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筑工程停车场配建指标设置标准

合集下载

郑州市停车位配建标准

郑州市停车位配建标准
郑州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配建指标设置标准(建议值)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配建标准
住宅建筑
商品房 政策保障型住房
0.8-1.0 0.4-0.5
办公建筑
行政办公 省级以上及涉外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市区级及以下
1.5-2.0 1.0-1.5
商务办公
0.5-0.8
宾馆
三星级以上宾馆 经济型宾馆
车位/客房
0.5-0.8 0.3-0.5
车位/百座位
3.8-4.2 5.0-8.0
娱乐.健身服务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3.0-5.0
游览场所
风景公园 主题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2.0-2.5 12.0-14.0
火车站
3.0-5.0
交通枢纽
汽车站
车位/千旅客设计量 2.0-3.0
机场
5.0-8.0
幼儿园及小学
1.5-1.8
学校
中学及中专 职校及技校
车位/百师生
1.2-1.5 2.5-2.8
大专院校
4.0-4.5
社会福利
老年公寓 社会救济
0.2-0.4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1-0.2
工业
厂房 仓储区
0.2-0.4 车位/万平米建筑面积 5.0-6.0
建筑物非机动车停车配建指标
建筑类型 住宅建筑 办公建筑
宾馆 商业,服务
文体公共设施 游览场所 交通枢纽 学校
市区综合商业大楼
0.8-1.0
仓储式购物中心
1.2-1.4
商业.服务
批发交易市场 独立农贸市场
1.0-1.2 0.4-0.5
餐饮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3.0-5.0

郑州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配建指标设置标准

郑州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配建指标设置标准

郑州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配建指标设置标准2010-07-01 10:43 来源:聊宅网评论核心阅读:从郑州市城乡规划局2009年已经编制完成了《郑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0年—2020年)》,目前已经完成了修订工作。

为了严格配建停车场规划管理工作,郑州市已从5月21日起执行《郑州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配建指标设...从郑州市城乡规划局2009年已经编制完成了《郑州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0年—2020年)》,目前已经完成了修订工作。

为了严格配建停车场规划管理工作,郑州市已从5月21日起执行《郑州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配建指标设置标准》。

根据规划,郑州市近期仍将以扩大停车供应为主,交通需求管理为辅。

对城市核心区停车作适当限制,不鼓励在城市中心地区长时间停车。

到2012年郑州市将在中心城区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建设公共停车场19处,总面积约17万平方米,总车位4954个。

所建公共停车场应充分利用立体停车场,设置在建筑边、绿地下、空地内等。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制定了《郑州市建筑停车配建指标试行规定》,对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

其中,商品房按照每百平方米0.8~1个车位配建;政策性保障住房按照每百平方米0.5~0.7个车位配建;省级以上行政办公建筑按照每百平方米1.5~2个车位配建;市区级按照每百平方米1~1.5个车位配建;市区综合商业大楼按照每百平方米0.5~0.8个车位配建;仓储式购物中心按照每百平方米1.5~2个车位配建;医院按照每百平方米1~1.5个车位配建;火车站按照3~5个车位/千旅客设计量配建。

《规定》还对宾馆、商业服务设施、文体公共设施、游览场所、交通枢纽、学校等场所的停车场(库)的配建标准进行规定,标准较以前大幅提高。

据悉由于停车占道,许多道路的人行道失去了通行能力,许多道路因为停车占道,没有了慢车道,甚至失去一至两条机动车道,许多单行道因为停车占道,交通并未变得通畅。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

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 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是城市规划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缓解交通压力、提供便利的停车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停车场的正常运营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需要制定一些规则和配建标准。

本文将从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的规则和配建标准。

一、规划阶段:在城市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停车需求和交通流量,合理选址并规划停车场,确保可达性和容量满足需求。

具体规划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容量规划:根据城市的规模、发展预测和交通流量等因素,确定停车场的总容量。

2.区域分布:根据城市的发展规划,将停车场合理布局在各区域,以满足不同区域的停车需求。

3.建设标准:确定停车场具体的建设标准,包括停车泊位的数量、布局和尺寸等。

4.可达性:保证停车场与周边道路的连接,方便车辆的进入和退出。

二、设计阶段:在停车场的设计过程中,应从空间布局、交通组织、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考虑,以提高停车效率和交通安全。

