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人借款管理规定
企业职工个人借款财务制度

企业职工个人借款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职工个人借款行为,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所有在职员工。
三、借款条件1.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员工可以向企业申请个人借款;2.借款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借款用途及金额;3.有固定的工资来源;4.必须经过公司审批。
四、借款流程1.申请借款:借款人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和还款期限。
2.审批借款:公司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借款协议。
3.发放借款:公司将借款款项直接发放给借款人。
4.还款管理:借款人按照借款协议规定的还款期限和金额进行还款。
五、借款金额和利率1.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一个月工资的50%。
2.利率:借款利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借款用途1.借款用途应当合法合规,不得用于违法乱纪的活动。
2.借款用途应当与个人生活和工作相关。
七、还款管理1.还款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及金额按时还款。
如果不能按时还款需提前通知公司,并重新协商还款计划。
2.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款或分期还款的方式。
八、借款监督1.公司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借款行为的实施和还款情况。
2.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九、处罚措施1.借款人逾期不还者,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追索债务。
2.恶意逃避还款的借款人将被纳入公司信用黑名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需经公司审批并重新制定。
以上就是企业职工个人借款财务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员工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稳定和发展。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员工借款应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借款,应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借款原因、用途、金额及还款期限。
第五条财务部门收到借款申请后,应进行以下审核:1. 借款原因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规定;2. 借款金额是否在规定范围内;3. 借款期限是否符合公司规定;4. 借款人信用记录。
第六条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借款申请提交给相关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相关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借款申请,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第八条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借款手续。
第三章借款金额与期限第九条员工借款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50%,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十条借款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
第四章借款发放与归还第十一条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将借款金额打入借款人银行账户。
第十二条借款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款本息。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按照以下方式归还借款:1. 按月等额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2. 按月偿还本金,按月支付利息;3. 其他经财务部门认可的还款方式。
第五章借款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借款进行管理,包括借款申请、审批、发放、归还等环节。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借款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第十六条公司审计部门对借款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借款行为的合规性。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的,财务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1. 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2. 在公司内部公告借款人姓名、借款金额、逾期时间等信息;3. 提交公司管理层,对逾期借款人进行追讨。
第十八条借款人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归还借款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还款。
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员工福利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子公司等关联单位。
第三条借款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借款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借款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借款范围:1. 员工因私原因,如购房、医疗、子女教育等合理需求;2. 员工因公原因,如出差、临时业务等合理需求;3. 员工其他经公司认可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借款条件:1. 借款人需为公司正式员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借款人需连续服务满一年,无违法、违纪行为;3. 借款人需有稳定收入来源,具备偿还借款的能力;4. 借款人需提供相关借款用途证明材料。
第三章借款额度、利率及期限第六条借款额度:1. 借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偿还能力、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2. 借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月工资收入的5倍;3. 借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借款利率:1. 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2. 如借款人逾期还款,按逾期天数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八条借款期限:1. 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2. 如借款人提前还款,无违约金;3. 重大疾病、事故等紧急支出,借款期限可适当延长。
第四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九条借款申请:1. 借款人需填写《员工个人借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申请表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十条借款审批:1. 人力资源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报总经理审批;2.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五章还款规定第十一条借款人需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还款,每月在工资中自动扣减借款额;2. 如借款人提前还款,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出申请;3. 借款人逾期还款,需承担相应滞纳金。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公司内部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借款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范围与条件第四条借款范围:1. 因工作需要,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2. 因个人紧急情况,如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等;3. 其他经公司批准的合理借款。
第五条借款条件:1. 借款人需为公司正式员工,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借款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债务;3. 借款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差旅证明、医疗发票等;4. 借款金额应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章借款程序第六条借款申请:1. 借款人需填写《员工借款申请表》,详细说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等;2. 申请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送财务部门。
第七条财务审批:1. 财务部门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借款是否符合规定;2. 财务部门与借款人签订《员工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期限、还款方式等;3. 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将借款金额划拨至借款人账户。
第八条借款使用:1. 借款人需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2. 借款人不得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3. 借款人应妥善保管借款相关凭证,以备核查。
