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慢性病申请标准01
河南省医保慢病鉴定标准

省医保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一、恶性肿瘤标准:标准:1. 经病理学诊断确诊;2. 根据病史、体征、结合 X 线摄片、 B 超、 CT 、MRI 及 AFP、PET 等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目前必须放化疗者。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标准:1. 有明显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或衰竭期的临床表现:(1)胃肠道表现;(2)血液系统表现;(3)心血管系统表现;(4)皮肤粘膜表现;(5)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6)肾脏形态学检查:肾脏体积缩小。
2. 有肾功能异常: CCr<50ml/min ,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偿期诊断标准。
以上两条需同时具备。
三、异体器官移植标准:1、肾脏、骨、骨髓、血管、心脏瓣膜、肝脏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2、心脏瓣膜、血管移植术后抗凝治疗不包括于内。
四、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标准:1. 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血栓形成、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2. 经 CT 或 MRI 等辅助检查证实;3. 三偏征:对侧偏瘫、偏深感觉障碍和同向性偏盲、或单瘫,或交叉性感觉运动障碍或四肢瘫,肌力W IV。
或共济失调、行走不稳。
具备其中之一或多项者。
4. 失语;5. 球麻痹(吞咽困难,构音障碍); 6智能障碍甚至意识障碍。
1、2条为必备条件, 3、 4、 5、 6 条至少具备其一项。
五、糖尿病标准:1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实验室检查证实有症状,空腹血糖》7.0mmol/L两次。
2、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1)心血管:符合冠心病医保门诊重症标准者,下肢动脉硬化、有供血障碍者;(2)脑血管:符合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医保门诊重症标准者,合并有血管性痴呆;(3)肾病:有明显的蛋白尿,且具有与之相应的视网膜病变者;(4眼:糖尿病视网膜病变(n级以上);( 5)神经: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经肌电图或诱发电位证实者;具备 1 ,且同时具备 2 中一项者。
六、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标准:1. 肝功能损害征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2. 门静脉高压症状:( 1)肝肿大及脾亢;( 2)侧枝循环的建立和开放;( 3)腹水。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2021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2021
慢病的临床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慢病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常见的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
在某些地区,慢病认定标准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疾病种类:具体的慢病种类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高血压、糖尿病、
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
2.病程:慢病通常具有较长的病程,一般可能超过3个月或更长时间。
在此期间,病情可
能持续不变或进展,且始终没有消失。
3.症状和体征:慢病的症状和体征可能因疾病种类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具有隐匿性、长期
性和反复性的特点。
例如,高血压可能表现为持续性的血压升高,糖尿病可能表现为长期的血糖升高等。
4.医疗记录:申请慢病认定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
查检验报告等,以证明患者确实患有慢病。
此外,对于慢病的防治,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改善生活方式、控制饮食、适当运动、定期体检等,以控制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河南慢性病病种及医院

郑州大学一附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中医学院二附院
解放军153医院
河南省职工医院 郑州人民医院 郑州市一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郑州市三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市十五院
郑州肛肠病医院
23
炎症性 肠病
郑州大学一附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中医学院二附院 郑州市中医院
解放军153医院
河南省职工医院 郑州市一院 郑州人民医院
18
慢性肺 源性心
河南省胸科医院
脏病
郑州大学一附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 院
省中医药研究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热电医院
解放军153医院 黄河中心医院 郑州市一院
省直二门诊
河南省武警医院 河南省职工医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省直三院
郑州颐和医院 郑州市七院
郑州人民医院 郑州市十五院
郑州市六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一附院 中医学院一附院
省直一门诊
河南省胸科医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中医学院二附院 6 糖尿病
老干部康复医院 郑州大学五附院 中医学院三附院
河南省武警医院 河南省建筑医院 郑州市二院 省军区门诊部 河南省职工医院 郑州市三院
省直二门诊 省直三院
福华街卫生中心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
院
三官庙卫生中心
省中医药研究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颐和医院 郑州市七院
郑州热电医院 郑州市九院
郑州市十五院
河南省人民医院 郑州大学二附院 中医学院一附院 解放军153医院 黄河中心医院 郑州市一院
省直一门诊
9
血管性 老干部康复医院 痴呆
郑州大学五附院
中医学院三附院
省中医药研究院
河南省第二人民医 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为了建立健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郑政[2000]1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暂行规定》中所指的退休(职)人员,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职)条件并且享受按月领取退休(职)金待遇的人员。
第三条外地驻郑常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暂行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可参加外地或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填写《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二)职工工资花名册、工资基金手册;(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对用人单位填报的《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保险登记证》。
第六条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1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及时审核;对符合规定的,通知用人单位按核准后的数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七条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于每月15日前办妥缴费手续;资金到账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从次月起,参保人员凭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以下简称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第八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年核定、按月申报。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河南郑州慢病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河南郑州慢病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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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门诊慢性病的相关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及承治病种

