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工作人员不得不知的安全规程中对作业规程和措施要求!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煤矿生产作业的安全,确保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标准和规定。
该管理办法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作业规程、现场安全措施、紧急救援措施等。
本文将从这些方面进行阐述,以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第一,作业规程:煤矿作业规程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是煤矿工人进行日常作业的依据。
在作业规程中,应明确规定煤矿工人的作业时间、作业程序、作业环境以及作业装备等。
此外,还要规定煤矿工人的作业禁忌,明确煤矿工人在作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确保工人能够按照规定进行作业,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第二,现场安全措施:为了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需要在现场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首先,要确保煤矿作业区域的通风设备运行正常,保证煤矿作业区域的空气清新,减少煤尘和有害气体的积聚。
其次,需要在煤矿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标志,以提醒煤矿工人注意安全。
另外,煤矿作业区域的道路、设备和管道等都要保持良好的维护,确保工人在作业过程中不会遭遇到危险。
第三,紧急救援措施:煤矿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是难以避免的,因此需要制定紧急救援措施,以最大程度地减少伤亡和损失。
紧急救援措施包括设置有效的报警装置,提高煤矿工人对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以及制定科学合理的逃生方案等。
此外,煤矿还应配备完善的紧急救援设备,如救生绳索、呼吸器等,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救援被困人员。
最后,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管理是保证煤矿作业安全的关键。
因此,需要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和监督。
管理人员需要定期检查作业现场和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工人改正,并对煤矿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
总之,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通过规范作业规程、采取现场安全措施和确保紧急救援措施的有效性,能够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作业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2016煤矿安全系统规程中对作业规程、要求措施要求

2016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程”“措施”要求除第三编井工煤矿中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225~245条)、第九章第二节立井提升(393~407条)、水力采煤、放顶煤开采、连续采煤机、柔性采煤法等和第四编露天煤矿(510~636条)以外有19条对“作业规程”进行要求1.第四条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第八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第三十八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无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4、第五十八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架棚巷道只有出矸时需要用金属前探梁对当班开挖进尺进行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当班跟拢碛头,本条主要针对锚喷巷道)5、第六十一条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在使用耙装机、反井法掘进煤仓时)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主要是根据耙装机的容绳量,还有必须和锚喷巷道临时支护长度一致)6、第八十条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
(要根据阻车器和挡车栏的设计标准)7、第九十六条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者补充安全措施。
(遇地质构造、冒顶等)8、第九十八条采煤工作面不得任意留顶煤和底煤,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采煤工作面的浮煤应当清理干净。
(在作业规程防火一节注明如何清理)9、第一百零二条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
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安全是首要考虑因素。
下面将针对井下作业中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一、装备选择1. 工作人员在进行井下作业前,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手套、防护眼镜等。
确保装备完好,没有破损或磨损现象。
2. 对于特殊作业,如高温环境或有毒气体的情况,必须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如防毒面具或防火服等。
二、通风控制1. 在井下作业时,通风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确保井下通风设备运转正常,保持空气清新,避免有毒气体积聚。
2. 在井下作业时,应定期检查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确保通风畅通。
三、作业流程1. 在进行井下作业时,严格按照相关作业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步骤。
2. 作业中,需严格遵守现场纪律,避免喧哗、乱扔垃圾等行为影响作业安全。
3. 勿使设备过载或超负荷运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四、应急预案1. 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各种意外情况的处理方法和急救程序。
2. 每位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掌握相应的急救技能,以应对突发情况并做出正确的处理。
五、超过规定深度的操作1. 在进行井下作业时,严禁超越规定的深度进行作业,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2. 对于需要超出规定深度进行作业的情况,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评估和许可,确保作业安全可靠。
六、作业记录1. 井下作业过程中,需及时记录作业情况,包括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
2. 作业结束后,需对作业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总结经验教训。
七、定期培训1. 井下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了解最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方法。
2. 定期举办安全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以上就是井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希望所有从事井下作业的工作人员都能严格遵守,确保自身安全和作业安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共同努力,共创安全的工作环境。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3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作业的生产安全,规范煤矿作业行为,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作业行为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第三条煤矿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第二章作业组织管理第五条煤矿作业人员应按照矿长或其授权指定的工作岗位,进行作业。
第六条作业前,煤矿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地点的地质、水文、气象等情况,并查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作业票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变更、违规作业。
第八条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第九条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及时与接班人员进行交接,明确作业情况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条煤矿作业应按照“先防治、后救护”的原则,采取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应配备消防设施,保障作业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在作业现场应设置标志,明示危险区域、禁止区域等信息,引导作业人员正确行动。
第十三条作业期间应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有害气体和煤尘。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检查和更换。
第十五条煤矿应配备应急救援设施,保障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四章作业风险评估第十六条煤矿应对每个作业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风险评估应根据作业场所、人员、设备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保作业的安全。
第十八条风险评估结果应及时向作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作业人员了解相关风险和防范措施。
第五章安全检查和监测第十九条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安全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制定检查报告。
第二十一条安全监测应配备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定期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进行记录。
第六章事故处理和事故调查第二十二条煤矿作业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进行适当的救援和处理。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一、制定煤矿作业规程1.安全生产指引:煤矿作业规程必须遵循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作业流程规定:制定煤矿作业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操作要求,确保作业过程中安全生产的连续性和顺利性。
