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新最全保健食品制度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6

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6一、总则为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保健食品经营者资质要求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具备相关资质,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2. 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应该有专业的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4. 经营者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三、保健食品的采购和储存1. 保健食品的采购应选择正规的生产企业,并且要求提供产品资质证明。
2. 采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确保产品的新鲜和安全。
3. 保健食品的储存应按照产品说明书中的要求进行,避免日光直射、高温、潮湿和异味污染。
四、保健食品的销售和服务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恶意哄抬价格。
2. 销售保健食品时,应仔细核对产品信息,避免出现误导性宣传和虚假宣传。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要及时解答和处理。
五、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1. 消费者对购买的保健食品有异议时,可以向保健食品经营者提出投诉,经营者应及时处理。
2. 若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保障。
3. 如果经营者违反相关法规,导致消费者受损,消费者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
六、监督检查和处罚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他们遵守法律法规。
2. 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
3. 经营者如果多次违法,或者涉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可以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七、附则本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和消费者应当遵守并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以上是关于经营保健食品规章制度的详细内容,经营者和消费者在经营和购买保健食品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保健食品规章制度板

保健食品规章制度板一、总则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人体生理功能、预防疾病和保健作用的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原料、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配料等。
三、保健食品的生产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生产保健食品。
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原料、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得生产虚假低劣产品,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添加剂。
四、保健食品的流通1. 保健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建立健全流通管理制度。
2. 保健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合格评价,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3. 保健食品流通企业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产品,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五、保健食品的标识1. 保健食品应当标明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含量等必要信息。
2. 保健食品标识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误导消费者。
3. 保健食品标识应当清晰醒目,易于辨认。
六、保健食品的监督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2. 消费者发现保健食品质量问题,可以向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保健食品企业应当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监管部门所有。
以上为保健食品规章制度,欢迎广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消费者遵守遵行,共同维护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保健食品储存制度(5篇)

