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_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_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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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差异研究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差异研究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差异研究“格物致知”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重要思想,最早来自于《礼记·大学》。

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人们对“格物致知”这一思想进行了深入的挖掘和研究,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两位学者就是朱熹和王阳明。

朱熹与王阳明在“格物致知”的理解与实践上有着许多的差异,本文将对两人的这些差异进行探讨。

一、《实践方法的不同朱熹认为,“格物”是通过发现事物的规律来加深对人生规律的认识,这需要通过“观察”和“分析”来实现。

而王阳明则认为,“格物”需要通过实践充实自己的经验以及不断思考来实现。

朱熹认为,“分析”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他提出了“致知格物”的方法,即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分析,来加深对人生规律的认识,进而“致知”。

他认为只有通过分析和推理,才能得到真正的知识。

而王阳明与朱熹在实践方法上有所不同。

王阳明认为,“格物”不仅包括思考和理智活动,还包括认识洞察和身体经验。

他提出了“良知即格”的理论,认为良知与创造素材或观察分析并不独立,良知其实是可以通过身体的经验来识别和发掘真理的。

他引用了一只砚台的例子,认为“看那个大小、扁高、上下阴阳,捻塞井盖的是用松精塞的”这一认识过程需要通过“摸拟”来完成。

二、《规律认识的不同朱熹和王阳明在“格物”中所关注的是不同领域的规律,他们在对于这些规律的认识上也有着不同的看法。

朱熹关注的是自然规律,他认为通过对于自然规律的研究可以了解人生规律,从而实现“知行合一”。

他强调通过自然规律的观察和分析来探讨人生规律。

而王阳明则注重的是人之间的规律,他认为通过交往和沟通可以更好地了解人生规律,通过“格物”的实践来发现真理,从而实现“致良知”。

三、《“致良知”的不同理解在“格物致知”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中,朱熹和王阳明都提出了“致良知”的观点。

但是两位学者针对“致良知”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

朱熹认为,“致良知”是通过“格物”来“致知”,从而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平。

他认为只有通过对于事物的观察和分析,才能找到真理,从而提升个人修养。

知识与道德对程朱、陆王、船山格物致知思想的考察

知识与道德对程朱、陆王、船山格物致知思想的考察

知识与道德对程朱、陆王、船山格物致知思想的考察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程朱理学、陆王心学和船山格物致知思想在知识与道德领域的体现与交融。

通过对这三大思想流派的深入分析,我们将揭示它们各自对知识与道德的独特理解,以及这些理解如何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相互激荡、碰撞并共同发展。

程朱理学强调天理、格物致知,认为通过格物可以穷理,进而达到明理的目的。

这一思想流派在知识与道德的关系上,主张以道德为本,知识服务于道德。

陆王心学则更侧重于内心世界的修炼,主张“心即理”,认为通过内心的反省与体悟可以直达天理。

船山格物致知思想则强调实践的重要性,认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理解和掌握知识,进而实现道德的提升。

在比较这三大思想流派的过程中,我们将关注它们在知识与道德问题上的异同点,分析这些异同点背后的哲学基础和文化背景。

我们还将探讨这些思想流派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和意义,以期对当代社会的知识教育与道德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知识与道德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如何影响和塑造中国人的精神世界。

我们也期望通过这一研究,为推动现代社会的知识教育与道德建设提供有益的历史借鉴和文化资源。

二、程朱理学中的格物致知思想程朱理学,即程颢、程颐以及朱熹的理学思想,是中国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也是理学各派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

程朱理学以程颢兄弟的理本论为基础,吸取了周敦颐的太极说、张载的气本论以及佛教、道教的思想而形成。

在程朱理学中,“格物致知”是其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程朱理学家认为,通过对万物的深入研究与洞察,可以获得对世界本质的理解与认识,这一过程就是“格物”。

而“致知”则是在“格物”的基础上,通过内心的反思与体悟,达到对道德真理的把握。

程朱理学家强调,格物致知的过程是一个由外而内、由表及里的过程。

他们主张通过读书、观察、实践等方式,广泛接触并深入了解世间万物,从而发现其中的规律与道理。

比较朱子与王阳明的「格物」义

比较朱子与王阳明的「格物」义

比較朱子與王阳明的「格物」義4.結語:朱子與王陽明「格物」義皆可通向人文化成世界儒家重視人文化成的世界,物理世界是中性,若剝落道德心的照察,世界只是平寂地存在,不能發展文學、藝術、宗教、哲學,甚至科學,沒有人倫價值的世界更沒有歷史、文化。

