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征税政策
增值税的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

增值税的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增值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增值额计算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是增值税制度中的两种核心政策,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公平公正。
一、差额征税差额征税是增值税制度中的一种征税方式,适用于商品销售和劳务应税行为。
根据差额征税政策,纳税人需要按照销售额与进项税额之间的差额来缴纳增值税。
差额征税的核心思想是以纳税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差额作为征税基础,即“销售额 - 进项税额 = 应纳税额”。
这种方式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少了企业的税负。
二、差额抵免差额抵免是增值税制度中的一种税收政策,适用于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用于生产、经营的货物和劳动服务的增值税。
纳税人可以将进项税额中不能抵扣的部分,与销售税额中的增值税相抵销,从而减少实际应缴纳的税款。
差额抵免的核心思想是让纳税人能够合理抵扣进项税额,避免了税负重叠,减少了企业的负担。
差额抵免政策能够激励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推动经济的发展。
三、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的优势1. 减轻企业负担和税务成本。
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能够避免重复征税和税负重叠,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和税务成本。
2. 促进经济发展。
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政策使得企业能更好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
3. 公平公正。
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确保了税收的公平和公正,避免了财富的不合理分配。
四、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的适用范围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适用于资源类产品、小规模纳税人和农产品等行业。
其中,资源类产品主要指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纳税额低于一定限额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产品则包括农业种植和养殖等领域。
增值税的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和实现税收公平公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过程中,我们可以期待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政策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和经济发展服务。
通过适当的调整和改革,差额征税和差额抵免政策有望进一步提高税收效益,推动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手房差额税征收标准

二手房差额税征收标准二手房差额税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卖方因房屋增值所得需要缴纳的税款。
在我国,二手房差额税的征收标准是由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法对于购房者和卖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就二手房差额税征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二手房差额税的计算方法是按照房屋的增值部分来计算的。
具体来说,是指房屋的卖出价格减去购入价格,再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剩余部分。
这个剩余部分即为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需要缴纳差额税的基数。
其次,二手房差额税的征收标准是由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一般来说是按照一定比例来计算的。
比如,目前我国对于二手房差额税的征收标准是按照20%的税率来计算的。
也就是说,房屋增值部分的20%需要作为差额税来缴纳给国家税务部门。
另外,对于二手房差额税的征收标准还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非普通住房的差额税征收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此外,如果卖方是个人而非单位,也可能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的征收标准。
最后,对于购房者和卖方来说,了解二手房差额税的征收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这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在交易过程中合理规划税费支出,还可以避免因为税收问题而导致交易出现纠纷。
因此,建议购房者和卖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务必要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和征收标准,以便能够顺利完成交易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综上所述,二手房差额税的征收标准是按照房屋增值部分来计算的,一般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税率来征收。
购房者和卖方需要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和征收标准,以便能够合理规划税费支出,并避免交易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二手房差额税的征收标准,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一定的参考。
营改增哪些行业差额征税

营改增哪些行业差额征税营改增(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指中国政府根据税制改革的需要,逐步取消营业税,将其改为增值税的一项重大税制改革。
在这一改革中,涉及到不同行业的差额征税问题。
下面将从这个角度出发,详细探讨营改增对哪些行业实行差额征税。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是指根据不同行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减税政策的不同,将所得税的征收差额进行调整的一种税收征收政策。
在营改增中,差额征税被应用于不同行业的征税方式中。
营改增的差额征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金融业金融业是差额征税范围中的一大类。
根据政府的规定,金融业实行适度的差额征税政策。
根据金融业的特殊性,其征税方式和税率有所不同。
差额征税在金融业中的具体应用包括金融租赁、金融市场、保险、证券等。
2. 地产业地产业是差额征税的另一大类。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地产业采用差额征税方式。
在地产业中,具体征税方式主要有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等。
3. 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也是差额征税的重要领域之一。
不同类型的交通运输业具有不同的差额征税政策。
具体包括航空运输、海运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等。
4. 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业也适用差额征税政策。
差额征税在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移动通信、互联网服务等方面均有应用。
5. 文化体育娱乐业文化体育娱乐业是差额征税政策的适用范围之一。
在这个行业中,差额征税主要应用于文化艺术、体育赛事、娱乐休闲等方面。
以上仅列举了一些典型的差额征税行业,实际上还有更多的行业也适用于差额征税政策。
在政府的指导下,各个行业都需要根据自身特征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合理划分差额征税范围,并制定具体的差额征税规定。
差额征税的具体权限和征收方法由税务部门负责。
税务部门会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制定征税标准和征收比例,确保差额征税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总结起来,营改增的差额征税适用于多个行业,包括金融业、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等。
劳务派遣合同差额征税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合同差额征税?劳务派遣合同差额征税是指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服务时,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以差额征税方式缴纳税款。
具体来说,企业在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中,可以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仅就剩余部分缴纳增值税。
二、劳务派遣合同差额征税政策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劳务派遣合同差额征税政策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 差额征税比例:政策规定的差额征税比例为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的一定比例,最高不超过企业支付的费用总额的50%。
3. 税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 有效期:政策的有效期为36-60个月,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内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减税降费红利。
三、劳务派遣合同差额征税政策的实施细节1. 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服务时,需要按照政策规定的比例,将费用的一定比例缴纳给税务部门。
2. 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缴纳情况进行审核,并依据政策规定的比例,将政策规定的差额返还给企业。
3. 企业可以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到税务部门领取政策规定的差额返还款项。
四、劳务派遣合同差额征税政策的影响1. 减轻企业税负:劳务派遣合同差额征税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 激发市场活力:政策有助于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激发市场活力。
3. 保障劳动者权益:政策有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五、总结劳务派遣合同差额征税政策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减轻企业税负、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应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合理利用政策,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劳务派遣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健康发展。
差额征税26种情况

