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政策讲解与实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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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及计算公式及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及计算公式及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及计算公式及个实例一、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土地增值额=土地流转价格-原土地购置价格其中,土地流转价格是指土地所有权在市场上的交易价格,原土地购置价格是指土地所有权最初购买时的价格。

二、土地增值税计算实例1.原购置土地价格为100万元,土地流转价格为2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20%。

土地增值额=2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2.原购置土地价格为50万元,土地流转价格为15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30%。

土地增值额=150万元-50万元=100万元通过以上实例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土地流转价格和原购置价格之差来确定增值额,再根据增值税税率来计算土地增值税。

三、土地增值税的应用土地增值税主要用于控制房地产泡沫、平衡城市经济发展和调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它可以通过增加开发商的土地成本,抑制过度开发,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可以提供财政收入,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1.鼓励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通过增值税的征收,可以使土地的购买者在土地流转时需要考虑到土地增值税的成本,从而鼓励他们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浪费。

2.控制房地产泡沫: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增加开发商的土地成本,限制房地产的过度投机和价格泡沫的产生,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3.调节房地产市场: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可以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的供应,避免房地产市场的波动过大,维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总结:土地增值税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和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征收土地增值税可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控制房地产泡沫,并调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简单明了,通过具体的实例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其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及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及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及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计算公式:1.实例1:地一块土地原先估值为100万元,现转让给他人估值为120万元,税率为20%,免征额为30万元。

土地增值额为(120万元-100万元)=20万元应纳税额为20万元,超过免征额30万元。

2.实例2:地一块土地原先估值为80万元,现转让给他人估值为100万元,税率为20%,免征额为30万元。

土地增值额为(100万元-80万元)=20万元应纳税额为20万元,超过免征额30万元。

3.实例3:地一块土地原先估值为200万元,现转让给他人估值为220万元,税率为20%,免征额为30万元。

土地增值额为(220万元-200万元)=20万元应纳税额为20万元,超过免征额30万元。

4.实例4:地一块土地原先估值为300万元,现转让给他人估值为400万元,税率为20%,免征额为30万元。

应纳税额为100万元。

5.实例5:地一块土地原先估值为50万元,现转让给他人估值为60万元,税率为15%,免征额为30万元。

土地增值额为(60万元-50万元)=10万元应纳税额为10万元,小于免征额30万元。

6.实例6:地一块土地原先估值为150万元,现转让给他人估值为180万元,税率为18%,免征额为30万元。

土地增值额为(180万元-150万元)=30万元应纳税额为30万元,超过免征额30万元。

7.实例7:地一块土地原先估值为250万元,现转让给他人估值为300万元,税率为20%,免征额为30万元。

土地增值额为(300万元-250万元)=50万元应纳税额为50万元。

8.实例8:地一块土地原先估值为400万元,现转让给他人估值为500万元,税率为25%,免征额为30万元。

应纳税额为100万元。

9.实例9:地一块土地原先估值为80万元,现转让给他人估值为90万元,税率为15%,免征额为30万元。

土地增值额为(90万元-80万元)=10万元应纳税额为10万元,小于免征额30万元。

这些实例旨在向您说明如何根据土地估值、税率以及免征额计算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与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与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与9个实例1.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其中,“土地转让价款”是指土地转让的价格,包括现金、非现金或者现金和非现金结合的支付。

“取得土地的成本价款”是指纳税人取得土地的价款或费用,包括购买土地的价款、支付的中介服务费、土地利用权出让金、交付费等。

“税率”根据国家的不同政策而定,一般为30%。

2.土地增值税的实例:(1)企业购买一块土地,购地成本为20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该土地转让价款为400万元。

则土地增值为200万元。

(2)公司购买一块土地,购地成本为10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该土地转让价款为150万元。

则土地增值为50万元。

(3)一些人购买一块土地,购地成本为5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该土地转让价款为100万元。

则土地增值为50万元。

(4)开发商购买一块土地,购地成本为50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该土地转让价款为800万元。

则土地增值为300万元。

(5)公司购买一块土地,购地成本为20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该土地转让价款为300万元。

但同时需要支付中介服务费50万元。

则土地增值为100万元。

(6)一些人购买一块土地,购地成本为8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该土地转让价款为120万元。