然而儒學在具體的生活上怎樣實行,先秦時《大學》的三綱領、八條目已有清晰的實踐的理論和指引,系統性強,使學者容易掌握。

朱熹喜言《大學》,尤愛《大學》的架構性,更為《大學》作註。

亦是為人文化成世界作指引,使人可以在道德實踐的過程中,有理可循。

朱子轉向以格物窮理,來磨練修養工夫,對於現代人則容易引起共鳴,特別是道德意識薄弱的人,朱子學尤為親切,對於不能相應道德本心的人,朱子是一大貢獻。

朱子從客觀外在性的認識論上說存在的「性即理」系統,王陽明從道德內在性,存在地呼應的「心即理」系統。

在儒學「仁義內在」的角度下,王陽明學是依儒學一貫宗旨,朱子學則未能相應。

若在工夫修養方法的普遍性上說,朱子的方法,有客觀的義理可循,較適合一般人的氣質,容易被大眾所接受。

相對於朱子的方法,王陽明的修養方法以良知的內在超越性為主,一般人較難掌握;若不是真正了解本質工夫的真實義,更容易被誤解而誤用,反而造成對儒學的傷害。

所以從教育的立場上,朱子的方法「格物窮理」是「正宗」,他的方法學比較平實,有方法可依,容易跟得上,廣泛地教做人之道,從具體的生活展開,井然有序,有條不紊,適合一般人。

所以牟先生說﹕「朱子是學人之學之正宗,而非內聖之學之正宗。

」(註十四)同時朱子以讀書、講學為重點,在弘揚教義上,整理文獻、講解文義,自有其價值。

況且朱子學不是平寂地存在,更能對發展文學、藝術、宗教、哲學,甚至對科學亦有其價值。

尤其甚者,對人倫價值的世界、歷史、文化有傳承的作用。

雖然如此,王陽明之學「格物致知」,才是體驗生命自我真實化的過程。

透過良知自我震動而呈現,不假外求,在自由意志的自動、自主、自律下,無條件地實踐道德。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 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 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 anzhou U niv .(Social Sciences )1998,26(1):84~90 V o l.26 N o .1 1998P 84-90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Ξ——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陈声柏(兰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兰州 730000)内容摘要 对“为学之方”的重视是宋明理学的一贯传统。

朱熹和王阳明关于这一点的思考集中体现在他们各自的“格物致知”思想里。

本文旨在通过王阳明与朱熹“格物致知”思想的比较,以期置其于王阳明思想形成的历史进程中说明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关键词 格物致知 心 理 即物 致良知中图法分类号 B 24417,24812“格物致知”语出《大学》,《大学》本是《小戴礼记》中的第42篇,它的基本内容为“三纲领”、“八条目”,《大学》在儒家经典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同样,“格物致知”思想在朱子学和阳明学中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格物致知”作为一种修养功夫,是为学之始,是至圣人之下手处。

孝宗即位,语求直言,朱子上封事说:“帝王之学,必先格物致知,以极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丝悉毕照,则自然意诚心正,而可以应天下之务。

”①王阳明也说:“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明之际,此正《中庸》‘或慎恐惧’、《大学》‘致知格物’之功,舍此之外,无别功矣。

”②可见,在对格物致知修养方法的重视上,朱王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关于格物致知在《大学》中的地位以及对其思想的理解上,朱王又存在重大差异。

朱子认为,《大学》全文没有出现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阙文”造成的,解释诚意的传文没有出现在八条目中应有的位置上,是由“错简”造成的。

于是朱子在《大学章句》中一方面作了一个“格物致知传”来弥补所谓阙文造成的不连贯,一方面把传文中诚意的解释移到正心之前。

王阳明则一反朱子的作法,认为既无阙文,也无错简,悉从旧本,以此来摆脱朱子的补传及其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以便把格物致知纳入心学体系的解释。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差异研究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差异研究

103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差异研究周 昊(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199)摘 要:“格物致知”是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的思想概念,就不同时代对其不同的诠释而言,其中最具代表性和比较性的就是宋明时期理学家朱熹和心学家王阳明对其的阐释,二者在存在着一部分内在的继承关系的背景下,最终走向了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

本文将以本体论、功夫论、知行观三个维度为出发点,探究朱熹和王阳明在“格物致知”思想最终发展的成果上产生差异的原因,把视角放在当时的历史进程中,来更好地理解二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关键词:格物致知;心;理;致良知从汉代《大学》中总结出三纲八目以来,“格物致知”在后来的学术史中,就作为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而历代相传相解。

