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三类申报材料)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三类申报材料)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三类申报材料)一)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二)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的要求进行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三)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并记录采购和验收过程;四)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审核供货者和产品的合法性,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五)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陈列管理规定,确保医疗器械的正确陈列;六)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并记录销售过程;七)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并记录销毁过程;八)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医疗器械退、换货的规定;九)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过程;十)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医疗器械召回规定,并记录召回过程;十一)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定,并记录相关过程;十二)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规定,并保存员工健康档案;十三)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并记录培训过程;十四)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并记录相关过程;十五)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十六)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购货者资格审核制度;十七)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医疗器械追踪溯源制度;十八)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十九)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二十)医疗器械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自查制度。
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医疗器械批发和零售业务的企业还应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这些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可追溯的要求。
为方便记录,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等先进技术手段。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则不得少于5年。
而植入类医疗器械则应永久保存。
此外,鼓励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质量职责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质量职责一、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概述三类医疗器械指由药品监管部门登记管理的机械、器具、设备、试剂、材料等。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从事医疗器械的销售、配送等活动。
目前,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所以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序运营。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制度(一)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许可证是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申请,政府审核的原则。
为此,需要建立健全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批准、颁发、变更、注销等程序,确保经营许可证的规范管理。
(二)设备台账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是直接影响医疗质量安全的产品,为了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运营,需要建立设备台账管理制度。
设备台账通常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品牌、厂家、检修维护时间、检修维护工程师等设备信息,配合巡检、保养和维修管理流程,确保医疗器械设备的规范管理。
(三)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是直接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的产品,所以质量控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确保医疗器械质量,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要建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各类医疗器械的采购验货、存储保管、销售配送、交货验收等环节的质量控制程序,以及质量风险控制的方法、质量采集和分析的要求等。
(四)国际标准化证书管理制度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存在着多种标准和等级的限制。
国际标准化证书管理制度是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管理控制的必需制度,该制度要求企业明确负责的产品所需要的标准和等级,并通过相应的评估和评价以便减少质量的波动性,从而增加整个质量的稳定性。
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职责(一)产品质量责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对自己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要对产品的质量、安全性进行严格把关和管控。
企业要配备一批熟悉产品知识、操作技能培训的专业人员,对产品进行全面的品质检测、检验和验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监管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中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结合产品特点,建立健全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第四条企业应当将风险管理贯穿于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全过程,所采取的措施应当与产品存在的风险相适应。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产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并有组织机构图,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质量管理职能。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企业负责人是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二)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等;三)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持续改进;(四)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组织生产。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应当确定一名管理者代表。
管理者代表负责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改进需求,提高员工满足法规、规章和顾客要求的意识。
第八条技术、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当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第十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培训,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从事影响产品质量工作的人员,企业应当对其健康进行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四篇

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四篇【篇一】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办法申请材料填报说明及要求一、申办申请材料目录1、延续申请材料封面及目录(含序号、材料名称);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延续申请表;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复印件;4、企业人员名单汇总;5、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人员简历,本人签名的在职在岗不兼职的承诺;6、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7、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8、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需特别标注生产、经营用办公、库房平面图,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9、经营设施、设备目录;10、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11、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附购买发票;12、经办人授权证明(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申办需要提供);13、其他证明材料;1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二、延续申请材料封面及目录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1.本表按照实际内容填写。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如有)、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营业期限、企业类型等按照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2.企业负责人:指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最高管理者,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或授权的经营者,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经营方式指批发、零售、批零兼营。
4.经营场所与库房地址:应按“市名+区名+路名+门牌号+楼层+室号”顺序登载。
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有多个仓库的,应按上述方式逐一列出全部仓库地址(仅市名可省略)。
经营场所原则上应与住所一致,可以比住所更具体。
