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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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合作理财产品

银信合作理财产品

银信合作的理财产品种类1、以贷款为基础资产银行方推荐优质的融资方企业客户,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计划,银行理财资金对接。

●风险较低:产品投资的评审与准入标准比照建设银行信贷业务标准执行,并在此基础上更加严格筛选融资客户,依托建行专业经验与风险体系;●收益较高:远高于同期限定其存款或货币市场工具,让投资者充分分享建行优质资源;●期限种类丰富:增量模式产品主要以一年期限为主,满足客户较长期的投资需求;存量模式产品从一两个月至一年不等,层次较为丰富,可选择性较强2、以银行承兑汇票为基础资产以银行承兑汇票为基础资产,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银行已承兑汇票的收益权,银行理财资金风险极低:产品项下票据均为大型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承兑;●收益稳固可观:产品兑付风险极低,收益率远高于同期定期存款;●期限较短:期限在1-6个月之间,能向投资者提供较好的流动性支持。

对接3、以企业应收账款收益权为基础资产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提供的优质企业客户的应收账款债券,银行理财资金对接。

融资方必须是能够提供优质应收账款资产的企业客户,应收账款的持有人和还款人均为银行的优质客户。

4、以资产组合为基础资产银行推荐优质企业股权(收益权)、优质企业贷款、银行票据资产、新股申购、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资产支持票据等金融工具的组合型基础资产。

信托公司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银行理财资金可以对接。

产品按一定周期(如1天、7天、14天等)开放,在开放日客户可以进行产品申购和赎回,从而使客户获得稳定收益的同时也获得较高的流动性,分为一般资产池和高端资产池两类一般资产池:有现金增值理财需求且对流动性要求较高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高端资产池:针对资金较充裕,对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要求适宜的境内合适的法人客户、具有相关投资经验和较强风险承受能力的高资产净值客户和法人客户一般资产池:根据产品开放周期和市场情况确定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

银信合作概念及相关新闻

银信合作概念及相关新闻

银信合作央行为了防止经济过热而出台政策限制商业银行放贷,迫使商业银行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上一年的一定数额,而现在经济本身对贷款的需求增量很大,这时候商业银行为了绕过政策限制而采用了银信合作的方式,通过信托公司来发放贷款。

具体操作如下:由银行作为发起端,通过销售理财产品集合资金后,由银行作为单一委托人将资金信托给信托公司,向目标公司发放贷款。

这些公司基本都是银行的长期稳定客户,资产质量较好,且大部分占用银行的授信额度,最终的风险是在银行端。

如此使得央行调节经济政策的工具失灵,所以最近央行出台政策叫停银信合作。

金融创新的动力有两种:一为因客户需求而创新,二为因规避政策而创新。

金融创新与监督机构永远是矛盾的对立体。

银信理财合作,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上述客户包括个人客户(包括私人银行客户)和机构客户。

银监会7月叫停银信合作原因据统计2010年前6个月银信合作产品较09年前6个月增加2.37万亿的规模,如果该部分仍以银行的信贷途径向筹资者发放,则会造成M2的同比增速提高4个百分点,仍维持在20%以上。

如果不有效控制住银信合作规模,则今年新增贷款加信托规模将使得实际新增贷款和货币供应量超过10万亿。

表外信贷:央行为了防止经济过热而出台政策限制商业银行放贷,这时候商业银行为了绕过政策限制而采用了银信合作的方式,通过信托公司来发放贷款。

具体操作:由银行作为发起端,通过销售理财产品集合资金后,由银行作为单一委托人将资金信托给信托公司,向目标公司发放贷款。

表外资产简介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不列入资产负债表,但能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经营活动,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那些虽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的资产业务或负债业务关系密切的业务。