保健食品储存制度(一)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____%之间。
(三)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
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四)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放热、防毒、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
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监管部门调查处理保健食品储存制度(2)是指为了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规定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和管理方式的体系化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健食品储存制度建议:1. 温度控制:保健食品应储存在适当的温度下,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对食品的质量造成影响。
一般来说,保健食品的储存温度应在10-25摄氏度之间。
2. 湿度控制:保健食品应储存在干燥的环境中,避免过高的湿度导致食品变质。
湿度控制可以通过使用除湿剂、储藏食品于干燥环境中等方法来实现。
3. 避光储存:有些保健食品对光线敏感,容易受到光线的照射而变质。
因此,应将这类食品储存在阴暗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4. 隔绝异味:保健食品应和具有强烈气味的物质隔离存放,以防止异味的传递和影响食品的品质。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六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方,须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进口保健食品必须有对应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明,还应包括组织代码证,进出口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2、采购保健食品应签订采购,并有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协议。
3、购进的保健食品必须有合法真实的票据,做到票、帐、货各项内容相符,并按日期顺序归档存放,票据至少保存两年。
4、对购进保健食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进行查验,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购进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购入首营品种还应向供货商索取加盖药店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和该批号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6、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键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品。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7、保健食品验收工作应在待验区内进行,保健食品质量验收包括保健食品外观质量的检查和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检查,以及购进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保健食品的工作。
8、对包装、标识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质量有疑问的保健食品。
应保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处理、裁决。
9、保健食品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或上柜台,如发现假保健食品就地封存及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二)一、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1、对公司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公司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保健食品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我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二、生产管理第四条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生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六条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原辅料、包装材料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生产完成后,应对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三、经营管理第八条经营者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注明保健食品经营项目。
第九条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售保健食品来源合法。
第十条经营者应确保所售保健食品标签标识清晰、完整,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保健食品。
四、储存管理第十二条储存保健食品的场所应具备防潮、防霉、防鼠、防虫等条件。
第十三条储存保健食品应分类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第十四条储存保健食品的温湿度应控制在适宜范围内,确保产品质量。
五、销售管理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所售保健食品的功能、成分、适宜人群等。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保健食品信息,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第十七条销售保健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购买凭证,确保消费者权益。
六、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我单位应定期开展内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文本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文本一、总则1.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和经营行为,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研发、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二、产品准入管理1. 保健食品应当依法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方可在市场上销售。
2.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真实、准确,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严禁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三、生产质量管理1. 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并按照GMP(良好生产规范)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2. 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放行等制度,对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实施严格的质量监控。
四、经营环节管理1. 经营者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严禁无证照经营保健食品。
2. 经营者应对所售保健食品进行严格的进销存管理,保证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标识清晰,能够追溯。
五、广告宣传管理1. 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的表述。
2.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六、监督管理与处罚1.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2. 对于违反本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适时修订。
以上仅为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示例,具体条款和规定应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为准。
保健食品流通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流通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保健食品的流通,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具有保健功效或者补充人体必需营养素的食品,属于食品范畴。
三、保健食品流通的范围保健食品的流通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四、保健食品流通主体1. 生产企业:负责生产和加工保健食品。
2. 流通企业:包括批发商、零售商等,负责销售和运输保健食品。
3. 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保健食品流通环节。
五、保健食品流通管理制度1. 生产企业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保健食品。
2. 流通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质量标准进行销售。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六、保健食品流通安全管理1.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 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进货、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保证产品真实性和安全性。
3. 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和通报保健食品安全事件,加强对风险品的监管。
七、保健食品流通信息管理1. 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信息档案,保证产品信息真实可靠。
2. 流通企业应对保健食品的进销存等数据进行及时记录和报告。
3. 监管部门应建立保健食品流通信息平台,实现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化。
八、保健食品流通监督1.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抽检和检查。
2. 消费者可通过举报电话或者平台来举报质量问题和假冒伪劣产品。
3. 监管部门应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确保保健食品流通的安全与健康。
九、保健食品流通培训1. 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应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2. 监管部门应组织相关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
十、保健食品流通宣传1. 监管部门应定期发布食品安全宣传信息,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保健食品。
2. 企业应加强对产品的宣传和普及,提高消费者的认识和信任度。
保健食品规章制度内容

保健食品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活动。
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活动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产品安全、质量。
第二章保健食品生产管理第三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过程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第四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生产过程、成品进行严格把关,做到从源头把控产品质量。
第五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和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溯源可靠。
第六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产品进行检验,对合格产品进行标识,做到入厂检验、在制品检验以及出厂检验。
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退货、召回制度,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能够及时召回。
第八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情况进行分析和改进。
第三章保健食品销售管理第九条保健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保健食品销售许可证,从权威渠道采购保健食品,确保产品的来源正规。
第十条保健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康产品鉴定机构,对销售的产品进行鉴定,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监控体系,对产品进行定期检测,对不合格产品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销售企业应当做好售后服务,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产品使用咨询和售后服务。
第四章保健食品使用管理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当仔细阅读产品标识,按照说明书指导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消费者在使用保健食品时应当注意保健食品的适用人群和适用范围,不得滥用。
第十六条消费者在使用保健食品时如出现不适应症状应当及时停止使用,并到医院就医。
第十七条消费者在使用保健食品时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当及时向销售企业或监管部门举报。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公布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信息和标准,指导和监督保健食品行业的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保健食品制度目录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三、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四、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五、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六、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七、保健食品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
八、保健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九、废弃物处置制度
十、保健食品进销台账管理制度
十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
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
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
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
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
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
方能上岗。
(二)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
求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
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三)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
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四)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
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五)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
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
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六)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
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
手续。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用具
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
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
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各功能间标识明显,
操作流程规范。
二、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
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
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
无霉变、脱落。
三、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
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
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配备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
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
清洗,必要时消毒。
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
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