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39-90村镇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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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常见问题释疑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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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TIANJIN FIRE RESEARCH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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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2 主体为单层的大型公共建筑
歌剧院的舞台、观众厅等主要空间为单层建筑,局 部建筑高度超过24m,最高使用场所的平面标高为 18.4m,超过24m部分为不燃结构构件,该歌剧 院是否可依据《建规》进行防火设计?
规范对地下仓库的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没有明确规定。对 于单层地下仓库,其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一般不应大于地 上单层仓库的占地面积,其他防火设计仍应符合本规范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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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厂房(仓库)
5 中间仓库
某医药公司欲建一座多层丙类厂房,占地面积为1.035万平 方米,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厂房内设有丙类2项中 间仓库。厂房和中间仓库的建筑面积总和不应超过厂房一个 防火分区允许的建筑面积,而建筑的总占地面积是否可以超 过一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
该变电站与周边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表3.4.1中有关丙类厂房 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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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厂房(仓库)
7 厂房与仓库的间距
规范第3.4.1条表3.4.1中“单层、多层乙类厂房 (仓库)”,应理解为乙类厂房、乙类仓库与其他 建筑的防火间距要求一致,注3中“两座厂房相邻 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其防火间距不限……”, 其中“厂房”是否包括“仓库”?表3.5.2注2中 “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 其防火间距不限。”其中“仓库”是否包括“厂 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版)解-文档资料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9版)解-文档资料

修订内容(续)


对民用建筑的防火规定作了部分修改,补充 了多用途建筑的组合建造原则和安全出口、 疏散用门、中庭、商店疏散人员计算等防火 设计要求,对燃油、燃气锅炉房、柴油发电 机房的设置要求作了修改补充。 对“消防车道”的设置作了部分修改与补充。 补充了建筑幕墙、管道穿过墙、楼板处的空 洞、缝隙的封堵、带推闩装置的疏散用门等 规定,对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防火门、 防火卷帘和防火阀等防火要求作了部分修改。
建筑层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 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 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 储藏室、敞开空间 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 楼梯间等 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 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 层,应计入层数。
修订内容(续)


对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作了部分调整,并对 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建筑构件的耐火极 限与燃烧性能分别进行了规定,编入相应章 节中。 对原规范章节的编写进行了部分调整,将原 “仓库”一章中有关仓库的规定,与“厂房” 合并;其余内容,单独编入“甲、乙、丙类 液体、气体储罐(区)与可燃材料堆场”一 章;对厂房、仓库的防火设计规定作了部分 修改,如“厂房的防爆”等。
建筑高度


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 其檐口的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 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 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 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 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 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 度内。