5.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应分别按“非IVD批发、IVD批发”次序依次填写。
经营范围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规定的分类目录类代号和类代号名称填写,不得只填写“三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三类申报材料)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二)质量管理的规定;(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随货同行单等);(四)供货者资格审核的规定(包括供货者及产品合法性审核的相关证明文件等);(五)陈列管理规定;(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包括销售人员授权书、购货者档案、销售记录等);(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包括销毁记录等);(八)医疗器械退、换货的规定;(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包括停止经营和通知记录等);(十)医疗器械召回规定(包括医疗器械召回记录等);(十一)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定(包括设施设备相关记录和档案等);(十二)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规定(包括员工健康档案等);(十三)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包括培训记录等);(十四)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包括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相应的记录及档案等);(十五)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十六)购货者资格审核;(十七)医疗器械追踪溯源;(十八)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十九)销售记录制度(二十)质量管理自查制度一、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一)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二)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三)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本规范;(四)负责对医疗器械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五)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六)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七)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八)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九)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十)组织对受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十一)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十二)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二、质量管理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境内第一类、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

境内第一类、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附件2: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一)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三)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应当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
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以及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
这里的“签章”是指:企业盖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企业盖章(以下涉及境内医疗器械的,含义相同);(四)产品全性能检测报告;(五)企业生产产品的现有资源条件及质量管理能力(含检测手段)的说明;(六)医疗器械说明书;(七)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当包括所提交材料的清单、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附件3:境内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材料要求(一)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资格证明:包括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并且所申请产品应当在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之内;(三)产品技术报告:至少应当包括技术指标或者主要性能要求的确定依据等内容;(四)安全风险分析报告:按照YY0316《医疗器械风险分析》标准的要求编制。
应当有能量危害、生物学危害、环境危害、有关使用的危害和由功能失效、维护不周及老化引起的危害等五个方面的分析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五)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的适用标准的,应当提交所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注册产品标准应当由生产企业签章。
生产企业应当提供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声明,生产企业承担产品上市后的质量责任的声明以及有关产品型号、规格划分的说明;(六)产品性能自测报告:产品性能自测项目为注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测项目,应当有主检人或者主检负责人、审核人签字。
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生产企业应当补充自定的出厂检测项目;(七)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交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1.产品信息(1)产品名称:应准确明确的描述产品的名称,如有不同型号和规格,应分别说明。
(2)产品分类: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将产品分类标注为二类医疗器械。
(3)产品描述:详细描述产品的特性、功能和用途等相关信息。
2.产品资质文件(1)国内生产企业资质复印件:提供国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产品生产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技术资料(1)产品技术参数:提供产品的主要技术指标、性能参数等,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设计图纸:包括产品的外观设计、结构图、电路图等相关设计图纸。
4.临床试验数据(1)医疗器械产品性能试验报告:提供通过合格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性能试验报告。
(2)临床试验报告:如果产品需要进行临床试验,提供合格的临床试验报告,并符合临床试验承诺。
5.不良事件和质量管理(1)不良事件和质量管理报告:提供近三年内相关产品的不良事件和质量控制情况报告。
(2)质量管理体系资料:提供相关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资料,如质量手册、作业指导书等。
6.产品包装和标识(1)产品包装材料样本:提供产品包装材料的样本,并附带详细说明。
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1.产品信息(1)产品名称:准确描述产品的名称,如有不同型号和规格,应分别说明。
(2)产品分类: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将产品分类标注为三类医疗器械。
(3)产品描述:详细描述产品的特性、功能和用途等相关信息。
2.产品资质文件(1)国内生产企业资质复印件:提供国内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产品生产备案证明复印件:提供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提供已获得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教程文件

二类及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教程文件(一)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教程
1.企业资质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4)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出具《企业注册登记表》和《管理体制设置证明》;
(6)企业自评报告;
(7)本企业近三年内涉及医疗器械的销售记录;
(8)本企业近三年内对外安全质量投诉及处理记录;
(9)本企业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及文件结构概要表;
(10)本企业主要生产设施和厂房的摆放图示;
(11)本企业有关人员的证书复印件;
(12)本企业近三年实施不良反应监测的记录;
(13)本企业厂内质量控制情况的说明;
(14)本企业产品认可证明文件;
(15)本企业近三年内的财务审计报告;
(16)本企业管理质量保证手册(ISO9000证书)复印件。
2.设备申报材料
(1)《医疗器械分类申报表》一份;
(2)《认证要求说明书》一份;
(3)《技术特征描述文件》一份;
(4)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按最终生产批内容及格式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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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二)质量管理的规定;(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随货同行单等);(四)供货者资格审核的规定(包括供货者及产品合法性审核的相关证明文件等);(五)陈列管理规定;(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包括销售人员授权书、购货者档案、销售记录等);(七)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的规定(包括销毁记录等);(八)医疗器械退、换货的规定;(九)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规定(包括停止经营和通知记录等);(十)医疗器械召回规定(包括医疗器械召回记录等);(十一)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的规定(包括设施设备相关记录和档案等);(十二)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的规定(包括员工健康档案等);(十三)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的规定(包括培训记录等);(十四)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的规定(包括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相应的记录及档案等);(十五)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十六)购货者资格审核;(十七)医疗器械追踪溯源;(十八)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