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中心贷款服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指南

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服务指南一、账户转移1、异地转入流程总部调入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本市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1.1单位经办人员为调入职工在本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一般在职工设立个人账户后就可办理转入手续。
1.2 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到建行南网支行或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当场受理。
1.3 职工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交转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并告知办理人员在转移汇款单中务必注明转移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等相关信息。
1.4 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到建行南网支行或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查询转移资金到账情况,确认已到账的可要求受理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表》。
1.5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转移表中“转出单位登记号”填“999999”,“转出单位名称”填“封存部”,合并申请表中“保留账户”为现缴存公积金账户,其他信息可以依据“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表”填写。
1.6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到办公厅保密文档处申请加盖公司公章。
1.7职工持盖公司公章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建行南网支行或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2、异地转出流程总部调出职工在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异地继续缴存的,按以下流程办理:2.1调出职工停薪当月停缴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2职工前往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证明中要注明异地中心和转出职工的联系电话。
2.3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并加盖公司公章。
2.4职工持盖章《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异地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建行南网支行或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2.5如职工个人办理确有困难的,请提交《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中心统一办理。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操作流程为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和操纵业务风险,明确责任、标准治理,依照《公积金治理条例》和《西宁市公积金贷款治理方法》,结合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一章贷款申请受理[人员]受托银行贷款业务经办员。
(以下简称贷款经办员)[职责]向借款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受理贷款申请,搜集贷款申请资料。
审核贷款资料是不是完整、真实、有效。
[操作大体要求]一、同意咨询贷款经办员同意个人客户的贷款申请咨询,说明申请贷款应具有的条件和应提交的资料。
二、贷款申请受理贷款经办员依照个人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规定,要求借款申请人按贷款治理规定提供申请资料,要紧包括:1.西宁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贷款审批表;2.有效身份证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3.户籍证明(户口簿);4.婚姻状况证明(成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5.收入证明(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六、首付款收据;7.商品房生意合同或单位集资建房协议书和集资建房的证明;八、一方为个体法人的提供本公司或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及近期的税票;9.有第三方担保的提供担保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及担保人担保许诺声明;10、出具在其它中心交纳的公积金和银行交缴证明及明细清单;1一、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出具衡宇生意契约、契税发票、衡宇评估报告及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三个月内有效)。
贷款经办员依照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判定贷款申请是不是符合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判定要点包括:一、借款申请人公积金交纳是不是正常;2.借款申请人年龄是不是符合所申请贷款年限的要求;3.借款申请人可否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收入证明;4.贷款资料是不是完整、真实、有效。
第二章贷款调查[人员]贷款经办员、中心信贷员。
[职责]对借款申请人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调查,调查实行双人调查,调查人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负调查责任,参与客户谈话,签署调查意见。
公积金贷款流程图

•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发布日期:2014-08-25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看次数:161454[容纠错]商转公流程,麻烦一堆堆,说说自己的办理流程,让后来者省点事()本人在2011年6月买了一套小二手房,在招商银行做的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当时贷款额度紧到8月底才放款,在买房前就一直关注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曾经咨询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后是否可以商转公,得到肯定回复,所以是左等右等终于等到了商转公实施,刚开始看到新规定2013年9月16日起分批预约,第一批只能办理2010年12月前的,心里想今年又没戏了,没想到这个规定那么不受待见,竟然这么快就轮到我们了,现在说下商转公办理流程:一、研究相关政策这个我已经在两年前就开始研究了,我们是符合规定了,容易出现错误的就是贷款额度计算,是自己和共同申请人公积金余额的12倍,如果满3年又没提取过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但是一人申请总额不超过50万,有共同申请人的不超过90万,并且不能超过剩余贷款余额,还有容易忽略的就是每月还贷额度不能超过缴费基数的50%。
如果自己公积金余额不够,并且一直在原单位上班,可以申请让公司补交2009年到你缴费年度的,或者以前缴费基数低了,可以部分补缴,当然公司可能不会帮你出这部分钱,计算一下怎么划算,实在不行全都自己出补交费用也可以,毕竟这个钱还是可以用来还房贷的嘛!1.申请人或者配偶应当在本市已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的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不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该贷款尚未结清;2.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4.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5.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6.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当月前6个月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7.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8.