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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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高风险职业的员工。

第三条职业病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防尘口罩、防护手套、工作服、防护镜、耳塞等。

第二章发放管理第四条职业危害评估:根据不同岗位的职业危害性,进行职业危害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护用品发放计划。

第五条防护用品发放计划:每年定期制定防护用品发放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第六条防护用品采购:由专门采购人员负责进行防护用品的采购,并确保采购到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产品。

第七条准备和存储:采购的防护用品需由专人负责进行准备和存储,并按照防潮、防尘、防腐等要求进行管理。

第八条发放方式:防护用品发放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定期发放、按需发放等方式,确保每一位有需要的员工都能及时获得相关防护用品。

第九条发放记录:每一次防护用品的发放都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包括发放日期、数量、领取人员等信息,并妥善保存。

第十条防护用品更新:防护用品具有一定使用寿命,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过期或破损的防护用品需及时更换。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单位应定期组织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员工义务:员工有权要求获得适合自身岗位的防护用品,并有义务正确使用,并如实反馈使用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四章复查和评估第十三条复查和评估:本单位将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复查和评估,以确保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违规处理:发现员工违规使用、私藏或转借防护用品的,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第十五条责任追究:对于职业病发生后发现未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的,单位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防备和掌控职业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与稳定,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体员工,并严格执行。

二、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责任1.企业管理负责人是本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的责任人,他应当负责:–确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配备、使用和检查。

–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齐全、有效、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布置必需的培训和沟通,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2.部门经理是各自部门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的责任人,他应当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培训和培养,确保员工能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每月监测和检查员工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情况,并立刻矫正不合规的行为。

–向企业管理负责人报告本部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和使用情况。

三、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配备1.企业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委托专人负责具体的采购工作。

2.采购人员应确保以下原则:–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相关的合格证书。

–采购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供应商必需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本领。

–采购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数量应依据实际需要和员工的使用情况合理确定。

3.部门经理负责将采购到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给本部门的员工,确保每位员工获得适合的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周期检查和更换。

四、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管理1.全部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需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包含但不限于口罩、手套、防护服等。

2.各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佩戴和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矫正并做好记录。

3.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员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应符合正确的佩戴方法,包含穿着、调整、固定等。

–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或失效的防护用品。

–不得私自取下或减少防护用品的数量,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更换新的防护用品。

–参加相关培训和沟通,提高职业病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规范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部关于加强职业卫生督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司相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办公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三、管理原则1.落实岗位职业健康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和义务。

2.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防范于未然、及时干预、合理治疗。

四、管理标准1.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根据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和员工需求,由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制定防护用品采购计划;–采购时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产品,经过检验合格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采购时需保证质量稳定、性能可靠,符合员工实际使用要求;–采购前应进行比价,确保采购价格合理。

2.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根据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和员工需求,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制定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按照标准,为员工配备适当的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健康;–防护用品应与员工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相匹配,具有相应的防护功能和效果;–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保证防护效果。

3.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员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需定期维护、清洁、消毒和存放;–若发现防护用品损坏、失效或不适合使用,应及时更换,同时上报相关部门。

4.职业病防护用品存放:–防护用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和无污染的地方;–库房应设立特定区域,专门存放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做好标识,确保易于管理和区分。

五、考核标准1.职业卫生专职人员应及时、准确地制定和更新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提供合理的选择和供应商意见。

2.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应根据工作风险评估和员工需求制定,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3.员工需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更换损坏的防护用品。

4.相关部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护用品,确保防护用品一直处于良好状态,以及及时更换损坏的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职业病防护用品是指为预防职业病对职工健康的危害,保护职工免受职业危害因素侵害所必须使用和配备的个人防护设施、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的职员、员工、工人等。

三、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职业病防护用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罩、防护耳塞(耳罩)、防护帽、防护鞋、防护服、防护面具等。

2.使用范围:(1)防护手套:主要用于对职工手部进行保护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适用于接触有害物质、腐蚀性物质等工作场所。

(2)防护眼镜:主要用于对职工眼部进行保护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适用于接触有害物质、蒸汽等工作场所。

(3)防护口罩:主要用于对职工口部进行保护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适用于接触有害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

(4)防护耳塞(耳罩):主要用于对职工耳部进行保护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适用于噪声环境等工作场所。

(5)防护帽:主要用于对职工头部进行保护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适用于头部易受伤害的工作场所。

(6)防护鞋:主要用于对职工足部进行保护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适用于易滑倒、易受伤害等工作场所。

(7)防护服:主要用于对职工身体进行保护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适用于接触有害物质等工作场所。

(8)防护面具:主要用于对职工面部进行保护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适用于有害气体、有害粉尘等工作场所。

四、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1.采购及配备(1)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由公司负责,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采购申请,审批后进行采购。

(3)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置,保障职工的个人安全防护需求。

2.领用和归还(1)职工需要领用职业病防护用品时,须凭办公证明或相关工作证件到公司负责人处领用,经记录后方可领取。

(2)职工在工作结束后应按规定归还职业病防护用品,未归还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章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障第三条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根据具体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的特点,以及职业病防护的需求,企业将提供以下种类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防护面罩、口罩等呼吸道防护用品;2.防护手套、防护鞋、防护服等工作装备;3.防护眼镜、防护头盔等防护装备;4.其他适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第四条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1.根据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种,企业将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分类,并确保每个岗位的员工都能获得适当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应确保其质量合格,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1.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遵循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2.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期限到期后,应及时更换新的防护用品。

第六条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维护1.员工在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后,应按照要求进行清洁和消毒等维护工作。

2.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其质量和功能的正常运作。

第七条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报废1.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更新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保其性能和质量的有效保障。

