿公开、公正、合理。
其次,遵义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生活补助等。
土地补偿金是指政府按照土地征收前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向被征收农民支付的经济补偿。
安置补助是指政府为被征收农民提供的安置补助资金,用于购买新的生产生活用地或者购买商品房等。
生活补助是指政府为了帮助被征收农民过渡期间的生活,提供的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
再次,遵义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过程中,政府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补偿标准的公正合理。
在征收过程中,政府要充分征求被征收农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建议,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要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补偿资金的安全到位,防止出现挪用、滞留等问题。
最后,遵义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出台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合理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可以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同时,补偿标准的公开透明也有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遵义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出台是为了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补偿标准,确保补偿公开、公正、合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渝黔快速铁路(遵义市境内)永久性征收土地的货币补偿标准

附表1渝黔快速铁路(遵义市境内)永久性征收土地的货币补偿标准的批复》(遵府函〔2009〕245号)执行,青苗费按1880元/亩补偿。
2.红花岗区在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内的,按综合地价60000元/亩补偿,社保金12500元/亩,区片价补偿后再补偿一季青苗费是按黔国土资发〔2010〕60号文件规定执行,标准3.5元/㎡按区府常议〔2010〕14号纪要文件执行。
3.征用鱼塘的损失补偿标准,红花岗区现行的标准是按1200斤/亩,补偿2.00元/斤,即2400元/亩。
附表2渝黔快速铁路(遵义市境内)临时用地货币补偿标准注明:1.临时用地土地补偿以年为单位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2.占用非耕地的按土地年产值的1—4倍补偿。
3.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的1倍,青苗补偿费1倍,熟化期补偿费3倍,共计5倍,使用2年的补偿6倍,使用3年的补偿7倍,以此类推。
4.汇川区在区片综合地价覆盖范围内青苗补偿按附1表执行。
附表3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被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指导标准附表4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房屋征收装修补偿指导标准注:内外装修标准分类划分由各县(区)在制定的实施细则中明确附表5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房屋附属设施迁移补偿指导标准注:煤气户(含液化气)、电热户等补偿以实际开户金额计列,空调(含太阳能热水器)补偿按移机费用计列。
本表未列项目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实施细则明确。
附表6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普通住宅房屋安置补助及奖励指导标准注:1.本指导标准为普通住宅类房屋拆迁安置补助指导标准,企事业单位搬迁补偿安置补助经评估后由铁路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拆迁工作部门和被征收人(单位)协商确定。
2.搬家费、临时周转过渡费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3.实施中由各县(区)在本标准控制范围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行补偿。
4.房屋征收奖励费用应严格控制在辖区内征收总费用的10%以内,若超支,超支部分由县(区)人民政府自行承担。
遵义市人民政府令7号——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遵义市人民政府令7号

遵义市人民政府令7号——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令7号《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0月16日遵义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2日起施行。
市长2019年6月2日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发改、自然资源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审计、税务、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也可以通过购买劳务方式委托征收中介服务机构配合房屋征收部门或委托实施单位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中摸底调查、入户动迁、签约、归档等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购买服务等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勘丈测绘、摸底调查、价格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

