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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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指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协商,将债券抵押给交易对手方,并获得相应的资金,等到到期时再从对方赎回债券的过程。

在回购交易中,双方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回购价格和回购期限等条款。

质押债券在回购到期时将解除质押状态,并且投资者赎回的资金一般按照到期本金返回到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这种交易业务的主要特点包括:
1. 资金的流动性:通过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投资者可以获得短期资金的流动性,将资金变现为可用于其他投资的目的。

2. 风险控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通常要求较高的信用等级和较低的债券波动率,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3. 跨市场参考:对于全国的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反映了市场的流动性和投资者的情绪。

4. 双向交易: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双向的,投资者既可以买入债券进行质押获得资金,也可以卖出债券解除质押状态。

5. 利率形成: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中,回购利率反映了市场对未来短期利率的预期,对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具有重要影响。

总的来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市场交易方式,对于投资者和市场的流动性都有重要的影响。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需要更多信息,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介绍

(五)回购查询
质押回购业务在日终处理后,可查询相关的流水和信息: 1、质押出入库查询: “查询-单客户/多客户查询的资产流水-证券 变动流水”查询出入库的债券变动和标准券变动的流水情况;折算率 调整等引起的标准券变动查询方法与此相同。 2、质押回购查询:“查询-单客户/多客户查询的资产流水-资金变 动和证券变动流水”查询质押回购/购回的资金变动/购回利息的流水 情况;上海标准券欠库产生的扣款/补款、欠库违约金等资金变动查 询方法与此相同。 3、质押回购在途查询: 上海市场:单客户/多客户查询的订单信息-质押式回购中查询; 深圳市场:单客户/多客户查询的订单信息-国债回购中查询。
(三)质押出入库
上海市场通过柜台系统的“产品-上海市场-订单管理-其他委托 -质押出入库”菜单进行质押出入库操作;深圳市场与上海市场基 本一致。(此操作权限由柜台业务经理岗操作)
上海出入库委托成功后的委托状态将被修改为“已成”,深圳 出入库委托确认后将不修改状态,还为“已报”。
(四)回购交易
买卖方向:融资填买入,融券填卖出 证券代码:回购代码(上海204***、深圳1318**/1319**) 委托价格:每百元资金到期的年收益率(%),最小变动单位上海
准券折算率,如果折算率降低,就要在新的标准券折算率实施之前补足 债券;如果账户没有债券,就需要再次买入债券质押入库,但再次买 入的数量补足差额即可。
正回购方在到期前要保证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例如1日回购交 易,则T+1日收市前账户内就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转入资金或 者是卖出证券所得的资金。对于营业部有正回购交易的客户,营业部 需要特别注意其账户内的资金情况,防止欠资而导致透支。
在正回购交易中最大的风险是欠库和欠资,所谓欠库就是指当债 券折算率降低后,没能及时补足债券,致使标准券可融资的资金量小于 直接融入到的资金量;所谓欠资就是指当质押债券到期,需要还款时, 账户内可用资金不足以归还融资的资金及应付的利息;当出现欠库或 欠资时,会被罚款甚至收回回购交易的权限。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规范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以下简称“协议回购”)是指回购双方自主协商约定,由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正回购方”)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逆回购方”)融入资金,并在未来返还资金和支付回购利息,同时解除债券质押登记的交易。

第三条协议回购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投资者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协议回购,并自行承担风险。

第四条投资者参与协议回购前,应当签署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主协议(以下简称“主协议”)并报送本所备案。

签署方为证券公司经纪客户的,由所在证券公司留存备查。

回购双方可以就协议回购相关事宜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并且不得与主协议和回购双方申报的交易要素相冲突。

补充协议的内容由回购双方自行遵照执行。

第五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进行协议回购申报,应当确认投资者已经签署主协议、风险揭示书等必要文件,并根据投资者的真实委托提交申报。

证券公司未经委托虚假申报,或者存在伪造、篡改委托内容等未按客户指令进行申报和结算等情形的,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证券公司通过本所相关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的协议回购申报,视为已取得投资者的委托,本所不对委托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第六条协议回购由回购双方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成交。

回购双方应当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相关账户的资金或者质押券在结算时足额。

第七条交易系统根据本所业务规则对符合形式要求的协议回购相关申报进行确认,不对申报的内容进行审查。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姜曼丽整理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简介姜曼丽整理