房屋建筑工程现行规范和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现行规范和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现行规范和标准一、建筑专业GB50037-96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8-94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2003版)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J39-90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1-92 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5-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046-95 工业建筑防腐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GB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72-2001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96-1999 住宅设计规范{2003版}GB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108-2001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8-88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97年局部修订)GB50151-9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1年版) 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GB50187-93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设计规范JGJ25-2000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GB50333-2002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JGJ36-87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GB50352-2005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8-9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1-87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8-88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4-89 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7-89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86-92 港口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17-98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JGJ122-99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4-99 殡仪馆建筑设计规范JGJ127-2000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JGJ134-2001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CECS29∶91 柔性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60-99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CECS101:98 建筑瓷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JGJ126-2000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FJ01~04 防空地下室建筑设计GBJ47-83 混响室法吸声系数测量规范CECS63∶94 增强氯化聚乙烯橡胶卷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31-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二、结构专业文号内容备注GB/T50003-200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9-2001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10-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7-2003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8-2002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40-96 动力机器基础设计规范GB50051-2002 烟囱设计规范GB50069-2002 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50086-2001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25-2004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30-90 钢筋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范GBJ112-87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CBJ135-90 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50165-92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GB50190-93 多层厂房楼盖抗微振设计规范GB50191-93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290-98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GJ1-91 装配式大板居住建筑设计和施工规程JGJ2-79 工业厂房墙板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200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4-80 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5-80 中型砌块建筑设计与施工规程JGJ6-99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JGJ7-91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2-99 钢筋轻骨料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JGJ/T13-94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14-200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19-92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20-84 大模板多层建筑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T21-93 V形折板屋盖设计与施工规程JGJ/T22-98 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设计规程JGJ68-90 多孔砖(KP1)建筑抗震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20-99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82-91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92-2004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4-9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5-2003 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T114-200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5-97 冷轧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JGJ116-98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23-2000 即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CECS20:90 蒸压灰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3:90 钢货架结构设计规范CECS24:90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5∶90 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26∶90 双钢筋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8∶90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38∶2004 钢纤维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39∶92 钢筋混凝土深梁设计规程CECS51∶93 钢筋混凝土连续梁和框架考虑内力重分布设计规程CECS77∶96 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86:96 混凝土水池软弱地基处理设计规范CECS88∶97 钢筋混凝土承台设计规程CECS90∶97 整体浇注防静电水磨石地坪技术规程CECS96∶97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102:2002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4:99 高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CECS117:2000 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DB33/1001-2003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省标)CECS146:2003 碳纤维片材加固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90-98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三、电气专业文号内容备注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49-94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52-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94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93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6-93 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GB50064-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B50065-83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50293-1999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CECS115:2000 干式电力变压器选用、验收、运行及维护规程 JTJ026.1-99 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GB50310-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059-92 35-110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62-92 电力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89∶97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四、暖通专业文号内容备注GB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50-95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72-2001 冷库设计规范GB50029-2003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CJJ34-2002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ECS95:97 玻璃纤维氯氧镁水泥通风管道技术规程注:建筑给排水专业见市政公用工程现行规范和标准五、工程勘察与测量专业文号内容备注GB50026-9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7-200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CJJ8-99 城市测量规范GB/T7929-1995 地形图图式六、建筑工程标准文号内容备注GB/T50001-2001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50023-9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33-200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103-2001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4-2001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5-2001 结构制图标准GB/T50106-2001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J43-82 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 GBJ44-82 室外煤气热力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 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T50083-97 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 GBJ145-90 土的分类标准GB50100-2001 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07-8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14-2001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J117-88 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CBJ133-90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44-90 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53-92 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155-9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GB50178-9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50223-95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T50228-96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50292-1999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T50314-2000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2002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CJJ/T87-2000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JGJ11-82 住宅隔声标准JGJ26-9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 JGJ/T119-98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JGJ134-2001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CECS44∶92 工业厂房玻璃钢采光罩采光设计标准CECS45:92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CH1003-95 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机械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纺织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轻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电子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材工业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工矿企业生活区建设用地指标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标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招待所建设标准GB/T50340-2003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50189-2005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七、标准图集文号内容备注98S176 消防增压稳压设备选用和安装02D501-2 等电位联结安装D101-1~7 电缆敷设D702-1~2 常用低压配电设备及灯具安装D301-1~2 室内管线安装T1~T6 暖通空调标准图集合订本T7~T8暖通空调标准图集合订本T9(上、下) 暖通空调标准图集合订本00DX001 建筑电气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 99D268 干式变压器安装96SX501 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D302-1~3 双电源切换及母线分段控制接线图00D272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安装95R417-1(95R402)室内热力管道支吊架03D501-3 利用建筑物金属体作防雷接地装置安装02X201-1 空调系统控制01R409 管道穿墙、屋面防水套管98R418(98T901) 管道及设备保温98R419(98T902) 管道及设备保冷99d501-1(99d562) 建筑物防雷设施安装FD01~02 防空地下室电气设计FS01~02 防水地下室给排水设计FK01~02 防空地下室通风设计01K403 风机盘管安装98SG372 钢筋混凝土雨篷96S834~838 钢筋混凝土清水池96G353(一)~(三)钢筋混凝土屋面梁97G329(一)~(九)建筑物抗震构造详图JSJT-228 钢筋混凝土防护密封门门框墙通用图集03G101-1 混凝土构造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 FG01~03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99J201(一)平屋面建筑构造(一)95J331 地沟及盖板JH(一) 围墙大门BK-2001-01A 住宅厨房卫生间变压式排风道图集98SJ613 电动平开大门GJBT-311 双扇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和门框墙JSJT-271 室外出入口地面建筑选用图集00SJ202(一)坡屋面建筑构造03J201-2 平屋面建筑构造(二)DBJT08-10-97 平战结合五、六级人防工程(土建全册) 03T609 防火门窗03J601-2 木门窗01SS105 常用小型仪表及特种阀门选用安装。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7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94)
8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
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
10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1 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
36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2006)
37 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98)
38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
39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2003)
40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
51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 200∶2006)
52 旋转型喷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213∶2006)
53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4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
42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
43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44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 50383—2006)
45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 24∶90)
46 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4∶2003)
47 合成型泡沫喷雾灭火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 156∶2004)
48 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169∶2004)
49 油浸变压器排油注氮装置技术规程(CECS 187∶2005)
50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技术规程(CECS 189∶2005)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范本模板】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范本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228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山西省公安厅负责。

