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的法规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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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ko-Tex标准认证

Oeko-Tex标准认证

Oeko-Tex标准认证Oeko-Tex标准认证是一种国际上广泛认可的环保标志,它是由国际着色和纺织品生态协会(Oeko-Tex Association)颁发的。

Oeko-Tex标准认证的产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有原料、半成品、成品以及与产品接触的辅料都不含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同时也符合欧盟的相关法规要求。

Oeko-Tex标准认证的产品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受到了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和青睐。

Oeko-Tex标准认证的范围涵盖了纺织品、服装、家纺、家居用品、鞋类、皮革制品等多个领域。

通过Oeko-Tex标准认证的产品,其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化学物质,不仅能够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也能够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Oeko-Tex标准认证的产品符合人体生态标准100、产品类别I-IV的要求,这意味着这些产品不含有致癌物质、致敏物质、重金属、可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等,对人体皮肤和健康没有任何负面影响。

因此,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通过Oeko-Tex标准认证的产品,不必担心会对自己或家人的健康造成危害。

Oeko-Tex标准认证的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因为它们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健康、环保产品的需求。

具有Oeko-Tex标准认证的产品通常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相应的认证标志,消费者可以通过查看这些标志来确认产品是否通过了Oeko-Tex的认证。

对于生产商来说,获得Oeko-Tex标准认证可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拓展产品的销售渠道。

同时,通过遵守Oeko-Tex标准认证的要求,生产商也能够提高自身的环保意识,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Oeko-Tex标准认证是一种对产品质量和环保性能的认可,通过获得该认证,产品可以获得市场的认可和信任。

消费者可以选择具有Oeko-Tex标准认证的产品,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同时也为环保事业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生产商也应该重视Oeko-Tex标准认证,提高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从而赢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和支持。

各种生态纺织品标准大全

各种生态纺织品标准大全

【标准】各种生态纺织品标准大全2015-05-15目前国外许多国家针对纺织品的环境要求除了强制性的环保法规和标准外,不同国家、不同机构颁布针对纺织品的环境标志的认证标准作为一种自愿性的环境要求也对纺织品国际贸易有很大潜在影响。

针对纺织品的环境标志中,以欧盟成员国颁布的最多,标准也最为严格。

这些纺织品环境标志有些是政府颁布的,如欧共体委员会1996年颁布了针对T恤衫和床单的环境标志认证标准,另有一些是由纺织品认证机构颁布的,如OekoTex标准100,Toxproof等,这些环境标志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影响。

(1)ISO14000标准ISO14000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14000系列标准,对企业的清洁生产、产品生命周期评价、环境标志产品、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以审核,要求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通过经常的检查和评审,使得环境质量有持续的改善。

ISO14000目的在于激发企业自觉采取预防措施及持续性改善措施来达到改善环境的目的。

ISO14000是一种自愿性的标准。

目前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正逐步开始。

通过ISO14000认证是符合环境管理要求的重要标志。

ISO可能成为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壁垒,但另一方面通过ISO14000则可以作为进入国际市场的绿色通行证。

(2)欧盟生态标志欧盟生态标志——生命之花欧盟生态标志建立于1992年。

1994年由丹麦负责制定纺织品生态标志认证标准。

1996年4月欧共体委员会最后制定了T恤衫和床单生态标志的认证标准。

由于认为主要的环境影响是由棉花生长过程中农药的使用、化纤生产中有毒加工过程以及染色、印花、整理等加工过程中有害物质的使用造成的,因此该标准对限制棉花生长中农药的使用提出了一定要求。

1996年底欧盟开始将纺织品生态标志认证标准扩展到棉质和化纤服装、其它纺织品,如窗帘、地毯、家具罩等。

(3)德国Oeko-Tex标准100OEKO-TEX 100认证标志1994年德国海恩斯坦研究所和奥地利纺织品研究所联合成立了国际纺织品生态研究和检验协会,制定Oeko-Tex标准100纺织品生态标志。

