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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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管理制度(六篇)

商标管理制度(六篇)

商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标是全体员工辛勤劳动的智能成果,是公司的无形资产,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

自觉维护商标信誉,对企业的整体形象和经济利益有很大影响,为维护公司自身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标管理工作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商标管理小组归口管理。

第三条商标管理小组的管理职能为:1)办理公司国内、外的商标注册工作;2)办理注册商标的变更、续展、转让、许可使用;3)负责注册商标纠纷的办理;4)指导相关客商定牌生产的商标管理工作;5)指导检查各部门正确使用商标;6)管理公司商标档案。

第二章商标设计档案第四条商标的设计任务由总经办委托的广告公司完成。

商标设计主要通过电脑完成、电子数据等形式传送。

委托广告公司设计的商标一经被公司录用,则最终所有权(含财产)归公司所有。

第五条主商标原则上不变动或不予重新设计。

如果确因发展需要进行变动或重新设计,需将公司董事会确认的主商标报商标管理员办理注册。

经注册后方可投产使用。

第六条新品图案(品名)商标的设计,应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之规定。

第三章商标使用管理第七条使用的商标必须是注册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原则上不准使用。

第八条注册商标的使用,其比例、尺寸等应严格等同于商标注册证的样稿,不得随意自选改变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九条公司接受国内外厂家定牌生产时,应要求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商标证书或许可使用该商标且未超出许可范围的使用证明。

在定制其注册商标标识或未注册商标标识的,公司有关部门应向商标管理小组提供资料,经核准后才可使用。

第四章商标的印刷、存放与核销第十条商标的印刷、存放与核销由采购部统一管理,有商标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商标的印刷主要包括小包装、外包装、外箱上的商标印刷,宣传品上的商标印刷等。

第十二条涉及商标的外加工印刷或制作时,应在外加工合同中订立严密的商标管理条款;在合同签订之前,这些商标条款须商标管理小组审核。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商标管理,规范企业商标使用行为,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申请、注册、使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行为。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

企业应当遵守商标法律法规,诚实信用,规范使用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商标管理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全面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商标申请与注册第五条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设计样稿、类别等相关材料,并缴纳商标注册费用。

第六条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需求,合理选择商标类别。

第七条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保证商标的独创性、显著性和实用性,避免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第八条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经审查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书,并予公告。

第三章商标使用与管理第九条企业取得商标注册证书后,应当规范使用商标,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应当符合商标注册时的承诺。

第十条企业使用商标,应当在商品或包装、广告、宣传材料等处明显标注商标,保证商标的显著性和辨识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商标使用管理制度,防止商标被他人非法使用、侵权假冒。

第十二条企业不得将商标转让给他人,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商标,不得将商标作为抵押物抵押。

第四章商标保护与维权第十三条企业发现他人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有权采取自行协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积极参与打击侵权假冒行为,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侵权假冒案件。

第十五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商标续展注册,延长商标专用权期限。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4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4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商标管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商业实体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企业商标是指公司的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

第四条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由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企业商标管理包括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保护和商标管理四个方面。

第六条企业商标管理的目标是保护企业商标权益,推动企业良性发展。

第七条企业商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企业商标管理应与公司的经营战略相配套,服务于企业的发展目标。

第九条企业商标管理应依法合规,遵守商标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企业商标管理应制定完善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商标注册第十一条商标注册是企业商标管理的第一步,也是商标保护的基础。

第十二条企业商标注册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商标的可注册性:商标应具备显著性、独立性和可辨识性;(二)商标的合法性:商标应不侵犯他人的商标权益;(三)商标的有效性:商标应在注册申请书递交之日起使用,并维持有效使用;(四)商标的真实性:商标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可靠的商标信息。

第十三条商标注册工作应由专门人员负责,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商标查询:对商标进行全面细致的查询,确保不侵权,避免驳回;(二)商标申请: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准备相关材料;(三)商标驳回复审:如遭到驳回,及时申请复审;(四)商标事务:处理商标变更、商标转让、商标许可、商标续展等事务;(五)商标监测:及时了解商标动态,保障商标权益。