3.安全操作规程:针对不同的作业项目和设备,制定相应的作业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要求,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1.组织生产前检查:每天开展生产前检查,对设备、工具和作业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防护设施:在煤矿作业过程中,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等,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3.应急救援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4.安全培训和评估:对作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评估,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熟知和掌握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加强安全监督与管理1.安全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煤矿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
3.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进行处理。
及时总结教训,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够规范煤矿作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最大程度地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同时,也能够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煤矿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一、引言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旨在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从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两个方面来详细介绍煤矿作业的管理办法,以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煤矿作业规程(一) 作业组织1. 作业组的组成作业组由组长或班组长带领,包括矿工、巡检人员和协助作业的工人等。
组织结构应明确,责任分工明确。
2. 作业岗位任务分工每个作业岗位的任务应明确,岗位之间应互相配合,确保作业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3. 作业时间安排作业时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注意避免长时间连续作业,保障矿工的身心健康。
(二) 作业流程和操作规程1. 作业流程煤矿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检修、掘进、运输等环节。
每个环节的要求和操作规程应明确。
2. 作业设备操作规程煤矿作业中所使用的设备应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任何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都是禁止的。
3. 作业风险识别与防范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应在作业开始前进行识别,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安全技术措施(一) 安全教育和培训1. 矿工的安全教育新进入矿工应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内容,提高矿工对安全的认识。
2. 培训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煤矿应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提升工作技能。
(二) 安全设施和装备1. 安全设施的设置煤矿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安全通道、防护栏杆、灭火器等,确保矿工的安全。
2. 安全装备的使用矿工应熟悉安全装备的使用方法,如安全带、防护眼镜等,必要时应佩戴并正确使用。
(三) 巡检与维护1. 安全巡检工作煤矿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检,记录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2. 设备维护与保养煤矿的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状态良好,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四) 事故应急预案1. 应急预案的制定煤矿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包括逃生路线、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等。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3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范文1. 总则1.1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并规范各项作业行为。
1.2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作业的人员,包括矿工、监工、设备操作人员等。
1.3 坚决执行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严禁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处罚。
2. 煤矿作业规程2.1 煤矿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掌握矿井作业规程。
2.2 在进入矿井之前,必须佩戴防护装备并接受安全检查。
2.3 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禁止违规行为。
2.4 发现作业区存在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
3. 安全技术措施3.1 煤矿作业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安全设备,如瓦斯检测器、通风设备等。
3.2 煤矿作业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通风,确保空气流通,防止瓦斯积聚。
3.3 作业场所必须定期对防护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3.4 严禁在矿井内吸烟或使用明火,以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
4. 安全教育与培训4.1 煤矿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2 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瓦斯防治、火灾防范、逃生自救等。
4.3 矿工必须了解矿井地质情况和灾害预防措施,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4.4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效果必须进行评估,并及时进行改进。
5. 事故应急救援5.1 煤矿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
5.2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被困人员的安全。
5.3 事故报告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分析。
5.4 遇到重大事故时,必须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协助。
6. 监督管理6.1 煤矿作业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作业监督机制,加强对矿井作业的监督。
6.2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4篇)

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作业的管理,保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作业过程中所必须遵守和采取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第三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经过煤矿安全生产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所有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确保安全作业。
第五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适应当前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第六条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作业规程第七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忽略操作步骤。
第九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必要的通风、排水、支护等工作,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
第十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一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作业人员必须与运输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确保行车道畅通。
第十三条煤矿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危险情况或问题,必须及时上报,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第十四条煤矿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和设备检修,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煤矿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好瓦斯、煤尘等有害气体的监测和防范工作。
第十六条煤矿作业必须配备合适的防爆设备和防护装置,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十七条煤矿作业现场必须做好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设置,确保火灾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煤矿作业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疏散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九条煤矿作业必须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煤矿作业由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进行监督,对违章作业和安全隐患进行严格处罚。
第二十一条煤矿作业的安全检查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进行定期抽查。
第二十二条对于严重违反煤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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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作人员不得不知的安全规程中对作业规程和措施要求!除第三编井工煤矿中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225~245条)、第九章第二节立井提升(393~407条)、水力采煤、放顶煤开采、连续采煤机、柔性采煤法等和第四编露天煤矿(510~636条)以外,有19条对“作业规程”进行要求1.第四条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2.第八条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第三十八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无单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4、第五十八条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架棚巷道只有出矸时需要用金属前探梁对当班开挖进尺进行临时支护,永久支护当班跟拢碛头,本条主要针对锚喷巷道)5、第六十一条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及其孔深和牢固程度,必须根据岩性条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在使用耙装机、反井法掘进煤仓时)耙装机作业时,其与掘进工作面的最大和最小允许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主要是根据耙装机的容绳量,还有必须和锚喷巷道临时支护长度一致)6、第八十条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