第四章还款与核销第九条还款:1. 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2. 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3. 延期还款期间,借款人应继续支付利息。
第十条核销:1. 借款人归还借款后,财务部门应及时核销借款记录;2. 财务部门对借款人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借款及时归还。
第五章罚则第十一条借款人未按期还款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财务部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 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借款;2. 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借款人故意隐瞒借款事实、虚报借款金额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员工私人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私人借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私人借款的管理,明确借款的范围、用途、限额和期限,以及借款的审批流程、还款和利息规定等。
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借款范围与用途1. 借款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借款用途:员工私人借款主要用于解决员工的个人合理支出,如临时性资金周转、突发性支出等。
借款不得用于非法用途,如赌博、吸毒等。
三、借款限额与期限1. 借款限额:每位员工借款限额为工资的5倍,具体金额视员工职位、工作年限等因素而定。
2. 借款期限:员工私人借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如需延长借款期限,需提前一个月向财务部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延长。
四、借款审批流程1. 员工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员工私人借款申请表》。
2. 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签署意见。
3. 财务部门审批申请,核实借款金额和用途。
4. 公司领导审批,决定是否批准借款申请。
5. 财务部门通知申请人借款结果,并记录借款信息。
五、还款与利息规定1. 员工应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2. 利息按照公司规定的利率计算,从借款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
3. 如员工未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
2.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向他人借款的员工,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 对于以虚假理由或用途骗取公司借款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监督与审计1.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员工私人借款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借款规范使用和按时归还。
2.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员工私人借款进行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八、制度解释权与修订权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领导层所有九、制度生效与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十、制度废止与修订本制度如需废止或修订须经公司领导层决策通过并在公司内部公告后生效。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借款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岗员工、离岗员工及临时工。
第三条公司员工借款应遵循合法、合理、节约、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员工借款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员工借款的审核、批准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借款申请第五条员工借款应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借款申请表》。
第六条员工借款申请应注明借款原因、金额、期限及还款方式等。
第七条员工借款申请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第三章借款审核第八条财务部门收到员工借款申请后,应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借款原因、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在收到借款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第四章借款批准第十条借款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员工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
第十一条《借款合同》应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二条员工借款原则上不超过其月收入的3倍,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
第五章借款使用第十三条员工借款必须用于合法、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支出。
第十四条员工借款不得用于投资、炒股、赌博等高风险活动。
第十五条员工借款期间,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第六章还款管理第十六条员工借款到期后,应按时还清本金和利息。
第十七条员工借款逾期未还的,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按日加收逾期利息;(二)从员工工资中直接扣除逾期本金和利息;(三)依法追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员工借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员工借款管理进行定期审计,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公司员工借款管理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凝聚力。
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管理,规范借款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个人借款,是指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员工因个人原因向公司借用的资金。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的申请、审批、使用、偿还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个人借款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借款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借款人应向财务部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供借款理由、用途、金额、还款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人对借款申请进行初步审查,重点关注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
第七条财务部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公司领导根据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决定是否批准借款。
第八条借款申请批准后,财务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事项。
第三章借款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条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应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如发生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期还款的,借款人应提前向财务部申请延期还款,并重新制定还款计划。
第十一条财务部对借款人的还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借款按时归还。
第十二条借款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应按照约定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还款,财务部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催收借款本金及利息;(二)从借款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借款本金及利息;(三)依法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借款偿还与档案管理第十三条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后,财务部应及时办理借款偿还手续,并将相关资料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财务部应建立个人借款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借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五条财务部定期对个人借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纪律处分第十六条借款人违反本制度的,财务部有权取消其借款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员工借款管理制度1. 引言员工借款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员工借款行为,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借款资格2.1 员工需具备正式员工身份,且在公司服务满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借款。