客观的来说,自明清时期理学产生,程朱和陆王虽同为在宋明理学内部的唯心主义阵营的代表,但在思想上却充斥着激烈的对抗,而这种“理”与“心”的交锋,在丰富了宋明理学内涵的基础上,促进了其各自的思想在各个范畴和概念类的多元化。

因而朱熹和王阳明作为在“理学”和“心学”上的集大成者,他们的部分思想一方面针锋相对,一方面,则又处处可见其批判和继承,这一点在二者对于“格物致知”思想的不同诠释上体现的尤为显著。

一、朱熹对“格物致知”的诠释“格物致知”作为中国哲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最早是出现在《大学》,在汉唐诸儒以及新儒学思潮的进一步发展后,逐步确立了《大学》的核心地位,从《大学》开始,“格物致知”也作为三纲领八条目中的内容,被正式提出,成为儒家对于理想人格的最终确立标准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而朱熹对其也是十分关注。

他在《大学章句集注》中将大学分为经传两部分,又对“格物致知”做了一个基本的解释,即天下万事万物都有一“理”字,日积月累的向外探求实践,以至其极,经年累月后,一旦融会贯通,便能通晓天地之间的全部奥妙。

把“格物致知”从文本上拆分来看,“格物者,格,尽也。

须是穷尽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两三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得到十分,方是格物。

浅议二程朱子阳明对“格物致知”的不同理解

浅议二程朱子阳明对“格物致知”的不同理解

浅议二程朱子阳明对“格物致知”的不同理解“格物致知”作为“三纲八目”中的重要概念,源出于《大学》。

二程训“格”为“至”,程颐认为心物在格的过程中深融为一,而在程颐看来,格致不外乎“穷理”而已。

朱熹和王阳明也将《大学》纳入自己的理学和心学的体系,并对格致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通过比较三者对“格物致知”的阐述来揭示其在思想理论基础、所格之物与知的对象、格致方法、格致目的这四个方面的不同理解。

标签:二程;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不同理解二程对“格物致知”的基本含义、格物穷理的范围、方法和目的做了明确规定,为朱子“格物致知”说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来源。

朱熹反对把“格物”理解为“来物”(人所面对的事物)[1],因而朱子的“物”不仅涵盖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又包括心理现象和道德行为。

他认为格物是即物、穷理、至极。

而阳明先生则对弟子黄以方说:“我解‘格’做‘正’字义,‘物’做‘事’字义”[2]。

阳明先生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提出了“格其心之物”的“格物致知”说。

一、思想理论建立的基础不同宋代思想界学派众多,正如程颢所说:“人执私见,家为异说”[3]。

因而二程兄弟的“格致”思想直接来源于《大学》和《中庸》,并在二人所构造的“天理”的基础上展开对“致知在格物”的论述。

程颢与程颐认为“致知格物”之所以可能的理论来源之一即“命、理、性、心”的同一性。

二程认为:“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

”而二人又通过对《中庸》“天命之谓性”思想的吸纳提出良知良能“自家元足”,认为人能够以“思”来“穷理尽性以至于命”。

朱子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以《大学·格物外传》为代表,据朱熹说,这篇《补传》是“窃取程子之意”而精心构思、字斟句酌写成的。

可见其思想在很大一部分吸收了二程兄弟的思想。

例如朱子讲:“格物者,格,尽也,须是穷尽事物之理。

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得十分,方是格物”。

其实训“格”为穷,本是程颐的创造,但是“即物而穷其理”却是朱熹对“格物”做出的创造性的解释。

心与理,知与行———比较视角下的朱子与阳明

心与理,知与行———比较视角下的朱子与阳明

2020-02文艺生活LITERATURE LIFE心与理,知与行———比较视角下的朱子与阳明曾奕(武汉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摘要: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与心学的代表人物王阳明都是新儒学历史进程中的关键人物,朱陆之辩引发的理学与心学的论争也构成了宋明哲学发展的一条主线。

在比较视角下考察两人的认识论、本体论和工夫论后发现,朱熹强调心统性情和已发未发,主张格物致知和主敬涵养的工夫论;阳明强调本心即理和发明本心,主张致良知和知行合一的工夫论。

阳明沿着朱子的路径开出了自己的心学思想,二者尽管在心与理、知与行上有所差异,但都以回归性理为方向,不能将他们置于割裂和对立的立场,而应在比较的视角下中综合把握和考量。