欧盟新版生态纺织品标准实施

欧盟新版生态纺织品标准实施

料 ,申请 生态纺 织品认证 ;加强与政 府相关部 门、协会 的联 系 ,争 取政
策 、资金和技术支持 ,为产 品出口拓宽途径 。 ( 据 《 中国国门时报》 )
是设 置了相应 的限量 。这一切都意味着在欧盟市场上最新销售上市 的这些
类 儿 童用 品开 展 国家监督 抽 查 。此 外 ,在 儿 童用 品集 中产 区开展 区 域 综 合 整治 ,培 育儿 童用 品质 量提 升 的示范典型 。 针 对 车用 汽柴 油 ,将选 择 重 点
纺织 品必须要符合 欧盟生态纺织 品相关法规的要求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
正后 的情 况要跟踪 复查 ;金银制 品买卖交 易过程 中使 用的计量 器具 ,必须 严格执行 强制 检定 。未按 照规 定
说 明 书 、宣 传广告 上 ,或者 销售 时标注 在制 品标签 、
价 格标 签上 ,以及收 购时作 为结算 单位 的计量 单位 ;
计量 器具 ,是指在买卖 金银制 品交易过程 中用于结算 或核称制 品重量时使用的秤 、天平 和砝码 。
监 督 抽 查 和风 险 监 测 。
目前 ,该标准在有害物质类别上增加 了不少新 的检测项 目,这一 纺织
品有害物质检测的最新检测 标准当中 , 涉 及到 了邻苯二 甲酸酯 、富马酸二 甲酯等 6个检测方 面的调 整 。具体调 整的监测项 目,比如邻苯二 甲酸酯 ,
2 0 1 3年 欧盟 生态纺织 品技术规范 当中 ,候选样 品 的邻 苯二 甲酸酯 由原来
的纺织 品生产 和出 口大 国 ,如果要想在纺织品服装 国际贸易 当中继续保持
良好 的发展态势 ,大力发展生态纺织 的产 品将成为未来的趋势之一。 对此 ,检验检疫部 门提醒相关企业 :深入 了解新版生态纺织品标准 内

生态纺织品的标准

生态纺织品的标准

生态纺织品标准100据TESTEX瑞士纺织检定北京代表处提供的消息,Oeko-Tex国际环保纺织协会在2003年初对Oekc-Tex Standard 100标准作如下修改:1.对2~4级别的水洗后产品将不再测试干摩擦牢度,但对1级别的水洗后产品仍将测试耐酸性汗液牢度、耐碱性汗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唾液和汗液色牢度。

2.调整邻苯基苯酚(OPP)的限量值,1级别产品更改为50ppm,2~4级别产品更改为1OOppm。

3.对第4级别产品不再测试锑antimony萃取量4.在禁用致癌染料名单中增加了分散橙11。

5.将原“有机氯化导染剂(chlorinated organic canrriers)”改名为“氯化苯和甲苯(chlorinated benzenes and toluenes)”。

6.在还原条件下染料不允许分离出的芳基胺类名单中增加了4-胺基偶氮苯。

其说明为:按照目前的科学技术还不能鉴别出能分离出4-胺基偶氮苯的染料。

一旦发现了一种可靠的测试方法,就会开始使用。

欧洲纺织品生态标准及执行机制<--资讯内容start--><--开始展示内容--> 欧盟委员会于2002年5月15日作出决定(2002/371/EC),对原有的授予某些符合要求的纺织品欧共体生态标志(Eco-label)的生态标准进行修订,并发布新的生态纺织品标准。

这意味着欧盟在进一步统一、完善纺织品生态标准和倡导、推进全生态的理念方面迈出了十分重要的一步.有关生态纺织品的定义目前尚无统一的说法,从完整意义上看应包括下列几方面的含义:(1)原料资源的可再生和可重复利用;(2)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对环境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3)在使用过程中,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不会受到损害;(4)废弃以后能在自然条件下降解或不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

由于目前对生态纺织品的认定尚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各方的做法也千差万别。

APEO有关信息及欧盟2005

APEO有关信息及欧盟2005

APEO有关信息及欧盟2005/53/EC指令中关于APEO的简要介绍APEO学名烷基苯酚聚氧乙烯醚类,是一类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是乳化剂、渗透剂、洗涤剂等纺织用助剂的主要成分,广泛应用于纺织印染加工以及塑料等行业。