2.2 借款人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贷款记录。
3. 借款额度3.1 借款额度根据员工的工作实际需要和信用状况来确定。
3.2 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员工月薪的50%。
4. 借款利率4.1 借款利率由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和风险评估制定,并在网站或内部通知公告上公布。
4.2 借款利率会根据借款金额和期限的不同而有所浮动。
5. 借款申请流程5.1 员工在需要借款时,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借款申请。
5.2 员工需填写借款申请表,注明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
5.3 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申请表,确认借款资格和信息的真实性。
5.4 经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将与员工签订借款合同,并记录借款信息。
6. 借款还款6.1 借款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付息和分期还款两种方式。
6.2 借款人需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按时还款,逾期还款将产生相应的罚息。
6.3 员工可选择在工资发放时自动扣除还款金额,或自行办理还款手续。
7. 借款使用监督7.1 借款人应严格按照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资金,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7.2 公司有权对借款人进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借款资金的合理使用。
8. 借款合同解除8.1 借款人可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解除借款合同的申请。
8.2 解除借款合同后,借款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剩余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9. 法律责任9.1 如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2 公司有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对违反借款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10. 其他规定10.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保留随时修订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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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人借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员工个人借款管理,合理控制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资金支付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公司、控股公司。
第三条 员工个人借款是指由员工本人经办,且挂在本人名下的借款,包含一般性借款(指因日常办公、差旅等产生的借款)、科研借款(指因技术调研、技术推广等产生的借款)、工伤借款(指因工伤、意外伤害等产生的借款)、备用金(因日常零星采购、零星支出等产生的借款)。
第二章 员工个人借款原则
第四条 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本着“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处理公司员工借款业务。
若员工的个人借款未核销完,报销付款应先冲销借款。
第五条 若员工的个人借款未及时核销完,因特殊情况需重新产生借款,需报CFO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六条 员工必须在所属单位对应的法人体下借款(具体情况参照附件一)。
第七条 劳务派遣员工及实习生原则上不允许个人借款。
第八条 一般性借款单笔金额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若超出此额度须写明原因及借款具体构成由所在一级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第九条 工伤借款采用个人借款的形式(计入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_个人_×××_工伤借款)。
第十条 集团公司每半年核定一次各一级部门备用金总额、需借备用金的岗位及岗位备用金上限。
第十一条 备用金采用个人借款的形式(计入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_个人_×××_备用金)。
第三章 员工个人借款流程
第十二条 借款流程
借款人提交借款申请后,应由以下环节进行审批(流程图详见附件二): (一)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所在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核借款是否符合业务需要。
一般借款超过5000元的,应由所在一级部门分管领导审批。
若此借款为科研借款或工伤借款,还需由相关管理部门领导审批。
(二)由会计人员审核借款人是否有未核销借款,借款金额和借款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要求。
(三)若借款人属于非总部代管法人体,且借款金额小于等于5万,可直接提交出纳付款。
(四)由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对借款有无资金预算、是否有未核销借款、借款流程是否合规进行审核。
(五)若借款金额小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由集团公司资金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大于10万元人民币且小于等于50万元人民币,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批;借款金额大于50万元人民币,由集团公司CFO审批。
第十三条 备用金核定审批及借款流程
(一)备用金核定审批流程如下:
(二)备用金借款流程同一般性借款流程。
第四章 一般借款核销的时间要求
第十四条 对于一般借款,员工在借款后1个月内须将因公发生的票据按财务规定办理报销,与此同时若有借款余额须交还公司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
第十五条 对于技术合作或技术推广的专项借款,员工在借款后的1个月内向科研部门财务提交审核无误的核销单据,与此同时若有借款余款须交还公司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科研部门财务据此核销对应借款员工的借款。
第十六条 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核销,应提交《超期借款说明》(模板详见附件三),列示不能按期报销还款的事项和原因,并承诺全部报销或还款的时间。
《超期借款说明》须经一级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财务管理中心资金总监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生效的说明交资金管理部进行统一备案存档。
《超期借款说明》原则上只能提交一次,到期后必须报销或还款,再次提交说明视为无效。
第五章 工伤借款及备用金核销的时间要求
第十七条 因事件或一般事故发生的工伤借款,应在借款后一个月完成核销;因较大事故产生的工伤借款,应在借款后三个月内完成核销;因重大或
特大事故产生的工伤借款,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核销。
因事故造成对公司外人员伤害而发生医疗费用,从而产生的借款,应在事故处理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借款核销。
第十八条 各单位的备用金根据岗位性质由专人负责,专款专用,不允许转借他人。
每半年须清理核销一次。
第十九条 若有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核销,应提交《超期借款说明》,具体操作同十六条。
第六章 借款日常管理要求
第二十条 如员工所属法人体变更,须向新法人体财务部门申请进行借款的账务调整。
第二十一条 员工转岗或离职,须将所借备用金交还,由新接替人员重新借款。
第七章 员工个人借款清理
第二十二条 每月25日,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将截止到本月25日将要超期的《个人借款明细》以OA形式发预警通知给各单位借款人员、财务人员及一级部门负责人;同时,发当月《个人超期借款扣款表》给各单位超期借款人员与财务人员进行核对,要求27日前向资金管理部反馈确认结果。
第二十三条 每月28日,资金管理部将《集团个人超期借款扣款表》以OA形式经财务管理中心资金总监、总经理审批后发送给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薪酬信息部进行扣款。
第二十四条 次月工资发放当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薪酬信息部将《集团
个人超期借款扣款表》的实际扣款明细反馈给资金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 若员工个人借款通过工资扣款的形式扣1个月仍未全部核销,将按照借款总额的万分之五每日计算罚款(罚款天数=实际核销日-借款日-30天),同时按照相同金额扣除一级部门负责人的工资。
第二十六条 工资扣款当月,资金管理部/子公司财务部将向员工以OA形式发送经人力资源部门确认的《工资抵扣借款凭条》,告知借款员工借款的核销情况。
(《工资抵扣借款凭条》模板见附件四)
第二十七条 备用金在管理过程中发生损失,将参照公司《员工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责任人提起过错追究,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对一级部门负责人按照损失金额的20%进行处罚;如果责任人离职,由一级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损失。
第二十八条 由于员工异常离职而造成个人借款无法收回,一级部门负责人未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及时采取行动追回款项,将参照公司《员工过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一级部门负责人提起过错追究,并按照损失金额的20%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财务管理中心资金管理部负责解释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原XX财字[2011]第3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一:XX石油集团借款法人体与人员所属单位对应关系表
附件二:借款流程图
附件三:超期借款说明
附件四:工资抵扣借款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