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驻外员工管理规定

驻外员工管理规定1. 定义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驻外员工,包括派驻到海外分支机构或客户所在地的员工。
2. 聘用2.1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能力要求,对驻外员工进行聘用和派遣。
2.2 驻外员工必须符合公司的招聘标准,并通过面试和评估程序。
2.3 驻外员工在被派遣前,应获得相应的工作许可和签证。
3. 工作条件3.1 驻外员工应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俗和惯。
3.2 驻外员工应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并按时报告工作进展。
3.3 驻外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和知识产权规定。
4. 健康和安全4.1 公司将提供适当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驻外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4.2 驻外员工在工作期间应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安全规定,并配合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
4.3 驻外员工应遵循公司的应急响应程序,并在紧急情况下采取适当的行动。
5. 福利待遇5.1 驻外员工将根据公司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获得相应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5.2 公司将提供额外的津贴和补助,以满足驻外员工在工作期间的生活和住房需求。
5.3 驻外员工将享受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福利待遇。
6. 终止和归国6.1 驻外员工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派遣期限,并在派遣结束后及时归国。
6.2 如驻外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公司有权终止其派遣并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6.3 驻外员工在归国后应如实完成报告和总结工作,并接受公司的评估和指导。
7. 附则7.1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7.2 驻外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其他管理规定和政策。
7.3 如有与本规定相冲突的其他文件,以本规定为准。
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联系人如对本规定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联系人力资源部。
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工.doc

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工华为如何管理海外员工华为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其今天的成就让国内外许多人士吃惊。
那么,对于华为海外的要进行怎样的呢?下面就不妨跟着一起来看看华为管理海外员工的方法吧!随着思科把华为列为世界级的竞争对手,随着华为在海外各地市场的纷纷告捷,在刹那间,华为走向世界。
此时,人们才开始注意到,华为把商业触角扩散到全球市场的决心与努力。
其实,华为一直在默默拓展海外市场,现海外共设有30多个分机构,除了中国员工外,还招纳了大量当地员工,包括技术、销售、财务等人才。
本文介绍了华为外派墨西哥和印度的员工,根据他们的亲身体会,对华为海外机构的管理与运作进行了深入了解。
中方员工:津贴、双管齐下对于外派员工,华为有2种方式:一是自愿,二是工作需要。
小张是华为的一名技术研发人员,在华为任职已有几年。
尽管考虑到环境、饮食等各方面因素的不适,他自愿外派到印度工作。
小张对《IT时代周刊》记者透露:“华为公司有规定,在根本待遇一样的情况下,公司会付给海外工作员工额外补贴,不同国家的补贴标准不一样,但根本上是在每天10~70美元之间,像印度就是30多美元一天。
”因此,小张临去印度时,朋友们都笑说你回来就可以在深圳买别墅了。
对外派员工提供特殊津贴,是跨国公司所经常采取的方法之一。
因为伴随着战线拉长、跨国作战,随之而来的是管理难度大大增加,而出于对国际市场的重视,通常跨国公司对海外部门会实行特别待遇。
华为也不例外。
另一名驻墨西哥外派员工对记者透露:“华为还会租用当地最平安、最好的公寓以提供员工住宿。
另外,针对海外生活的苦闷和无聊,公司还特地买了乒乓球台,并拨专款从国内购置电影光碟。
同时,对于已婚员工,公司还会为员工家属报销来回探亲机票,比方,到墨西哥来回就是1万2千人民币,这些华为都会给予报销。
”然而,对于华为外派员工来说,真正富有魅力的并不是公司提供的丰厚待遇,而是通过在海外的历练和经验积累,使个人业务能力得到提升。
常驻境外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常驻境外人员的管理,确保境外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往境外工作的所有常驻人员。
第三条常驻境外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三)加强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四)提高素质,强化团队协作。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常驻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和修订常驻境外人员管理制度;(二)负责常驻境外人员的选拔、培训、派遣和回国后的工作总结;(三)对常驻境外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四)处理常驻境外人员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常驻境外人员应遵守以下职责:(一)服从公司安排,完成境外工作任务;(二)严格遵守当地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形象;(三)关心同事,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四)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秘密。
第三章出入境管理第六条常驻境外人员需办理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并确保其有效期限。
第七条常驻境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按时回国参加年度考核。
第八条常驻境外人员回国后,需及时向公司提交工作总结和考核报告。
第四章工作与生活管理第九条常驻境外人员应按照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报告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第十条常驻境外人员应加强团队协作,与当地员工保持良好关系,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常驻境外人员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树立良好形象。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常驻境外人员应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第十三条常驻境外人员应熟悉所在地区的安全风险,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四条常驻境外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常驻境外人员遇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向公司报告。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公司对常驻境外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十七条对表现优秀的常驻境外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驻外人员,为了规范管理和保障其安全、维护国家形象和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驻外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外交政策,在海外展示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
驻外人员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选拔和任命:制定选拔和任命驻外人员的程序和标准,确保人员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2. 岗位职责:明确驻外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他们在驻外国家的工作符合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
3.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驻外人员在危险地区的防范措施、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等,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4. 行为规范:明确驻外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要求,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活动、不泄露机密等,以维护国家形象和利益。
5. 工作报告和考核:规定驻外人员提交工作报告的频率和内容,制定考核制度,评估驻外人员的工作表现。
6. 离岗管理:确定驻外人员离岗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交接工作、销毁机密文件等,确保驻外人员离岗后不对国家造成安全隐患。
7. 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制度,激励驻外人员积极工作和履行职责,同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
总之,驻外人员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驻外人员的行为,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国家利益和外交政策,同时保障他们的安全。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2篇