广义的表外业务除包括上述狭义的表外业务外,还包括结算、代理、咨询等业务。

表外项目也被称为“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项目,或者叫“或然资产和负债”。

银信合作培训-精选文档

银信合作培训-精选文档

务的监管要求(电话指导)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开展中,委托人是四大银行,其使用的资 金为自有资金的也不能做。 如果委托人资金是来源于中小银行自有资金,信托公司不能 仅仅停留在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承诺为自有资金的层面,必须 要有强有力的材料证明。
解读:
一、银监会并未彻底叫停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只是对融资类银 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严格监管,计提高达10.5%风险资本。 二、通过信托受(收)益权转让、投资附加回购等对接理财资 金的“路子”实际已被堵死。
高瞻致远 成就鸿图大业
大业信托
1
银信合作业务的界定
2
3 4 5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界定
银信其他合作业务的范畴 银信理财合作主要业务种类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监管要求
6
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几点意见
银信合作业务的界定
在监管文件中尚无“银信合作业务”的确切定义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银监发【2019】83号)》 第二条规定,“银行、信托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业 务合作,适用本指引。” 因此,从广义上讲,银信合作业务是指银行、信托公司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所有合作业务。
银信其他合作业务的范畴
监管文件尚无“银信其他合作业务”的确切定义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第三章“银信其他合作”中 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一条对银信其他合作业务进行了一一列举。 银信其他合作业务包括: 一、银信信贷资产证券化合作业务 二、银行代销信托计划业务 三、银行代理收付 四、开立信托专户及充当保管人业务 五、信托投资金融股权业务 六、银信双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监管要求(二)
对各类形式的受(收)益权信托业务,除TOT和上市公司股 票收益权业务外,原则上均应视为融资类业务,并应按照融资 类业务计算风险资本(即10.5%) 银行理财资金作为受益人的信托业务,包括银行理财资金直 接交付给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业务和银行理财资金间接受让信 托收益权业务,一律视为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应按照银信 合作业务融资类不得超过银信合作业务余额30%等相关要求予 以监管”

浅谈银信合作

浅谈银信合作

浅谈银信合作
银信合作是指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各种金融业务。

银行和信托公司都是金融行业的核心机构,两者之间的合作关系可以优化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

在银信合作中,银行可以通过与信托公司合作,提供更多的金融产品或增加服务内容,例如银行理财产品、融资租赁等。

信托公司可以通过与银行合作,获取更多的融资渠道或其他资源优势,例如银行的资金池或银行的客户群。

同时,银行和信托公司在合作中可以分享彼此的风险,实现风险的分散。

银行和信托公司各自拥有不同的强项和专业知识,互相合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提高业务水平和赢得市场份额。

总之,银信合作不仅可以为银行和信托公司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和收益,也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银信合作”大力发展银行中间业务汇总

“银信合作”大力发展银行中间业务汇总

“银信合作”大力发展银行中间业务在当今我国金融行业整体迅猛发展的态势下,未来企业融资的工具和手段会越来越多,企业在选择一些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的同时,就意味着各家商业银行贷款的“卖出价”会降低,与此同时,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各银行争夺客户的竞争又使得存款利率成本提高。

存款利率的提高和贷款利率的降低,使得以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商业银行经营状况大大下降。

而传统意义上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又太少,有必要开拓新的赢利点。

银信合作为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

在分业经营的金融格局下,银信合作可以实现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的优势互补。

银行拥有丰富的服务网络和客户资源,信托则具有信托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制度优势。

在现行监管制度下,信托公司可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体市场,是银行金融创新的优质渠道。

银信合作中一种方式为银信理财合作,指的是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其中信贷资产信托类理财产品是指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或向企业发放新贷款。

发放新贷款的一般形式为:企业找信托公司或者商业银行谈妥贷款项目,信托公司再和银行敲定理财产品发行事宜,由银行发行理财产品从投资者手中募集资金,以银行为单一委托人,信托公司为受托人和贷款人,投资于贷款项目,信托公司和银行分别从信托计划中获得信托报酬费、托管费、营销费等收益,剩下的则以理财收益返还投资者。

对于银行来说,托管业务给银行贡献的无风险利润非常可观。

下面以建设银行发行的“利得盈”信托贷款型(全)2011年第9期为例说明。

“利得盈”信托贷款型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信托类理财产品,发售规模10亿元,投资期限364天,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41%/年,投资金额最低5万元,递增单位1000元。

委托人——建设银行将理财产品所收集资金委托于受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由信托公司以其名义向安徽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

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

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

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银行和信托公司常常会合作推出理财产品,这是一种双方合作的业务模式,但随着市场发展,这种合作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在此,我们需要规范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合作业务,以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银行和信托公司应该明确各自的角色和职责。

银行是销售渠道和资金托管方,信托公司是产品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主体。

银行和信托公司需要在合作前共同确定产品的投资范围、风险收益性质、产品定位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等重要信息,并在产品上线前向监管机构报备。

其次,银行和信托公司需要确保产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银行和信托公司需要在产品合作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真实了解产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完善资料管理和资金托管制度,防止产品被挪用。

