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
浅谈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

浅谈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1. 引言1.1 背景介绍山林资源是国家的重要自然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山林资源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由于历史原因、制度漏洞等问题,导致山林权属纠纷屡次发生,给当事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山林权属纠纷涉及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多方面问题,常常牵扯到多个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对于这种复杂的纠纷,传统的诉讼方式往往效率低下、成本高昂,难以快速解决问题。
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山林权属纠纷成为一种趋势,调解既可以节约成本,又可以保持社会和谐。
本文将就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展开讨论,分析调解工作流程、确权处理工作流程,探讨影响因素及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旨在为未来的工作提供参考,促进问题的解决和山林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1.2 问题意义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是当前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仅影响着山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也直接关系到相关当事人的利益和权益。
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工作的难度在于涉及多方利益关系,解决起来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而确权处理工作虽然看似简单,实则涉及一系列程序和要求,需要专业人士进行认真处理。
这些问题的意义在于,解决山林权属纠纷和确权问题,不仅可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还可以促进山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研究和探讨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对于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以及提升社会公正和法治水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此,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探讨这些问题,寻求更加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2. 正文2.1 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工作流程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工作流程是指在发生山林所有权纠纷时,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的具体流程。
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纠纷调查:首先需要对纠纷进行调查,了解纠纷双方的主张,梳理相关证据和材料,明确纠纷的具体内容和争议点。
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

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利用日益紧张,土地所有权纠纷也越来越普遍。
在山林资源丰富的地区,山地土地的所有权纠纷更是屡见不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法律规定了现场勘查权,以便对土地所有权进行调查和核实。
本文将就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进行探讨。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现场勘查权的定义。
现场勘查权是指法院或者法官在处理土地所有权纠纷案件中,可以依法对案件所涉山林进行实地勘查、调查和核实的权利。
在山林所有权纠纷的案件中,法院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对案件所涉山地进行现场勘查,并将勘查结果作为判决依据。
现场勘查是对案件争议焦点的直接调查,可以更加客观地了解现场情况,为裁决提供参考。
我们来谈一谈现场勘查权在山林所有权纠纷中的作用。
山林所有权纠纷往往伴随着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复杂因素,而这些因素很难通过纸面材料来全面呈现。
现场勘查成为解决山林所有权纠纷的有效手段。
通过现场勘查,法官可以直接观察山地的地貌、植被、水源等情况,了解山地的实际状况,从而更加客观地进行案件审理和判断。
现场勘查还可以有利于发现案件相关方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可以减少虚假证据对案件的影响,保障裁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而对于现场勘查权在山林所有权纠纷中的具体操作,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法官在现场勘查时应当携带相应文件,向相关当事人和相关单位出具法庭的证件、通知书等,取得合法授权后进行勘查。
法官应当在勘查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避免因个人偏见或情绪对案件进行干扰,保证勘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法官应当与相关参与方保持沟通,可以听取各方的主张和意见,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减少勘查过程中的不必要纠纷。
应当注意的是,现场勘查权虽然能够帮助解决山林所有权纠纷案件,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
现场勘查虽然可以直观展现山林地区的情况,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受到天气、时间等因素的限制,无法完全展现山地的全貌。
在使用现场勘查结果进行裁判时,法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证据和相关因素,不可片面地依赖勘查结果。
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

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现场勘查权是指权力机关通过现场勘查、登记、测绘、询问、检查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一种行政执法手段。
在山林资源管理领域,现场勘查权的行使,对于解决山林资源的权属纠纷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山林资源是指林木、森林、山川等自然条件构成的土地资源。
山林资源的所有权归属,直接关系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历史原因或者地理环境复杂性,山林资源的权属纠纷问题在我国仍然比较突出。
这种权属纠纷主要表现为土地的集体所有权与个人所有权之间的矛盾,以及多次流转和复杂的权利关系等问题。
在大部分情况下,这些问题需要通过现场勘查来得到解决。
现场勘查对于解决权属纠纷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山林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地的边界、面积、树种等许多关键信息,都需要通过现场勘查来确认。
只有通过现场实地考察,才能准确把握各方的权利范围,以及权属关系是否复杂。
通过现场勘查,相关的权属纠纷问题才能够得到合理的解决。
由于山林资源涉及的面积较大,地理环境复杂,现场勘查是解决山林资源权属纠纷问题的常规手段。
现场勘查对于维护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山林资源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在解决山林资源的权属纠纷问题中,通过现场勘查,可以及时了解各方的权益状况,确定合法权益范围,维护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
这对于保障资源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山林资源的合理利用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现场勘查对于提高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有着积极的作用。
山林资源的管理,不仅需要依法行使管理权,而且需要科学合理地做出决策。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对山林资源的真实情况有所了解,从而为合理的管理和有效的开发提供数据支持。
现场勘查也有助于消除管理的盲区和漏洞,提高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现场勘查对于化解山林资源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权属纠纷一旦加剧,就可能导致不良影响的扩散,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客观公正地掌握纠纷的各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合理措施,从而避免纠纷扩大和恶化,维护社会稳定。
山林纠纷情况汇报