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在中国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地征用和赔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贵州作为一个资源丰富的省份,土地赔偿标准也备受关注。
那么,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应当按照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征收土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贵州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贵州省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土地征收和补偿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其次,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绿化补偿费、迁坟费、过渡期补偿费等。
具体来说,土地补偿费是根据土地的类型、土地利用年限、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补偿。
绿化补偿费是指在土地征收后,需要进行绿化的地方,按照绿化的难易程度和成本进行补偿。
迁坟费是指对于需要移坟的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补偿。
过渡期补偿费是指在土地征收后,因无法立即安置或者无法立即实行生产经营,需要一定过渡期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再次,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还包括了对于农田的补偿标准。
根据《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被征收的农田,要按照农田的类型、土地的肥力、土地的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给予相应的补偿。
同时,对于因土地征收导致的农田流转和承包关系的变化,也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最后,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还涉及到对于农民的安置和就业的补偿。
根据《贵州省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于因土地征收而需要搬迁的农民,要给予相应的安置补偿和生活补助。
同时,对于因土地征收而失去生产经营场所的农民,也要给予相应的就业补偿和培训。
总的来说,贵州土地的赔偿标准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条例进行规定的,旨在保障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土地征收和赔偿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02•【字号】遵府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0〕12号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68号),遵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调整的批复》(遵府函〔2017〕126号)中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停止执行,社保资金标准予以保留。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0%为安置补偿费、40%为土地补偿费;征收未利用地的,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二、加快制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配套政策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作物,按照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要抓紧制定、完善并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配套实施。
三、及时协调解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各地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
要按照属地原则,针对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和协调机制,做好新老标准衔接和宣传工作,对新标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引发社会矛盾。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30•【字号】遵府发〔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893号)要求,遵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标准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从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2020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遵府发〔2020〕12号)中明确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停止执行,社保资金标准予以保留。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0%为安置补助费、40%为土地补偿费;征收未利用地的,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二、做好前后衔接征地补偿事关被征地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各地要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同时,各地要充分做好调整前后标准之间的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和协调处理机制,将矛盾纠纷“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各地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顺利实施。
各级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的监管,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最新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To save money is to make money.(页眉可删)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年是多少?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447元计算。
最近几年,贵州省加大了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在修建铁路、公路过程中,难免会用的农村的土地。
贵州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物价指数、人均收支情况等,会定期对征地补偿标准做出调整。
那么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年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了解下。
一、贵州省征地补偿标准年是多少?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每亩11490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按每亩4596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每亩3447元计算。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每亩16086元计算;征收其它农用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的,按每亩5745元计算;征收未利用地的,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即按每亩1149元计算,地上附着物据实按标准补偿。
二、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三、征地补偿费用什么时候发?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名义将其征地补偿费用予以专户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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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渝黔快速铁路(遵义市境内)永久性征收土地的货币补偿标准
的批复》(遵府函〔2009〕245号)执行,青苗费按1880元/亩补偿。
2.红花岗区在区片综合地价区域内的,按综合地价60000元/亩补偿,社保金12500元/亩,区片价补偿后再补偿一季青苗费是按黔国土资发〔2010〕60号文件规定执行,标准
3.5元/㎡按区府常议〔2010〕14号纪要文件
执行。
3.征用鱼塘的损失补偿标准,红花岗区现行的标准是按1200斤/亩,补偿2.00元/斤,即2400元/亩。
附表2
渝黔快速铁路(遵义市境内)临时用地货币补偿标准
注明:1.临时用地土地补偿以年为单位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占用非耕地的按土地年产值的1—4倍补偿。
3.补偿标准为土地补偿费的1倍,青苗补偿费1倍,熟化期补偿费
3倍,共计5倍,使用2年的补偿6倍,使用3年的补偿7倍,
以此类推。
4.汇川区在区片综合地价覆盖范围内青苗补偿按附1表执行。
附表3
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被征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指导标准
附表4
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房屋征收装修补偿指导标准
注:内外装修标准分类划分由各县(区)在制定的实施细则中明确
附表5
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房屋附属设施迁移补偿指导标准
注:煤气户(含液化气)、电热户等补偿以实际开户金额计列,空调(含太阳能热水器)补偿按移机费用计列。
本表未列项目由各县(区)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实施细则明确。
附表6
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普通住宅房屋安置补助及奖励指导标准
注:
1.本指导标准为普通住宅类房屋拆迁安置补助指导标准,企事业单位搬迁补偿安置补助经评估后由铁路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拆迁工作部门和被征收人(单位)协商确定。
2.搬家费、临时周转过渡费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3.实施中由各县(区)在本标准控制范围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进行补偿。
4.房屋征收奖励费用应严格控制在辖区内征收总费用的10%以内,若超支,超支部分由县(区)人民政府自行承担。
附表7
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拆迁地面构筑物补偿指导标准
注:1.砌体指墙、坎、池、井、沟渠、独立基础、烟囱等立体构筑物。
2.地坪指晒坝、道路等平面构筑物。
3.坟墓迁移补偿标准由各县(区)参照同期同区域内同类公益性项目,并根据坟墓砌体和墓碑材质在实施细则中明确补偿标准补偿。
需要购买公墓迁葬的,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或者协议约定的限价公墓进行补偿安置。
4.拆迁水井时,不需要保留供水的按砌体补偿,需要保留供水的按重置供水设施进行协商补偿。
附表8
渝黔铁路遵义市境内林木补偿指导标准
林木补偿参考标准
说明:1.苗期补偿标准按初产期补偿标准50%计算。
2.苗期为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产年。
3.表中麻竹、楠竹、金竹、撑绿竹、白夹竹、水竹、杂竹为成片林竹,零星竹按竹材平均价10元/株、竹笋10元/公斤补偿。
4.未列入此表的其他林地上的林木,应根据省政府政府令第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林木补偿费, 其中:幼龄林的造林、抚育、管护的全部投资按550元/亩乘以2倍计列,中龄林和近熟林、成熟林按树种的木材产值(马尾松及松类550元/立方米,杉木及杉类680元/立方米,柏木、阔叶树及其他杂木类600元/立方米)分别乘以各类树种的蓄积量和规定的倍数计列,特殊情况个案处理。
5.珍稀名贵树木可以实行个案处理,由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树木权益人、地方政府拆迁工作部门和贵州铁投资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补偿。
6.零星林木补偿标准,按各县、区现行公益性项目补偿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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