第三,清晰透明的信息披露是规范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产品的重要举措。

银行和信托公司需要披露产品的投资范围、产品收益和风险信息、分配机制等所有相关信息,并在销售端口提供说明书和提示,提示客户注意投资风险。

第四,银行和信托公司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

教育性告知应以客户群体为基础,引导客户进行理性的投资决策。

同时,重视产品审核、风险排查工作,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和合法性。

最后,加强监管是规范各方合作的最后一道屏障。

监管机构应加强业务监管,规范市场行为,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同时,对于那些未能循规蹈矩的机构,给予罚款、停业等严厉处罚,维护市场和投资者的利益。

总之,银行和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在理财产品上只有规范运营,才能更好的发展。

双方需要从自身的职责和角色出发,合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合作。

同时,加强监管也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建立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银证同行联动方案

银证同行联动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银证同行联动方案# 银证同行联动方案## 引言银行与证券行业都是金融行业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银行和证券行业之间的合作变得越来越紧密,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银行与证券行业需要通过联动方案进行合作。

本文将介绍一种银证同行联动方案,详细说明其实施步骤和优势。

## 1. 联动方案概述银证同行联动方案是指银行与证券行业之间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享客户资源、打通业务流程,提供更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

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联动方案实现客户转化、业务合作、资源整合等目标。

## 2. 实施步骤### 2.1 确定合作模式银行和证券行业需要确定合作的模式,可以是战略合作、股权合作、业务合作等形式。

根据双方的需求和资源,选择合适的合作模式是成功实施联动方案的第一步。

### 2.2 签署合作协议在确定合作模式后,银行和证券公司需要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合作协议应包括合作范围、合作方式、合作期限等内容。

### 2.3 共享客户资源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联动方案共享客户资源,实现客户转化和业务合作。

银行可以向证券公司提供客户资源,证券公司可以向银行提供专业的证券投资服务。

通过共享客户资源,双方可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实现业务协同。

### 2.4 打通业务流程银行和证券公司需要打通业务流程,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双方可以在销售、交易、资金清算等方面进行合作,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通过打通业务流程,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提供更全面、便捷的金融服务。

### 2.5 资源整合与创新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通过联动方案进行资源整合和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

