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DOC 59页)【优秀实用资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范本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范本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地和实施,优化工作环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和奖惩依据。
第二条:考核对象:全体职工、部门、车间、工段等。
第三条:考核内容:1.职工安全培训情况:包括职工安全培训的次数、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等。
2.安全设施维护情况:包括安全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3.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包括职工对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4.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包括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责任追究、事后跟踪等。
5.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情况:包括职工对安全规章制度的遵守程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第四条:考核方法:1.考核采用定期检查、抽查、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定期检查:由安全生产部门组织,对各部门、车间、工段进行定期检查,查看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了解安全生产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3.抽查:随机选取部分职工进行抽查,查看职工安全培训情况,了解职工对安全规章制度的遵守程度。
4.自查:各部门、车间、工段每月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汇报。
5.互查:各部门、车间、工段相互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奖励和惩罚措施:1.奖励:对考核合格的职工、部门、车间、工段给予嘉奖,奖金、荣誉等形式。
2.惩罚: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部门、车间、工段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
3.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绩效考核和奖惩效果评估:1.绩效考核:对实施细则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细则进行调整和完善。
2.奖惩效果评估:对奖惩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措施进行优化和改进。
第七条:细则的执行和监督:1.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实施细则的执行和监督,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一、考核标准1. 领导重视程度:考核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
包括安排的安全工作经费、制定的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等。
2.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3. 安全培训情况:考核单位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是否符合岗位需求,培训效果是否良好。
4. 安全生产设备运行状态: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
5. 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考核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事故原因分析等。
事故的性质、损失程度和对应措施等也会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6. 应急救援能力:考核单位的应急救援设施和人员配备是否齐全,能否及时有效地应对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
7.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考核单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情况。
二、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 个人奖励:通过评选先进个人、颁发表彰信、发放奖金等方式予以奖励。
- 集体奖励:评选先进单位、颁发表彰证书、发放奖金等方式予以奖励。
2. 惩罚措施:- 警告处分:对考核不合格,但情节较轻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 记过处分:对考核不合格,情节较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记过处分,个人将被记入人事档案。
- 通报批评:对考核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单位内部公示。
- 停产整顿: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给予停产整顿的处罚措施。
- 罚款:对造成较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或违规行为的单位,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罚款。
三、实施流程1. 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
2. 考核数据收集:对考核指标的数据进行收集,并分析统计。
3. 综合评定:根据考核指标的得分,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4. 奖惩决定:根据得分情况,决定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5. 奖惩执行:对被奖励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被惩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6. 监督检查:对奖惩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切实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根本原则是奖励先进、惩罚失职、守法用人、激励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具体方式包括:表彰奖励、警告处分、罚款、停工整顿、法律追究等。
第五条奖励和处罚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确保员工的权益受到保护。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处置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建议、有效防范事故等表现优秀的员工,可给予以下奖励:(一)先进个人奖;(二)先进团队奖;(三)安全生产贡献奖;(四)嘉奖;(五)其他奖励。
第七条奖励的评选要公平、公正,应当由专业的评选委员会进行评议,并由企业进行公示。
第八条奖励的具体细则由企业独立制定,应当明确奖励的条件、奖励的金额或者奖品等。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九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员工,可给予以下处罚:(一)警告处分;(二)记过处分;(三)降级处分;(四)辞退处分;(五)其他处罚。
第十条处罚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定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
第十一条处罚的力度应当与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相匹配,同时兼顾员工的个人实际情况。
第十二条处罚决定应当书面通知被处罚员工,并登记记录,由企业保留备案。