申报门诊慢性病的相关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及承治病种按照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我校参加河南省省直医疗保险人员申报门诊慢性病规定如下:一、申报时间:每年3月和9月份,请于当月的20日前上报材料。
二、目前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共20种,分别为:(一)精神分裂症;(二)再生障碍性贫血;(三)系统性红斑狼疮;(四)恶性肿瘤;(五)结核病;(六)异体器官移植;(七)慢性肾功能不全;(八)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九)慢性支气管炎;(十)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十一)类风湿性关节炎;(十二)肝硬化;(十三)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十四)冠心病;(十五)糖尿病;(十六)帕金森氏病;(十七)肺间质纤维化;(十八)慢性心力衰竭;(十九)甲状腺功能亢进;(二十)强直性脊柱炎。
三、申报程序:慢性病申报人员需到二级甲等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领取《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由诊治医师填写初诊意见后并一年内相关病历、检查资料,退休人员请报送至校离退休处,由离退处汇总后报人事处;在职人员请直接报送至人事处,由人事处汇总报省医保中心,省医保中心定期组织医疗专家鉴定。
患者有恶性肿瘤、结核病、异体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参保人员,可随时申报,随时鉴定。
四、就医流程:(一)患规定病种的慢性病参保人员,经鉴定确认后,应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首次就诊时,本人应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建立门诊慢性病病历档案。
(二)参保人员到相关科室就诊后,需药物治疗的,开具专用处方,一次药量最长不超过30天。
参保人员发生的非认定病种的门诊费用仍由个人自付。
(三)参保人员就医完毕,将本次就医各种检查治疗单据和专用处方送医保科(办)归档,以备核查。
五、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发生的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70%,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75%,其余由个人自付。
慢性病申请流程

慢性病申请流程慢性病是指病程较长、发展缓慢的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
针对慢性病患者,政府和医疗机构提供了一系列的慢性病管理和医疗补助政策,帮助患者更好地管理疾病,提高生活质量。
如果您是慢性病患者,想要申请相关的医疗补助和管理服务,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申请。
1. 确定慢性病种类。
首先,您需要明确自己所患的慢性病种类。
不同的慢性病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流程和条件,因此在申请之前,要先了解清楚自己所患疾病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2. 收集相关资料。
在申请医疗补助和管理服务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例如,您可能需要提供诊断证明、病历、医生的建议书、身份证等。
在申请之前,要做好资料的整理和准备工作,确保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
3. 前往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申请。
一般来说,慢性病管理和医疗补助服务可以在当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院进行申请。
您可以前往相关的机构咨询并提交申请,工作人员会根据您的情况进行审核,并告知您后续的流程和待遇。
4. 等待审核结果。
提交申请后,需要耐心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结果。
在等待期间,您可以随时关注自己的申请进展,及时沟通和配合相关工作人员的要求。
5. 接受相关服务和管理。
一旦申请通过,您就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医疗补助和管理服务。
这包括定期的健康体检、专业的医疗指导、药品补贴等。
同时,您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复诊和报告,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和管理措施。
总之,慢性病申请流程需要您耐心和细心,同时也需要您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在申请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相关的医疗服务和管理。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祝您健康!。
郑州市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及支付范围