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今天:多云 28,21 东北风 3-4级站内搜索购买存量(二手)房贷款须知(中介代办交易)【时间:2013年12月16日】 【大体字】 【中体字】 【小体字】●办理流程1、申请、审批: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进行贷款申请→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组合贷款的由贷款银行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联系单》2、选择担保方式:担保方式有保证担保、质押担保、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三种方式,借款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之一:(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质押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3、至贷款银行办理贷款合同签约手续●办理要件序号贷款要件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备注原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1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2份1份3份1份2首付款收据查验3份查验4份复印件需加盖经认可的中介机构公章3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查验3份查验4份有多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经认可的中介机构公章4住房成交(交易、抵押)价格评估单2份1份3份1份联排别墅需提供“房地产评估报告”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查验3份查验4份①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②户口簿复印件需含户头页(如户主不是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其子女,则需另外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查验3份查验4份①结婚证复印件(需含照片页)7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查验3份查验4份有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需提交8单身声明原件2份原件3份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的单身,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需当场签署9住房公积金卡查验查验―10个人收入证明—原件1份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具体咨询贷款银行)友情提示1、合同中的所有买受人(年满18周岁)及其配偶均需共同到场办理;2、结婚证或户口簿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上的一致;3、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还款。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
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在职职工”指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
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 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 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 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建金管(2006)52号)
转入集中封存部封存
广州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部(单位登记号999999) 办理条件: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
业的;单位发生变更或者终止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 转移到新单位的;已关闭、注销的单位,或者连续两年以上 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进行工商年检的单位。
办理时间:自发生上述情形之日起30日内 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办理转移、提取,不需原单位盖章。
首次签订委托付款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单位可通过委托付款方式进行汇、补缴的资金划拨,办理委托付款登记
后,汇、补缴时不再需要提供支票、转账/划款回单等付款票据。需先办 理委托付款登记,才可以在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汇、补缴的资金结算。
步骤①:委托付款协议登记 办理场所:单位付款账户开户银行。 步骤②:委托付款签约登记
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 信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注:《委托付款协议(住房公积金专用)》和《授权委托证明书》可在
中心网站下载或到中心网点领取,其中协议应双面打印。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79号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正文:----------------------------------------------------------------------------------------------------------------------------------------------------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条例(1997年9月22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1997年10月22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79号公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住房基本需求,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工作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职工工资收入总额一定比例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义务性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及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省属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提取、监督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统一管理、定向使用、社会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职工住房的基本需求和职工住房建设资金的融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第五条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可以按照规定查询、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予以监督;职工所在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查询、借贷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设立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由广州市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成员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和措施;(二)审定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的计划;(三)审查批准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四)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是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依照本条例管理住房公积金的独立事业组织,受市住房公积金领导机构的直接领导,负责公积金的运作。
阳江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缴存服务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部和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窗口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阳江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阳江境内居民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01 缴存服务
03 提取服务
目录
02 账户设立称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 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谢谢观看
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部和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复印件。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部和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窗口 办理要件:
提取服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下岗未再就业①下岗满5年;②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归集部和受委托银行公积金的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提取规定条件的,应提供本人、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 人
广州公积金注销提取流程
广州公积金注销提取流程销户提取办理指南本指南制定依据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穗公积金中心规字〔2023〕5号)。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账户为封存状态的:(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二、办理方式及流程网上办理:以条件(一)-(五)申请提取的,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提出申请→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
前台办理:中心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持申请材料前往预约网点→银行经办网点受理→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重新办理提取手续。