2003年6月18日,欧盟颁布203/53/EC指令,规定从2005年1月17日起,除特定的情况如用于涂料印花的粘合剂等除外,对APEO的使用、流通和排放作了相应的限制。

限定若化学品及其制备物中的APEO及AP(烷基酚)含量高于0.1%(100ms/kg,重量百分率),则该化学品及其制备物不能用于纺织品和皮革加工、纸浆生产和造纸生产、化妆品、杀虫剂和生物杀灭剂的配方。

2002年5月15日,欧共体理事会通过了“关于制定共同体纺织产品生态标签规范并修订1999/178/EC的决议”;同肘颁布了Eco—Label的纺织品规范,即202~71/EC法规,白2002年6月1日生效,到2007年5月31日止。

该法规禁用包括APEO 在内的7种化学品,在部分配制品和配方中也不能使用,但没有提出限定值。

比较203~3/EC与202/371/EC,前者有一个最高限定量。

实际上欧洲许多企业标准对APEO限量控制更严,有的要求10mg/kg。

(NPEO,CAS.NO.9016—45-9)、壬基酚(NP,CAS.NO.25l54-52-3)、辛基酚聚氧乙烯醚(OPEO,AS.NO.9063-89~)和辛基酚(OP,CAS.NO.27193-28-8),NPEO和OPEO占APEO总量的95%以上,NP和OP分别为它们的主组分,检测结果必须是4个化合物的总量及其中任何一个化合物低于限量,才算是合格产品。

但是欧盟的上述两个法令都是指化学品及其配制品或配方,而非纺织品及皮革制品上APEO的最大限量。

德国政府1997年12月23日颁布的“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法”修正案中,对纺织品及服装限定:经还原分解出致癌芳胺的最大限定值为30mg/kg(Oeko.Tex Standard10为20mg/kg),对染料的最大限定值为150mg/kg。

欧美儿童服装的安全标准

欧美儿童服装的安全标准

欧美儿童服装的安全标准每个地方每个国家都有自身的童装质量检验标准,而从其具体的检测内容以及质量标准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起地区或是国家对于儿童服饰的质量的重视程度。

那么欧美儿童服装的安全标准是什么呢?具体童装的安全标准有哪些呢?涉及到儿童服装的标准和技术性法规主要有欧洲Oeko-tex100生态纺织品标准,欧洲BSEN14682-2008欧盟儿童纺织品安全规范;英国BS7907—1997《提高机械安全性的儿童服装的设计和生产实施规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IC)“纺织品纤维含量和洗涤保养标签规定”、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儿童睡衣易燃性标准(16CFR1615和16CFR1616)》,美国国际材料协会ASTMF1816—2004《儿童上衣抽绳拉带安全规范》等。

这些标准和技术法规主要从三个方面考核了儿童服装的质量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了阻燃性能、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服装上绳带和小部件以及常规的色牢度要求等。

欧美国家较少出现针对童装的强制性标准,但是都会在相关法规和标准中提及到对童装的要求。

如欧盟生态纺织品标签Oeko-texstandard100(2012版本)中对婴幼儿纺织产品的考核项目多达20项,该标准除了包含了我国强制性标准GB18401-2010所考核的项目外,还增加了许多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如致敏染料、增塑剂、杀虫剂、有机锡化合物、可萃取重金属、全氟辛烷磺酸、有毒溶剂和表面活性剂等等。

美国和日本虽然对童装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没有欧盟中规定的齐全,但是都有对有毒有害物质的考核。

如美国对服装中有害化学物质的检验项目有:禁用偶氮燃料、甲醛(乙醛)、重金属含量、五氯苯酚(PCP)、2,3,5,6-四氯苯酚(TeCP)、镍释放有考核的要求;日本童装要求中包含了甲醛、禁用偶氮染料、含溴或含氯阻燃整理剂、有机汞化合物、有机锡化合物、可萃取的重金属等。

