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村街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村街各项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村街居民的生命健康,维护公共卫生环境,提高村街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街实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街各项卫生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卫生管理责任意识,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村街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卫生、安全的原则,注重宣传教育、预防控制、源头治理、综合整治,实现全民参与、全员管理、全面覆盖。
第四条村街各项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全面、系统、规范、创新的要求,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促进村街卫生文明建设。
第二章村街环境卫生管理第五条村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健全环境卫生责任体系,明确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环境意识。
第六条村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强化环境卫生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监测网络,及时发现环境卫生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
第七条村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源头的治理,推行“减量、减排、拒绝”原则,提倡绿色生活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八条村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散乱污的治理,开展定期清洁行动,保持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内的卫生整洁,杜绝乱倒垃圾、乱涂乱画等现象。
第九条村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注重对城乡结合部和边远地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土地、水源、空气等自然环境的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十条村街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损害赔偿制度,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环境权益,促进环境卫生治理和保护工作的充分实施。
第三章村街居民卫生行为管理第十一条村街居民卫生行为管理工作应当引导广大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倡导勤洗手、勤通风、勤换衣、勤打扫等卫生行为,保障个人和家庭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村街居民卫生行为管理工作应当加强对饮食、住宿、健康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增强抵抗疾病的能力。
街道爱卫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街道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爱卫工作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二)公众参与,群防群治;(三)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街道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街道爱卫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爱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一)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二)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四)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爱卫工作。
第六条各社区设立爱卫工作站,负责本社区的日常爱卫工作:(一)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二)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四)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五)组织居民参与爱卫活动。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七条环境卫生管理范围:(一)街道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二)街道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等;(三)街道范围内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八条环境卫生标准:(一)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保持清洁、整洁,无垃圾、污物、杂草、乱张贴等;(二)居民小区:保持楼道、公共区域整洁,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三)建筑物、构筑物:保持外观整洁,无破损、乱张贴、乱涂写等现象;(四)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集、运输和处理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第九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和管理:(一)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划要求,建设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环卫设施等;(二)定期检查、维修、更新环境卫生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三)加强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防止损坏和滥用。
第十条环境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一)定期对街道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二)对环境卫生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三)对违反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环境卫生清洁管理规定

环境卫生清洁管理规定1. 背景环境卫生清洁是保持公共场所干净、整洁的重要措施,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和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环境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2. 目的本管理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得到有效管理和维护,保障公众健康,提升城市形象。
3.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街道、广场、公园、商场、宾馆等。
