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税法下工资与年终奖个税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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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筹划每到年关,笔者总会接到一些咨询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电话,他们比较关注这笔年终奖到手的能有多少,如何发放能更好地保护雇员的收益。

为了能够让更多人详细地了解年终奖征税问题,现将年终奖的税收政策及常见的处理方式作个总结。

一、税收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法[2005]9号)(以下简称“国税法[2005]9号文”)的规定,全年一次性取得的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将雇员取得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和费用扣除额进行对比,可以将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分为两种处理:如果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费用扣除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如果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费用扣除额,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适用税率根据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假如一雇员每月的工资(扣除“五险一金”)为4000元,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5000元,则该雇员应纳个税的计算方法为:15000÷12=1250,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为3%和0,则该雇员应就年终奖缴纳个税=15000×3%=450(元),税后所得=14550(元)。

如果雇员每月的工资为3000元,其余条件仍不变,则其个税的计算方法为:15000÷12=1250,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为3%和0,则该雇员应缴个税=(15000-3500+3000)×3%=435(元),税后所得=14565(元)。

二、税务筹划1、避开“缩水去”企业在进行年终奖发放过程中,应当事先筹划,否则,就有可能产生多发一元奖金,多缴上千元个税的情况。

如仍以雇员每月工资4000元为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8000元,根据上述方法,可得该雇员应缴纳的个税=540元;如果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8001元,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为10%和105,该雇员应缴纳的个税=18001×10%-105=1695.1元。

个人所得税法下的年终奖纳税筹划

个人所得税法下的年终奖纳税筹划

根据中国《个人所得税法》,年终奖属于一次性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

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计算的方式为累进税率法,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然而,针对年终奖的纳税筹划,个人可以通过一些合法的途径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下面将介绍一些年终奖纳税筹划的方法。

1.分割年终奖发放时间企业可以将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分割成两个或多个月进行发放,从而减少年终奖被高额累进税率所吞噬的情况。

比如,将一部分年终奖在12月发放,另一部分在次年1月或者2月发放。

这样可以有效地降低年终奖的纳税额,让个人所得税呈现出平稳的变化趋势。

2.合理安排薪酬结构企业可以通过调整薪酬结构来降低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可以将年终奖以奖金或者股票的形式给予员工,这样可以通过延迟支付或者转化为其他形式的收入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

3.合理使用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个人可以适度利用这些扣除项目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通过这些扣除项目,可以有效地降低年终奖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4.合理规划年终奖的数额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对年终奖的数额进行合理规划。

比如,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和公司的经济状况,适当调整年终奖的数额,使其在不影响员工积极性的前提下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5.合理安排社保规模企业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社保规模。

由于社保是在税前扣除的,因此合理安排社保规模可以降低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企业可以让员工选择缴纳不同的社保金额,以适应不同员工的需求。

以上是关于年终奖纳税筹划的一些方法,企业和个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在进行年终奖纳税筹划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合法地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使每一份年终奖都能够得到最大的实际收益。

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

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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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性质转换
(二)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
劳务报酬所得的筹划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劳务报酬所得的 费用转移劳务报酬分割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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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与筹划思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费用采用固定金额和固定比例扣除两种方式。提供劳务的个人,可以考虑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改由对方承担,同时适当降低自己的报酬。
(三)分析评价全年一次性奖金增加并不一定会增加纳税人的税后收入。我们可以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临界点:假设全年一次性奖金增加x元,此时只有满足: x>[(24000+x)×15%-125]-(24000×10%-25)即x>1294.12时,增加发放的奖金才会超过应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税后收入才有所增加。24000元~25294.12元成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发放的禁区。
均衡发放工薪、奖金
(二)具体案例案例评析显然,除一次性发放全年奖金外,同量的奖金随着发放次数的增加,宋某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会逐渐减少。因此,宋某应要求公司在年终时一次性发放其全年奖金,如果公司从其他方面考虑,无法满足宋某的要求,则宋某应与公司商议,尽量分月多次发放奖金。
均衡发放工薪、奖金
我国税法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如下: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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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案例案例解析如果甲以50万元将其专利转让,则甲应纳的营业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 50×5%×(1+7%+3%)=2.75(万元)甲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0-2.75)×(1-20%)×20%=7.56(万元)甲应纳的税费合计为:2.75+7.56=10.31(万元)税后实际收益为:50-10.31=39.69(万元)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