的规定(十九)销售记录制度(二十)质量管理自查制度一、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一)组织制订质量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制度的执行,并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纠正和持续改进;(二)负责收集与医疗器械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实施动态管理;(三)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医疗器械的法规规章及本规范;(四)负责对医疗器械供货者、产品、购货者资质的审核;(五)负责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六)负责医疗器械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七)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八)组织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与报告;(九)负责医疗器械召回的管理;(十)组织对受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十一)组织或者协助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十二)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二、质量管理的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包括采购记录、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从事医疗器械批发业务的企业,其购进、贮存、销售等记录应当符合可追溯要求。
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等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记录。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
植入类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永久保存。
鼓励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三、采购、收货、验收的规定企业在采购前应当审核供货者的合法资格、所购入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并获取加盖供货者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或者复印件,包括:(一)营业执照;(二)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四)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必要时,企业可以派员对供货者进行现场核查,对供货者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企业发现供货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采购员购进产品1、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选购,把好进货第一关。
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过程中比价,议价的处理事宜。
3、对首营企业、品种的填报审核承担直接责任。
4、了解供货单位的质量状况,及时反馈信息,为质管员开展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5、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
6、购进产品应开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7、做好用户访问工作。
验收、储存、养护1、负责按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及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逐批进行检查验收。
2、验收保管员凭入库凭证(合同、运单、有关证明文件等)对入库医疗器械逐批按《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3、规范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楚、内容真实、项目齐全、批号数量准确,并签名负责,按规定保存备查。
医疗器械的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
验收记录应有:到货与验收日期、名称、数量、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验收人员等。
一、医疗器械的采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采购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采购业务:(一)采购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供货单位。
(二)进口医疗器械必须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复印件。
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有供方单位的原印章。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注重医疗器械采购的时效性和合理性,做到质量优、费用省、供应及时,结构合理。
(四)签定医疗器械购销合同应明确以下质量条款:1、医疗器械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2、附产品合格证;3、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4、购入进口产品时,供应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证书和文件。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按本公司医疗器械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执行。
购进医疗器械要有合法票据,购进医疗器械必须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进记录。
购进记录必须记载:购货日期、供货单位、购进数量、单价、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办人等。
医疗器械购进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每年年底对供货单位的质量进行评估,并保留评估记录。
质量验收的管理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考试合格上岗。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一)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二)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处理,质管部进行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对销货退回的医疗器械,要逐批验收,合格后放入合格品区,并做好退回验收记录。
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九、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十、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一、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通知业务和质管部进行处理。
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二、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
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注册号、质量情况、经办人等。
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四、供货者资格审核的规定一、为持续改进和不断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水平,规范公司质量管理信息的收集与分析,及时有效地为决策和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公司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和GSP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内容:1、质量信息是指企业内、外环境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
2、建立以质管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
3、按照信息的影响,作用、紧急程度,对质量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A类信息:指对企业有重大影响,需要企业最高领导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由企业各部门协同配合处理的信息。
B类信息:指涉及企业两个以上部确、及时、高效、经济。
质量信息的处理:A类信息:由企业领导判断决策,质管部负责组织传递并督促执行。
B类信息:由主管领导协调部门决策,质管部传递反馈并督促执行。
C类信息:由部门决策并协调执行,并将处理结果报质管部。
6、质管部按季填写“质量信息报表”并上报主管领导,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7、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定期将质量信息报质管部,经质管部分析汇总后,以信息反馈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
8、质管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五、库房贮存、出入库管理的规定一、陈列医疗器械的专柜、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
(对经营的医疗器械执行专柜陈列)二、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分开陈列,并按品种、用途、无菌和非无菌分类摆放,标签使用恰当,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三、凡质量有疑问的医疗器械,一律不予上架销售。
四、上架、柜销售的医疗器械按月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撤架,并尽快向质量管理部门汇报。
五、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陈列,应严格落实《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严禁拆封销售。
六、危险品和需特殊保存的医疗器械不陈列或只陈列空包装。
六、销售和售后服务的规定一、销售管理制度1、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2、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3、销售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并按规定建立购销记录。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其内容应有:销售日期、销售对象、销售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等。
4、凡经质管部检查确认或按上级药监部门通知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一律不得开票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收回,并按不合格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执行。
5、在销售医疗器械商品时,应对客户的经营资格和商业信誉,进行调查,以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