4. 环境卫生清洁管理责任4.1 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立环境卫生清洁管理部门,负责环境卫生清洁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4.2 环境卫生清洁管理部门应确保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4.3 公众参与环境卫生清洁管理是必要的,管理单位应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共同维护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
5. 环境卫生清洁管理措施5.1 定期清洁。
根据公共场所的使用情况,制定定期清洁计划,确保场所每天进行必要的清洁工作。
5.2 垃圾分类。
公共场所应设立相应的垃圾分类设施,并进行有效的垃圾分类管理,保持环境整洁。
5.3 清扫保洁。
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清扫保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和设施的清洁。
5.4 卫生消毒。
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5.5 建立监督机制。
建立监督机制,对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6. 环境卫生清洁管理处罚及奖励6.1 对于违反环境卫生清洁管理规定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公示处理结果。
6.2 对于在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7. 其他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此前的相关管理规定。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基本原则: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应制定和执行存在明确的法律、监管和惩罚机制,确保落实和执行。
2.管理人员: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应明确相关环境卫生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力,包括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执法人员等。
3.环境检测和监测:制定环境检测和监测制度,对环境中的卫生指标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4.垃圾分类和处理:明确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有效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措施。
5.环境清洁:制定环境清洁和保洁制度,对公共场所进行定期的清洁和保洁工作,包括道路、街区、公园、垃圾箱等地方。
6.卫生设施维护:制定卫生设施维护制度,对公共场所的卫生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7.教育宣传和培训:制定环境卫生教育宣传和培训制度,提高公众环境卫生意识和素质。
二、环境卫生管理岗位职责1.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环境卫生工作,组织检测和监测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2.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
3.执法人员:负责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和处罚,保障制度的执行。
4.清洁工:负责定期清洁和保洁工作,包括清理垃圾、扫除街道、清洗公共场所等。
5.垃圾分类员:负责指导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引导公众正确分类垃圾。
6.卫生设施维护员:负责卫生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和修理设施问题。
7.环境教育宣传员:负责组织和开展环境卫生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环境卫生意识。
8.环境检测员:负责对环境中的卫生指标进行检测和监测,及时反馈检测结果。
总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对于保护公共卫生和维护环境的整洁十分重要。
只有通过制定和执行有效的制度和规定,明确各岗位职责,才能有效地管理和监督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提高公众环境卫生意识和素质。
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四篇)

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居民区的卫生管理,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特制订本制度:一、宣传教育1、搞好环境卫生宣传,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橱窗、远程教育等阵地作用,宣传有关政策和卫生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
2、搞好门前三包,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落实人员,区域划分包干制度配足清扫、保洁人员,清扫员、保洁员划分区域包干责任到人,区域定岗,到位到岗,明确清扫、保洁地段和内容,开展全天性清扫和保洁工作。
三、清扫、保洁制度(一)保洁员上岗时间:保洁员上岗时间。
上午____时至____时,下午____时至____时;保洁员上岗时间,不得误工,有事需请假,两天以上的,经主要领导批假。
(二)工作要求:1、街面清扫干净,当天垃圾当天清运结束,保持地面无垃圾,水泥路面无沙石,保洁程度高,无卫生死角。
2、垃圾装车后,垃圾桶四周及桶下面不留剩余垃圾。
3、道路周围绿化带内无纸屑,无乱丢杂物。
4、保洁员穿带环卫服装上岗,清洁车摆放整齐,管理好卫生工具。
5、及时清理排污水沟及化粪池出口边的污物,保持清洁,无臭味。
6、按时上下班。
如遇突击任务,随叫随到,按时完成任务。
四、督查1、加强对保洁员的卫生教育,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天督促检查不少于三次。
具体督查标准参照《卫生保洁制度》。
五、奖励处罚制度1、清扫保洁人员考核奖罚标准。
根据每周一次大检查的考核为依据。
对保洁员逐个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在各区块划定的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进行奖、罚。
2、凡群众____查实或检查发现,有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经现场查实,参照《卫生保洁制度》进行处罚。
3、连续三次受处罚的,给予辞退。
卫生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加强街道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创建文明卫生城镇,特制定我乡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望各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城镇居民自觉遵守。
一、各机关单位、个体工商户每天早晨(春冬季8:00、夏秋季7:30)前必须____打扫门前卫生(路沿石以上),机关单位将垃圾收集后自行拉运到垃圾场,个体工商户将垃圾收集后,按统一时间投入垃圾车内,不得将垃圾扫到路沿石以下。
街道办事处员工的环境卫生管理

街道办事处员工的环境卫生管理在街道办事处,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是保持员工健康、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从办公场所的日常清洁、垃圾分类管理、公共卫生设施的维护以及员工的个人卫生管理等方面,探讨街道办事处员工的环境卫生管理。
一、办公场所的日常清洁办公场所的日常清洁对于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健康至关重要。
为有效管理办公场所的卫生,街道办事处应制定卫生清洁制度,并明确职责分工。
定期清扫桌面、地面、玻璃等,保持整洁干净。
此外,卫生间的清洁也要加强,及时更换马桶消毒液、保持水龙头的清洁卫生等。
同时,街道办事处应提供充足的清洁用品,如纸巾、垃圾袋等,以方便员工随时清洁工作场所。
二、垃圾分类管理垃圾分类管理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环节。