山林纠纷情况汇报近期,我们对山林纠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汇报,以下是我们的调查结果和情况汇报。
一、纠纷发生地点。
经过实地走访和调查,我们发现山林纠纷主要发生在村庄周边的山林地带,其中以村庄附近的果园和竹林为主要纠纷发生地点。
二、纠纷主要原因。
1.土地使用权纠纷。
部分村民在山林中私自种植果树,而这些山林地段实际上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引发了土地使用权的纠纷。
2.砍伐纠纷。
由于山林资源丰富,部分村民私自砍伐山林中的树木,导致了山林资源的浪费和破坏,引发了砍伐纠纷。
3.界限纠纷。
部分山林地段的界限并不明确,导致了村民之间在山林使用和管理上的分歧,引发了界限纠纷。
三、纠纷解决情况。
针对以上纠纷情况,我们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解决:1.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村民普及山林资源的重要性和保护意识,引导村民自觉遵守山林资源管理规定,减少纠纷的发生。
2.加强监管力度。
加大对山林资源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保护山林资源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减少砍伐纠纷的发生。
3.完善管理制度。
加强山林资源的管理和规范,明确山林的界限和使用权,建立健全的山林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村民对山林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减少界限纠纷的发生。
四、未来工作展望。
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山林纠纷的监测和管理,完善山林资源的管理制度,加大对山林资源的保护力度,引导村民树立保护山林资源的意识,减少山林纠纷的发生,为村民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以上就是我们对山林纠纷情况的汇报,希望相关部门和领导能够关注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努力解决山林纠纷问题,维护好山林资源的稳定和完整。
浅谈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

浅谈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摘要】本文主要围绕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展开讨论。
在文章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即当前山林权属纠纷频发的现状;其次探讨了研究意义,即解决山林权属纠纷对于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接着在文章分别详细分析了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工作问题和山林权属确权处理工作问题,包括调解机制不完善、确权程序复杂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最后在文章进行了总结回顾并展望未来,指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调解机构建设和确权流程规范将有助于解决山林权属纠纷,推动资源合理利用和社会稳定。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为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浅谈、山林、权属、纠纷、调解、确权、处理、工作、问题、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总结、回顾、展望、未来1. 引言1.1 研究背景山林资源是国家宝贵的自然资源之一,在中国有着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价值。
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不善等因素,山林权属纠纷问题时有发生。
山林权属纠纷是指对山林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方面的纠纷,涉及多个利益主体,解决起来复杂而困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山林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山林权属纠纷不仅影响着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保护,也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法律问题。
对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进行研究和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既有助于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资源的合理利用率,也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为相关部门和研究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1.2 研究意义山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资源,对于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山林权属纠纷频发,严重影响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对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浅谈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

浅谈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1. 引言1.1 研究背景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涉及到广泛的领域和利益关系。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建设的不断推进,山林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愈发引起人们的重视。
由于山林资源的特殊性质和复杂性,容易引发各种权属纠纷和争议,给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带来了很大困扰。
研究背景这一部分将对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旨在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为进一步开展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通过深入挖掘山林资源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疑点,探讨合理有效的处理方法和解决方案,有助于推动山林资源的可持续管理与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1.2 研究意义: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是当前社会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影响。
山林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解决山林权属纠纷能够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山林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山林权属纠纷是群众生产生活中频繁发生的矛盾和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和谐。
通过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能够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开展山林确权工作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水平。
深入研究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及确权处理工作的问题,对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2. 正文2.1 山林权属纠纷的现状山林权属纠纷的现状十分复杂且普遍存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土地流转的不断推进,山林资源的利用和管理问题变得日益突出。
一方面,一些农民在林地上搭建房屋或种植作物,导致了山林权属混乱和纠纷频发。
一些地方政府对山林资源的管理不到位,导致一些私人团体或个人非法占用山林资源,加剧了权属纠纷的发生。
一些山区地势复杂,边界不明确,容易引发权属纠纷。
在一些偏远山区,由于基础设施滞后、监管不到位,山林资源的利用和管理问题更加突出。
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