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筹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纳入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工资、薪金所得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应税收入最小化、费用扣除数最大化、适用税率最低化。

一、减少名义工资的税收筹划(一)提高福利以减少名义工资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所取得的工资、薪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用于与工作相关的支出,或者有一部分个人支出可以由所在单位支付,如交通费、午餐费。

个人的收入中用这些方面的部分只是从个人手中流通了一次,实质上是名义收入。

但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的这部分支出是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收入,也就是说,个人的这些支付是收入纳税后的支付,因此,其支付的数额如果换算为税前的数额,是高于实际支付的税额的,这无疑是个人的税负。

如果能将这些名义收入从个人领取的工资、薪金中扣除,以企业的名义对个人的这些支出进行支付,那么名义上工资、薪金减少了,但个人的实际收入并没有减少,从而可以降低所适用的税率,减轻税负。

其常用的方法有:①企业为员工提供上下班交通设施免费接送;②企业为员工购置专用的办公设施;③企业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工作餐;④企业为员工租房解决住宿问题等。

【案例一】王经理2019年1月工资收入15000元,每月的交通费用1000元,吃饭2000元,除去交通费和吃饭,王经理可用的收入12000元。

王经理1月预扣预缴税额=(15000-5000)×3%=300(元)如果公司为王经理提供上班接送的福利和免费食堂吃饭,当月工资下调为12000元,则王经理应纳个人所得税为:预扣预缴税额=(12000-5000)×3%=210(元)经过此筹划后,王经理可节省所得税税额70(300-210);而对于公司来说,没有增加任何支出。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在岁末年初,年终奖总是备受期待。

然而,在欣喜之余,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问题也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合理筹划。

有效的纳税筹划不仅能让我们合法合规地减轻税负,还能让辛苦一年的劳动成果得到更充分的体现。

首先,我们要了解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 2021 年 12月 31 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 12 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注意“税率跳档”的问题。

由于税率是分档计算的,如果年终奖金额刚好处于税率跳档的临界点附近,可能会出现多发一元奖金,到手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

例如,发放 36000 元年终奖,适用税率 3%,需缴纳个税 1080 元,实际到手 34920 元;而发放 36001 元年终奖,适用税率 10%,速算扣除数 210 元,需缴纳个税33901 元,实际到手 326109 元。

可以看出,多发 1 元奖金,到手收入反而少了23091 元。

因此,在确定年终奖金额时,要避开这些“雷区”。

合理分配年终奖与综合所得也是一种有效的筹划方式。

如果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那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可能会更划算;如果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加上全年一次性奖金后的金额处于税率跳档的临界点附近,那么就需要权衡单独计算和合并计算的税负差异,选择更有利的方式。

此外,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也是筹划的重要途径。

例如,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计算综合所得时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常见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在年初时,就应当对这些扣除项目进行准确申报,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多元化的方式。

年终奖个税的筹划路径及案例分析

年终奖个税的筹划路径及案例分析

年终奖个税的筹划路径及案例分析一:年终奖个税筹划路径备注: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含年终奖)-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有人说为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要和36000元作比较呢?这个数有什么依据呢?这个数肯定不是笔者掐指一算出来的。

我们首先看居民个人工资薪金个人综合税率表,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而如果按照年终奖计算方式,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0元,36000/12=3000元,按照年终奖个税税率表,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发现没此时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6000元下,两种税率和都是3%,速算扣除为0,那么显然两者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3:至于为啥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时,就应该选用工资薪金和年终奖一起计算个税,这个就更简单了。

既然全年应纳税所得(工资+年终奖),计算是小于0的。

那就不需要纳税了,此时你还单独把年终奖拿出来算税?4:年应纳税所得额>36000元,年终奖单独计税更有利(即工资和年终奖分别计算个税),但是需要看年终奖部分是否存在盲区,如果存在盲区,则将年终奖总额,部分归入工资薪金纳税,剩下年终奖单独纳税。