第十四条商标注册费用由企业财务部门统一负责,合理调配,确保商标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商标注册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修订完善商标注册制度。

第三章商标使用第十六条企业商标使用是企业商标管理的核心环节。

第十七条企业商标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商标的真实性:商标使用应与商标注册信息一致;(二)商标的正当性:商标使用应符合商标法律法规;(三)商标的稳定性:商标使用应稳定持续,避免频繁变更;(四)商标的品质:商标使用应与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相匹配。

商标管理制度范本

商标管理制度范本

商标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规范企业商标的使用、保护和推广,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商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商标注册与续展第四条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制定商标注册计划,积极申请注册商标。

第五条企业应妥善保管商标注册证书和相关文件,确保其完整性。

第六条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前,企业应按时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确保商标专用权的持续性。

第三章商标使用与印刷第七条企业应严格按照《商标法》的规定,正确使用注册商标,不得自行改变商标的组合、图案等。

第八条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商标标识的印刷工作,确保商标印刷质量符合规定。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对商标标识的出入库管理,建立详细的台帐,确保标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商标档案管理第十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商标档案,包括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合同、商标侵权纠纷等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商标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商标价值评估与保护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对商标进行价值评估,以反映商标的实际价值。

第十三条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注册商标的专用权,防止他人侵权行为。

第十四条对侵犯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企业应依法予以追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六章内部管理与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内部商标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商标法律保护意识的认知。

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商标知识培训,使员工了解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管理的重要性。

第七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商标管理考核制度,对商标管理的成效进行评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商标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应依法予以处罚,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商标管理制度规定

商标管理制度规定

商标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商标管理行为,保护企业商标权益,提升企业商标价值,促进企业商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商标管理工作,包括商标注册、使用、保护、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规章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第四条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维护公司商标权益,保护公司商标形象。

第二章商标注册管理第五条公司商标注册应当遵循国家商标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第六条公司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充分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循商标注册原则,确保商标注册顺利进行。

第七条公司商标注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商标进行审核,及时了解商标注册情况,做好商标注册保护工作。

第八条公司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益。

第九条公司应当及时了解商标注册变更情况,及时更新商标注册信息。

第十条公司商标注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商标注册档案,及时归档商标注册证书和相关文件。

第三章商标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商标使用应当符合商标注册证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变更商标使用范围及使用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商标使用应当保持商标原始形象,不得滥用商标,不得变相使用商标。

第十三条公司商标使用应当遵循商标使用规范,不得损害他人商标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商标使用违规行为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公司依法使用商标的产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商标注册证书载明的领域。

第十六条公司商标使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使用台账,及时了解商标使用情况。

第四章商标保护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商标保护应当遵循国家商标保护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商标权益。

第十八条公司商标保护应当及时了解商标侵权行为,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予以维护。

第十九条公司商标保护应当定期对商标保护情况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并采取措施。

第二十条公司商标保护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侵权案件台账,及时跟踪处理商标侵权案件。

企业logo管理制度

企业logo管理制度

企业logo管理制度一、概述企业Logo是企业的重要标识和品牌代言,对企业形象和声誉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和管理企业Logo的使用和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层、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所有人员,包括公司内外的所有办公场所和活动。

三、Logo标识及版权1、公司Logo是公司的商标,其版权属于公司所有。

未经公司许可,任何第三方不得擅自使用公司的Logo。

2、公司Logo包括文字标识和图形标识,严禁将Logo进行任何变形、篡改或组合,保持原有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3、公司Logo的使用范围应受到严格的控制,不得随意将Logo应用于未经许可的场合。

4、任何公司内外的人员,一经发现有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Logo的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Logo的使用1、公司内部使用: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妥善管理和使用Logo,不得擅自更改Logo的颜色、大小、比例等。

