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背诵口诀(整理)
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口诀(法典篇)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第 1 页 共 1 页 法硕(非法学)考研:法制史口诀(法典篇)为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其中。
具律本是总则名,六禁之规在杂法。
汉萧何,人之杰,作律《九章》传后世,户兴厩,是新创,其余抄袭魏《法经》。
三国之时乱糟糟,唯有魏国留其名,明帝《新律》18篇,具改刑名置律首,八议此时入法律,等级特权昭昭然。
司马代魏西晋立,泰始年间做法律,律名晋律或泰始,此律一共20篇,刑名之后法例加,五服治罪是首创。
张斐杜预疏法律,解释与律同效力,此律还名张杜律。
北有北魏南有陈,官职抵罪律中明。
承先启后北齐律,刑名法例二而一,名例之律始出现。
此时法律定其型,篇目一共十二篇,唐宋承之不改变,重罪十条北齐创,隋律开皇改十恶。
墨劓废宫加大辟,奴隶制度之五刑。
北齐鞭杖徒流死,封建刑法五刑始凯程法硕优势: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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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法律硕士法制史考研口诀记忆汇总-法硕.doc

2016法律硕士法制史考研口诀记忆汇总-法硕2016法律硕士法制史考研口诀记忆汇总,更多法律硕士考试资讯将第一时间为广大考生提供,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第一部罗马历史上的成文法:《十二表法》;第一个形成宪法的资产阶级国家:英国宪法(“近代宪法之母”);“第一个人权宣言”:《独立宣言》/美国;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第一部欧洲大陆成文宪法:1791《法国宪法》;第一部资本主义社会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第一部现代资产阶级宪法:1919《魏玛宪法》(《德意志共和国宪法》);规模最大(第一)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1900《德国民法典》(“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第一部日本成文法典:《大宝律令》;第一部日本宪法:《明治宪法》。
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战国/魏/李悝;第一次改法为律:商鞅/秦;第一次废除肉刑:汉文帝;第一次确立“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第一次“八议”入律:《魏律》第一次“官当”入律:《北魏律》/《陈律》;第一次规定“重罪十条”:《北齐律》;第一次废除宫刑:南北朝时期;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晋律》/《北齐律》;第一次死刑复奏:北魏太武帝;第一次设立大理寺:北齐;第一次规定“十恶”:《唐律疏议》; 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刑统》;第一次以六部体例定律:《大明律》;第一次设立大诰:明太祖/朱元璋;最后一部(倒数第一)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部北洋政府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一部近代史上正式公布的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20XX年法律硕士考试备考之口诀巧计知识点-法硕.doc

第一部罗马历史上的成文法:《十二表法》;第一个形成宪法的资产阶级国家:英国宪法(“近代宪法之母”);“第一个共产主义宣言”:《独立宣言》/美国;第一部成文宪法:1787《美国宪法》;第一部欧洲大陆成文宪法:1791《法国宪法》;第一部资本主义社会民法典:《法国民法典》(《拿破仑民法典》);第一部现代资产阶级宪法:1919《魏玛宪法》(《德意志共和国宪法》);规模最大(第一)的资本主义国家民法典:1900《德国民法典》(“德国法律科学之大成”);第一部日本成文法典:《大宝律令》;第一部日本宪法:《明治宪法》。
第一次公布成文法:郑国/子产/“铸刑书”;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战国/魏/李悝;第一次改法为律:商鞅/秦;第一次废除肉刑:汉文帝;第一次确立“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第一次“八议”入律:《魏律》;第一次“官当”入律:《北魏律》/《陈律》;第一次规定“重罪十条”:《北齐律》;第一次废除宫刑:南北朝时期;第一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晋律》/《北齐律》;第一次死刑复奏:北魏太武帝;第一次设立大理寺:北齐;第一次规定“十恶”:《唐律疏议》; 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刑统》; 第一次以六部体例定律:《大明律》;第一次设立大诰:明太祖/朱元璋;最后一部(倒数第一)封建成文法典:《大清律例》;第一个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刑法典:《大清新刑律》;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部北洋政府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宪法》(草案);第一部近代史上正式公布的宪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