终上所述,国外诸多国家对童装中有毒有害物质要求较为严格,欧盟对童装中有毒有害物质考核较为齐全,我国儿童服装体系可以参考欧盟制定相关标准,切实提升我国儿童服装的质量水平,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欧盟皮革环保标准

欧盟皮革环保标准

欧盟皮革环保标准
一、REACH标准
REACH是欧盟的一项环保标准,旨在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并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REACH标准对皮革制品中使用的化学品进行了限制和监管,包括禁用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高风险物质,以及要求披露产品中的化学成分等。

二、欧洲花岗岩对皮革制品的限制和监管
欧洲花岗岩是一种常用于制造皮革制品的天然石材。

然而,欧洲花岗岩中可能含有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风险。

因此,欧盟对使用欧洲花岗岩制造皮革制品进行了限制和监管。

这些限制和监管措施包括对石材的测试和认证,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三、Öko-Tex标准
Öko-Tex标准是一套针对纺织品的环保标准,旨在确保纺织品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皮革制品作为纺织品的一种,也需要符合Öko-Tex标准。

该标准对皮革制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成品等各个环节进行了限制和监管,包括禁用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高风险物质,以及要求披露产品中的化学成分等。

四、生态皮革指标
生态皮革指标是指一系列环保标准和性能指标,旨在评估皮革制品的环保性能。

这些指标包括原材料的选择、生产过程的环境影响、产品的可持续性和可回收性等。

欧盟对生态皮革指标进行了规定和要求,鼓励企业采用环保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并提高皮革制品的环保性能。

总之,欧盟的皮革环保标准旨在确保皮革制品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这些标准包括REACH标准、欧洲花岗岩对皮革制品的限制和监管、Öko-Tex标准和生态皮革指标等。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

欧盟的纺织品和服装标准、法规欧盟对中国纺织品出口有影响的法律文件主要有:条例(regulations)、指令(directives)、决议(decisions)、建议和意见(recommendations and opinions)四种形式,其中建议和意见虽不具有约束力,但影响很大,所以对这一部分也应加以注意。

(1)47/1999/EC 关于环境保护法规;(2)1673/2000/ EC 1500t长纤维(亚麻)和3500t短纤维(亚麻)法规;(3)45/2001/ EC 个人数据保护法规;(4)中国与欧盟的纺织品贸易协议(1998)(5)中国与欧盟间纺织品贸易协议(1988年)未包括部分的纺织品贸易协议。

(6)73/44/EC 欧洲成员国用测定纤维成分方面的规则;(7)85/374/EEC 欧洲共同体国家在产品方面的法规;(8)96/73/EC 双组分纺织纤维混合质量分析方法;(9)96/74/EC 修改纺织品名称的指令;(10)97/37/EC 适应上述纺织品名称的技术指令;(11)1999/34/EC消费者保护法规;(12)76/769/EEC 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有关限制销售和使用禁止危险材料及制品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的理事会指令;(13)79/663/ EEC 对76/769/EEC的补充(d);(14)83/806/ EEC 对76/769/EEC的第二次修订(d);(15)82/828/ EEC 对76/769/EEC的第三次修订(d);(16)83/264/ EEC 对76/769/EEC的第四次修订(d);(17)83/478/ EEC 对76/769/EEC的第五次修订(d);(18)83/478/ EEC 对76/769/EEC的第五次修订(d);(19)85/467/ EEC 对76/769/EEC的第六次修订(d);(20)85/610/ EEC 对76/769/EEC的第七次修订(d);(21)89/667/ EEC 对76/769/EEC的第八次修订(d);(22)91/173/ EEC 对76/769/EEC的第九次修订(d);(23)94/60/ EC 对76/769/EEC的第十四次修订的勘误表;(24)1999/43/EC 对76/769/EEC的第十七次修订;(25)Agreement o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AnnexⅡ—TechnicalRegulations, standards, testing and certiflcation—List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23(欧洲经济区域协议—附录Ⅱ—技术法规、标准、检测认证—文件23);(26)Agreement on the European Economic Area—Annex Ⅲ—Product Liability—List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23 (c) (欧洲经济区域协议—附录Ⅲ—产品责任—文件23);(27)2000/532/EC 关于限制经过砷防腐处理的木材进入市场的指令;(28)2001/118/ EC 对2000/532/ EC的修改;(29)2001/119/ EC 对2000/532/ EC的修改;(30)2000/573/ EC 危险性废料名单(94/904/ EC);(31)2001/831/ EC 生态纺织品标签(1999/178、EC);(32)2002/18/ EC 生态标签(植物生产);(33)2002/374/ EC 农药残渣的最大准许量(吡啶氮类);(34)87/142/ EEC 纤维混合物定量分析之前去除非纤维物质的方法;(35)2002/371/ EC 欧盟关于“针织纺织品生态标签申请标准的新法规”;(36)94/519/ EC纺织品统一进口政策;(37)2002/61/ EC 关于蓝色偶氮染料的标准,是对76/769/ EEC的第十九次修改;(38)2003/3/ EC关于蓝色偶氮染料的标准,是对76/769/ EEC的第十九次修改;(39)3030/93/ EEC 关于欧盟以外国家纺织品进口的共同规定,2002.01.29生效;(40)94/74/EC 有关未来纺织品贸易管理法规;(41)96/74/EC 纺织品名目;(42)Oeko-Tex Standard 100生态纺织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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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的法规及标准
近年来欧盟对纺织品实施了严格的保护措施,提出越来越严格的生态要求和社会责任问题,陆续发布的包括禁用染料和其他化学品的法规已形成欧盟所有成员的统一行动。