及时清理陈旧的Logo,确保公司内部使用的Logo都是最新版本。

2、公司对外合作伙伴使用:对外合作伙伴如供应商、代理商等的Logo使用需经过专门审批,确保Logo使用的一致性和标准化。

3、公司对外宣传使用:公司对外各种宣传资料、广告、展览布置等,使用Logo需经过专门设计和审核,将Logo使用的一致性融入到公司的宣传中。

五、Logo的保护1、公司Logo的保护包括保护Logo的知识产权和财产权。

任何未经授权的Logo使用都将受到法律的打击和处罚。

2、公司Logo的保护也包括保护Logo的品牌价值和企业形象。

一旦Logo被滥用或损害,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进行维权和赔偿。

六、Logo的管理1、公司设立专门的Logo管理部门,负责公司Logo的设计、管理、推广等工作。

2、Logo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公司Logo的使用和保护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对Logo管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3、公司各部门应配合Logo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推广公司的Logo,并确保Logo的使用符合相关规范。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企业商标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商标管理,维护企业商标权益,提高商标价值,保护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由本企业商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商标申请、商标使用与维护、商标授权与转让、商标侵权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的修订,应由商标管理部门征求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并报企业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商标申请第六条商标注册申请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商标注册申请应由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一)依法了解商标注册相关信息,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提供商标注册方案。

(二)起草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准确。

(三)向商标局递交注册申请材料,并及时与商标局保持联系,跟踪申请进度。

(四)协助企业管理层处理商标注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争议。

第八条商标注册申请费用应由企业管理层承担。

第九条商标注册申请成功后,商标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指导其按照规定使用商标。

第十条商标注册证书和商标注册公告应定期更新,商标管理部门应负责管理和保存。

第三章商标使用与维护第十一条企业使用商标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商标管理部门应组织编制商标使用和管理手册,明确商标使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商标使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在产品、宣传材料、网站等各种渠道上准确使用商标。

(二)监督产品生产过程中商标的正确使用。

(三)定期检查产品销售渠道,防止伪劣产品使用商标。

(四)加强商标宣传,提高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四条商标的维护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定期对商标进行巡查,发现侵权行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三)定期申请商标延续期,确保商标的长期有效。

第十五条商标管理部门应协助企业管理层处理商标使用和维权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第十六条企业涉及商标侵权诉讼的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公司标识管理规定(5篇)

公司标识管理规定(5篇)

公司标识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的标识管理,规范企业的整体形象,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司实行标识制度。

实施标识管理的目录,由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和公布。

第三条需要使用到本公司LOGO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凡用本公司LOGO以对外宣传的人员,必须经由相关部门许可,不得私自使用本公司标识进行一切对外活动。

第四条行政部负责公司标识的审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标识的使用方法:(一)使用范围:集德创建的整体形象宣传,各业务公司整合宣传使用此LOGO。

(二)标识形象要统一、鲜明,以确保公司标识的唯一性。

公司LOGO在使用过程中应该于四周留白1CM左右,保证公司标识的严肃性,不可侵扰性。

(三)使用标识时,图形必须准确,并根据规定的式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擅自更改图形的比例关系和色相。

标识的使用过程中,要求被许可人不得对标识进行任何诸如添加、删减、变形、扭曲方式的改变。

第六条便签、卡片等的设计和印制涉及到公司标识的,必须有统一的式样。

印制时,应当使用规范、统一的字体,标识应当鲜明、清晰,收到印刷品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

第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标识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和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公司标识是指公司的商标、标志、名称、字号、字样、徽号、图案等,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案、图形、颜色及其组合,以及音符、颜色等可能识别产品或服务并与其他企业区别开来的标识。

第三条公司标识是公司的重要资产,公司全体员工应当珍视并妥善保护公司标识。

第四条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公平竞争、诚实守信、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七条公司标识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的品牌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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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商标管理,树立和维护企业信誉,保证商品质量,保护商标的专用权,使公司商标的无形资产的不断保值、增值,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使用、印刷、价值评估和保护等方面管理。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目标及策略第三条商标管理的目标:(一) 通过合理有效的商标管理、运用正确的商标战略和策略,不断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

(二) 利用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产品开拓市场、参与竞争、发展生产,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商标管理策略(一) 建立健全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二) 确保商标国内国际注册的及时性;(三) 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四) 确保商标专用权的不可侵犯;(五) 确保商标信誉的不断提升;(六) 确保商标价值的不断增值。