法律硕士联考《考点汇编口诀》法理学部分内容

法律硕士联考《考点汇编口诀》法理学部分内容
法理学第一章法律的起源与演进1.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形式(叫罗锅关城)叫教教会法罗罗马法锅国国王的赦令关惯地方习惯法城城市的商法2.英美法系的特点(保程普[者],系判官[也])保保守性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和“向后看”的思维习惯程程序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普普通法以英国为中心,以普通法为基础系系统性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判判例法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官法官在法律的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的作用3.大陆法系的特点(学典分骡马)学法学法学在推动法律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典法典实行法典化分分工明确立法与司法分工,强调制定法的权威骡马罗马法全面继承罗马法4.两大法系的区别(缘分编程)缘渊法律渊源不同分分类分类不同编编撰法典的编撰不同程程序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5.社会主义法的特点(国人强权)国国家国家意志性和客观规律性的统一人人民人民性和阶级性的统一强强制力国家强制实施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权权利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第二章法的本质与特征1.几种非马克思主义法学主要观点及其代表人物阿神理膝盖神意论(阿奎那);理性论(西塞罗、盖尤斯)活鬼忆卢梭规范论(霍布斯);意志论(卢梭)什幺制黑糠事物性质论(孟德斯鸠);自由论(黑格尔、康德)傻民射庞德民族精神论(萨维尼);社会控制论(庞德)利耶?利益论(耶林)123下一页。
法硕法制史口诀

法硕法制史口诀1、西周的主要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幼犯罪减免;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罪疑从轻/从赦;宽严适中原则)2、西周对司法官违法的“五过”规定:惯犯货内来(惟官;惟反;惟货;惟内;惟来)3、西周“六礼”的规定:蔡文姬真轻盈(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4、西周的“五听”制度:辞色气耳目(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5、法经杂法中“六禁”的规定:金银洗洗成交(金禁;淫禁;徒禁;嬉禁;城禁;狡禁)6、汉律六十篇及作者:超越九磅/照章销书(朝律/赵禹;越宫律/张汤;九章律/萧何;傍章律/叔孙通)7、曹魏律的改革:锯八截(具律改为刑名;八议入典;结构与内容的调整) 8、晋律规定的五服:攒齐大小筛(斩衰亲;齐衰亲;大功亲;小功亲;缌麻亲) 9、北齐律规定的“重罪十条”:内乱,叛降,三逆四不(内乱;叛;降;反逆;大逆;恶逆;不道;不敬;不孝;不义)10、开皇律的主要成就:呜,五十八去骗(五百条律文;封建五刑正式形成;重罪十条改为十恶;八议官当;区分公罪与私罪,十二篇体例)11、唐六典中以官统典的六部分是:只叫立正,形式(治职,教职,礼职,政职,刑职,事职)12、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礼法合一;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刑持平;语言精炼明确/立法技术高)13、唐律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老化子公关特累(老幼废疾减刑;化外人处罚;自首与类推;区分公罪与私罪;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特权;累犯加重原则) 14、唐律中特权原则的集中表现:情书当简议(请;赎;当;减;议) 15、开皇律中的“十恶”是指:三谋,恶逆,五不,内乱(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16、大清现行刑律的变化主要有:施肥去增钙(纯民事性质的条款不再科刑;废除了一些残酷的刑罚手段;取消了大清律例中六律总目;增加了一些新罪名;改律名为刑律)17、清末修律过程中的礼法之争的焦点:干存无子孙(干名犯义的存废问题;存留养亲制度;无夫奸及亲属相奸问题;子孙违反教令问题;子孙卑幼能否对长辈行使正当防卫权问题)18、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梨内变味(立法指导思想上;内容上;法典编纂形式上;维护清统治者的反动统治)19、临时约法的性质及主要内容:全锅蒸油包(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肯定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体现资产阶级宪法中一般民主自由原则;确认保护私有财产原则) 20、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和特点:本市征婚(国家本位;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地主土地经营权;大量对旧民律草案的修正;婚姻家庭制度的封建色彩)。