(要根据阻车器和挡车栏的设计标准)7、第九十六条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者补充安全措施。
(遇地质构造、冒顶等)8、第九十八条采煤工作面不得任意留顶煤和底煤,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采煤工作面的浮煤应当清理干净。
(在作业规程防火一节注明如何清理)9、第一百零二条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
(巷道设计断面时通过验算取值)10、第一百零五条采煤工作面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必须及时放顶。
顶板不垮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者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强制放顶措施或采空区充填架木垛措施)11、第一百零六条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采煤工作面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12、第一百一十四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
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者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13、第一百六十二条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掘进巷道的通风方式、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装和使用等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4、第一百六十四条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15、第二百六十三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采煤工作面必须采用后退式开采,并根据采取防火措施后的煤层自然发火期确定采(盘)区开采期限。
在地质构造复杂、断层带、残留煤柱等区域开采时,应当根据矿井地质和开采技术条件,在作业规程中另行确定采(盘)区开采方式和开采期限。
回采过程中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和顶煤。
采煤工作面采到终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顶板冒落严实。
16、第三百四十八条爆破作业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符合下列要求:(一)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采煤工作面的高度和打眼范围或者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平面图和剖面图表示。
(二)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使用炸药、雷管的品种,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三)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及时修改补充。
17、第三百六十一条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一)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有支架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18、第三百六十七条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19、第四百八十八条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时,必须对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有线调度通信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通信、电源线缆的敷设,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井下通信系统图,并及时更新。
有69条要求“制定措施”或“有措施”1、第十条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2、第十六条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
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3、第五十六条斜井(巷)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明槽开挖必须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专项措施。
(二)由明槽进入暗硐或者由表土进入基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三)施工15°以上斜井(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的专项措施。
(四)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的斜巷时,必须将溜矸(煤)道与人行道分开。
人行道应当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专项措施。
4、第五十七条采用反井钻机掘凿暗立井、煤仓及溜煤眼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扩孔作业时,严禁人员在下方停留、通行、观察或者出渣。
出渣时,反井钻机应当停止扩孔作业。
更换破岩滚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二)严禁干钻扩孔。
(三)及时清理溜矸孔内的矸石,防止堵孔。
必须制定处理堵孔的专项措施。
严禁站在溜矸孔的矸石上作业。
(四)扩孔完毕,必须在上、下孔口外围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5、第五十八条施工岩(煤)平巷(硐)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6、第六十九条井下安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大型设备、构件下井前必须校验提升设备的能力,并制定专项措施。
7、第八十四条巷道及硐室施工期间的通风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矿井临时通风机应当安装在地面。
低瓦斯矿井临时通风机确需安装在井下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8、第九十三条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
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第九十四条采(盘)区结束后、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顶板、防火管理。
10、第一百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的支柱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1、第一百零一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措施。
严禁在浮煤或者浮矸上架设支架。
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 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 的不得小于60kN。
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
碰倒或者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者更换。
移动输送机机头、机尾需要拆除附近的支架时,必须先架好临时支架。
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2、第一百零二条采用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形式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3、第一百零五条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4、第一百零六条采煤工作面采用密集支柱切顶时,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出口间的距离和新密集支柱超前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采煤工作面无密集支柱切顶时,必须有防止工作面冒顶和矸石窜入工作面的措施。
15、第一百一十条近距离煤层群开采下一煤层时,必须制定控制顶板的安全措施。
16、第一百一十四条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
支架间的煤、矸必须清理干净。
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
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
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七)当采高超过3m 或者煤壁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设护帮板。
当采高超过4.5m 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十)处理倒架、歪架、压架,更换支架,以及拆修顶梁、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十一)在工作面内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保护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的安全措施。
17、第一百二十一条使用刮板输送机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四)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五)移动刮板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安全措施。
18、第一百二十五条矿井必须制定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维修,保证通风、运输畅通和行人安全。
19、第一百二十六条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维修井巷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维修锚网井巷时,施工地点必须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
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当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
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
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当先加固邻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当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20、第一百二十八条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和装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