具体设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泊位设计:确定合理的泊位类型和数量,包括普通泊位、残疾人泊位、电动车泊位等,并确保泊位尺寸能够容纳不同类型的车辆。

2.交通组织:规划合理的车辆行驶路径和停车流线,保证车辆的顺畅进出和停车。

3.通风与照明:确保停车场内通风良好和照明充足,提高用户体验和安全性。

4.设施设备:设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如入口和出口闸口、电子收费系统、监控设备等,提供便利和安全的停车服务。

三、建设阶段:在停车场的建设过程中,应按照建设标准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

建设阶段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场地准备:对选址的区域进行土地平整、排水处理等,确保建设质量。

2.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排水系统、电力系统等,保证停车场的正常运行。

3.建筑结构: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建筑结构施工,确保建筑安全和使用寿命。

4.设备安装:安装停车场的相关设施设备,如闸口、电子收费系统、监控设备等,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DGJ08-7-2006
5.1.1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小型车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5.1.2
停车库(场)停车位的设置,应以小型车为计算标准,其他车型停车位不应超过核定总停车位的10%。

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大型车停车位不应小于总停车位的2%。

注:中心城外汽车旅馆泊位标准应增加30%倍。

注:1.饭店指餐馆、酒店等;
2.桑拿、健身参照本表执行。

注:1.建筑面积小于500㎡的小型商店、便利店可不配建停车位;
2.对商业建筑面积无法标定的,按营业面积加30%计。

体育场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2.其中大型车停车位比例按照交通影响分析来确定。

注:图书馆停车位参照影剧院停车位指标执行。

注:博物馆、会议中心停车位参照展览馆停车位指标执行。

注:带*内部非机动车停车数按职工总人数的30%计算。

住宅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见下表。

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见下表。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DGJ08-7-2006
5.1.1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小型车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5.1.2
停车库(场)停车位的设置,应以小型车为计算标准,其他车型停车位不应超过核定总停车位的10%。

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大型车停车位不应小于总停车位的2%。

注:中心城外汽车旅馆泊位标准应增加30%倍。

注:1.饭店指餐馆、酒店等;
2.桑拿、健身参照本表执行。

注:1.建筑面积小于500㎡的小型商店、便利店可不配建停车位;
2.对商业建筑面积无法标定的,按营业面积加30%计。

体育场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2.其中大型车停车位比例按照交通影响分析来确定。

注:图书馆停车位参照影剧院停车位指标执行。

注:博物馆、会议中心停车位参照展览馆停车位指标执行。

注:带*内部非机动车停车数按职工总人数的30%计算。

住宅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见下表。

住宅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见下表。

郑州停车场系设计规范

郑州停车场系设计规范

郑州停车场计划设计规则(试行) 郑州停车场-郑州龙达电子提供郑州停车场公布单位公安部/建设部公布日期881003 实施日期890101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大、中城市和重点旅游区郑州停车场的计划设计,小城市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专用和公共建筑配建的郑州停车场原则上应在主体建筑用地范围之内。

第三条机动车停车场内必需依照国家标准GB5768-86《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第四条机动车停车场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视野。

出入口距离人行过街天桥、地道和桥梁、隧道引道须大于50米;距离交叉路口须大于八十米。

第五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大于5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大于500个时,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

出入口之间的净距须大于10米,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7米。

公共建筑配建的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包括吸引外来车辆和本建筑所属车辆的停车位指标。