司法考试口诀记忆汇总(精华版)

司法考试口诀记忆汇总(精华版)一、关于主要义务---主菜:清风货运煲(方便记忆)清---清关:买进卖出两例外风---风险转移:除非"三舷"交货转货---交货地点:恭喜发财货交到运---安排运输:好运平分做买卖煲---保险义务:有爱(字母i)的术语必保险(一)清关:通常情形"卖出"(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买进"(买方负责进口清关)。
只有两个例外-- 掐头去尾。
头:EXW,尾:DDP.(二)风险转移:除非是三个涉及船舷的术语:FOB、CFR、CIF的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发生转移。
其他的都是在交货时发生转移。
(三)交货地点(卖方于此地点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e组:就一个卖方义务最小的EXW,在卖方工厂交货f组:(汉语拼音fa"发")c组(汉语拼音cai"财")的交货地方都是于卖方所在的"发"(fa)货地点交货。
d组:(汉语拼音dao"到"):卖方必须将货"交到"(拼音dao)买方所在的某个地方才算完成合同项下的交货义务。
(四)安排运输(水运方式下即为负责租船定仓)"好运平分"---e、f、c、d四组术语"平分"为二:前两组e、f组"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后两组c、d由"卖"方安排运输,即"做买卖"---前两组由"买方"负责,后两组由"卖方"负责。
(五)保险义务:CIF、CIP有"i"的由卖方负责投保。
二、关于卖方交货时是否负责卸货---小菜:四碟(d)发菜(一)四碟(拼音die)---四个d组术语:DAF、DES、DDU、DDP---除了DEQ(二)发菜---FCA(汉语拼音facai发菜),但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由卖方负责装货三、适合的运输方式:只适合陆运的---大发:DAF(拼音)只适合水运的---三舷:FOB、CFR、CIF以及"汽水":DEQ(q拼音qi汽)、FAS(s拼音shui水)DES(s拼音shui水)适合各种运输方式的---其他术语。
法律硕士民法基本框架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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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框架口诀民法(一)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民法(二)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
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
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
法考民法记忆口诀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口诀:
1.“重婚同居暴虐遗,赌博吸毒两分居,失踪生育致婚离”:这是关于离婚法定情
形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离婚。
2.“一物数卖不动产,登记>交付>合同先;动产转移看交付,特殊登记普通钱”:
这是关于一物数卖情形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在不动产和动产一物数卖时,权利优先顺序的规则。
3.“抵押设立要牢记,动产合同房登记”(区分物权设立:动产交付房登记):这
是关于抵押权设立的口诀,可以帮助记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的区别。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口诀,如“除斥期间欺诈胁迫仅1年,重大误解90天,期间最长是5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违法缺德无民事,恶意串通假表示”、“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是限民不能独立实施和无权代理”等。
这些口诀都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记忆和理解民法的相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口诀只是辅助记忆的工具,不能替代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掌握。
在备考法考时,还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案例进行学习和分析,全面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应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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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侵权先论有无错,一般侵权用过错,特别侵权无过错,双方无错用公平。
侵权属法定之债,侵犯法定/绝对权,单方施不法行为。
一般侵权构成件:损害事实客观存,违法行为有因果。
过错适用客观标(准),故意重大一般(过)失。
适过错(原则)一般侵权:行为能力主体一。
过错行为过错责(任),责任(要件)免责(事由)相统一。
