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船”渔民转产转业 政府出台扶持政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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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浙江海洋与渔业局

渔民减船转产项目实施方案-浙江海洋与渔业局
舶登记证书或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 船舶所有权证书复印件;⑤渔船拆解照片(第1张为渔船上
排后待拆前、第2张为拆解一半左右、第3张为拆至只剩下 龙骨时),所摄照片要求能够反映拆解船总体面貌并在同一 角度拍摄; ⑥渔船所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个人身份 证明复印件;⑦《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渔 业船舶灭失证明》原件(在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上开 具《渔业船舶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 时,淘汰渔船 “是否减 船转产”栏中应选 是”;⑧《渔业捕捞许可证注销证明》原 件第一联;捕捞许可证遗失的,应按《浙江省渔业捕捞许可 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5、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
6、海洋捕捞渔船报废拆解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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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各县(市、区)海洋捕捞渔船分年度减船任务表
地区
2014年基数
五年减船任务
分年度减船任务(千瓦)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渔船数
(艘)
功率总数
(千瓦)
渔船数
(艘)
功率数
(千瓦)
渔船数
(艘)
功率数
(千瓦)
2、市渔业主管局于每年2月15日前将本市上一年度工 作完成情况总结报送省海洋与渔业局,并附本市拆解渔船资 金发放明细表(表式详见附件3)等相关资料。
3、省海洋与渔业局于每年3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工作 完成情况总结报送农业部备案。
每艘拆解渔船档案资料包括:
①海洋捕捞渔船自愿减船转产申请书; ② 海洋捕捞渔民 减船转产协议书; ③ 渔业捕捞许可证原件(《海洋渔业捕捞 许可证》应含功率指标凭证);④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
(二)渔船拆解 减船转产的渔船拆解应按照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重新 印发浙江省海洋捕捞渔船拆解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海 渔政〔2011〕20号)要求进行。对海损沉船须附报海损事故 调查结案报告原始件。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方案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方案

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方案背景介绍随着渔业资源的逐渐减少及污染,我国沿海地区的渔民越来越难以维持自己的生计。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国家提出了退捕渔民政策,希望通过补贴、培训等方式帮助退捕渔民转型到其他行业,维持其生活。

现状分析退捕渔民的就业问题不容忽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一方面是退捕渔民的培训和转型存在不足,另一方面是就业市场的供求结构不平衡,很难为退捕渔民创造合适的就业机会。

就业帮扶方案为了解决退捕渔民的就业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帮扶方案:1. 加强培训,提高就业技能针对退捕渔民缺乏多种就业技能的问题,应该加强培训,提高其相关就业技能。

这个方案需要根据退捕渔民的个体情况,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IT技能、服务技能等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2. 打造“海洋新业态”,拓展就业市场当前,我国海洋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推动发展“海洋新业态”或许是解决退捕渔民就业问题的可行之路。

比如在海洋旅游、海洋绿色食品生产、海洋工程化等领域加大投资,提高相关产业的就业机会,同时鼓励退捕渔民积极参与。

3. 建立就业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针对退捕渔民就业问题,建立一站式的就业服务中心是必不可少的。

这个方案将为失业渔民提供相关培训咨询、职业规划与导航、岗位信息发布、求职技巧服务等一系列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就业转型。

4. 创新激励机制,增强退捕渔民的内生动力为了增强退捕渔民的内生动力,我们也可以在政策层面上创新激励机制。

例如:建立创业基金或者助学贷款等激励措施,为退捕渔民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创业或继续深造。

结语以上就是我们提出的退捕渔民就业帮扶方案。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参与和支持,共同助力退捕渔民解决就业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渔业局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渔业局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渔业局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03•【字号】粤府办[2004]85号•【施行日期】2004.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海洋渔业局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4]8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海洋渔业局《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实施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九月三日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实施办法(省海洋渔业局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为贯彻落实《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决议的通知》(粤府[2003]9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的办理方案报告》,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从2004年起,用10年时间,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沿海渔民转产转业。

第一阶段,先用5年时间,主要通过发展渔业产业项目260个,淘汰渔船3500艘(功率12万千瓦),带动2万名渔民转产转业。

第二阶段,视议案实施情况,再确定扶持的目标和措施。

(二)第一阶段目标1.发展渔业产业项目260个。

其中:2004年36个,2005—2008年每年56个。

包括养殖业项目90个,加工流通业项目70个,休闲渔业项目25个,外海远洋渔业项目50个,船网修造业项目25个,共带动2万名转产转业渔民再就业。

2.实施渔民安居工程,解决3000户“连家船”、特困渔民安居。

其中,2004年160户,2005—2008年每年710户。

3.安排渔民技能培训20000人和渔民子女职业教育1000人。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