第三章商标管理的职责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商标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 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许可使用;(三) 负责印刷前的商标标识物品样板的审核批准;(四) 参与商标侵权(被侵权)及商标纠纷案的解决;(五) 负责商标档案的建立健全;(六) 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络;(七) 负责商标相关法律法规及商标知识的收集、学习、宣贯;(八) 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九) 负责商标专用权不容侵犯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其他相关部门职责:(一) 公司各部门有对商标管理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和义务;(二) 设计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包装设计过程中商标的正确使用;(三) 供应部负责商标标识的印制工作;第四章商标注册相关事宜的管理第七条公司在项目开发时必须同时考虑新项目商标的使用,并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商标的审核周期提前向公司办公室申报注册。

第八条商标国内申请注册程序名称提出→检索→申请→受理→初审公告→核准(时间约18个月)(一) 提出名称各相关部门书面提出拟用商标的名称、准备使用的产品或服务,并委托设计部门设计商标图案后交公司办公室。

(二) 检索办公室接商标注册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向商标代理机构提出名称检索,获得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请部门。

(三) 注册申请1.办公室和申请部门根据名称检索结果作出是否注册商标的决定,对需要注册的文字、图形按要求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并提交十一份图样(图样尺寸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cm,不小于5cm)。

2.办公室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商标注册申请工作(向代理机构送交申请报告)。

3.办公室经常查询商标申请受理情况,接到国家商标局受理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部门。

第九条商标注册过程出现问题解决办法(一) 商标的补正、修正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商标注册申请,国家商标局将向公司发出《审查意见书》,公司办公室在接到《审查意见书》第二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商标注册申请部门,并与申请部门共同按通知要求给予补正、修正。

(二) 异议异议分为以下两种情形:1.公司认为他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与公司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类别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且公告未满3个月的,办公室与商标代理机构联系,共同或独自编制《商标异议书》及时送交商标局。

2.他人对我公司申请并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将要求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答辩。

公司办公室在收到通知第二个工作日内反馈商标注册申请部门,共同起草答辩意见(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办公室与商标代理机构联系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答辩意见递交国家商标局。

(三) 复审1.公司办公室在收到国家商标局驳回公司商标注册申请而发给的《驳回通知书》或者因异议而发给的《异议裁定书》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商标申请部门。

申请部门如有不服的应在4个工作日内提出相关意见,办公室与申请部门会同商标代理机构共同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或《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并上交商标评审委员会。

2.其他有关商标复审(驳回转让复审、驳回续展复审、撤消注册不当商标复审、撤消商标复审)的程序参照上款规定执行。

(四) 争议1.公司注册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有争议的,且他人注册商标不满五年的,共同或独自编制《商标争议裁定申请书》及时送交商标局。

2.对他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争议的,公司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

(五) 再复审公司应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权利,对商标评审委员会有关驳回复审、争议、撤消注册不当商标等所作出的终局决定或裁定。

在一年内可根据需要依程序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再复审。

第十条为避免注册商标在相关类别被别人抢注,各有关部门应重视联合商标、防御商标的设计与注册。

第十一条商标设计日起至国家商标局受理止,商标文字及图案属于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对外宣扬。

第十二条公司办公室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做好商标国际注册计划并报公司批准。

计划同意后按照国际注册的规则办理国外商标注册。

第十三条公司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注册事项的,应由公司办公室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第十四条商标的转让与受让(一) 公司办公室应对商标进行分类管理,定期进行商标使用宣传,对公司不使用的商标可向公司提出转让建议,经批准后实施商标转让。

(二) 公司在进行兼并、合并时,应对被兼并、合并企业的商标进行管理,可能需要使用的办理商标受让手续。

(三) 因经营需要受让他人注册商标的,在对求购注册商标的使用价值进行充分的论证后,可以受让注册商标。

(四) 受让商标必须审核转让人持有该商标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确认该商标权利人没有因第三人发生商标权利纠纷和质押,才办理受让手续。

(五) 商标转让、受让必须由办公室负责实施,并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要求办理手续,避免不当转让、受让造成损失。