质押券
冻结
解冻
资金需求方 以券融资 (正回购方)
初始交易 回购交易
资金供给方 以资融券
(逆回购方)
资金
质押式回购基本概念
➢ 标准券: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 用以确定可利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 标准券折算率: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 金额和面值之比。 标准券金额=标准券折算率×债券面值
※原则上,报价回购利率高于同期银行通知存款利率水平,低 于银行间同期回购利率水平,与同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相 比处于中等水平,与其他券商报价回购报价水平大致相当。
第四部分 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发展现状
业务发展
➢ 2008年12月,上交所正式向证监会申请研发报价回购业务。 ➢ 证监会机构部牵头,成立了报价回购专项工作小组,建立了联合监
资产
交易
投资
习性 目标 经验
投资 客户池 风险
能力
偏好
活跃度
开户交易满 6个月
风险价回购业务指引(试行) ——2009年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011年
主要风险
市场 风险
流动性 风险
操作 风险
法律 风险
质押券不足 风险 再投资风险 产品风险
证券代码 204001 204002 204003 204004 204007 204014 204028
204091 204182
交易情况 活跃 活跃 活跃 活跃 活跃 较活跃 较活跃
基本没交易 基本没交易
质押式回购品种
回购天数 1天企业债回购 2天企业债回购 3天企业债回购 7天企业债回购
逆回购品种 RC-001 RC-002 RC-003 RC-007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及操作介绍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及操作介绍
(二)对证券公司而言,该业务丰富了券商为客户提供的产品线,这 样券商在提供传统业务服务的同时,也能够为客户提供短期现金管理类服 务,并且通过给客户提供了新的资产配置方式,增加客户对公司的粘度, 提高客户的忠诚和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一、业务模式
上交所/登记公司
接受平安证券提供的质押物,提供 T+0净额非担保资券结算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及操作介绍
目录
一、报价业务简介 二、目标客户分析、客户资格获取及账户开通 三、通达信客户端操作介绍 附:报价回购业务Q&A
业务时间总览
扩大试点营业部计划 第一阶段:推广至6家营业部,试运行1月。新增5家营业部分别为深圳商报大厦营业部, 深圳福华路营业部,广州体育东路营业部,北京东花市营业部,上海零陵路营业部。 第二阶段:推广至14家营业部,试运行1个月。新增8家营业部分别为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 深圳深南东路营业部,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广州新港中路营业部,上海常熟路营业部, 大连营业部,青岛营业部和武汉营业部。
利率管理
– 到期年利率管理:对各回购品种的到期年利率设置上下限(1天通 知存款利率0.95%,1年贷款利率6.65%);
– 提前购回年利率管理:对1天期以上回购品种提前购回年利率设置 上下限(活期存款利率0.5%,1年贷款利率);
– 每日报价管理:综合考虑市场各类同期限产品利率水平,确定报 价利率。
客户资格获取条件
客户资格获取条件
1. 客户账户为实名制开户,开户资料真实完整,证件有效且未到期; 2. 客户账户资产来源合法合规,并且没有设立任何抵押或担保; 3. 客户在以往交易中无违约事项,信誉良好; 4. 客户在以往交易中未频繁参与权证等高风险业务; 5. 客户不得为法律法规禁止参与债券回购业务的个人或法人; 6. 客户在公司托管资产和资金余额合计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且开户 6个月以上 7. 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已经纳入第三方存管; 8. 公司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介绍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将自己名下所有的债券进行质押,并向回购方提出回购要求,通过质押债券来获取资金。

这种业务模式能够提供临时性资金周转,满足市场参与者的短期资金需求,并且具有灵活、高效的特点。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通常由金融机构、交易所、券商等机构提供。

投资者首先需要在回购方开立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账户,然后将拟质押的债券提供给回购方进行评估和确认。

回购方会根据拟质押债券的质量、期限和市场流动性等因素,向投资者报一个回购价格,并约定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一般为7天、14天、28天等,根据双方约定灵活确定。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标准化交易,回购方会对质押的债券进行登记、通知、保管等程序,并提供清算和结算服务。

回购期满时,回购方会将质押债券的拥有权转移回投资者名下,并返还回购资金和利息。

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回购方享有质押债券相应的权益和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优点在于投资者可以通过质押债券获得资金,满足短期资金需求,同时保留债券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收益。

另外,质押债券的数量和种类较为灵活,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质押,实现资产配置的灵活性。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也存在一些风险。