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2篇外派人员管理办法1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2.1 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家属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基金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属探亲有资格携带家属的人员,如其家属愿前往陪同长驻,家属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家属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
除此之外,海外员工的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的所有其他费用,由员工本人自理。
家属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2.3 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员工允许在当地单独租房,租房费用自理。
3、驻外人员安家费的发放3.1 对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发给安家费15万元,出国前一次发放。
3.2 可享受安家费的员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机构长期工作的一线营销、用服工程、产品部派往海外长驻的产品人员。
3.3 以下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发人员;公司外派的厨师。
331 华为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

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公司各部门: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扩展,有关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问题已提到日程上,为便于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范围和条件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科研机构等;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常驻外派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2. 合资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3. 驻外代表处:首席代表、代表、副代表、特批的业务骨干;4. 驻外人员配偶允许常驻的条件是须在外工作二年(由于公司工作需要例外)。
在外工作半年以后可申请配偶陪同。
驻外市场及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在外工作每二年续一次。
二、配偶的聘用1. 有专长、有工作需要者可以聘用;不具备条件可不聘;2. 受聘人员主要从事具体业务工作,不承担财务、采购、管理及决策工作;3. 配偶可以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公司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根据具体聘用情况确定,未被公司聘用或未在外工作的配偶,按公司出国人员规定的生活补贴标准的二分之一支付家属津贴。
四、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途中的医疗及保险按公司有关文件处理。
五、往返旅程及回国述职外派人员每年回国一个月述职,其中包括半个月休假,回国时间尽量与当地国长假时间相吻合。
从中国派遣到工作地点的机票、每年回国述职的往返机票和任期届满的回程机票由公司负担。
休假中配偶的驻外生活补贴停发。
六、探亲问题有资格携带配偶的人员,如其配偶愿前往陪同长驻,配偶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配偶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时间为三个月;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在国外期间,其驻外生活补贴与常驻配偶相同。
超过三个月部分,不享受驻外生活补贴。
配偶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330华为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2.1 医疗费用及保险驻外人员及家属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
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基金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属探亲有资格携带家属的人员,如其家属愿前往陪同长驻,家属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家属可前去探亲。
每年一次;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
除此之外,海外员工的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的所有其他费用,由员工本人自理。
家属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2.3 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员工允许在当地单独租房,租房费用自理。
3、驻外人员安家费的发放3.1 对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发给安家费15 万元,出国前一次发放。
3.2 可享受安家费的员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机构长期工作的一线营销、用服工程、产品部派往海外长驻的产品人员。
3.3 以下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发人员;公司外派的厨师。
243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

243 华为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公司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管理规定为了解决公司员工长期赴海外出差引起的生活不便问题,特对此类人员出差附加补助作出如下管理规定:1、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目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是对员工长期在海外较艰苦的地区工作所引起的生活不便的一种补贴。
2、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发放的范围海外出差附加补助的享受范围,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长期出差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的一线营销、产品拓展、用服工程、市场财经及市场辅助人员、研发驻外人员。
但以下人员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外派的厨师。
员工出国考察、参展、短期开局、推广、投标等临时出差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出差附加补助的发放原则3.1 对于海外长期出差人员,根据以下情况分别享受出差附加补助:3.1.1 在常驻地期间,按其所在地标准享受相应的海外出差附加补助;3.1.2 离开常驻国到其他国家,按出差国对应的补助标准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2 员工调回国内,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
3.3 配偶前往海外探亲或常驻期间,员工仍享受海外出差附加补助,但配偶所享受生活补贴予以废止。
4、出差附加补助的标准4.1 海外出差附加补助标准与出差地区的艰苦程度挂钩。
补贴标准地点 (美元/日) A类:特别艰苦地区:安哥拉、阿富汗、尼日利亚 50 B类:艰苦地区燌非洲:埃塞俄比亚、坦桑尼亚、苏丹、加纳、塞拉利昂、中非、莫桑比克、厄利特利亚、乌干达、马里、刚果(民)、刚果(布)、布及纳法索、乍得、索马里、赞比亚、卢旺达、布隆迪、几内亚比绍、40 马拉维、毛里塔尼亚、赤道几内亚、尼日尔、马达加斯加;熁亚洲:柬埔寨、老挝、缅甸、孟加拉;熁中东:也门、伊拉克;C类:一般国家 25 不包括在A、B、D类的其他国家D类:发达地区燌西欧、北欧: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德国、奥地利、瑞士、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爱尔兰、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 ?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 ?美洲:美国、加拿大; 10 ?亚洲:日本、南韩、新加坡、香港地区;E类:所有研发驻外人员 104.2 海外长期出差人员,出差补助标准按下表执行;4.3 一些特别艰苦的地区,经公司批准,可以享受特别的补贴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
--
驻外人员携带家属管理规定
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
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
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
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
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
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
2.1 医疗费用及保险
---------------------------------------------------------精品文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