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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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与评定流程汇总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竞争的日益激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成为了重要的话题。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仅可以帮助学生减轻经济负担,还能鼓励同学们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与评定流程,帮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申请过程。

一、奖学金申请的准备工作1.1 研究奖学金要求在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之前,首先要了解奖学金的申请要求。

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可能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等。

了解这些要求可以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准备申请材料。

1.2 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之一。

同学们需要在申请之前努力提高自己的学术成绩,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以及科研项目等。

1.3 科研成果除了学术成绩,科研成果也是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考量。

同学们可以尝试参与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等,以展示自己在学术研究方面的优异能力。

1.4 推荐信推荐信是奖学金申请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同学们可以向自己的导师或学术辅导员寻求帮助,获得一封有力的推荐信。

推荐信可以证明同学们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潜力。

1.5 个人陈述个人陈述是奖学金申请的重要部分之一。

在个人陈述中,同学们可以描述自己的学术兴趣、科研经历以及未来的学术目标。

同学们需要展现自己在学术研究中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奖学金申请的流程2.1 填写申请表格奖学金申请表格是申请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同学们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等。

确保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要注意所填写的内容与所提交的其他材料相互印证。

2.2 提供申请材料除了申请表格,同学们还需要准备一些申请材料。

根据不同的学校和专业要求,可能需要提供成绩单、证书、推荐信、个人陈述等。

同学们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葡萄酒学院-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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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监督管理细则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发[2018]14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葡萄酒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制定葡萄酒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监督管理细则。

推免生监督工作小组职责为全面负责推免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一、监督管理小组
组长:刘树文
副组长:邓亚丽
成员:薛雪钱殷张艳芳袁照程惠竹梅
二、监督管理细则
1、学院将推免生政策规定、有关推免生资格、招收推免生名额、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进行公开。

2、学院监督工作小组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学业成绩考核,科研潜质考核三个方面进行全面监督,面试现场进行录音录像。

3、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4、学院监督工作小组保证整个推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葡萄酒学院2019年9月11日。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19号)、《西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及管理办法》(西校〔2013〕348号)和《西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试行)》(西校〔2014〕4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对象: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2015年起录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非在职研究生)。

国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等专项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非在职研究生指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无就业单位和固定收入,能保证每周至少5个工作日、每天至少8小时在我校或我校建立的专业实践基地从事研究生课程学习及科学研究的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需经费由学校统筹利用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筹集。

第二章奖励标准、比例与基本条件第五条奖励标准与比例:(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该生当年应交学费额度的100%,符合基本条件的全体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享受。

“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该生当年应交学费额度的100%。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二个等级, 2015级、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的一二等奖学金比例为5:5,50%的非在职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年度应缴学费额度的100%,50%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年度应缴学费额度的50%。

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中,老生的评定以上一学年度的综合考评成绩为主要依据,新生以入学综合成绩为依据。

其中,“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定(名额单列),进入二、三年级后根据学业成绩与学院普通研究生共同参评一、二等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概述本文旨在详细阐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

学业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学术研究、创新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而设立的。

通过制定明确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关键词1、研究生2、学业奖学金3、评定4、标准5、流程三、详细阐述1、评定时间:每年春季学期结束时进行评定。

2、申请条件:申请者需为全日制研究生,至少完成一个学期的课程学习,且学业成绩优秀。

3、申请材料:申请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学术成果清单、导师推荐信等相关材料。

4、评定标准:主要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和创新实践成果。

此外,还重视申请者的综合素质,如领导力、团队协作精神等。

5、评定流程:首先,根据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筛,确定入围名单。

然后,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入围者进行面试,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最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者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特别说明1、如有特殊情况,如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或创新实践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可酌情放宽申请条件。

2、在评定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获奖者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还将享受其他的激励措施,如推荐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

五、总结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制定详细的评定标准和流程,确保申请者的学术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评价。

通过特别说明,为有特殊贡献的研究生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激励措施。

最终,希望通过这些措施,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创新实践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大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大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XXXX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具有且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二章奖励基本条件第三条研究生申请学业奖学金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领导;(二)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积极向上,品学兼优;(四)踊跃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第四条奖学金等级、比例及标准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9000元、三等奖6000元,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5%、60%、15%。

第五条奖学金评审时间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一、二学年奖学金于研究生下一学年的9月初启动,11月底完成评审;毕业奖学金于研究生应届毕业当年的4月初启动,毕业前完成评审。

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资格:(一)违反法律、法令、法规者;(二)个人档案、人事关系从我校转出者;(三)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四)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或者拖欠学费者;(五)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六)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七)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八)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九)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弄虚作假、虚报成果者;(十)其他经学校、学院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第三章综合测评与评审办法第七条研究生综合测评总分(G)包括基本素质测评(G1)、课程学习成绩测评(G2)、科研实践创新能力(G3)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G4)四部分。

基本素质测评(G1)和社会实践活动能力(G4)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研究生辅导员牵头负责;课程学习成绩测评(G2)和科研创新能力(G3)由研究生教育分管院长和研究生教育秘书牵头负责。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激励我院研究生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科研及学生活动,全面提高我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根据《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A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学金种类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2000元/年;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年;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可与硕士研究生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学校企业捐赠奖助学金或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但可同时享受三等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可与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

二、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本评定细则以激励研究生胸怀大志、努力进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德智体全面发展为主导,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分配奖学金名额。

研究生参评基本条件如下: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6.为非在职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且导师同意参评;7.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参评学年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3)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4)在实验室因违反操作规程,发生重大实验室事故者。