关键词:朱熹;王阳明;心即理;格物致知;知行合一中图分类号:B24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20)06-0003-02一、本体论的比较:外在的“理”与内生的“心”(一)朱子的“理”“理”是程朱理学讨论的核心概念,也是朱熹本人重点论述的内容。

可以说,朱子的整个哲学体系都是一个“理本位”的体系,“理”是万事万物的本原和根据、世界的主宰和一种具有超越性的存在。

现当代诸多学者都对朱熹的本体论发表过自己的见解。

冯友兰曾这样论述朱熹的本体论:“盖朱子以心乃理与气合而生之具体物,与抽象之理,完全不在同一世界之内。

心中之理,即所谓性;心中虽有理而心非理。

故依朱子之系统,实只能言性即理,不能言心即理也。

”在他看来,心与理分属两个不同世界,心是形而下的实在的具体存在,而理是形而上的超越的概念存在,所以二者无法等同,不能承认“心即理”。

陈来质疑冯友兰观点的可靠性,认为用“形上形下”来分析朱熹的心性论有待商榷。

吕思勉认为朱熹持有的是所谓“性即理”和“心统性情”的本体论:“朱子谓‘性即理’而已。

惟其谓性即理,而心统性情也,故所谓性者,虽纯粹至善。

”朱熹的“理”是一种本原性的依据,先于世界万物而存在,是万事万物依据的对象,不依靠别的东西就能独立存在。

朱熹的格物致知和王阳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有何区别?

朱熹的格物致知和王阳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有何区别?

朱熹的格物致知和王阳明的致良知,知行合一有何区别?
朱熹的格物致知是指从日常生活工作中悟出一种“真知”,然后就能察知自己日常起心动念的意图,并能确认意图是善还是不善,克制掉不善的念头,如此诚意,就达到修心修身的效果。

不断诚意诚心,一直这么做,直到最后能大成。

大成之后,就能处理好家庭和工作关系,家庭幸福合睦,工作顺利,如果有机会治理天下,自然轻松地治好天下了。

王阳明一开始也是照朱熹的想法做,企图去悟到那个“真知”,也跟好朋友一起格了几天竹子,双双病倒也没有悟出什么道理来。

后来他才放弃这条路。

阳明发现人人皆有良知,类似俗语中的羞耻心,通过良知来判断自己的念头是善还是恶,把不善的念头克制掉,他认为这样一个为善去恶过程就是格物。

所以阳明先生的格物至知,达到的知是修行大成后的知了。

格物致知之后,心头不再有任何恶的念头出现,就是知行合一的状态了。

是真知真行,不是妄行了。

所以朱熹的格物所致的知只相当于阳明先生所说的“良知”。

不过,一个讲诚意诚心,一个讲为善去恶,最后的终点其是一样的。

达到这个终点后,人行事不再有私意私欲,自然就是知行合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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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L anzhou U niv .(Social Sciences )1998,26(1):84~90 V o l.26 N o .1 1998P 84-90 朱熹、王阳明格物致知思想之比较Ξ——兼论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陈声柏(兰州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兰州 730000)内容摘要 对“为学之方”的重视是宋明理学的一贯传统。

朱熹和王阳明关于这一点的思考集中体现在他们各自的“格物致知”思想里。

本文旨在通过王阳明与朱熹“格物致知”思想的比较,以期置其于王阳明思想形成的历史进程中说明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关键词 格物致知 心 理 即物 致良知中图法分类号 B 24417,24812“格物致知”语出《大学》,《大学》本是《小戴礼记》中的第42篇,它的基本内容为“三纲领”、“八条目”,《大学》在儒家经典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同样,“格物致知”思想在朱子学和阳明学中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格物致知”作为一种修养功夫,是为学之始,是至圣人之下手处。

孝宗即位,语求直言,朱子上封事说:“帝王之学,必先格物致知,以极夫事物之变,使义理所存,丝悉毕照,则自然意诚心正,而可以应天下之务。

”①王阳明也说:“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明之际,此正《中庸》‘或慎恐惧’、《大学》‘致知格物’之功,舍此之外,无别功矣。

”②可见,在对格物致知修养方法的重视上,朱王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关于格物致知在《大学》中的地位以及对其思想的理解上,朱王又存在重大差异。