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协议书
船(以下简称甲方)
市(县、区)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减轻海洋捕捞强度,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财建〔2015〕499号)和《XX省财政厅XX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XX省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甲方自愿将其权属所有的XXXX 自愿退出捕捞业,同时上缴相关证件,并要求按专项资金规定予以补助。

乙方将尽力向上级政府部门争取有关政策的支持,为甲方创造良好的就业环境,为其顺利地进行转产转业提供各种便利。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养殖手续渔船减船转产政策规定

养殖手续渔船减船转产政策规定

养殖手续渔船减船转产政策规定一、渔民减船转产有什么政策,如何办理手续?根据《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粤海渔〔2016〕88号文、《汕头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汕海渔〔2016〕86号文有关规定。

从2015年10月1日开始至2019年,优先淘汰报废老旧渔船、木质渔船、中小型渔船以及对渔业资源破坏性较大作业方式的渔船。

(一)自愿申请减船人须为渔船所有人,并签订渔船退出捕捞业协议;(二)申请淘汰渔船须真实存在、证件齐全、船证相符(经省“船证不符”整治渔船,证书视为相符);(三)渔船拆解或改作人工鱼礁后,由渔业主管部门为渔民或企业开具《海洋捕捞渔船拆解、销毁或处理证明》,并注销船舶证书证件,功率指标由国家收回。

(四)各区县根据《广东省2015-2019年渔民减船转产项目渔船报废拆解工作规程》实施;(五)南沙骨干渔船和享受过渔船更新改造补助的渔船均不纳入减船转产赎买范围。

减船补助标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5000元/千瓦的标准对减船转产的渔业企业或渔民给予补助。

同时,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先减多补,后减少补”的原则,在中央补助标准的基础上给予配套。

其中,2015.2016年配套补助3000元/千瓦,2017年配套补助2000元/千瓦,2018.2019年配套补助1000元/千瓦。

办理手续:1.渔船所有人向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减船转产渔船报废拆解申请。

2.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

3.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4.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渔民减船转产任务指标。

5.确认并公示。

6.渔船按照渔船报废拆解工作规程拆解渔船。

7.渔船所有人办理领取补助资金手续。

二、更新建造渔船有什么扶持政策?根据《广东省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粤海渔〔2016〕88号文、《汕头市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总体实施方案》汕海渔〔2016〕86号文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海洋捕捞渔船数据库管理,符合国家和省捕捞渔船“双控”政策,2015年10月1日以后开工建造的渔船(开工建造日期以《开工令》记载时间为准)至2019年可申请渔船更新改造补助资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产局关于沿海渔业实施减船转产计划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9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产局关于沿海渔业实施减船转产计划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9号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产局关于沿海渔业实施减船转产计划意见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产局关于沿海渔业实施减船转产计划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0]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水产局《关于沿海渔业实施减船转产计划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

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2月18日关于沿海渔业实施减船转产计划的意见我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

《公约》中确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对我省海洋捕捞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

为了尽快完成向新的海洋管理制度过渡,我局在积极采取措施,稳步调整海洋渔业结构的同时,自去年开始,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和沿海市县水产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的同志积极研究对策,经反复研讨论证,制定了海洋捕捞减船转产计划,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将对我省海洋捕捞业造成的负面影响《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专属经济区的宽度从领海基线向外延伸不超过200海里。

我国与日本、韩国之间海域最宽处不足400海里,必须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协议划界。

在划界谈判中,考虑到我国海洋捕捞业的状况,作为过渡阶段,在长江口以南的东海划定“中日暂定措施水域”,在长江口以北的黄海划定“中韩暂定措施水域”,分别由中日、中韩共同管理,并正式签订了中日、中韩渔业协定。

目前“暂定措施水域”的具体管理细则仍在谈判之中。

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实施后,将对我省海洋捕捞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一)我省将失去大片外海作业渔场,部分专业渔民将被迫停产、转产。

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实施,使我省传统的连东渔场、沙外渔场和江外渔场全部丧失,连青石渔场、大沙渔场、长江口渔场也将失去大部分渔区。