第六条机动车郑州停车场内的停车方式应以占地面积小、疏散方便、保证安全为原则。

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一。

第七条机动车停车场车位指标,以小型汽车为计算当量。

设计时,应将其他类型车辆按表一所列换算系数换算成当量车型,以当量车型核算车位总指标。

第八条机动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二规定。

第九条在停车场内停放的机动车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表三规定。

第十条机动车停车场内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小于6米。

第十一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小平曲线半径应不小于表四规定。

第十二条机动车停车场通道的最大纵坡度应不大于表五规定。

第十三条自行车停车场原则上不设在交叉路口周围。

出入口应很多于二个,宽度不小于2.5米。

第十四条自行车停车方式应以出入方便为原则。

主要停车方式见图二。

第十五条自行车停车场主要设计指标应不小于表六规定。

第十六条 公共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是指吸引外来自行车的停车位指标。

专用自行车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应不小于本单位职工人数的30%。

第十七条 各类建筑配建的停车场车位指标应不小于表七至表十八规定。

郑州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

郑州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

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停车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停车场定义】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供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内场所,包括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临时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公共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为社会公众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建设工程配建的作为公共服务设施的公共停车场。

专用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专用停车场、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施划的停车位等。

临时停车场,是指在城市道路外,利用待建土地、存量建设用地、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部分等设置的短期内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指依法在城市道路上施划设置的临时停车泊位。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公共客运停车场所、道路客货运输场站及其配套停车场(设施)管理,适用国家和省、市其他有关规定。

第四条【遵循原则】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需求调节、高效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逐步缓解停车矛盾,改善城市交通秩序。

第五条【市级职责】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统一规划,按照“市级统筹、各区主责、市场化运用”的原则实施。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全市停车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停车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停车场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编制、调整、公布、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二)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建设城市交通枢纽配建的公共停车场;(三)牵头组织对全市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标准制定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停车场的基础数据库和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系统;(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建筑工程配置停车位指标
DGJ08-7-2006
5.1.1建筑工程配建的机动车停车位指标,以小型车为计算当量,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计算当量,各类车辆的换算当量系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5.1.2
停车库(场)停车位的设置,应以小型车为计算标准,其他车型停车位不应超过核定总停车位的10%。

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大型车停车位不应小于总停车位的2%。

注:中心城外汽车旅馆泊位标准应增加30%倍。

注:1.饭店指餐馆、酒店等;
2.桑拿、健身参照本表执行。

注:1.建筑面积小于500㎡的小型商店、便利店可不配建停车位;
2.对商业建筑面积无法标定的,按营业面积加30%计。

体育场馆停车位指标不应小于下表规定.
2.其中大型车停车位比例按照交通影响分析来确定。

注:图书馆停车位参照影剧院停车位指标执行。

注:博物馆、会议中心停车位参照展览馆停车位指标执行。

注:带*内部非机动车停车数按职工总人数的30%计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郑州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配建指标设置标准
郑城规交[2010]37号
居住市里面最新的要求是居住1个每户,大于130的每户两个,其他用地按高配
注:1.根据情况三环以内可采用低值,三环以外可采用高值。

2.居住区沿街商业设施配建停车场应单独设置,独立使用。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配建标准
住宅建筑 商品房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8~1.0 政策保障性住房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5~0.7 0.7-1.0
办公建筑 行政办公
省级以上及涉外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5~2.0 市区级及以下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1.5 商务办公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1.5 宾馆
三星级以上宾馆 车库/客房 0.5~0.8 经济型宾馆 车库/客房 0.3~0.5 商业、服务
市区综合商业大楼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5~0.8 仓储式购物中心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5~2.0 批发交易市场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1.5 独立农贸市场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4~0.6 餐饮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3.0~5.0 居住区配套商业设施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8~1.0 医院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1.5 文体公共设

展览馆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1.0~1.2 博物馆及图书馆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8~1.0 影剧院及会议中心
车位/百座位 3.0~5.0 体育场馆 车位/百座位 5.0~8.0 娱乐、健身服务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3.0~5.0 游览场所 风景区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2.0~3.0 城市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10.0~15.0 交通枢纽
火车站 车位/千旅客设计量 3.0~5.0 汽车站 车位/千旅客设计量 2.0~3.0 机场 车位/千旅客设计量 5.0~8.0 学校 幼儿园及小学
车位/百师生 1.5~2.0 中学、中专及技校
车位/百师生 1.0~1.5 大专院校 车位/百师生 3.0~5.0 社会福利 老年公寓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2~0.4 社会救济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1~0.3 工业
厂房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0.2~0.4 仓储区
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5.0~8.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