见义勇为大家为,一般侵权(人)先承担。
无侵权人无力赔(偿),受益人适当补偿。
免责事由常法定,不违法(律)公(序良俗)可约定。
参照排除犯罪性(事由),授权防卫与避险,自助受害人同意,不可抗(力)过错(受害人+第三人)意外。
第三人故意重大(过失),完全过错可排除。
受害人有错自负,双方都错过失(相)抵,过失相抵范围广,(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重(大过错)相抵,法院可以职权定。
共同加害构成(要)件:多人过错直接(结)合,致害同一有因果。
直接结合连带责,间接结合按份责,违法阻碍要记牢。
教唆帮助施侵权,参照共犯来解决。
共同危险(不知)何人侵,一起承担连带责,举证无因果(关系)免责,对外连带内按份。
共同诉讼不可分,部分免除全部减,法院应告知后果。
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职务侵权法人替(代责任),利用职务就认定。
擅自委托违(反)禁止,法人并不担责任。
雇员侵权雇主替(代责任),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雇主事后可追偿。
授权以内(与履行职务)内相联,擅自委托违(反)禁止,雇主应该担责任。
一般雇员第三人,雇员过错共(同)被告。
雇员工伤无过错(责任),同时请求第三人。
雇主赔偿可追偿,发包(人明显)过错阿要连带。
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赔偿)劳动争(议),仲裁不服才起诉,应参加未(参加保险)用工伤。
义务帮工被帮赔,明确拒绝不负责,硬要受伤予补偿,故意重大(过失)连带责。
高度危险故意免,重大过失可以减。
污染环境3年期,不可抗力采(取)措施,受害/第三人错免,行政处理民诉选。
地面施工过错推(定),证明警告可免责。
物件致损过错推(定),不能证明就有责。
建筑物致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两选一。
构筑物致人损害,欠缺(通常)安全(性)管理瑕(疵),第三人行为竞合,先赔侵害(人)后追偿。
设计施工有问题,设计施工人加入,承担一方可追偿。
堆放物过错推定,证明无错公平责(任)。
树木损害分两层:路旁树木构筑物;林木果树免责多,证明无错可免责,不可抗力亦免责,受害(人)过错可减免。
饲养动物无野生,野生动物国家补,免责事由两过错(故意),重大过失可减轻。
安保义务有法定,消极不作(为)是违法,受害人举证过错,未疏保障安保无(责任),有错相应范围补(充赔偿责任),承担以后再追偿,单向必要共同诉(讼)。
未成人侵权要件:行为损害有因果,被监护人先自付,不足部分监护人,单位充当不承担。
监护(人)无错亦有责,尽到责任适当减;离婚共同(生活)一方先,不能独立共分担,补充(性)连带要牢记。
如有委托监护人,依然监护人先付,委托(人)有错连带责。
教育医疗应不同,学生侵害与受伤,学校有错相应赔,补充性连带责任。
医疗单位无行为,单位有错适当赔。
产品责任见合同。
定作(人)完全替代责,双方同错连带责。
定作(人)无错承揽(人)独,替代责任不可追(偿)。
合同法总则的口诀合同形式问题合同形式很重要,要式合同主要有:担保合同除留置,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建设技术开发转(让),三大知(识)产权转让,合伙保险与劳动。
违反形式不成立,主要义务一方(已)履(行),对方接受是例外。
核准登记才生效:法定抵押很落后:不动产汽车(企业)设备;专利/申请权转让,外国人时须(外经贸部+科技部)批准;注册商标核(准)登(记)(公)告,合资合作要审批。
合同条款问题合同条款及解释,建议8条免纠纷,缺乏条款可补充,约定不明如何补:补充协议有关条(款),交易习惯来确定,未能确定法条补:质量国(家)标(准)合(同)目的;价款(当地)市价或定价(政府定价或指导价);履行地点义务方,交付货款对方处,不动产适所在地;履行期限随时履(行),要求履行给准备(时间);履行方式利(合同)目的;履行费用义务方。
合同解释问题合同解释有学问,文义整体目的(方)法,交易习惯与诚信;不同文本依约定,无约定时同(等)效力,只有目的解释好。
格式合同/条款问题格式条款限制多,免除限制要提示。
不予说明不生效,保险免责说效力。
(说明才生效)无效情形再加三(种),伤害故意重(大过失)致损。
免除人身伤害责(任),故意重大财产损(失)。
减免己责剥夺权,加重对方属无效。
经营者通知声明,告示成绩亦无效。
格式条款解释难,通常解释不利(提)供(方)。
非格式条款优先。
要约问题要约承诺即合同,要约主体要特定,希望订立表意思。
内容须具体确定,此处区分与(要约)邀请。
常见要约邀请有:寄价(目)表拍(卖)招标(招)股。
商业广告是邀请,内容符合视要约。
悬赏广告非要约,性质属单方(法律)行为。
要约生效(时间)采到达(主义),到达是指可控制。
是否看到它不管,电子要约入系统。
要约人应接(受)承诺,受要约人可承诺。
要约期限从约定,法定范围具体定。
(《证券法》第83条收购要约期限为30~60天撤回先到或同时,拍卖竞价不可撤(回)。
撤销应在承诺前,证券收购不得撤。
变更须报(证监会和证交所)批(准)公告。
要约失效原因有:拒绝撤销期满未(承诺),实质(性)变更反要约,拍卖高价出现时;注意撤回未生效(要约)。
承诺问题承诺一锤就定音,意思表示完全同(意)受要约人才(能)承诺,原则通知(依习惯/要约)行为作(出)。
承诺期间要约内,对话即时合理(时间到)达。
实质变动新要约,非实质(变更承诺)要约(人及时)反对,要约表明不得变(更)。
(迟发)迟到原则(上)新要约,及时有效是例外。
迟延原则上有效,通知逾期新要约。
撤回先到或同时,承诺不能够撤销。
承诺生效亦(采)到达(主义),作出行为即生效。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合同(书)确认(书)才成立,双方签章后(最后一方签章时间)为准。
招标决标未成立,签订书面(合同)方成立。
拍卖拍定未成立,签订确认(书)方成立。
交叉要约既相同,一致到达未前提,推定承诺达(成)合意。
合同成立有三地,一般承诺生效地,合同书有会签地,最后一方签订地。