但同时需要支付土地利用权出让金30万元。

则土地增值为40万元。

(7)开发商购买一块土地,购地成本为30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该土地转让价款为500万元。

但同时需要支付土地利用权出让金80万元。

则土地增值为120万元。

(8)企业购买一块土地,购地成本为15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该土地转让价款为250万元。

但同时需要支付中介服务费20万元。

则土地增值为80万元。

(9)一些人购买一块土地,购地成本为60万元,经过一段时间,该土地转让价款为80万元。

但同时需要支付交付费10万元。

则土地增值为20万元。

以上就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以及9个实例。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税率和其他的细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应以当地相关政策为准。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10%=180万元,应按照180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税金:170万元扣除项目金额=300+1,500+360+180+170=2,510万元第二步,计算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4,000元×10,000平方米=4,000万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000-2,510=1,490万元第三步,确定增值率增值率=1,490/2,510×100%=59.36%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1,490×40%-2,510×5%=596-125.50=470.50万元例2: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100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400-100)+(1000+6000)×5%=650(万元)例3:某企业转让一栋旧仓库,取得转让收入600万元,缴纳相关税费共计32万元。

土地增值税案例

土地增值税案例

土地增值税案例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收回等活动中,因土地价值的增加所应纳税款。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来了解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情况。

某市政府将一块位于市中心的土地进行了出让,开发商A公司以高价成功竞得该地块,并在此地建设了一座高档商业综合体。

在开发商A公司开发完成后,市政府按照土地增值税法规定,对该地块进行了评估,确定了土地增值额,并依法征收了土地增值税。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主体是国家税务机关,税款的征收依据是土地增值额。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或者收回方,也就是在土地增值的过程中获得经济利益的主体。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根据土地增值额确定的,税率一般是固定的,但也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途的土地而有所不同。

在这个案例中,开发商A公司在竞得土地后,进行了高价开发,使得土地价值大幅增加,因此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按照固定税率征收,另一种是按照递延征收。

在这个案例中,征收方式是按照固定税率征收,开发商A公司在竞得土地后就需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增值税,而不是等到将土地再次转让或者收回时再进行缴纳。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对象、征收主体、征收依据、税率和征收方式等相关情况。

土地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税收,对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调节土地利用方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是为了调节土地利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在实际操作中,税务机关需要依法对土地增值税进行征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和征收。

同时,纳税人也需要依法履行税收义务,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收工作,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土地增值税与计算公式与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与计算公式与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 个实例时间: 2014-04-16信息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2、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例 1:我公司开发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竣工结算,此项目已缴纳土地出让金300 万元,获得土地使用权后,立即开始开发此项目,建成10,000 平米的普通标准住宅,以4,000 元/M2 价格全部出售,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为每平米1,500 元,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账面房地产开发费用为200 万元。

已经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印花税170 万元,请问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一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1、购买土地使用权费用:300 万元2、开发土地、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1,500 元×10,000 平方米= 1,500 万元3、计算加计扣除:(300 +1500 )×20 %= 1800× 20%= 360 万元4、房地产开发费用:因为你企业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限额为:(300+1500 )×10 %= 180 万元,应按照180 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

5、税金: 170 万元扣除项目金额= 300 + 1,500 + 360 + 180 + 170 = 2,510万元第二步,计算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 4,000元×10,000平方米= 4,000 万增值额=商品房销售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合计=4,000 - 2,510 = 1,490万元第三步,确定增值率增值率= 1,490 / 2,510 ×100 %= 59.36%增值率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第四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 %-扣除项目金额×5%=1,490 ×40%- 2,510 ×5%=596 -125.50=470.50 万元例 2:企业开发房地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0 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0万元;向金融机构借入资金利息支出400 万元(能提供贷款证明),其中超过国家规定上浮幅度的金额为 100 万元;该省规定能提供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多少?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 400-100 )+( 1000+6000 )×5%=650 (万元)例 3:某企业转让一栋旧仓库,取得转让收入600 万元,缴纳相关税费共计32 万元。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实例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实例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实例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国家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下,土地所有权人将土地转让或者出售给他人,其增值部分需要缴纳的一种税费。

下面是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示例:
假设某城市的一块土地原始购买成本为100万元,经过几年的发展,市场价格上涨,该土地目前的市场价值为200万元。