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大对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帮扶力度的若干意见各镇(街、场),区直各办、局:为切实帮助环东海域退养渔民实现转产转业,促进环东海域村(居)集体经济发展,根据我区实际和环东海域退养渔民的特点,本着“依法依规,立足实际,兼顾平衡,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制定以下意见,请贯彻落实。

一、加大职业技能培训促转产转岗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实际需求,采取不定期,不定时等多种培训形式,尽量把培训班办到镇、村(社区),并把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紧密结合,使退养渔民能通过培训取得一本就业通行证。

(一)参加培训鉴定的补助标准:由企业组织培训并吸纳退养渔民就业的,按每人给予300元的培训补助;由培训机构培训的,按初级培训及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600元,中级培训及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800元,高级培训及鉴定项目每人不高于1200元的补助标准给以补助;高出补贴标准的部分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二)鼓励退养渔民参加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布的市场急需(紧缺)工种的培训。

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取得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结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半年内实现就业的可按照实际培训工种的费用予以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最高不超过1600元。

(三)对未继续升学的初中、高中毕业生,鼓励进入职业技术学校学习(6个月以上),并掌握一门技能的,给予50%学费补助。

二、采取措施多渠道促进就业(一)政府提供公益性岗位。

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采取就近就业的安置办法,安排4个卫生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名额,凡人口超过1000人的,每超过500人增加1个名额,安置本村(社区)女40周岁、男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地转移就业。

公益性岗位的工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资金由市、区、镇三级负担(具体管理和支付办法由人劳、财政、建设部门另行制定)。

同时,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发保安、保洁、保绿等公益性岗位,吸纳“4045”大龄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关于水域捕捞渔民退渔转产试点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水域捕捞渔民退渔转产试点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水域捕捞渔民退渔转产试点的实施方案(最新)为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XX)经济带”,加快推进内河水域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推动落实XX水域环境整治,根据《XX市农业委员会XX市财政局关于XX水域渔民实施退渔转产试点工作的意见》(市农〔X〕3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政策鼓励和宣传引导,动员XX水域捕捞渔民有序实施退渔转产,妥善解决渔民退渔转产后的基本生活等问题,确保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

二、实施范围拥有XX县户籍、捕捞作业渔船常年停靠在XX水域下游澛港闸附近的持证渔民。

三、奖补办法(一)奖补标准1.渔船补助:对持证渔民登记在册的机动捕捞渔船和辅助渔船统一进行回收拆解,给予渔船所有人一次性补助,持证渔民应在X年4月底前主动将渔船上交到指定停靠地点。

机动捕捞渔船按登记的船长和材质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下表;辅助渔船按钢质材料每艘0.2万元、木质材料每艘0.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

自X年起持证渔民渔业燃油补贴取消。

2.退渔奖励:持证渔民在X年4月底前完成退渔转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每证奖励1万元。

3.生活补助:持证渔民在X年4月底前完成退渔转产后,分年给予生活补助,每证每年补助0.8万元,共计补助10年,每证补助总额8万元。

(二)资金来源渔民退渔转产试点所需资金,除省、市财政给予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负担。

(三)资金拨付方式持证渔民的渔船补助和退渔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生活补助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分年度列入部门预算,每年6月底前打卡发放到户。

渔船拆解费用和试点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据实安排拨付。

(四)其它有关事项持证渔民退渔转产后申请办理低保、医保、社保等事项,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渔民退渔转产后的就业问题原则上自行解决,相关镇和部门积极主动做好服务。

四、实施步聚(一)调查摸底(X年1月-2月)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镇组织人员,对XX水域下游澛港闸附近XX籍持证渔民的户籍、家庭人口、渔船等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建立渔民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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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船”渔民转产转业政府出台扶持政策
2014-12-5 08:14| 发布者: syusuke| 查看: 3188| 评论: 0|来自: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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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愿意到外海捕捞渔船上就业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可到奉化市渔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登记,经统一培训取得相应船员证书以后,由中心统一向奉化市外海捕捞渔船推荐就业。

中国水产频道报道,什么是涉渔“三无”船舶?
具有以下情形的,认定为涉渔“三无”船舶:
1、非法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无船名号(自行涂刷无效)、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自行涂刷无效)的船舶;
2、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未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建(改)造后用于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套牌”渔船或“克隆”渔船;
3、各地“船证不符”捕捞渔船整治结束后,新出现的套用合法有效渔船证书制造或购置的捕捞渔船或渔运船;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涉渔“三无”船舶。