第四章法律追究第十三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违法犯罪行为的员工,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破坏环境的员工,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的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并向员工宣传和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以进行修改。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二)【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确保员工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个企业和组织都必须严格执行的重要规定。
为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识和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也要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下面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草案,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员工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员工以及外来承包商,在企业内从事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应建立在公正、公平、激励、约束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奖惩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六条对于安全生产表现优异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员工获得安全生产奖励应公正、公开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员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奖金、奖品、荣誉称号、晋级晋职、岗位轮换等。
第九条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标准,并及时进行公示。
第十条员工可以自荐或由上级推荐参加安全生产奖励评选,评选人员应当对参选员工进行全面了解,并将评选结果报企业决策层。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奖励应当及时有效,奖励措施应当公平公正,奖金和奖品的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奖励应当与工作感知和努力程度相关,不得受到任何歧视。
企业应当公开公示奖励的评选标准和评选过程。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生产表现优异的员工,企业可以进行相关的经验交流和学习,以提高其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规程和操作程序的行为,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十五条惩罚措施应当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惩罚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扣减工资、处分、辞退等。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发展和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有必要制定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下面是一个____字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和访客,不分岗位和职级。
第三条本规定的奖励和处罚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的。
第四条本规定的奖惩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违章行为、安全隐患等。
第五条本规定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奖励章程第六条以下成就和表现将被奖励:(一)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的人员。
(二)发现并及时举报安全隐患的人员。
(三)制定和完善安全制度、规程的人员。
(四)在事故中勇敢救援、表现突出的人员。
(五)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巡逻工作的人员。
(六)其他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七条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奖金。
(三)荣誉称号。
(四)晋升。
(五)其他奖励方式。
第八条奖励的认定和审核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奖励的方式和金额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商定。
第九条被奖励的人员可以自由选择接受奖励,但不得要求转换为现金。
第三章处罚章程第十条以下行为将被处罚:(一)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私自搬运、改变设备和工具等。
(三)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工作。
(四)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报告。
(五)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的行为。
第十一条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第十二条处罚的认定和审核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负责。
处罚的方式和程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商定。
第十三条被处罚的人员有权提出申诉。
申诉将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第四章安全奖惩记录第十四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对所有奖惩情况进行记录并建档。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技术创新、安全经验分享等方面的成果。
3. 安全检查合格奖:对企业或部门在安全检查中通过合格的评定,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进行奖励。
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惩罚制度:1.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包括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经济赔偿: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细则:1. 奖惩程序:奖惩决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确保奖惩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惩依据:奖惩决定应明确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3. 奖惩记录:对奖惩决定进行登记和记录,累积个人或单位的安全记录,便于综合评价和激励。
4. 奖惩效果评估: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应根据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实施细则1.员工安全考核员工安全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方式。
日常考核主要由部门主管和安全管理员进行,定期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安全设备考核安全设备考核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包括设备的完好情况、定期维护情况、使用情况等。
3.安全生产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主要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等。
二、奖惩管理1.员工安全考核奖惩对于员工的日常考核,优秀员工将获得奖励,并记入个人档案,表彰优秀表现;对于安全违规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调岗等。