(5)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6)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者(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7)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因保留学籍、休学等原因造成延长学习期限的除外)。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为适应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趋势,做好我院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建立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和内在激励机制,在遵照执行学校研究生部《郑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照录取后各专业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二、第二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法按学位类别统一确定研究生奖学金等级,其中科学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专业学位硕士所有专业统一评定。

具体评分方法如下:1、品德表现(20分)评分前院研究生办公室组织相关研究生以打分投票形式实施评分工作,其中政治思想5分,道德修养3分,遵纪守法5分,诚实守信5分,文明卫生2分(基础分1分,星级宿舍评分1分,每颗星0.2分)。

2、学习成绩(35分)学习成绩评分按计算公式:(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位课课程学分总和)×70%+(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成绩与该门课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选修课课程学分总和)×30%(专业间不同课程成绩将做归一化处理)。

3、科技创新(15分)发表论文应为当年已刊出或收到录用通知并附汇款证明的(不交版面费的除外);国内论文发表期刊级别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为准,导师第1作者,研究生第2作者,按研究生第1作者对待;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获批证书时间为准;署名院校或专利权人要求为郑州大学。

如校研究生院对作为评奖依据的论文级别及发表依据等有更高标准的,采用更高标准。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1)发表期刊论文被SSCI\SCI、EI等收录:第1作者加15分,第2作者加6分,其他不加分;(2)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学部和河南省教育厅规定的重点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A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5分,第二作者加3分;B类期刊第一作者加10分,第二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3)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5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4)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SC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7分,第2作者加2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5)在国际会议上发表并被EI收录(附收录编号)的论文:第1作者加3分,第2作者加1分,其他不加分,同一期会议,只限一篇加分;(6)专业学位硕士在非核心公开刊物的正刊(以实际出版刊物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第1作者加2分,加分上限4分,其他不加分;(7)获得发明专利:第1名加15分,第2名加7分,第3名加5分,4名加2分,其他不加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8)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1名加3分,第2名加2分,第3名加1分,专利以获批证书时间为准,加分上限4分;(9)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导师科研项目并做出重要贡献者,国家项目前第一名加10分,其他依次递减1分;省级项目第一名加7分,其他此依次递减1分;厅级项目第一名加4分,其他依次递减0.5分(此项加分以结项证书、鉴定证书或结项材料为准,加分名次为项目实际排名);(10)获得校级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重点项目的第一申请人加2分,一般项目第一申请人加1分,项目结项时被评为优秀及以上奖励的,在前基础上第一申请人再加1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管理办法

XXXX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为了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激励我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科学创造性,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医学部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一、参评对象与评定条件(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是基本学制年限内在校在学的全日制研究生,并且其人事档案(已参加工作的包含工资关系)须转入我校。

硕博连读及直博学生按本学期学制认定参评范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违反学业法律、法令、法规者;2、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3、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5、超过基本学制年限延长学习期限者;6、在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或奖学金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有虚假内容者;7、在研究生培养环节中未达到规定要求者;8、违反科学道德、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者;9、各类考试作弊或违纪者,以及其他违反校纪校规受处分者;10、其他经学校认定不符合参评条件者。

二、奖励等级与标准(一)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14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11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7000元,比例为50%。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四个等级:特等奖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名额比例为参评人数的5%;一等奖8000元,比例为15%;二等奖5000元,比例为30%;三等奖3000元,比例为50%。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在同一学年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兼得,但可与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兼得。

三、评定办法(一)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测评主要考核以下三个方面:学习成绩、科研情况、社会活动及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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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发〔〕号)的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励等级、标准与比例
.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第一学年不分等级;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励等级与标准分别为一等奖每生每年元、二等奖每生每年元、三等奖每生每年元;奖励比例为一等奖占、二等奖占、三等奖占。

.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

第一学年不分等级;第二和第三学年奖励等级与标准分别为一等奖每生每年元、二等奖每生每年元、三等奖每生每年元;奖励比例为一等奖占、二等奖占、三等奖占。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平均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元,不分等级。

. 直博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第一至第二学年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直博生第三至第五学年执行博士研究生的奖励标准,硕博连读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者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转为硕士研究生者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

二、申请条件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 为就读我院级及以后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年限为研究生基本学制年限。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当年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 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籍注册手续者;
. 学术研究中违反学术道德行为或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 在学习或科研工作中,因个人主观行为给学校带来严重损失者;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纪律处分者;
. 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者。

(三)因公在国(境)外学习且具有我校学籍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研究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不具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资格。

三、评审组织与程序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专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做好学院研究生专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评审工作。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程序
. 个人申请。

研究生填写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于每年月日前提交所在学院(系、部、所)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 学院评审。

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专项工作组审定。

.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及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奖助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奖助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专项工作组提请裁决。

(三)评审办法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根据参评学年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总得分为分,按照得分进行排名。

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分别占,和。

. 思想品德
主要考核学生的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的综合表现情况。

由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实验室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学生互评共同打分。

其中,学生工作部门成员评价满分为分,研究生导师评价满分为分,学生互评满分为分,扣分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控制在分以内,加分最高分。

此部分得分最高的计为分,其他按照比例折算。

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分),主要根据以下表现情况来进行考核:
() 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分)。

()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分)。

()关心国家大事,明辨是非,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分)。

()自觉加强政治修养,政治上积极追求进步,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政治活动(分)。

()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公共秩序,离开学校实行请销假制度(分)。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归宿就寝,不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分)。

()能积极参加有益身心的文体娱乐活动,不观看、传播不健康书刊或音像制品(分)。

()能积极参加校、院以及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分)。

导师考核(分),主要根据以下表现情况来考核:
()有积极的学习态度和严谨的科研态度(分)。

()能按照导师的要求定期阅读文献并提交阅读笔记(分)。

()能按时参加实验室组会的汇报与讨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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