哪些人能享受转产转业扶持政策?
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上交政府,接受涉渔“三无”船舶统一处
置(拆解或用于人工鱼礁)的船主。

为扶持转产转业,各地出台了相应政策:
“台州椒江”
(一)分段补助,越早越好
椒江区政府对涉渔“三无”船舶拆解造成的渔民转产转业困难和家庭困难进行统一评估。

对11月30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涉渔“三无”船主,给予转产评估额50%的扶助;11月15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还给予10%转产评估额的奖励。

12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前主动上交政府拆解的,给予转产评估额25%的扶助。

超过期限的,不给予任何补助。

(二)养老保险全覆盖
传统渔民养老保险分期分批解决,实现了传统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全覆盖。

传统渔民根据自身家庭财力情况,分别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中传统渔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区财政给予分档补助。

(三)渔村集体公司统筹处置
大陈镇探索了渔村集体公司统筹处置全岛所有涉渔“三无”船舶取缔、渔民转产转业的一整套措施,较好地实现了大陈镇平稳、快速、有序推进“三无”船只取缔工作进程。

“温州平阳”
(一)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
1.为转向海水养殖业的“失船”渔民提供政府贴息三年的小额贷款;
2.在养殖保险县财政补助方面给予优惠,在原县财政补助20%的基础上再增加10%;
3.为转产转业渔民全程提供养殖技术培训和咨询。

(二)提供就业新机会
滨海新区建设管委会对新进驻的企业能为转产转业渔民提供的就业岗位进行统计,愿意转产转业至周边企业就业的“失船”渔民,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培训后,介绍其进入相应企业就业。

(三)从事以下行业有优惠新政策
1、充分利用西湾和南麂列岛的旅游资源,开发渔家乐系列项目,开展沿海观光、海滨休闲、海岛游憩、海鲜品尝等以“海”为特色的滨海旅游活动。

政府提供政府贴息三年的小额贷款。

2、鼓励“失船”渔民采取股份制形式建造一批具有先进生产力的中远洋渔船,大力发展中远洋渔业。

县政府提供贴息三年的抵押贷款。

(四)领困难补助
1、主动登记上交涉渔“三无”船舶的所有人都能拿到相应的生活困难补助;
2、家庭困难或“失船”后可能致贫的渔民,经公示无异议后都能拿到一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五)举报有奖
主动举报在海上作业和停泊在港口、滩涂、码头的涉渔“三无”船舶,经执法人员查扣后,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奖励资金按平政办〔2014〕99号文件补助标准的10%予以发放)。

(六)其他
1、对9月26日后仍未主动登记上交的涉渔“三无”船舶,政府仍鼓励船舶所有人于10月30日前主动登记上交涉渔“三无”船舶,并对船舶所有人予以相关转产转业扶持及生活困难补助(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按平政办〔2014〕99号文件补助标准的80%予以发放)。

2、渔民自发参与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获得涉渔“三无”船舶,并将涉渔“三无”船舶主动上交政府,由政府集中处置的,政府将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奖励(奖励资金按平政办〔2014〕99号文件补助标准的60%予以发放)。

3、在海上和港口、滩涂、码头等地被渔政执法人员查获的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没收并予以拆解。

船舶所有人不得享受主动登记上交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转产转业及生活困难补助相关政策。

“宁波奉化”
(一)成立国有公司
奉化市成立国有公司,打造休闲渔船低价租给渔民,受到渔民的欢迎和响应,助推了涉渔“三无”船舶的主动上交。

(二)组织生产技能培训
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根据自愿原则,由政府统一组织进行海上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应急救助等小型渔船操作专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
经考试合格给予相应证书,为再就业打好基础。

(三)象山港休闲渔业再就业
成立奉化市翡翠湾休闲旅游公司并投放一批新型休闲捕捞渔船。

2014年8月31日前登记在册且实际从事海洋休闲捕捞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在取得相应船员证书后,可优先通过抽签等方式取得承租权,但其涉渔“三无”船舶必须于2014年11月25日前上交拆解,否则取消优先资格。

(四)提供海外捕捞就业机会
对愿意到外海捕捞渔船上就业的涉渔“三无”船舶所有人可到奉化市渔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登记,经统一培训取得相应船员证书以后,由中心统一向奉化市外海捕捞渔船推荐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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