2.安全设备考核奖惩设备完好率高的部门将获得奖励,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将被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对于安全设备管理不力的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对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部门将获得奖励,并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将进行整改督促,并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对于严重违规的部门将进行停产整顿,直至问题解决。
三、管理执行1.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考核奖惩记录,做到奖惩有据可查,确保公平公正。
2.对于重大安全事故,将进行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惩,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及时整改安全管理制度。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鼓励员工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管理制度完善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应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安全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特别是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确保新员工能够熟悉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规定。
3.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措施进行预警和防范,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目标本细则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条奖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以下奖励:(1)优秀安全单位奖;(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3)安全技术创新奖;(4)事故防治贡献奖;(5)其他相关奖励。
2.奖励的方式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口头表扬、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形式。
第四条惩罚1.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并可能给予下列处罚:(1)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2)停职、开除等人事处分;(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赔偿受害人损失;(5)其他相应的处罚。
2.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还可采取限制行动、扣押财产、划定责任范围、约谈并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五条处罚依据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条处罚程序1.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应当依照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公正、公开。
2.被处罚单位和个人享有自辩、申诉的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效力和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请各部门按照细则的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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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GHFD-03-TB—01/ND)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奖惩的约束作用和激励作用,调动广大员工及承包商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引用文件:(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二)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
1—2010)(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四)《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01]第478号)(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21号2008年9月1日)(六)国华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标准》(GHFD-03—TB—01)第二条本细则用于明确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管理要求,规范和控制公司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 “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三)“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四)“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承包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与奖惩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应建立内部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并按本细则考核内容进行内部考核。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细则负责人:由安健环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经理担任,负责全面管理本细则,检查执行本细则的有效性。
第七条细则执行人:由安健环监察部安全主管和生产技术部各专业主管担任,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细则发布后的培训、指导;(二)负责监督本细则的执行情况;(三)负责收集本细则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本细则的建议,经本细则负责人同意和授权后修订本细则。
第八条公司各级主管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工作规定,支持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归口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奖励与处罚的目的和实效性。
第九条责任分工(一) 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生产月度考核和奖励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安健环监察部、经营财务部、行政人事部。
每月对各部门的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和奖励。
(二)生产技术部、安健环监察部经理负责严格依据本考核和奖惩细则,提出生产考核和奖励建议,并经考核和奖励小组评议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三) 公司生产考核和奖励除特别注明外只对部门,各部门应建立内部生产管理考核和奖励制度,并按公司考核和奖惩内容进行.(四)对生产管理考核和奖励有不同意见,由各部门以书面报告向生产技术部提出,由考核和奖励小组仲裁。
对确有考核和奖励错误的于第二个月生产考核中给予纠正,并公布.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第十条公司各级行政正职是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