欧盟是浙江省纺织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为此,有必要对欧盟有关生态纺织品法规及技术标准的信息有个全面的了解。

1、欧盟67/648EC指令
欧盟于1997年发布67/648EC指令,是一个欧盟国家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制品中使用可裂解并释放出某些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法令。

与当时德国政府的法规不同的是增加了邻氨基苯甲醚和氨基偶氮苯,共22个致癌芳香胺。

2、欧盟2001/C96E/18指令
欧盟于2001年3月27日发布了2001/C96E/18指令,该指令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列入控制范围的纺织品。

该指令还规定了三个禁用染料的测试方法,致癌芳香胺的检出量不得超出30mg/kg。

三个检测方法为:35LMBGB82.02-2-1998(纺织日用品),B82.02-3-1997(皮革),B82.02-4-1998(聚酯)。

该指令列入的致癌芳香胺中减去对氨基偶氮苯,只有21种。

3、欧盟2002/61/EC指令
欧盟于2002年7月19日发布了2002/61/EC指令,对氨基偶氮苯重新列入致癌芳香胺,并对它的测试方法进行了评估,重申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为30m g/kg,并对禁用偶氮染料在所有成员国于2003年9月11日开始实施。

4、欧盟2003/3/EC指令
欧盟于2003年1月6日发布了2003/3/EC指令,重申了67/648/EC及2001 /C96E/18法令,并禁用一种蓝色着色剂的纺织品及皮革制品,该蓝色着色剂是两只酸性金属络合染料的混合物,分为:611-070-00-2及EC.NO.405-665-4;前者为CAS.NO118685-33-0。

欧盟关于因致癌芳香胺而涉嫌禁用染料的法令滞后德国政府法规和Oeko-T ex standard 100标准。

根据目前情况,全面禁用涉嫌染料已在国际纺织品贸易中全面展开,因此,禁用含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行动。

5、欧盟的生态标签Eco-Label
欧盟的生态标签是由欧盟执法委员会根据880/92法令建立的。

申请该标签纯属自愿行为,企业希望借此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从而培育自己的市场,也有的是为了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

最早的纺织品标准Eco-Label是根据1992年2月17日欧盟委员会1999/178/EC法令而建立的。

2002年5月15日公布了欧盟判定纺织品生态标准的新标准。

它分为三个主要类目即纺织纤维标准、纺织加工和化学品标准、使用标准的适用性。

新标准对禁用和限制使用的纺织化学品,即纺织染料和纺织助剂做出了明确的新规定,其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的面比老标准宽,要求也比Oeko-Tex standard1 100标准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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