现在土地所有权人打算将土地出售给他人,需要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1. 首先,需要计算土地增值额。

土地增值额等于市场价值减去原始购买成本。

在这个例子中,土地增值额为200万元减去100万元,得到100万元。

2. 接下来,需要确定土地增值税税率。

根据中国现行税法规定,城市土地增值税税率为20%。

即土地增值额的20%作为税费
需要缴纳。

3. 最后,通过计算得出土地增值税的数额。

根据前面的示例数据,土地增值额为100万元,税率为20%。

将土地增值额乘
以税率,得到土地增值税数额为100万元乘以20%,即20万元。

因此,在这个示例中,土地所有权人需要向政府缴纳20万元
的土地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简化的计算示例,实际情况中可能还会有其他因素的考虑,例如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原始取得价款等。

具体的土地增值税计算应根据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及9个实例应纳税额=土地增值×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土地增值指的是土地转让时的增值收入,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土地增值=土地转让价款-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增值税已纳税额-免征规定的增值税总额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会有所不同。

9个土地增值税计算实例实例1:地一块土地的取得成本为100万元,转让价款为150万元,已纳税额为20万元,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10万元。

土地增值=150万元-100万元-20万元-0=30万元应纳税额=30万元×30%-10万元=5万元实例2:地一块土地的取得成本为80万元,转让价款为120万元,已纳税额为10万元,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万元。

土地增值=120万元-80万元-10万元-0=30万元应纳税额=30万元×20%-5万元=1万元实例3:地一块土地的取得成本为200万元,转让价款为300万元,已纳税额为50万元,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8万元。

土地增值=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0=50万元应纳税额=50万元×25%-8万元=3.5万元纳税额为15万元,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4万元。

土地增值=90万元-60万元-15万元-0=15万元应纳税额=15万元×15%-4万元=1.25万元实例5:地一块土地的取得成本为150万元,转让价款为180万元,已纳税额为30万元,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12万元。

土地增值=180万元-150万元-30万元-0=0万元应纳税额=0万元×35%-12万元=-4.2万元(负数表示无应纳税额)实例6:地一块土地的取得成本为120万元,转让价款为160万元,已纳税额为25万元,税率为28%,速算扣除数为7万元。

土地增值=160万元-120万元-25万元-0=15万元应纳税额=15万元×28%-7万元=1.4万元实例7:地一块土地的取得成本为90万元,转让价款为120万元,已纳税额为20万元,税率为18%,速算扣除数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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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政策讲解与实例解析纳税调整范围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同时满足三条件:国有转让收入1、国有2、转让转让标志:产权转移转让无产权地下车库(位)征收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其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不可售的地下车库(位),取得的转让收入不预征税款,也不计入清算收入。

同时,该不可售库(位)应分担的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费用等不得计入扣除。

其他未列入可售范围的建筑物等比照执行。

大连地税局公告2014第1号视同转让:非直接销售确认收入预征土地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它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预征土地增值税,其收入的确认方法和顺序按照《通知》第三条第一项执行。

大连地税局公告2014第1号3、收入(1)对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征税,对发生转让行为,而未取得收入的不征税。

(2)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

(《土增税细则》第五条)(3)视同销售房地产, 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A、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B、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4)继承、赠与土地增值税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增值额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税率设置——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征税款=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税税负=土地增值税税额÷开发产品销售收入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共同成本费用分摊方法(一)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土地成本,应按清算项目的占地面积占多个项目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二)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其他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三)属于同一项目的共同成本费用,应按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可售建筑面积占总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扣除金额。

大连地税局公告2014第1号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拆迁补偿费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发生的拆迁补偿费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但应提供真实发生凭据。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动迁公司签订协议(合同),由动迁公司负责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动迁公司支付明细及被拆迁人签收凭据等。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与被动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供拆迁(回迁)合同,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供支付凭证及拆迁补偿发票;被拆迁人是个人的,还需提供签收花名册或签收凭证等。

大连地税局公告2014第1号公共配套设施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公共配套设施的扣除金额时应提供有效证明。