具体怎么测算,本文第三部分有详细案例介绍。

二:年终奖个税计算案例注意:以下案例,笔者直接拿前一篇文章中的案例数据,为了辅助说明以上年终奖筹划路径图。

如果已经看过,可以略过,直接阅读本文第三部分。

本文第三部分将直接阐述,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元时,且年终奖存在盲区,年终奖划归多少作为年终奖,划归多少进入工资薪金计税,以此达到税收最优的筹划路径。

(一)单独计算优于综合计算(1)单独计算案例A:研发部王二,2019年每月税前工资为20000元(基本工资10000,薪级工资3000,绩效工资2800,加班费2400,津贴补助1800),代扣社保合计1050元,代扣公积金500元,2019年12月发放年终奖120000元,王二每月专项附加扣除为3500元2019年之前没有享受年终奖个税计算政策。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缴纳税费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也是各个企事业单位的职责和任务。

本文主要针对在进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时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案例分析说明,进一步提出了新税法下减轻职工个人所得税税负的集中纳税筹划方法,从而能够帮助企事业单位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税负相对公平、减少税金负担、从而提高职工收入的目的。

标签: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快速发展,各企事业单位的规模和经济效益也得到了大规模的提升,伴随着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奖励工资(全年一次性奖金)占职工收入的工资比重也越来越大。

合理运用税法的规定,保证单位职工的奖金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具有公平性,进而提高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这些是大部分企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经常会遇见并且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分析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纳税筹划政策以国家税务总局核发的文件——《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如》(国税发[2018]164号)中的规定是作为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纳税筹划的政策依据。

从2018起,国家税务总局对关于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征收个税政策进行了调整,纳税人如果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以下简称为年终奖)需要单独作为一个月薪金所得进行计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年终奖可以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该计税办法只允许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采用一次。

二、新税法下全面一次性奖金所得税缴纳存在问题对个人在单位某个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将这一奖金数额先除以12个月,然后再按除法后的商数以确定其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而在国税发[2018]164号文件之前,个人所取得的年终奖金是以全额的方式确定其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的。

相比较而言,现在实施的规定的缴税额度较过去的已经有了大幅度的降低,显然纳税人的税负有了很大程度的下降。

一招解决全年收入筹划:如何分配年终奖和工资?

一招解决全年收入筹划:如何分配年终奖和工资?

一招解决全年收入筹划:如何分配年终奖和工资?每天叫醒你的不是闹钟,而是姿势一招解决全年收入筹划如何分配年终奖和工资?在解决了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年终奖个税优惠尘埃落定:一如既往,过渡三年!)和发年终奖的大坑(发放年终奖,一定要避开这些坑!)的基础上,今天这篇解决很多“年薪制”人群的大问题:如何做全年收入筹划?也就是,在2019-2021这三年,如何分配年终奖和工资,才最省税,最划算?首先要明确一个前提:筹划方法是针对“年薪制”人群,也就是全年收入总额基本确定,有一定能力来选择如何分配年终奖和工资的人群。

如果您的工资和年终奖自己完全说了不算,或者每年收入波动特别大,完全没法预期,那对不起,就当我啥都没说。

出门右转,这篇(沪步尚书新年篇丨12大关键词读懂2018中国税收)可能收获更大。

言归正传。

假定隔壁老王每年收入扣除基本免征额60000、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后是300000,也就是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300000。

年终奖和工资怎么分配最划算呢?帮老王做筹划总共分三步:第一步,300000除以2,150000作为年终奖,150000作为工资,计算个税。

年终奖个税28590,全年工资个税13080,个税总额41670,税后收入258330。

第二步,将年终奖降低一档税率,重新分配。

第一步中年终奖150000时对应的税率20%,降低一档到10%的税率,意味着年终奖最多144000,工资就是156000,计算个税。

年终奖个税14190,全年工资个税14280,个税总额28470,税后收入271530。

第三步,将年终奖再降低一档税率,重新分配。

将年终奖再降低一档到3%的税率,也就是年终奖最多36000,工资就是264000,计算个税。

年终奖个税1080,全年工资个税35880,个税总额36960,税后收入263040。

显然,个税总额最低的是第二步的情况,年终奖144000,工资156000。

搞定。

再看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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