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山林资源是指国家领域内所有的山、林、草原、湖泊、水库等自然景观,是国家的重要生态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由于山林资源的稀缺性和重要性,山林资源的权属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在实际中,山林资源的权属纠纷是一种常见的土地纠纷。
为了解决山林资源的所有权问题,现场勘查是一种常用的调查方法。
本文将就现场勘查在解决山林资源权属纠纷方面的作用进行探讨。
一、现场勘查的定义和作用现场勘查是指在实地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亲自赴现场考察,通过实地勘察获取情况,采集相关证据,以便更准确地了解现实情况和寻找问题的解决方案。
在解决山林资源的权属纠纷中,进行现场勘查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现场勘查在解决山林资源权属纠纷中具有以下作用:(1)了解实际情况。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人员可以直观地了解山林资源的现状,包括地貌、地势、植被等情况,从而对纠纷进行准确的判断。
(2)采集相关证据。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调查人员可以采集相关证据,例如取证照片、植物标本、土壤样品等,这些证据可以作为裁决的重要依据。
(3)促进和解。
通过现场勘查的实地考察,可以拉近双方的距离,增进了解,为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提供更为客观的证据依据。
(4)辅助司法裁决。
现场勘查的结果可以作为司法裁决的重要参考,对法官的裁决提供有力的支持。
1. 了解现实情况在解决山林资源权属纠纷中,首先需要了解现实情况。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实地了解山林资源的所在地理位置、边界、植被情况、地貌地势等,从而对纠纷进行准确的判断。
在判定山林资源的所有权时,应当考虑到地形地势、植被类型和生长状况等因素,这些都需要通过现场勘查来进行判断。
2. 采集相关证据3. 促进和解在解决山林资源权属纠纷中,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一些误解和隔阂。
通过现场勘查的实地考察,可以拉近双方的距离,增进了解,为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提供更为客观的证据依据。
在现场勘查的过程中,调查人员可以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双方的主张和要求,通过协商达成和解的可能。
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