(一)政府规划文件中应有相关规划,没有政府规划,却实际建造的,需提供有效证明。

(二)允许扣除的公共配套设施面积原则上以政府规划面积为准,实际测绘面积同政府规划面积不一致的,应提供有效证明,按实际面积扣除。

(三)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或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公共配套设施,应有移交手续,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还应在小区内进行公开承诺。

1.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如物业管理用房等,应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无偿移交给全体业主使用的移交文件、业主委员会选举文件等资料,并在小区内进行公开承诺。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由办理入住手续50%以上的业主签字确认移交。

对于物业用房面积超过规划面积的,还应提供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关于明确该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文件以及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出具的关于暂时限制该项目预留物业管理用房交易的文件。

2.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应提供与相关部门的移交手续:公共配套设施为幼儿园、学校的,企业应提供与县级(含县级)以上教委签署的交接协议;公共配套设施为居委会的,企业应提供与所属街道签订的交接协议;公共配套设施为人防工程的,企业应提供人防工程证、大连市人民防空(民防)办公室出具的该项目结建人防工程批复等证明材料。

3.公共配套设施为设备间、变电所、泵房、消防间等的,企业应进行书面说明。

4.公共配套设施(会所、物业经营用房等)用于经营的,原则上不予扣除。

大连地税局公告2014第1号开发间接费:是指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关于售楼处、样板间等成本费用的扣除问题:售楼处、样板间等成本费用的扣除若售楼处、样板间等是企业开发产品的一部分,则其成本费用(包括装修费)可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进行扣除;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大连地税局公告2014第1号3、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计算扣除。

据实扣除利息的终止时间为企业按规定首次开始清算的上个月。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计算扣除。

(三)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计算扣除。

集团内部统借统还的借款利息扣除对于统借统还贷款或关联企业贷款后转给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而产生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得据实扣除,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计算扣除。

大连地税局公告2014第1号土地增值税计算征收类型【案例】某房地产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一)土地取得:2008年1月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1)土地出让面积30,000平方米;(2)土地出让价格10,000万元。

(二)开发建设:(1)2009年开始并完成自有土地的三通一平,发生开发成本500万元;(2)2010年获得工业厂房项目立项,规划许可用地面积15000平方米,工业厂房后续投入开发成本1000万元。

(三)转让房地产:(1)2008年12月31日转让土地5000平方米,转让收入2000万元;(2)2009年12月31日转让土地10000平方米,转让收入5000万元:(3)2010年12月31日整体转让工业厂房在建项目,转让收入9000万元。

【案例】土地增值税的计征类型(以扣除项目组成不同区分)财税字【1995】061号一、转让土地(一)转让生地:支付地价+交纳规费+转让环节税费(二)转让熟地:支付地价+交纳规费+开发成本×(1+20%)+转让环节税费二、转让存量房(一)按评估价:实际支付的地价+交纳规费+重置成本价×成新度折扣率+转让环节税费(二)按发票额:发票额×(1+持有年度×5%)+转让环节税费三、转让增量房:支付地价+开发成本+开发费用+转让税费+加计扣除(一)预征:分类预征(二)清算:1、查实征收2、核定征收(1)大核定:按收入额定率征收(2)小核定:核定收入金额、核定扣除项目金额公寓等房产适用的政策土地使用年限符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规定的“公寓”、“商住两用房”等房地产项目,且容积率为1.0(含)以上的,可视同“住宅”适用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政策。

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纳税人转让坐落于大连市行政区域的旧房及建筑物,经税务机关确认土地增值税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大连地税局公告2014第1号土地增值税征管《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确定土地增值税申报及缴纳期限,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大连市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大政发〔1995〕9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征土地增值税时,应于收到房款的次月,按实际收到款项申报缴纳预征税款。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期间取得转让房地产收入的,应按规定预征税款。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企业应于房地产销售合同签订次月,按照合同约定金额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计算办法应按《通知》第八条规定执行,应区分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和非住宅计算应纳税额。

(四)合同约定纳税人分期取得转让房地产(非房地产开发项目)收入,纳税人应于取得第一笔收入七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按合同约定的全部收入金额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大连地税局公告2014第1号开发项目税款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三条:“所称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

申报资料:1、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3、相关表、证、单、书4、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5、对涉及减免税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还应随申报表报送《土地增值税减免税申请表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进行清算申报及提交清算资料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送,逾期仍不报送的,实施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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