合同成立与生效问题合同成立与生效,多数成立即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批准登记始生效,条件成就始生效,期限到时亦生效。
确认无效自始无(效),否定评价不(存在)生效(问题)。
撤销后自始无效,不撤销成立生效。
合同一(成)立有(一般)约束(力),不得擅自撤(销)或变(更)。
条件不定期限定,限制行为(人)订合同,效力待定须追认。
法代追认限明示,意思应向相对人,催告1月内为之。
一经拒绝自始无(效),催告沉默视拒绝。
相对人有两权利,催告并非形成权,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撤销在先才有用。
无权代理分三种:无权越权与终止,处理同上不赘述。
无权处分非无效,事后追认和取得(处分权)。
卖方承担违约责,买方解除主赔偿。
动产还可善意(取)得,所有人(请求返还)价金+赔偿。
一物数卖卖方选,债权平等视真理,卖方应负违约责,他方解除主赔偿。
擅自出卖共有物,不论(买卖双方)善意皆有效,恶意串通合(同)无效,共有(人)名义来出卖,适无权/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代表行(为),确定有效应注意。
行为能力表真意(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律或公益。
无效合同问题无行为(能力)人订合同,纯获利零花有效。
法人违限制特许,禁止经营则无效。
意思表示不真实,欺诈胁迫损国家(利益)。
双方恶意损他方,串通骗(取)保(证)应无效。
合法掩(盖)非法目的,名联营实借(贷)则无效。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非法垄断妨(碍)技术,侵害技术皆无效。
违反强制性规定,仅限法律行政(法)规。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问题欺诈构成要件四:欺诈故意施行为,诱使错(误认)识非真实(意思表示)。
应知第三人欺诈,视为本人之欺诈。
造成损害为要挟,违背真实为胁迫。
牟取不当危险时,严重损害乘人危。
自己误解意(思)相悖,较大损害重大误(解)。
利用优势违公平,权利义务(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危,仅受害方可撤销。
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双方均可来撤销。
撤销权属形成权,除斥期间违1年。
知道应知事由始,不行使合(同)有效。
撤销须经法(院)(仲)裁定(确认)。
请求变更(法院)不撤销,请求撤销可变更,重大误解变更(优)先。
合同(确认)无效(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可溯及(合同成立时),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适用缔约过失责,返还财产仲裁(条款)独(立性).恶意串通财(产)收(归国家、集体)返(还第三人)。
履行抗辩权问题同时履行均届(期)满,他方未履(行)可抗辩,一手交钱一手货。
先后履行均届(期)满,后付义务(人)先(履行)抗辩(权),正当抗辩非违约。
先付债务已届(期)满,他方难付来担保,不安抗辩可行使,中止履行应通知,合理(期间)未(恢)复(履行)才解除。
预期违约应证明,不能证明(负)违约责(任),提供担保应履行。
缔约过失责任问题违反先合同义务,主观过错信赖(利益)损(失):恶意磋商订约欺(诈),泄露不当用商(业)秘(密)。
过失致无效/撤销,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保全问题合同相对性原则,一般不涉第三人。
怠于行使可代位,两种债权均届满。
不属人身需保全,次债务任住(所)地(法院)管(辖)。
以(自)己名义代位诉,法院追加债务人(第三人)。
援用(对债务人)抗辩债权人,诉讼费用(实现债权中)优先付。
代位(权)成立两债消(灭)。
债权人已诉债务(人),代位(之诉)成立应受理,判决生效前中止,代位不成(立)另行(起)诉。
债权余额另行(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应受理,代位(判决)生效前中止。
(明显)低价受让人知情,危害债权可撤销。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可以追加受益人(第三人)。
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撤销权为形成权,(知道/)应知撤销(事由)为1年,最长行为后5年。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债的移转)问题债权让与须有效(合法债权),三类债权不得让(与):人身/特定/不作为;特别约定不违公(序良俗);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
达成(让与)协议即生效,不需债务人同意。
通知约束债务人,一经通知不撤销。
权利转让受让人,让与人瑕疵担保。
抗辩抵销权对抗,表见让与履(行)有效。
债务承担无因性,免责(式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并存(式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需通知债权人,援用抗辩来对抗。
(债)概括承受(权利义务)一并转,合并法定不须同(意),协议经对方同意,提出抗辩列第三(人)。
合同解除问题违约多样解除(合同很)重,不可抗力双方解(除权)。
合同目的不实现,(解除)通知(解除人)证明可免责。
预期违约对方解(除),解除合同加赔偿。
迟延履行合理(期间)未(履行),对方催告后解除。
(一方迟延)不达(合同)目的不催告,根本违约直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