本规范的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5月10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山西省公安厅会同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山西省建筑设计院、吉林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厅、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六个单位共同修订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有关部门审查。

本规范共分七章、四个附录。

其主要内容有:总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规划和建筑布局,厂(库)房、堆场、贮罐,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电气等。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山西省公安厅消防处规范管理组,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9年7月第一章总则第1。

0。

1条为了在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卫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1。

0.2条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必须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第1.0.3本规范适用于村镇的规划和生产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花炮厂(库).第1。

猪场建设指导 (8)

猪场建设指导 (8)

商品猪场建设标准前言山东省养猪业已逐渐由过去传统的生产方式向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发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大量推广使用。

为提高规模猪场的综合生产水平、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特根据山东省规模化猪场的生产现状与猪场建设经验提出本标准。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农业大学、莱阳农学院和山东省畜牧兽医总站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林海、宋春阳、曲万文、田夫林。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猪场的建设规模、选址与建场条件、规划与布局、工艺设备、畜舍建筑、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年出栏商品肉猪20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产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9—1990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规程GB16549—1996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T17824.3—1999 中、小型集约养猪场设备GB/T17824.4—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304—2002 规模化猪场生产技术规程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商品猪场本标准所称商品猪场是指从事商品肉猪生产、年出栏2000头以上商品肉猪的养猪场。

3.2 猪场规模本标准所指商品猪场规模是按猪场年出栏商品猪的头数确定。

4 要求4.1 建设规模要求4.1.1 建场要求商品猪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建设地区资源、投资、本地区及周边地区市场需求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技术与经济合理性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BGJ39-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的要求,由山西省公安厅会同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山西省建筑设计院、吉林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厅、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六个单位共同修订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七章。

四个附录。

其主要内容有:总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规划和建筑布局,厂(库)房、堆场、贮罐,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电气等。

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山西省公安厅消防局规范管理组,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一九八九年七月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 2630号文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原《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7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山西省公安厅负责。

本规范的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0年五月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第三章规划和建筑布局第四章厂(库)房、堆场、贮罐第五章民用建筑第六章消防给水第七章电气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附录三库房、堆场、贮罐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举例附录四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卫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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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历年版本
整合修订送审稿
统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87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14条
《建规》中关于民用建筑的条款共227条;《 高规》条文与《建规》有相同规定共170条, 占《高规》总条文数的比例为79.4%;仅属 于高层民用建筑的条款共44条,占20.6%。 整合修订后:454条
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 檐口的高度;
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 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 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 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 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分隔要求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 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且无门窗洞口的 隔墙 与居住部分及其他用房完全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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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术 语
2.0.14商业服务网点
首层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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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范第1.0.2条第3款的规定,该歌剧院可依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防火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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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1.0.2 适用范围
6 仓库;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9 可燃材料堆场; 10 城市交通隧道。

智能建筑工程相关规范列表

(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 644—2006)
六、 停车场管理系统
(1)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6)
(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13)
(3)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6—92)
(16)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93)
(17)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93—93)
(18)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96—93)
(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98)
(1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 GB 50140-2005)
(12)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51—92)
(13)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 50156—92)
(14)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60—92)
(1)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2)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 50314—2006)
(3)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2013)
(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5)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2663—2001)
(18)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 27—92)
(19)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算编制方法》 (GA/T 70—94)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228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630号文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一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原《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7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山西省公安厅负责。

本规范的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年五月十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在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卫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必须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村镇的规划和生产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花炮厂(库)。

第1.0.4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生产与民用建筑,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一、层数和一栋占地面积超过本规范第4.1.1条规定的生产建筑;二、超过五层的民用建筑;三、超过800个座位的影剧院、礼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

第1.0.5条村镇规划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第2.0.1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其主要构件材料应符合表2.0.1的规定。

第2.0.2条防火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防火墙应从基础砌起,截断可燃或难燃屋顶结构,二、防火墙顶应高出可燃或难燃屋面层50cm,;高出非燃屋面层4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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