第十一条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企业安全奖励基金。
第十二条总经理可根据各单位及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表现与贡献,签发总经理安全嘉奖令,进行特殊嘉奖。
第十三条考核与奖惩应坚持以责论处的原则.对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对存在管理责任的部门和责任人应严格处罚;对人为责任造成的事故应严格处罚。
第十五条严格对重复性不安全事件进行处罚;严格对管理者责任进行追究与处罚。
第十六条各级行政正职的奖励与处罚情况应与其绩效能力相关联。
第十七条对承包商的奖惩规定(一)可根据合同条款执行。
(二)可根据安健环协议中相关内容执行。
(三)机组大小修期间,可根据宁海电厂百万机组检修重大项目技术改造工程奖励与考核办法及600MW机组检修重大项目技术改造奖励与考核办法规定执行.(四)可根据以下补充条款执行1、未经甲方同意,承包商不得对中标项目进行二次分包,如有违反每次考核承包商500—5000,情节严重者可提前终止合同。
2、承包商人员调整需经甲方同意,工作人员数量应符合合同规定,如因人员不足影响到设备检修或运行,按200元/人*天考核承包商。
3、每发生一次检修质量问题,考核承包商200-2000元,重复发生检修质量问题,或不按检修标准执行的,每次考核承包商1000~5000元,对于弄虚作假,欺骗验收人员,情节恶劣的,每发现一次,考核承包商5000~10000元.(五)其它未明确的奖惩规定按本制度主业的考核标准执行。
(六)安健部负责承包商入厂安全教育时,学习本制度等现场管理规定,并要求承包商在培训记录上签字.(七)各部门对承包商提出考核后,可参照附件6承包商考核填写相关内容报至经财部从合同款项中扣除。
考核人负责联系承包商代表在考核单上进行会签;当承包商拒签时,考核提出部门负责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做为附件,来替代承包商会签流程。
第十八条奖励与处罚应以通告形式进行公布.通告至少每月应公布一次。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考核除特别注明外只对部门,各部门内考核情况于次月15日前报行政人事部执行。
第二十条对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有不同意见,由各部门以书面报告向考核小组提出,由考核小组仲裁。
对确有考核错误的于第二个月安全生产考核中给予纠正,并公布。
第二十一条凡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其调查及考核处理执行神华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国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公司领导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执行神华国华电力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及附件5、6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考核和奖励程序(一)每月由安全生产考核小组召开月度考核会议,根据事件的性质和责任大小,决定对相关责任者的经济处罚额度。
(二)在每月8日前将汇总的上月考核情况提交月度考核和奖励领导小组批准,重复性考核项目取最高项。
(三)公司各部门应在每月4日前(年度奖励在1月5日前)由各部门上报奖励项目至生产技术部、安健环监察部,经过审核后提交考核和奖励领导小组,经批准后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考核和奖励原则(一)本细则着重对涉及各部门有关生产方面安全、节能、环保、可靠性、缺陷、检修、无渗漏、费用和技术监督等各方面考核和奖励。
(二)本考核以不同条款对同一事件同时做出规定的,应视事件的性质或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按照从重处罚的原则进行考核.(三)本标准遵循不重复考核的原则.(四)本奖励以不同条款对同一事件同时做出规定的,按照条款中的最高上限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考核和奖励时段:月度(上月1日0:00~上月底24:00);年度(上年度1月1日~上年度12月31日)第二十五条考核与奖惩依安全综合管理、环保综合管理、生产综合管理、节能管理分类标准执行.(见附件2)第四章检查、评价与反馈第二十六条公司对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持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细则由公司安健环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原《宁海电厂安全生产系统考核和奖励细则》废止.附件:1.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流程图2.考核与奖惩分类标准3.生产月度考核通报4.生产月度奖励通报5.公司发生人身重伤、一般及以上事故的相关责任者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标准6.公司区域外委单位造成一般及以上事故的相关责任者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标准7.制度信息总览表附件1: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流程图附件2:考核与奖惩分类标准(一)安全综合管理1.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一般事故以上的责任事故,对有关人员按本实施细则附件5、6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2.发生人身重伤,对有关人员按本实施细则附件5、6进行行政处分外,对相关责任者处罚:(1)对主要责任者考核5000~10000元;(2)对次要责任者考核3000~5000元;(3)对主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2000~5000元,安全主管、专业主管、班组长各考核2000~6000元;(4)对次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1000~2000元,安全主管、专业主管、班组长各考核1000~3000元;(5)对管理责任部门经理及专业主管各考核1000~2000元。
3.发生人为责任的一般事故,对有关人员按本实施细则附件5、6进行行政处分外,对相关责任者处罚:(1)对主要责任者考核5000~10000元;(2)对次要责任者考核3000~5000元;(3)对主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2000~5000元,安全主管、专业主管、班组长各考核2000~6000元;(4)对次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1000~2000元,安全主管、专业主管、班组长各考核1000~3000元;(5)对管理责任部门经理及专业主管各考核1000~2000元。
4.发生恶性误操作,对有关人员按本实施细则附件5、6进行行政处分外,对相关责任者处罚:(1)对主要责任者考核5000~10000元;(2)对次要责任者考核3000~5000元;(3)对主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2000~5000元,安全主管、专业主管、班组长各考核2000~6000元;(4)对次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1000~2000元,安全主管、专业主管、班组长各考核1000~3000元;(5)对管理责任部门经理及专业主管各考核1000~2000元。
5.发生国华系统内重复性原因造成的机组强停,对有关人员按本实施细则附件5、6进行行政处分外,对相关责任者处罚:(1)对主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1000~2000元,专业主管、班组长各考核1000~2000元;(2)对次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500~1000元,专业主管、班组长各考核500~1000元;(3)对管理责任部门经理及专业主管各考核500元。
6.发生非人为责任的一般事故,对相关责任部门考核:(1)对主要责任者考核5000~10000元;(2)对次要责任者考核3000~5000元。
7.发生人身轻伤(住院治疗一周以上)或一次事故造成二人及以下的轻伤事故,对相关责任者处罚:(1)对主要责任者考核500~2000元;(2)对次要责任者考核500元。
8.发生人为责任一类障碍,对主要责任部门考核200元/人均,对相关责任者处罚:(1)对主要责任者考核2000~5000元,性质严重者试岗3~6个月;(2)对次要责任者考核1000~2500元,性质严重者试岗1~3个月;(3)对主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1000元,安全主管、专业主管、班组长各考核500~1000元;(4)对次要责任部门正、副职各考核500元;(5)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职能部门经理考核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