双方可以共同开发金融产品,整合销售渠道,共享风控模型等。

通过资源整合和创新,银行和证券公司可以拓展市场,开拓新业务。

## 3. 联动方案的优势### 3.1 提高客户体验银行和证券公司通过联动方案可以提供更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介绍课件

银信合作银证合作介绍课件
银证合作
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银行提供客户资源和资金 支持,证券公司则提供证券交易、融资融券等资本市场服务 ,共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解决方案。
业务内容的对比分析
银信合作业务内容
主要包括理财产品发行、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以信托计划为载体,为客户提供财富增值、资产保值等多元化 投资选择。
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完善内部 合规制度,防范合规风险。
强化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定期风险评估与监控
银证合作应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业务 透明度,增强市场信心。
双方应定期对银证合作业务进行风险评估 与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银信合作与银证合
04
作的对比
合作模式的对比分析
银信合作
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银行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理 财产品,信托公司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为客户提 供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
风险管理
通过合作,各方可以共同加强风险管理,降低业务风险,保障金融 体系的稳定运行。
创新驱动
深化合作能够激发各方的创新活力,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服务,推 动金融行业的创新发展。
深化合作的策略与建议
建立高效沟通机制 拓展合作领域 创新合作模式 培养专业人才
各方应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合作进展情况,解决合 作中的问题,推动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客户需求驱动
客户对于综合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银信合作与银证 合作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
资本市场发展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银信合作与银证合作将在 资本市场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托业和证券业各自拥有独特的资源和优势,通过深化 合作,可以实现资源互补,提升整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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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收 金益 返分 还配 银行
资 金 支 付
提供 信托 贷款 信托计划资金 兑付信托收益 资金代收付合同
支付 本金 收益
信托公司
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中,融资类银行理财合作业务余额占银行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 得高于30%
1.2.3 票据业务模式
方式一:银行与信托公司间达成相关票据资产(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转 让协议,信托公司再以之为资金投向发起单一或集合资金信托。由于信托 公司不具备接受转贴现的资格,所以,信托公司实际购买的是银行所持票 据的收益权。票据资产转让后,一般由银行代为履行票据保管及托收的职 责。本模式属于资产转让业务合作,可降低银行存贷比规模。
3.购买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 5.兑付本金与收益 4.到期还本付息 银行 1.授信 用款企业 2.成立信托计划
1.2.2 信托贷款模式
方式二:代理融资集合信托计划
投资者
银行根据融资方的融资需求, 通过信托公司发行集合信托 计划,在银行范围内代售信 托计划募集资金。
融资方
银行根据融资方 的融资需求通过 信托公司发行信 托计划,在银行 范围内代售信托 计划募集资金。
1.2.4 权益投资信托模式
权益投资的资金信托是指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能够带来稳定持续的现金收益的财产权或者权益的资金信托品种 ,这些权益包括基础设施收费权、公共交通营运权、旅游项目收费权、教育项目收费权、电费收费权等,甚至 可以是另外一个信托的受益权本身等。 权益投资的资金信托和股权投资类的资金信托有类似之处,主要不同是:其一,股权投资的对象一定是企业 ,而权益投资的对象是收费权、营运权、项目分红权等能够产生收益的项目或权利;其二,除非发生股权转让 ,股权投资通常是没有期限的,而权益投资一般是有期限的;其三,在股权投资中,股权拥有者可以以股东的 身份参与企业管理,其权利的来源是《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不需要通过合同专门约定。而 权益投资的权利所有者不一定参与管理,即使参与管理也是以权利拥有者的身份行使管理权,其管理权的范围 、大小由投资合同规定。
1.2.5证券投资类理财产品
(1)“中银债富”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投向信托公司成立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收益权 。信托计划引入结构化的设计,受托人将我行优先受益资金与其自行募集的一般受益资金汇总后直接或间接投资 于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货币 市场工具、集合票据、集合债券、ABN、PPN、ABS等(不包括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 (2)“中银创富”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理财资金以银行名义认购信托公 司发起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优先受益权或单一资金信托(仅限投资债券等低风险品种的产品)。信托公司将 信托计划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以及封闭式基金(含ETF基金和LOF 基金,)、开放式基金、国债、央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及以上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公司债、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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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券商资管业务类型及特点
定向计划 (一对一专户) 集合计划 普通集合计划(大集合) (类公募基金) 5万或10万 限额特定集合计划(小集合) (类一对多专户) 100万
单一投资者参 100万 与门槛 参与人数限制 只能为单一客户
2人以上(对银行和理财资 100-300 万 客户人数在200人以 金,券商可以自有资金作 下,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 为一个投资者加入,以满 元以上的客户数量不受限制。 足人数要求) 最低1亿元,无上限 最低3000万元,最高50亿元
但如果是前一类产品,理论上最坏的局面是,所投资的银行承兑汇票 到期托收过程中,承兑银行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不能按期付款,这种 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或部分本金。