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近年来,随着全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建设用地的需求量也不断增加,国土资源问题日益凸显。
其中,涉及山林的用地问题尤为突出,因为山林资源的保护受到法律法规严格限制,如何划定山林的权属、如何进行开发利用、如何保护资源等问题备受关注。
因此,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已成为山林用地争议的重要方面之一。
权属纠纷是指在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方面发生争议的情况。
而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则是指当地政府在勘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涉及到使用权、收益权、耕地、林地、草地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查和核实,以判断土地的真实权属,从而解决争议问题。
对于山林的现场勘查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分析。
一、正确认识现场勘查的意义和作用现场勘查是解决土地使用权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现场勘查可以获取土地实际情况,判断土地权属及其使用情况,为权属纠纷的解决提供重要依据。
二、加强勘查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和能力提升现场勘查需要勘查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勘查能力,因此需要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和能力提升,确保现场勘查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勘查过程中出现差错。
三、严格控制勘查时段和范围现场勘查是由区县政府负责的,需要针对具体问题制定勘查方案,严格控制勘查的时间和范围,确保勘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际效果。
同时,在勘查期间,要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和协调,防止产生不必要的误解和纷争。
四、保护山林资源,切实防止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山林资源的保护是人类共同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滥用和浪费山林资源。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山林资源,加强对涉及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监管,防止土地的破坏和污染。
总之,在处理山林用地纠纷时,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加强现场勘查的组织管理、加强勘查人员的专业化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权属纠纷问题得到切实的解决和防范。
只有在这些措施的推动下,才能逐步实现山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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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
作者:林荣真
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04期
摘要现场勘查权属纠纷调解的主要目的是给争议双方搭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诉求平台,让争议双方充分了解和沟通,使争议双方的怨气及时有效得到化解。
要想妥善调解或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必须做好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勘查图。
作为职能部门,乡镇林业站技术员掌握山林权属纠纷案件现场勘查方法显得特别重要。
本文就笔者在工作实践中积累的一些经验谈谈看法,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关键词现场勘查纠纷调解山林资源
随着林地经营价值不断提高,以前处于潜伏状态的山林权属纠纷案件逐渐暴露出来,给社会维稳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由于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在我们立案调解前,争议双方都积累了很大的怨气,如果乡镇人民政府不及时立案调解,很容易酿成群体性的冲突事件,给我们的维稳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其实很多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之所以会酿成严重的群体冲突事故,主要是争议双方对案情不了解,认知盲目。
本文针对当下林业纠纷问题进行详细的整合和论述,进而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提供参考与借鉴。
一、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准备阶段
(一)明确勘查时间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人书面申请调解后,由司法所、林业站、挂村工作组等共同会审,认为申请调解符合立案调解的,提交分管林业领导或乡镇行政负责人,由有关领导作出批示,指定立案调解牵头单位以及参加调解成员单位。
牵头调解单位获得领导的批文后,确定现场勘查时间,并向参加调解人员发出现场勘查书面通知书。
(二)选定勘查人员
参加现场勘查人员包括成员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村民委负责人、争议双方村民代表。
其中,争议双方村民代表包括村民小组长在内,每个村民小组5至7名。
在工作实践中,当调解或调处结果对己方不利时,有可能出现村民小组不认可参加调解村民代表的资格。
因此,为了确保调解结果获得所在村民小组全体村民的认可,参加调解的村民代表必须是经所在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代表选举产生。
(三)界定糾纷范围
权属争议山林位置、四至界址的勘查。
之所以产生山林权属争议,主要是由于争议双方主张山林权属界址不一致。
因此,现场勘查时,林业技术员根据争议双方村民代表现场指认,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各自主张山林权属界址勾绘到1︰1万的林业工作地形图上,争议双方各自主张权属界线闭合区内就是双方争议的山林面积范围。
在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都要注明双方各自主张的权属界址。
虽然有关法律明确规定二类调查区划的村界不能作为山林权属证据,但权属是二类调查林班界线区划原则之一,在涉及跨村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中,村界具有一定的权属凭据说服力。
所以,现场勘查确定纠纷山林位置时,不能忽视林班编号和村界。
山林权属纠纷案件中,争议双方以外的毗邻土地权属人的权属证言也有一定的说服力。
为了确保第三方知情人证言的说服力,在区划纠纷林地界线时,纠纷林地四至外围土地权属人也是重要的调查因子之一。
因此,根据纠纷山林四至界线接界权属人的不同,分别划分成若干线段,标明接界线权属人。
例如,线段ab与某某村民小组山林接界,线段bc与某某村民小组耕作区接界。
如果接界权属人比较多,可以用表格的方式进行描述。
(四)绘制勘查表格
经营现状是林木权属和经营权属的重要凭据。
如果在山林权属产生纠纷前,就开发经营种植林木的,其林木权属和经营权依法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经营者、造林树种等经营现状的不同,把纠纷林地中不同的经营现状宗地用虚线勾绘到现场勘查图上,分别以1、2……对不同经营现状的宗地编号,编制成内容包括经营编号、经营者、经营者所在村民小组、初始开发造林时间、面积、现状等内容的表格(如表1)。
二、现场勘查权属纠纷山林要点分析
(一)设定勘查名称
使用地名勘查。
争议双方提交的四固定土地证、协议书、林业三定山权证等主张权属凭据及其四至界址多数是以地名或明显地物地礼貌描述。
所以,只有准确地掌握权属争议山林地名及其四至界址地名,才能根据四固定土地证、协议书、林业三定山权证等主张权属凭据的描述对争议山林的权属作出准确的判断。
所以,必须对双方争议山林及毗邻地名称进行调查登记。
一般情况下,现场勘查权属山林需要标注的地名比较多,但如果把争议双方对争议山头及毗邻土地名称用文字在图中对应位置标注,由于文字书写笔画与地形图等调线混杂在一起,显得比
较凌乱,很难辨认,甚至分辨不出。
并且往往受图幅纸张大小的限制,勘查图也没有足够的空间位置容纳所有地名文字。
所以,建议使用编号在图中对应实地位置标注。
为了使编号与经营班号区别开来,建议采用大写英文字母作编号,现场勘查笔录对应编号写上争议双方各自使用的地名。
(二)参与者签名确认
完成上述现场勘查图和现场勘查笔录后,参加现场勘查人员要在现场勘查图和笔录上签名确认,一份内容齐全的权属纠纷山林现场图文材料才算完成,成为调解山林权属争议案件的重要材料。
(三)规范保护手段
山林资源取用管理制度应当从总量控制、定额管理两个方面着手,从山林资源的流于管理出发,明确详细的山林资源分配制度,制定合理有效的山林资源流于取用数量,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
核定用水单位的山林资源取用数量,分发相应的山林资源取用证明。
用户的年度、季度用水数量、使用计划、节水目标等都应当在相应的规定中加以明确,保证山林资源获取的稳定性和科学性。
在保护山林资源的过程中,应当严格禁止山林资源管理过程中的不合理行为,提升山林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价值。
明确指定山林资源的分配方案和计划,在各个山林资源流于中应当保证山林资源的使用和开采在合理的条件内,控制区域内山林资源的使用数量,严格禁止山林资源的无序开发和利用。
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稳定山林资源的使用数量和进程,保证经济建设和山林资源利用能够达到良性循环。
各个省、市、区也应当以自身的山林资源情况为建设山林资源使用规范的基础,建立健全山林资源用量管控机制,对区域内的山林资源使用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保证用书计划能够有效运行,保护区域内部山林资源利用的稳定发展。
三、结语
我国整体面积较为广阔,山林资源较为丰富。
山林权属纠纷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进行有效的调节能够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建设的稳定发展,推进社会民生工作的良好开展。
基于此,应当对山林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和使用,杜绝山林资源划分和利用方面的纠纷和问题,保障我国资源能够得到宏观领域的整体调控,促进我国资源可持续使用、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机制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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