首先,质押债券的市场风险存在,如果债券价格大幅下跌,投资者可能需要追加质押物或提前清偿,否则回购方可能会出售质押债券。

其次,如果回购方存在违约风险,投资者可能无法按时取回质押债券和回购资金。

此外,投资者需要根据债券质押业务费率和回购利率综合考虑成本和收益,确保能够获得足够的回购资金和利息。

总的来说,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提供临时性资金周转的业务模式,具有灵活、高效的特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质押债券获取资金,同时保留债券的所有权,并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收益。

但是投资者需要注意市场风险、违约风险以及综合考虑成本和收益等因素,确保能够获得足够的回购资金和利息。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南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南

上海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指南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质押交易,并在交易所上进行报价,由其他投资者进行资金的融入,形成资金利用效率最优的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

这一业务形式既可以增加市场流动性,又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便利的资金融入和回购渠道,成为当前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业务规则1.业务参与对象:符合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金融机构及投资者可参与该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

2.业务交易品种: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适用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债券种类,具体业务品种以证券交易所官方公告为准。

3.业务流程:投资者首先进行债券质押交易,然后在证券交易所平台上报价,等待其他投资者进行资金融入。

一旦有投资者同意融入资金,即形成质押式回购交易,资金方会将相应资金划转至债券方账户。

4.业务费用: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涉及到的费用一般包括交易费用、债券质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具体标准以证券交易所官方公告为准。

5.业务风险:质押式回购业务虽然带来了便利和效率,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时需注意风险管理和合规操作。

三、业务优势1.高效便捷: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提供快速便捷的资金融入和回购渠道,大大提高了投资者的资金利用效率。

2.增加流动性: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可以增加市场流动性,促进债券市场的有效运作。

3.多样化投资:投资者可以通过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实现债券投资的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四、业务监管为了保障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健康发展,证券交易所对该业务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明确了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参与标准、交易品种、交易流程等内容。

2.加强风险管理:证券交易所加强对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发现和应对业务风险。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讲解