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及支付范围一、恶性肿瘤(一)鉴定标准1、经病理学诊断确诊;2、根据病史、体征、结合X线摄片、B超、CT、MRI及AFP、PET等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目前必须放化疗者。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治疗和门诊治疗期间必要的检查.二、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一)鉴定标准1、有明显慢性肾功能衰竭症状:(1)胃肠道表现;(2)血液系统表现;(3)心血管系统表现;(4)皮肤粘膜表现;(5)肾脏形态学检查:肾脏体积缩小。
2、有肾功能异常: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偿期诊断标准,且必须透析治疗。
以上两条需同时具备。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透析治疗。
2、必要的检查。
三、异体器官移植(一)鉴定标准肾脏、骨髓、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抗排异治疗。
2、化验项目:血、尿常规,肝、肾功能,环孢素浓度测定。
四、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一)鉴定标准1、半年内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出血、脑梗塞;2、经CT或MRI等辅助检查证实;3、有肢体的功能障碍,肢体肌力<III级。
以上三条需同时具备。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对症治疗。
2、并发症治疗。
3、必要的检查。
五、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一)鉴定标准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并具备以下并发症1、微血管病变:眼底血管病变三期以上、肾病三期以上;2、大血管病变:脑梗塞、出血、心梗等。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药物治疗;2、并发症治疗;3、必要的检查。
六、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一)鉴定标准1.肝功能损害症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2、门静脉高压症状;(1)肝肿大及脾亢;(2)侧枝循环的建立和开放;(3)腹水。
3、影像学检查证实。
必需具备肝功能异常、低蛋白血症及B超提示肝硬化影像或有腹水才能鉴定为肝硬化失代偿期。
(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1、保肝降酶治疗;2、降低门脉压力,预防消化道出血;3、抗肝纤维化,阻止肝硬化进一步发展;4、治疗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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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
一、恶性肿瘤
标准:
1.经病理学诊断确诊;
2.根据病史、体征、结合X线摄片、B超、CT、MRI及AFP、
PET等辅助检查明确诊断为恶性肿瘤的。
具备以上两条中的一条且目前必须放化疗者。
二、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标准:
1.有明显慢性肾功能衰竭症状:
(1)胃肠道表现;
(2)血液系统表现;
(3)心血管系统表现;
(4)皮肤黏膜表现;
(5)肾脏形态学检查:肾脏体积缩小。
2.有肾功能异常:尿素氮、血肌酐值符合失代偿期诊断标
准,且必须透析治疗。
以上两条需同时具备。
三、异体器官移植
标准:
肾脏、骨髓、异体器官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异反应治疗者。
四、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标准:
1.半年内有急性脑血管病病史:脑出血、脑梗塞;
2.经CT或MRI等辅助检查证实;
3.有肢体的功能障碍,肢体肌力<Ⅲ级。
以上三条需同时具备。
五、伴严重并发症的糖尿病
标准:
已确定的糖尿病患者并具备以下并发症
1.微血管病变:眼底血管病变三期以上、肾病三期以上;
2.大血管病变:脑梗塞、出血、心梗等。
六、肝硬化(肝硬化失代偿期)
标准:
1.肝功能损害征候群:肝病面容、黄疸、贫血、蜘蛛痣、
肝掌及转氨酶增高、白球倒置;
2.门静脉高压症状;
(1)肝肿大及脾亢;
(2)侧枝循环的建立及开发;
(3)腹水。
3.影像学检查证实。
必需具备肝功能异常、低蛋白血症及B超提示肝硬化影像或有腹水才能鉴定为肝硬化失代偿期。
七、心肌梗塞型冠心病
标准:
1.有急性心肌梗塞的病史(附住院病历或复印件);
2.遗留有心肌梗塞的心电图改变或冠脉造影、放射性核素
心肌灌注显像有陈旧性心梗的证据;
3.目前有心绞痛症状、心脏扩大,心功能不全,室壁瘤等。
以上三条需同时具备。
八、高血压病Ⅲ期
标准:
患有高血压病且具备以下其中一项:
1.高血压脑病;
2.脑出血;
3.肾功能出现明显异常,血肌肝>2.5mg/dl,
BUN>9.0mmol/L;
4.眼底出血。
九、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
标准:
1.有三年以上的慢性支气管炎病史伴肺气肿体征;
2.有相应的X线表现:两肺纹理增粗、紊乱,呈网状或条
索状、斑点状阴影、肺透亮度增加,肺气肿显著;
3.呼吸功能检查:第一秒用力呼气量占用力肺活量的比值
减少(<70%),最大通气量减少(预计值的80%);
4.并发呼吸道感染。
以上四条需同时具备。
十、类风湿性关节炎
标准:
1.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关节肿胀、变形,至少6周;
2.X线提示关节变形骨质侵蚀等;
3.化验检查:类风湿因子阳性,ANA 1:400 以上。
以上三条需同时具备。
十一、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
标准:
1.有经确诊的原发疾病,轻微活动即出现心悸、呼吸困难;
2.颈静脉怒张、肺部罗音、肝脏明显肿大、浮肿;
3.X线摄片显示肺泡水肿,肺间质水肿,胸腔积液,心胸比≥0.5(后前片位);
4.颈静脉压>6cmH2O;
5.心排指数<2.2L/min㎡。
具备以上其中三项者即可鉴定为慢性心功能不全Ⅲ级。
十二、结核病
标准:
1.肺结核
(1)肺部有异常阴影,痰菌及病理证实的肺结核;
(2)肺部有异常阴影,痰菌三次检查为阴性或培养阴性,有肺结核相关症状或体征;高稀释度PPD、免疫
学等辅助检查,二项以上阳性者,或经实验治疗证实的菌阴肺结核;
(3)痰菌阳性,肺X线阴性的支气管内膜结核;
(4)硬结、钙化及已治愈的肺结核除外。
2.肺外结核
(1)有肺结核病史或伴有其他器官结核病证据;
(2)有结核病的全身症状和局部症状;
(3)有明确的病理学、细菌学、X线检查或CT及其他辅助检查证实为活动性结核者。
十三、精神分裂症
标准:
1.病史二年以上,且经二年以上的系统性药物治疗;
2.符合CCMD-3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标准,严重程度标准、病
程标准及排除标准。
十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标准:
1.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
2.骨髓至少一个部分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骨髓小粒非造
血细胞增多;
3.排除全血细胞减少的其它疾病;
4.一般的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
以上四条需要具备。
十五、系统性红斑狼疮
标准:
1.颊部皮疹;
2.盘状红斑;
3.浆膜炎:胸膜炎或(及)心包炎;
4.神经系统异常:抽搐、精神异常;
5.尿检异常:蛋白尿、尿中红细胞和(或)管型;
6.血液系统异常:溶血性贫血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
少;
7.免疫学检查异常:ACA阳性或抗DNA抗体增高或抗Sm抗
体阳性;
8.抗核抗体(ANA)效价增高。
具备以上条件中4项以上者可鉴定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其中3、4、5、6必备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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