差额征税26种情况差额征税是指将纳税人的收入分为多个层次,根据每个层次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税率计算纳税金额。
差额征税有26种情况,下面将对每种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1.工资、薪金所得差额征税:根据工资、薪金所得,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2.个体工商户所得差额征税:根据个体工商户的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差额征税:根据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4.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所得差额征税: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的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5.对财产转让所得差额征税:根据财产转让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6.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差额征税:根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7.对稿酬所得差额征税:根据稿酬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8.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差额征税:根据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9.对财产租赁所得差额征税:根据财产租赁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10.对偶然所得差额征税:根据偶然所得的额度,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11.对赌博、抽奖所得差额征税:根据赌博、抽奖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12.对经营者执行工程勘察设计所得差额征税: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13.对委托代理所得差额征税:根据委托代理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14.对产权交易(出让)所得差额征税:根据产权交易(出让)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15.对股权转让所得差额征税:根据股权转让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16.对居民个人赴境外所得差额征税:根据居民个人赴境外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17.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差额征税:根据居民个人的不同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差额征税计算。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

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字体[大中小]第一条为加强营业税管理,规范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扣除项目的税收管理,促进服务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并据以征收营业税(以下简称差额征税)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按差额方式计征营业税的具体项目详见附件一。
第三条第二条所称“按差额方式确定计税营业额”是指以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时(以下简称应税行为),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规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项(以下简称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第四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根据税法规定可按差额征税的,凭合法有效凭证,在计算营业额时扣除相关支付的款项后,按差额征税。
第五条第四条所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
按以下情况确定:(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对纳税人由于破产、债务、资金等原因,法院或其他执法部门对其不动产或土地进行强制裁定抵偿或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且无法开具发票的,不动产购入方可将法院裁定书、法院调解书、契税完税凭证以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视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四)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外汇支付凭证、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第六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以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差额征税说明

财税(2016)年36号文七种业务:金融商品转让、经纪代理服务、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航空运输企业、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建筑服务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销售商品房一般计税方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件中又补充了三种业务: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和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中又补充增加了一种业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转让二手房,具体又包括三种情况,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前外购取得的不动产,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个人转让外购不动产(住宅有特殊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增加了物业公司水费的差额征收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增加了安保服务规定,要求按照劳务派遣政策执行。
综上,全部汇总起来就是十三种业务涉及差额征税。
下面试就差额征税的具体情况及对下游企业入账及抵扣的影响进行详细分析。
一、金融商品转让1、增值税差额征税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这一点其实在营业税中已经有了规定,增值税仅仅是将原有营业税政策进行了延续。
2、如何计算差额征税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3、发票及对下游影响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下游来讲,不存在抵扣问题,但是对于实施金融商品投资的企业来讲,究竟应该按照差额开票还是全额开票?由于对下游的抵扣完全没有影响,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差额征税税收政策及税务处理

差额征税税收政策及税务处理差额征税税收政策及税务处理一、金融商品转让1、税收政策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全额开具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全额开具普通发票。
二、经纪代理服务1、税收政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1)可直接全额开具6%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不能抵扣;(2)自己收入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收费用部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享受差额征税,下游只能就专用发票部分抵扣进项;(3)放弃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就全部收入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可以全部抵扣进项。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其他同上。
三、融资租赁1、税收政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自行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其他同上。
四、融资性售后回租1、税收政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2、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向下游企业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必要开具专用发票,游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其他同上。
五、客运场站服务1、税收政策一般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发票开具一般纳税人:向下游企业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无必要开具专用发票,游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不能享受差额征税。
六、旅游服务1、税收政策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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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差额征税政策的12个问题发布日期:2017-03-31 信息来源: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指南宣传专刊-全面营改增差额征税政策指南(2017年3月总第199期)编者按:自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于营业税原有的大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采取了“平移模式”,基本延续了原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与前几次营改增扩围相比,此次全面扩围中适用差额征税的情况显著增多,内容也更为复杂。
为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差额征税相关政策,本期专刊专门对此次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中适用差额征税的有关政策内容进行梳理、汇总,供大家学习参考。
全面营改增差额征税政策指南1、问:什么是营改增差额征税?答:营改增差额征税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
2、问: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发生哪些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差额征税?答:全面营改增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新增项目如下:1、金融商品转让;2、经纪代理服务;3、旅游服务;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6、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8、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允许扣除的资金项目;9、劳务派遣服务;10、人力资源外包服务;11、安全保护服务;12、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13、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14、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15、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16、签证代理服务;17、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18、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为境外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项目。
3、问:纳税人发生营改增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其计税销售额应如何计算?答:纳税人如发生上述需实行差额征税的增值税应税服务,应按以下方式计算应税销售额: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4、问:选择营改增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可凭哪些有效凭证进行差额扣除?答:差额扣除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所谓有效凭证指的是: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5、问:纳税人在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前发生的应税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实行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该怎样处理?答: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6、问:发生适用于差额征税政策的应税服务时,企业应如何开具发票?答:根据文件《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项目混开。
所有差额征税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全额开具。
7、问:实行营改增差额征税项目的纳税人,在哪些情形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的相关规定,以下差额征税项目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金融商品转让;2、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3、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4、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签证费、门票费等)。
8、问: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常见的差额征税项目应如何计算销售额?答:1、金融商品转让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型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旅游服务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7、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允许扣除的资金项目该类项目的销售额不包括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8、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9、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10、安全保护服务根据财税〔2016〕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1、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该项土地使用权购置原价或者取得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2、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3、不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4、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公告)的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5、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为境外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项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
16、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7、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