朱子认为,《大学》全文没有出现对格物致知的解释是“阙文”造成的,解释诚意的传文没有出现在八条目中应有的位置上,是由“错简”造成的。

于是朱子在《大学章句》中一方面作了一个“格物致知传”来弥补所谓阙文造成的不连贯,一方面把传文中诚意的解释移到正心之前。

王阳明则一反朱子的作法,认为既无阙文,也无错简,悉从旧本,以此来摆脱朱子的补传及其对格物致知的解释,以便把格物致知纳入心学体系的解释。

一对于朱王“格物致知”思想的分析,我以为,与其习惯于从“格”、“致”两动词入手,还不如从“物”、“知”两名词开始。

在我看来,对认识对象的理解状况将决定我们如何去认识,Ξ收稿日期:1997205212.用中国传统思想的话说,是对什么做工夫将决定我们如何去做工夫。

所以,在《大学》中,“物”得“格”、“知”得“致”、“意”得“诚”、“心”得“正”、“身”得“修”。

11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1)格物。

朱子说“物”,是指事物。

他说,“物,犹事也”。

③是指天下万事万物,即“凡天地之间,眼前所接之事,皆是物。

”④既包括一草一木的物,又包括忠、孝、信等伦理纲常的事。

朱子强调后者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皆人所不能无者,但学者须要常格得尽。

事父母,则当尽其孝。

处兄弟,则当尽其友,如此之类。

”⑤朱子的“物”是与“理”相对的。

他说:“理无形而难知,物有迹而易睹”。

⑥正是这种包罗万象的“物”使得朱子训“格”为“至”或“尽”,就是即物而尽其极之义。

他说:“格,至也”。

⑦又说:“格物者,格,尽也。

须易穷尽事物之理,若是穷得三两分,便未是格物,须是穷尽到得十分,方是格物。

”⑧总起来看,“格物”就是即物、穷理、至极之义。

格物的核心(目的)是穷理,格物的方法是即物,格物的要求是至极。

穷理的“理”是指物之理,与物的涵义相对应,朱子的“理”分为“分理”和“性理”。

分理指具体事物的规律、本质;性理指事物内部所禀得的天理,即仁义礼智之性。

⑨朱子格物的目的就是这个“性理”,即所谓的“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βκ等道德伦理内容。

即物是假物求理的格物方法,具体言之,有读书、处事、接物几种途径。

朱子说:“如读书而求其义,处事而求其当,接物存心察其是非邪正,皆是也。

”βλ至极是要达到“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βµ。

那么,穷理为什么要从即物开始呢?朱子答说:“事事物物,皆有其理,事物可见,而其理难知,即事即物,便要几得此理。

《大学》不曰穷理,而谓之格物,只是使人就实处究竟。

”βν因为物是可见的“人伦日用”,穷理须从实处开始,所以,格物须从即物开始。

(2)致知。

朱子言“知”是知识的意思,他说,“知,犹识也”。

βο是指包括知识的知和道德的识两部分。

与“物”一般,“知”也是一个涵义广泛的概念,在朱子的思想里,更注重知识的道德内涵,他称之为“吾之知识”。

这一点被后来的王阳明具体发挥为“良知”。

“致,推极也”。

βπ这个推极即是“推出去”之义。

既然是推出去,就得从某处推至另一处了。

这就是由外物之理推至吾心之理,由积累“万殊”贯通为“理一”。

致知,就是“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

βθ总之,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在概念上(特别是《大学》中)容易被看成是两种不同次第的工夫,而在践履力行中,格物与致知“只是一本,无两样功夫也”。

βρ格物致知只是从不同的对象和要求而言的,格物是就“外物”而言,致知是就“吾知”而言。

朱子说:“致知是自我而言,格物是就物而言”。

βσ又说:“格物是物物上穷其理,致知是吾心无所不知。

格物是零细说,致知是全体说。

”βτ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主要特点是“即物”,这也正是王阳明所不满的。

21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1)格物。

王阳明训“物”为事,是“意之所在”。

他说:“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之所在之事谓之物。

”χκ又说:“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

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所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

”χλ如此便将物的涵义内化于心了。

这是将朱子物中重视伦理的部分加以系统完善的结果。

既然物是心之物,格起来当然就不是至了,王阳明解为“正”。

说:“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

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

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

”χµ所以说:“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体之正。

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

天理即是‘明德’,穷理即是‘明明德’。

”χν这便是说,王阳明从他的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心即理的思想前提下,将格物解释为正事、格心。