从根本上说,客户投资同类产品几乎不用承担任何风险,惟一需要比较 的是,各家银行同类产品收益率有细微差别。现在票据资产类产品年化收 益水平在4%左右,虽然收益率并没有明显的吸引力,但由于产品期限最短 仅7、8天,最长也仅有6个月左右,其流动性一直是股民最为看重的优势。
存续规模限制
最低100万,无上限
投资范围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范围不再 受列举限制,而是采取委托人和管 理人约定的方式确定,为定向资产 管理业务将投资范围扩大到场外资 产创造了条件。
备案制
存款、债券、股票、资产支持 存款、债券、股票、资产 证券、金融衍生品。办法修订 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 后加入了集合信托、银行理财、 办法修订后加入了融资融 融资融券、利率衍生品及金融 券、保本银行理财等。 银行备案的金融产品。
备案制 备案制
审批方式
银行作为委托人时因无法开立证券 银 行 客 户 投 资 账户,不能投资于交易所品种(股 以产品名义开立证券账户,以产品名义开立证券账户,可 限制 以投资于交易所债券 票、债券),但正在向监管银行申 可以投资于交易所债券 报业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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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银证合作业务介绍
信托受益权转让——某商业银行地矿集团融资为例
(三)案例2: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权模式: 待融资企业A 以自有财产委托信托公司设立一个财产权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的受益人为企业A 本身,同时 需将财产过户到信托公司名下, 由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募集资金从而受让企业A 的财产权信托计划受益权。 从本质看,该模式仍是企业A 从银行获得贷款融资(理财资金),只是在加入财产的模式下,企业A 以类似 质押融资的方式身兼融资企业和“过桥”企业的双重角色。
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逆回购、首次发行新股及债券申购、股票增发、银行存款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
他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
1.2.5证券投资类理财产品
货币市场工具 国债 投资顾问 信托公司 地方政府债 央行票据 3.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回报 4.托管 5.回报 金融债 公司债 企业债 短融、中票 A股股票 劣后级投资者 托管银行 封闭式基金
目录 CONTENTS
银信合作业务
银证合作业务
1. 银信合作业务介绍
1
监管部门对“银信理财合作”是有确切的界定 :
银信合作业务定义
从广义上讲,银信合作业务是指银行、信托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所有合作业务。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第六条规定,“银信理财合作,是指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信托,由信托公司担任受
(2)运作流程
投资人
4.到期兑付收益
1.成立信托计划
Hale Waihona Puke 2.转让票据收益权我行 3.委托保管和托收 信托公司
1.2.3 票据业务模式
方式二:银行与信托公司以及持有票据的企业间达成相关票据资产(主要 是银行承兑汇票)转让协议,银行委托信托公司以企业所持有的商业汇票 为投资标的发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银行以自有资金购买该信托计划。本 模式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投资科目,不占用银行存贷比资源。
2.管理 1.委托 银行理财资金
2. 银证合作业务介绍
1
银证合作业务定义
银证合作 :简单来说就是银行与证券公司在各方面的合作 银证合作,是货币市场在资本市场一定程度上的融合,是银行业与证券业一定方式上的一些业务合作。银证合作是提升我国金 融体系竞争力、提高我国金融市场化程度、顺应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自身发展需要的必然趋势,是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
信托受益权转让——某商业银行地矿集团融资为例
信托受益权简而言之就是受益人在信托业务中享受信托利益的权利。由于银行可以通过一些操作来投资这类 产品以实现变向授信的目的,过去两年,信托受益权规模正快速膨胀。 信托受益权的快速增长主要始于 2011 年,尤其是11 年下半年,2011年7 月银监会要求银行理财资金通过 信托发放的信托贷款、受让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三项于2011 年底前转入表内,并按照规定计入风险资产和计 提拨备。信贷投放需要新的方式规避。 (一)案例1:过桥模式 某地矿集团为A银行授信客户,向A银行申请28亿元贷款。但A银行受到监管和资本充足率限制,为此A银 行以信托受益权为平台,由信托公司、券商、B银行在出资方与融资方之间搭建融资通道。
(2)运作流程
信托公司
2.管理
1.委托 3.投资
银行理财资金
6.回报
信托计划
5.溢价回购
上市公司股权
4、质押 中央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
1.2.2 信托贷款模式
对于银行有存量授信,但受制于存贷比规模而无法直接发放贷款的项 目,可通过信托贷款方式解决客户的新增贷款需求: 方式一 银行委托信托公司就特定项目发起集合或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然后银 行以自有资金全额或部分(剩余部分由银行负责推介)购买此信托计 划。
1. 银信合作业务介绍
2
银信合作业务种类
1
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
2
3
信托贷款模式
票据业务模式
4
权益投资信托模式
5
证券投资类理财产品
1.2.1 上市公司股权收益权类投资理财产品
(1)概念
是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将所募资金设立信托计划,投资特定企业所 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权收益权。相关股票(一般为流通股,或一年内 解禁的限售流通股)按照一定的折扣率质押给信托计划,到期由该企业以 约定的溢价回购该部分股权收益权。产品期限一般不超过 2年。
信托受益权转让——某商业银行地矿集团融资为例
(二)交易各方扮演角色
1.A 银行:形式上投资,实际上贷款(6.15%)
实现一举三得:一是巩固与地矿集团的合作关系,二是腾挪出信贷额度用于给其他企业放贷,三是将该笔资 产业务的风险系数由发放贷款的100%下调至对金融机构债权的20%,避免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2.B 银行:形式上理财,实际上过桥(0.12%) B 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形式上是投资券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实际真正投资的是信托受益权。通过B 银行 的理财产品对接信托受益权,A 银行实际成为信托计划的真正受益人。 3.券商:形式上资产管理,实际上过桥。(0.08%) 4.信托公司:形式上信托,实际上过桥。(0.15%) 信托公司是上述一系列交易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信托计划的设立将A 银行、B 银行、券商和地矿集团联系起 来,A 银行借助信托公司之手控制地矿集团的股权作为抵押。 5.地矿集团:形式上使用信托资金,实际上使用银行资金。( 6.15%+0.12%+0.08%+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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