第十五条商标注册有效时间即将届满时,由公司办公室提前至少六个月向国家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第十六条商标的信息处理(一) 公司办公室必须经常与政府商标管理部门和相关协会保持联系,接受专业指导,掌握商标政策法规,了解商标信息,提高商标管理水平。

(二) 定期与商标代理机构联系,查阅《商标公告》,及时发现与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 办公室通过公司的内部刊物、电子网络等方式适时公布相关的商标信息。

第五章商标在经营活动中的管理第十七条商标使用要求(一) 注册商标使用要求1.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在商标上标记“R”;2.在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确认其使用是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

如需在未注册类的商品上使用,则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标记方法同未注册商标。

3.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以核准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随意改变。

若改变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标记方法同未注册商标。

(二) 未注册商标由于商标注册时间需十八个月左右,在此期间若需使用该正在注册商标,必须在商标上标记“TM”。

第十八条商标使用的条件(一)榆林市金世源矿用油品有限公司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公司及下属各部门是注册商标的当然使用人。

(二) 榆林市金世源矿用油品有限公司关联企业需要使用公司注册商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对关联企业的注册情况、资金情况、资信情况、生产和质量保证能力、近一年的产品质量数据。

在达到公司要求后与公司签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第十九条商标使用许可程序对拟使用公司注册商标的分公司,必须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办理程序如下:(一) 由拟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有关业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申请表格;(二) 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对分公司、关联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三) 由办公室草拟商标许可合同(合同应采用商标局规定的范本,其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和期限;许可使用商标标识提供方式及废次标识处理的要求;许可人提供的相应技术和许可人监督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保证商品质量的措施;许可使用的报酬数额和支付形式;双方争议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等),相关部门会签后,并征询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的书面意见。

(四) 由办公室、相关业务部门与分公司(关联企业)签定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五) 由被许可使用分公司(关联企业)在三个月内将合同送交其所在地工商局存查。

(六) 由公司办公室在三个月内将合同送交国家商标局和公司所在地工商局存查。

第二十条商标使用的监督办公室对被授权使用、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分公司(关联企业)行使监督权,其监督范围是:(一) 产品质量状况是否稳定;(二) 注册商标的的标记是否按规定使用;(三) 商品范围是否在注册商标核定或双方约定的商品范围内;(四) 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是否擅自改动;对于质量不稳定、企业信誉低、售后服务差的商标使用许可分公司(关联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终止其使用注册商标的资格。

第六章商标标识的印制管理第二十一条承担商标标识印制的责任部门是公司供应部(各分公司供应科负责配合供应部工作),其职责是:(一) 负责配合办公室监督商标标识的印制;(二) 负责审核承印单位的资质;(三) 与承印单位签定商标标识的印制合同,监督合同的履行;(四) 办公室负责监管商标标识的印制质量。

第二十二条新版标签、油桶、宣传画及其他需要标注注册商标标识的物品必须经过办公室审核方可印刷。

商标标识有专人保管,并建立出入库台帐,对废次商标的销毁要有记录,并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商标专管员对商标标识的入库、出库等实行严格管理,帐目整洁,数字准确。

第二十三条印刷完毕的商标标识必须经公司办公室、质检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印刷合格的商标标识供应部(分公司供应科)必须将样板交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注册商标标识的印刷应严格按照国家《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进行。

承印单位必须持有国家工商部门核发的《印制商标单位证书》及《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第七章商标的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遵循维护资料完整、真实、安全、统一存档、便于利用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商标的档案管理应按下列内容分类:相关部门商标申请材料;商标注册材料;商标侵权案、纠纷案材料;包装装潢设计稿;商标标识物样本(实物版、电子版);品牌在商业市场中的相关数据等。

第二十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在财务帐目中单列商标广告、品牌推广等用于商标宣传的费用目录,并于每月25日传至办公室。

第二十八条商标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国内外相关企业商标注册情况、同类产品的商标使用情况及国内外商标使用战略、策略。

以便于公司经营决策层了解竞争对手的商标战略、策略和营销战略,制订出适合公司发展的商标战略、策略和营销战略。

第八章商标价值的评估管理第二十九条为有效利用商标的无形资产价值,提高商标使用价值,公司将不定期对使用频率高大注册商标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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