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垃圾分类制度,并在办公场所设置明显的垃圾分类桶。
员工在处理垃圾时应按要求进行分类投放,如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分别投放到相应的垃圾桶中。
此外,街道办事处还应加强对员工的垃圾分类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垃圾分类意识。
三、公共卫生设施的维护公共卫生设施的维护对于员工的健康和办公环境的整洁十分重要。
街道办事处应确保卫生间的洗手液、洗手纸等清洁用品的充足供应,定期检查和维修损坏的设施。
此外,办公场所的空调、照明等设施也需要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以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员工的个人卫生管理员工个人卫生管理是保障办公环境卫生的重要环节,也关系到员工个人的身体健康。
街道办事处应加强对员工的个人卫生培训,教育员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员工在办公期间应保持整洁,避免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
办公室还应配备卫生湿巾、洗手液等个人卫生用品,以方便员工随时保持清洁。
总结起来,街道办事处员工的环境卫生管理需要从办公场所的日常清洁、垃圾分类管理、公共卫生设施的维护以及员工的个人卫生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加强员工的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
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是指街道办事处或相关管理机构依法对街道环境卫生进行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公共环境的整洁和卫生,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卫生的发展。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垃圾分类管理:制定垃圾分类规定,推动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并进行回收利用。
2. 街道清洁:规范街道清洁工作,包括定期清扫街道、清理垃圾、清除积水、清理烟蒂等。
3. 公共设施卫生管理:对公共厕所、公园、广场、街头灯箱等公共设施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4. 市容管理:加强对建筑物外墙、店铺广告、乱贴乱画、乱摆乱放等行为的管理,保持街道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5. 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6. 罚款制度:针对街道环境卫生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制定罚款标准和处罚措施,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执法和处罚。
7. 监督机制:建立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机制,包括投诉举报渠道、监督员制度等,确保管理工作的公平和透明。
总之,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街道环境的卫生和整洁,需要政府、居民和相关机构共同参与和执行。
只有建立完善的制度和规定,才能够实现街道环境卫生管理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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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办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家庭等。
第三条爱国卫生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街道办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爱国卫生工作。
第六条各社区成立爱国卫生委员会,负责本社区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应设立爱国卫生工作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三章爱国卫生工作内容第八条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第九条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公共卫生条件。
第十一条开展除“四害”活动,防止病媒生物传播疾病。
第十二条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第十三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居民饮食安全。
第十四条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居民文明素质。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五条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
第十六条各级单位要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
第十七条各级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八条各级单位要定期开展爱国卫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各级单位要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考核制度,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街道办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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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居民区的卫生管理,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宣传教育
1、搞好环境卫生宣传,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橱窗、远程教育等阵地作用,宣传有关政策和卫生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卫生意识。
2、搞好门前三包,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落实人员,区域划分包干制度
配足清扫、保洁人员,清扫员、保洁员划分区域包干责任到人,区域定岗,到位到岗,明确清扫、保洁地段和内容,开展全天性清扫和保洁工作。
三、清扫、保洁制度
(一)保洁员上岗时间:
保洁员上岗时间:上午5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保洁员上岗时间,不得误工,有事需请假,两天以上的,经主要领导批假。
(二)工作要求:
1、街面清扫干净,当天垃圾当天清运结束,保持地面无垃圾,水泥路面无沙石,保洁程度高,无卫生死角。
2、垃圾装车后,垃圾桶四周及桶下面不留剩余垃圾。
3、道路周围绿化带内无纸屑,无乱丢杂物。
4、保洁员穿带环卫服装上岗,清洁车摆放整齐,管理好卫生工具。
5、及时清理排污水沟及化粪池出口边的污物,保持清洁,无臭味。
6、按时上下班。
如遇突击任务,随叫随到,按时完成任务。
四、督查
1、加强对保洁员的卫生教育,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天督促检查不少于三次。
具体督查标准参照《卫生保洁制度》。
五、奖励处罚制度
1、清扫保洁人员考核奖罚标准:根据每周一次大检查的考核为依据。
对保洁员逐个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在各区块划定的基本工资的基础上进行奖、罚。
2、凡群众举报查实或检查发现,有卫生死角和脏、乱、差现象,经现场查实,参照《卫生保洁制度》进行处罚。
3、连续三次受处罚的,给予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