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讲解
00%,折算率的小幅下调也会导致欠库
解决:时刻关注总公司下发的营业部交易情况表,提示超 标客户及时入库
(3)欠资
欠资:客户无法在4点以前将回购到期的资金及时弥补, 我们界定为欠资。 ➢ 后果: - 公司将会受到登记公司的处罚,由此影响到AA级券 商的评级。 - 营业部将按风险事件处理
容易发生欠资的几种情况
结果:出库4000张,使用率为95.65%
解决:发现超标,要求客户尽快将债券入库,防止折算率调 整后再发生欠库。
注:登记公司近日电话联系我部,现在他们对日终超标的 客户开始进行监管,如果营业部发现客户连续两次日终使 用率超标,请务必告诉客户第三天交易日不要进行频繁出 入库
(2)欠库
当库中标准券总量小于融资金额时就发生了欠库 1、折算率的大幅下调,导致欠库 2、登记公司结算后,日终标准券使用率严重超标,如接近1
资产 杠杆部分
负债和权益 第二次融资
杠杆部分
第一次融资
回购市场
初始债券组合
自有资金
收益:利息+资本利得
案例-套作的魅力
客户投入资金:400万 投资期限:5个月(2012年3月——2012年7月) 投资方式:债券回购套作 放大倍数:约3.5倍左右
主要投资种:
债券品种 122768 11兰城投 半个月 122831 11惠通债 四个月 122840 11临汾债 四个月
• 10、你要做多大的事情,就该承受多大的压力。7/12/2
020 6:26:20 AM06:26:202020/7/12
• 11、自己要先看得起自己,别人才会看得起你。7/12/2
谢 谢 大 家 020 6:26 AM7/12/2020 6:26 AM20.7.1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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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息模式
所有产品购买当日计息,到期当日不计息。 自动到期利息 = 本金 × 到期年收益率 × 实际回购天数(比如1、7、 14、28、91天期,遇节假日天数相应顺延增加)/ 365 提前购回利息 = 本金 × 提前购回年收益率 × 实际回购天数 / 365
交易数量
最低交易量为50手,超出部分以1手(1000元)的整数倍增加,上限为该品 种的可申购余额。
3.00%
2012-3-13 14天回购
3.00%
2012-3-14 14天回购
3.00%
2012-3-15 14天回购
3.20%
2012-3-16 14天回购
3.20%
2012-3-18 14天回购
3.20%
2012-3-19 14天回购
3.20%
产品名称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28天回购
活期:0.5% 1天通知存款:0.95% 7天通知存款:1.49%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报价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到期年收益率
2012-3-6 14天回购
3.60%
2012-3-7 14天回购
3.30%
2012-3-8 14天回购
3.40%
2012-3-9 14天回购
3.40%
2012-3-12 14天回购
单笔交易 最低限额 人民币5 万元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报价情况
报价策略
各品种每日报价在报价范围内参考银行间市场回购利率、上海银 行间同业拆放利率( shibor )、上交所回购利率等多方面因素,并结 合每日资金面确定最终报价收益数值。
日期 2012-3-6 2012-3-7 2012-3-8 2012-3-9 2012-3-12 2012-3-13 2012-3-14 2012-3-15 2012-3-18 2012-3-19
交易时间
交易日9:30~11:30,13:00~15:10
3、报价回购业务融入资金投资范围
业务试点初期
依据谨慎性原则,报价回购业务融入资金全部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银
行协议存款的规模与期限根据报价回购业务各交易品种的实际成交情况合理
搭配,并保持一定比例的活期存款,以避免日常过多启用应急资金而增加交
上交所债券质押式报价 回购业务介绍
2020/4/14
目录
一、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二、报价回购业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三、报价回购业务办理流程 四、报价回购业务目前开展情况
一、报价回购业务介绍
1
报价回购业务背景介绍
2
报价回购业务品种介绍
3
报价回购业务融入资金投资范围
4
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1、报价回购业务背景介绍
一天期品种 自动续约
可随时赎回 资金,资金 可用于购买 股票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交易时间长
产品标准
假日计息
门槛较低
收盘时间 晚于股票 : 15:10 收盘
交易所提供专门的 交易代码,为交易 的达成提供确认服 务,更加标准化, 更具公信力
遇到节假日,购 回日期自动顺延 ,采取按实际持 有日期计算客户 到期利息。
收风险。
在试点初期后
报价回购融入资金适用范围扩大至期限在3年以内(含3年)的国债、央
票和其他债券(评级在AA以上)。其中债券投资规模不超过回购资金的30%
(信用债规模低于回购资金的5%)。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高度保障
稳定回报
交易便捷
随进随出
足额债券 质押,资 金安全有 充分保障
客户获取 高于活期 存款3-6 倍的收益
整存整取定期存款 三个月:3.10% 半 年:3.30% 一 年:3.50%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回购收益率比较
相较于交易所质押式回购、shibor,报价回购业务的收益率相对较高。
1天期回购
7天期回购
4、报价回购业务优势
收益稳定
相较于交易所质押式回购,报价回购业务的收益率相对稳定。
到期年收益率 产品名称
3.8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20%
91天回购
3.20%
91天回购
3.2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3.50%
பைடு நூலகம்
91天回购
3.50%
91天回购
到期年收益率 4.25% 4.00% 4.00% 4.00% 3.60% 3.60% 3.60% 3.80% 3.80% 3.80% 3.80%
产品名称 保利金1天回购 保利金1天回购 保利金1天回购 保利金1天回购 保利金1天回购 保利金1天回购 保利金1天回购 保利金1天回购 保利金1天回购 保利金1天回购
到期年收益率 3.00% 2.80% 2.80% 2.80% 2.50% 2.30% 2.50% 2.60% 2.60% 2.50%
产品名称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保利金7天回购
到期年收益率 3.50% 3.20% 3.30% 3.30% 3.00% 3.00% 3.00% 3.00% 3.00% 3.00%
试点运行1个月后,我公司可以在履行相关报备程序后扩大试点营业部数量,业 务规模可逐步扩大至20亿元,3个月后可以在履行相关报备程序后扩大融入资金 投资范围。
上交所:交易确认 登记公司:资券结算
资金融入方:证券公司须以 足额自有债券作为质押物, 并由上交所和登记公司进行 管理。
资金融出方:客户 参与报价回购以获取高于银行 同期存款利率的收益,需要资 金时,可随时赎回。
2、报价回购业务品种介绍
品种 代码 续作情况 提前购回
1天 205001 自动续做 不可提前购回
7天 205007
14天
28天
205008
205010
不自动续做
可提前购回
91天 205030
收益率
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在约定范围内决定每日年收益率(包括到期收益率和提 前购回年收益率),并通过交易系统和公司网站网上营业厅公布。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是一种限定在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
的该证券公司客户之间、通过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进行交易确认,登记
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净额非担保结算的特定债券质押式回购。
3月6日,我公司报价回购业务正式上线。试点初期,试点营业部数量为1家-上 海斜土路营业部,规模为1亿,融入资金全部投资于银行协议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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