格物便是去恶归善,去人欲存天理,致良知罢了。

(2)致知。

王阳明认为“知”是“良知”,这一认识是发挥孟子的“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

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

”χο思想而来的。

王阳明认为良知是先天内在的道德之心。

说:“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χπ王阳明又进一步明确说良知是是非之心。

他说:“良知只是一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一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

”χθ这表明,王阳明认为良知只是一个先天的道德价值评判标准。

致,是至之义。

王阳明说:“致者,至也,如云丧致乎哀之致。

《易》言‘知至之义’,‘知至’者,知也;‘至之’者,致也。

‘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

”χρ致知就是致良知,就是遵从良知而行,将良知推广到事事物物。

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

至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

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χσ总之,王阳明的格物致知思想里,格物即是致良知,两者完全是一回事。

不仅如此,王阳明还将《大学》的“三纲领”、“八条目”都归为致良知一事。

他说:“盖身、心、意、知、物者,是其工夫所用之条理,虽亦各有其所,而其实只是一物。

格、致、诚、正、修者,是其条理所用之工夫,虽亦皆有名,而其实只是一事。

”χτ这样,王阳明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解释为一事。

在他的理解当中,致良知是最终的求学目的,在《大学》中表述为“明明德”。

所以他的“明明德”也就是致良知,亲民就是明明德之功,而齐家、治国、平天下又是亲民之功。

在王阳明的心学体系里,“三纲领”“八条目”可谓逻辑严密,环环相扣,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内求心理的致良知体系。

正是他所说的“近来信得致良知三字,真圣门正法眼藏。

往年尚疑未尽,今自多事以来,只此良知无不具足。

”δκ二王阳明与朱子的格物致知思想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朱子说“即物”穷理,王阳明说内求“致良知”,这种显著的差异意味着历史上的一次重大思想转变。

就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而言,更为重要的问题是:这一转变是何以形成的?这是本文主要要探讨的问题。

以下将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把格物致知这一范畴置于王阳明思想形成的历史进程中进行考察,旨盼解决这一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分析阐明阳明学与朱子学的关系。

“龙场悟道”是王阳明格物思想形成的标志。

在这一思想的形成过程中,王阳明经历了3个阶段,即黄宗羲所指出的“学三变”,就是“遍读考亭之书”、“出入于佛老”、“忽悟格物致知之旨”3个时期。

据《年谱》记载,王阳明21岁时“遍求考亭遗书读之”,由此产生两个直接后果,“庭前格竹”的失败和读书穷理的困难。

朱子格物思想里的格物途径包括直接地“接物”穷理和间接地从书本上读书穷理。

王阳明在读了朱子遗书后,首先进行了“格竹”。

据《年谱》记载,他21岁时,“一日思先儒谓‘众物必有表里精粗,一草一木,皆涵至理’。

官署中多竹,即取竹格之;沈思其理不得,遂遇疾。

”晚年他在讲学中又举这“格竹”之事来说明朱子的格物说的困难而使其对格物的理解从“即物”上转向“内求于心”。

他说:“众人只说格物要依晦翁,何曾把他的说去用?我着实曾用来。

初年与钱友同论做圣贤,要格天下之物。

如今安得这等大的力量?因指亭前竹子,令去格看。

钱子早夜去穷格竹子的道理,竭其心思,至于三日,便致劳神成疾。

当初说他还是精力不足,某因自去穷格。

早夜不得鞭理,到七日亦以劳思成疾。

遂相与叹圣贤做不得的,无他大力量去格物了。

及在夷中三年,颇见得此意思乃知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

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决然以圣人为人人可到,便自有担当了。

”δλ“格竹”失败之后,王阳明又遇到了朱子格物思想的另一个困难,即读书穷理的困难。

据《年谱》27岁记载,“先生自念辞章艺能不足以通至道,求师友于天下又不数遇,心持惶惑。

一日读晦翁上宋光宗疏,有曰:‘居敬持志,为读书之本,循序致精,为读书之法。

’乃悔前日操计虽博,而未尝循序以致精,宜无所得;又循其序,思得渍洽泱,然物理吾心终若判为二也。

沈郁既久,旧疾复作,益委圣贤有分。

偶闻道士谈养生,逐有遗世入山之意。

”“格竹”失败后,王阳明便转向“随世就辞章之学”。

后又觉得“辞章艺能不足以通主道”,于是便一心一意地博览圣贤之书,但结果仍未能做得圣贤,他以为这是由于没有遵照朱熹的“读书之法”,“循序以致精”的缘故,于是又“循其序”,“渐渍洽泱”,然而“物理吾心终若判而为二”,还是未达圣贤之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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