三、申请材料(一)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3.社保缴费明细或失业证(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需提供)(二)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需提供)注:1.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经中心联网核查单位社保已停缴半年的可办理。
2.职工申请时已重新在本市就业的,不能办理该项提取。
(三)离休、退休的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3.缴存人未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还需提供相关退休材料(如退休证或养老金核定表、领取养老金的存折)(原件1份)(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非广州市级社保的缴存人需提供)3.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或伤残级别为一到二级的伤残证(原件1份,中心通过信息共享无法核查到伤残证信息的需提供)4.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五)出境定居的内地居民出境定居的,需提供:1.《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2. 户口注销证明或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3. 出境定居的签证或境外定居的文件(原件1份,户口已注销的无需提供)港澳台或外籍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境的,需提供: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材料(原件1份)3.本人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的证件一致)(原件1份)(六)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的,需提供:1.《告知承诺书》(原件1份)2.已故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3.提取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4.提取申请人与死者亲属关系材料(如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原件1份)提取申请人为已故缴存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外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需提供:1. 《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2. 已故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3. 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4. 遗产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遗产纠纷法律文书(原件1份)四、事项说明1.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需与公积金系统登记证件一致。
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V1.1.12
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公积金中心接口标准公共接口标准说明文档信息用户信息修订记录目录1. 引言 (1)1.1.编写目的 (1)1.2.项目背景 (1)1.3.参考资料 (1)2. 网络结构 (2)2.1.连接方式 (2)3. 通信标准 (3)3.1.基本通信协议 (3)3.1.1. TCP接入方式 (3)3.1.2. HTTP 接入方式 (3)3.2.通讯安全 (3)3.2.1. Openssl简介 (3)3.2.2. 证书的产生 (4)3.2.3. 证书的更新 (4)3.2.4. 同步会话密钥 (4)3.3.报文接口规范 (5)3.3.1. 交易报文格式 (5)3.3.2. 交易文件传输 (6)4. 外接系统开发支持 (8)4.1.通信程序库 (8)4.2.交易核对匹配机制 (8)5. 接口接口规范 (10)5.1.交易报文头 (10)5.1.1. 名词解释 (10)5.1.2. 公积金中心系统发起 (10)5.1.3. 应用系统发起 (12)5.2.公积金中心发起的服务接口 (13)5.2.1. 接口探测(SYS600) (13)5.2.2. 系统签到(BDC001) (14)5.2.3. 系统签退(BDC002) (15)5.2.4. 单笔付款(BDC101) (16)5.2.5. 单笔收款 (BDC102) (18)5.2.6. 批量付款交易(BDC103) (20)5.2.7. 批量收款交易(BDC104) (23)5.2.8. 贷款扣款交易(BDC105) (25)5.2.9. 贷款本息分解(BDC106) (27)5.2.10. 批量业务结果查询(BDC107) (32)5.2.11. 批量业务结果下载(BDC108) (34)5.2.12. 单笔转账(BDC109) (36)5.2.13. 交易结果查询(BDC110) (38)5.2.14. 联行号查询(BDC112) (40)5.2.15. 账户交易明细查询(BDC113) (41)5.2.16. 活期转定期(BDC114) (42)5.2.17. 定期支取(BDC115) (44)5.2.18. 定期转存方式设定(BDC116) (46)5.2.19. 活期转通知存款(BDC117) (47)5.2.20. 通知存款支取(BDC118) (48)5.2.21. 通知存款支取设定(BDC119) (50)5.2.22. 通知存款支取通知取消(BDC120) (51)5.2.23. 通知存款支取通知查询(BDC121) (53)5.2.24. 定期账户余额查询(BDC122) (54)5.2.25. 活期账户实时余额查询(BDC123) (55)5.3.应用系统发起的服务接口 (57)5.3.1. 接口探测(SYS600) (57)5.3.2. 账户变动通知(SBDC100) (58)5.4.响应码定义 (59)5.5.字段说明 (59)5.5.1. 资金交易类型代码表 (59)5.5.2. 银行编码表 (60)5.5.3. 公积金中心代码表 (61)1.引言1.1.编写目的为规范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以下简称“应用系统”)与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IT系统之间直联交易接口和通讯,特制定本公共接口标准,使之作为相关方开发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广州公积金-贷款专用-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模板
个人信息查询授权书
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同意并不可撤销地授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贷款受理网点:
1.查询借款人户籍、婚姻、资信等信息,用于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审批。
2.查询购房人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名下房产信息,用于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审批。
3.查询公积金贷款所涉房屋的房产信息及抵押登记信息,用于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审批。
4.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内,逾期达6期及6期以上时,或在还款期限逾期仍有逾期贷款未能偿还的,查询借款人在广州市各金融机构的金融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贷款、购买基金、理财产品、信用卡情况),广州市各金融机构将本人的金融资产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贷款、购买基金、理财产品、信用卡情况)提供给公积金中心,用于贷后资产回收。
授权人(买方及其家庭成员、卖方):张三、李四
证件号码(买方及其家庭成员、卖方):448888888888888888
440101XXXXXXXX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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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中心贷款服务指南
[2013-09-11]
(一)贷款办理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不包括在银行、交易部门、开发商办理手续的时间)。
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由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
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收款账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7.《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8.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
(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办理场所: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填写申请表→受委托银行审批→中心审批→偿还贷款本息→提
前还款申请表送至管理中心留档。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填写申请表→受委托银行审批→中心审批→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提前还款申请表送至管理中心留档。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资料齐全不超过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借款人填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或《广州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并签章;(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