2.职业病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寿命或发生损坏等情况下,应及时报废,不能再继续使用。

第三章责任和监督第八条职责分工1.企业应设立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全面管理。

2.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方案,并负责其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监督检查1.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2.员工对职业病防护用品存在问题和意见时,可以向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和反馈。

第十条违规处理对违反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员工,企业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或解聘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五篇)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五篇)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正确合理地管理、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员工生活、工作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项预防性辅助措施,根据安全生产,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需要,我公司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员工在工作时应按规定穿戴和使用。

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1、我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统一购置,统一发放,统一回收。

2、员工的工种岗位由财务部审定。

3、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时,按财务部的调动通知办理劳动防护用品的增减手续。

各部内部自行调整的岗位或工种。

经财务部批准后进行劳动防护用品调整。

4、从事两个以上工种作业的人员,按主要工种的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5、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到期后更新,调出人员工作服一律收回。

6、员工试用期内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单棉工作服等,试用期内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归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7、对于工作调动拒交劳动防护用品或借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拒不归还的及无故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按购置价格的____%赔偿,如确实丢失,经部门领导证实报财务部审核后可按新旧程度酌情处理。

8、凡脱离本岗(脱离现岗)半年以上者,其工作服使用期限予以延长,其防护用品在此期间一律停发。

9、各部门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做到定期检查,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对于违反规定而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将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10、劳动防护用品由各部门负责人员按季度____领用,按照物品的名称、件数、领用时间填写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作为今后报领的凭证。

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二)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含密目式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等“四宝”用品,必须正确使用匹配。

采购时必须有省、市级安全监督站颁发的《准用证》上述产品没有《准用证》的一律不准使用。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4篇)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4篇)

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一、概述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中用于防范和减少作业人员人身伤害、职业病危害和其他危险因素侵害的设备、工具、器具、材料和装备等。

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规范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安全和工作质量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发放和管理原则1. 领导负责原则: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加强组织,全面落实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制度。

2. 个人自负原则:每个作业人员都有义务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按照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和保管防护用品。

3. 预防为主原则: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以预防职业病和劳动安全事故为主要目标,采取措施减少危险因素对作业人员造成的危害。

4. 运行维护原则:防护用品的使用单位要加强对防护用品的运行维护,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和有效防护。

5. 原则的适用性: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原则要根据不同工作环境和作业任务的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三、防护用品的发放1. 防护用品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作业任务需求,确定所需的防护用品种类和数量。

2. 防护用品的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防护用品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 防护用品的验收:对采购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防护用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4. 防护用品的登记:对验收合格的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并制定防护用品的登记表,记录防护用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领用人员等信息。

5. 防护用品的发放:根据作业人员的实际需求,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将防护用品发放给作业人员。

发放过程要做好记录,包括领用人员的姓名、单位、防护用品的种类和数量等,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6. 防护用品的更新和更换:对已经使用过一段时间的防护用品,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有损坏、过期或失效的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新和更换。

四、防护用品的管理1. 防护用品的存放: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场所,要求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和化学物质,防止受潮、破损、过期和失效。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做好职业危害防护工作,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发生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并且规定了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必须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3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保管和检查工作,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4条本制度的执行范围为本单位内所有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包括生产、工厂、办公等全部工作场所。

第5条本制度的执行者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并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第6条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有关个人防护用品的需求清单,包括种类、数量等信息。

第7条委托专业的供应商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确保所购买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具有检验合格证明。

第8条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之前,必须经过单位领导的审批,并由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核对和确认。

第9条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违规操作或搞隐瞒。

第三章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第10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通过登记、备案等手续,确保每位职工都能够获得所需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11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确保使用者的安全,不得私自挪用或私自处理。

第12条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由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记录,包括姓名、工种、数量等信息。

第13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不得私自更改或弃用。

第四章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第14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佩戴,不得擅自拆卸或更改。

第15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使用效果,避免感染疾病。

第16条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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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及配置标准、明确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内容与方法,以保护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

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
3 职责
3.1 分管职业健康的公司领导是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的主管领导。

3.2 安全技术部是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根据职业危害场所、岗位及工序可能接触到的职业危害因素,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置标准、种类、规格和型号、发放标准及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考核,参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验收。

3.3 行政办公室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

3.4 各部门、单位负责建立“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等相关台账记录,进行相应表格填写及存档,指导和督促本单位员工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配带和使用。

4 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的产品必须具备“三证”(即: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购买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4.2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验收
4.2.1 职业病防护用品到货后,由行政办公室和安全技术部共同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4.2.2 职业病防护用品验收时除检查其外观质量外,同时还应检查相关的技术检验报告及防护用品的“三证”(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确保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可靠性。

4.3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
4.3.1 仓管员负责未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各使用单位负责放置在本部门、单位的公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员工负责发放给本人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保管。

4.3.2 各保管人员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和特性要求妥善保管,避免因潮湿、高温等因素造成职业病防护用品变形、失效。

4.4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
4.4.1 职业病防护用品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标准》的发放周期进行领用发放。

4.4.2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应建立“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台账”。

4.4.3 员工因工作岗位变动时,应按照新岗位的配置标准重新发放。

4.5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
4.5.1 各部门、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佩戴、使用各类职业病防护用品。

4.5.2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监督和指导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针对不同的劳动、作业环境佩戴相应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以切实保护员工的健康。

4.5.3 员工在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

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4.5.4 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后,按要求进行清洁、维护和检查,以备下次使用。

4.6 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报废
4.6.1 各部门、单位及员工应关注各类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期限,不能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禁止使用过期和报废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出现失效、过期或破损的,应及时报安全技术部作报废处理。

4.6.2 对国家规定应进行定期强检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的要求,实行强制定检。

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做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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