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的组织效能,加强学生会成员间的协作和沟通,保障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是高校学生自治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照学校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相应的职权。
第三条学生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人民群众的利益至上。
第四条学生会秉承团结、民主、公正、服务的原则,尊重每一位学生的权益和意愿。
第五条学生会会长是学生会的核心领导,负责对学生会工作的全面管理和领导。
第六条学生会的职能和权责由学生会章程规定,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生会的领导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主席团的职责第八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生会的工作方向和发展战略。
第九条主席团成员应当全面掌握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十条主席团根据学生会的工作需要,召开会议,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一条主席团有权发表学生会的立场和意见,并代表学生会与学校和其他组织进行交流与协作。
第十二条主席团对学生会工作的执行情况负有监督的责任,有权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进行纪律处分。
第三章常务理事会的职责第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是学生会的日常行政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会务管理,组织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和记录。
第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监督资金的使用和核算,确保财务的透明和规范。
第十六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包括招募、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十七条常务理事会负责学生会的活动组织和外联工作,提供各类活动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职能部门的职责第十八条职能部门按照学生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接受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管理学生会事务,维护学生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是学生会的基本法规,具有普遍适用性,适用于学生会内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学生会是全体会员的自我管理组织,会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履行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学生会的管理原则是民主、公平、公正、透明和效率。
第五条学生会内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理、团结协作、负责任和服务会员。
第六条学生会内部管理涉及的工作内容包括组织机构、会务活动、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方面。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节学生会主席团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领导学生会全体工作。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部长组成,主席团成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决策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会议等。
第二节学生会部门第十条学生会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单位,各部门应当按照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开展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学生会部门包括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文化部、体育部、社团部等。
第十二条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的例会和活动,并逐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第三章会务活动第一节学生会会议第十三条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最基本的决策和沟通工具。
第十四条学生会会议的召开应当符合学生会章程和本规定的规定,会议决议应当依法执行。
第十五条学生会会议应当及时发布会议议程和会议纪要,确保会员对学生会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第二节学生会活动第十六条学生会活动是学生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丰富多样的活动形式,增强会员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七条学生会应当根据会员的需求和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策划和开展各项活动,如主题讲座、志愿者服务、文艺晚会等。
第十八条学生会活动应当注重宣传和合作,积极与校内外组织合作,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一节财务制度第十九条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的安全、规范和透明。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三篇)

学生会内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组织与运行,加强学会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学生会设立主席团、学生会办公室、专项委员会和分会等组织机构。
第三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决策。
第四条学生会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学生会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和执行决策。
第五条专项委员会是学生会的分工组织,负责学生会特定工作领域的策划、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分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负责学生会在各个院系的代表与服务工作。
第三章会员组成与权益第七条学生会的会员由全体学生会成员组成,学生会成员根据自身履职成绩与贡献程度,分为会长、副会长、部长、副部长和普通成员等不同层级。
第八条学生会成员享有参与学生会决策、参与学生会活动、参与学生会讨论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九条学生会成员应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决策与实施第十条学生会的决策采取民主集中制,经过集体研究、讨论,通过表决或共识形成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会长是学生会的主要决策者,负责学生会的工作领导与决策。
第十二条学生会的工作计划、项目申报、预算审核等事项需经过学生会主席团审议并报学校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会的方针政策、活动计划等需经过学生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应按照学生会的决策与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
第五章组织管理与监督第十五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制定招聘、培训与考核办法,确保学生会成员的履职能力和素质。
第十六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等,确保学生会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专项委员会和分会负责学生会特定工作领域和院系的工作,应按照学生会的要求和指导,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章纪律与处分第十八条学生会成员应严守学生会纪律,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学生会的机密和内部事宜。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组织纪律性,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
一、学生会成员的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6、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二、学生会组织机构及职责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纪检部等部门。
主席职责:1、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召开学生会例会。
3、代表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学生会工作的支持。
4、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任务。
2、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分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3、及时向主席汇报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学习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协助学校教学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工作,收集同学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展学习竞赛、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宣传部职责:1、负责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制作和发布学生会的各类宣传材料。
2、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宣传学校的方针政策和学生会的工作成果。
3、负责学校宣传栏的管理和更新工作。
文艺部职责:1、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
2、选拔和培养文艺骨干,为学校的文艺活动提供人才支持。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第一章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第一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发展作出努力。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学校的教育方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问题,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服务师生,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学生会要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各部门和办事机构。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常务理事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各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办事机构主任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各部部长、办事机构主任由主席团提名,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有权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映、表达,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生会有权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确保学生会的工作正常、高效进行。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规范第九条学生会在组织各项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听取学生的意见,做好前期调研和沟通工作,确保活动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妥善保管活动资料和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学生会的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生会作出贡献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第十三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规定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撤职等形式。
第六章学生会的改进和发展第十四条学生会在工作中应不断完善自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学生会例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例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管理,促进学生自治和民主参与,健全学生会组织建设,保证学生会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例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学生会的各项事务和发展方向。
第三条学生会例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审议和通过学生会重要事务的决定;2.讨论和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3.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4.监督学生会工作的开展,并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第四条学生会例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秉承学生自治、民主参与、服务同学的宗旨,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例会组织第五条学生会例会由全体会员组成,全体会员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及班级代表。
第六条学生会例会由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召开,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等成员组成。
第七条学生会主席团应当提前15天通知全体会员开会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拟定议程,主持会议,组织进行会议表决。
第九条学生会例会的讨论和表决应当符合法定程序,决议应当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第十条学生会例会设主席团、秘书处等工作机构,分别负责会议主持、资料整理等工作。
第三章例会程序第十一条学生会例会按月召开,特殊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学生会例会议程应当包括:1.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报告;2.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要事务;3.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4.审议和通过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十三条学生会例会应当保证全体会员的发言权,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讨论。
第十四条学生会例会应当充分尊重全体会员的意见,民主集中,决策科学。
第十五条学生会例会应当保证会议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得偏袒个别会员,更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第四章会议纪律第十六条学生会例会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擅自离席、打断他人发言等。
第十七条学生会例会应当准时开始,结束时间必须提前通知全体会员。
第十八条学生会例会不得议题拖拉,应当按照议程依次进行,确保会议效率。
第十九条学生会例会应当严格保密会议内容,不得泄露会议内部讨论和决策。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

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17篇)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7篇)学生会管理的规章制度篇1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
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一)、学生会全称:京山中学学生会(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2、树立尽责意识;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三)、学生会指导思想: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四)、学生会管理模式:学生会学生会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一)、学生会团:学生会学生会团(简称学生会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团由学生会学生会、副学生会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学生会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述职报告;2、副学生会协助学生会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
学生会不在时,由秘书代理学生会职责;3、学生会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工作计划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
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二)各部职责监察部: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4、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习部: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7、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条例》和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会规章制度,是指学生会组织内部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调整学生会内部关系、保障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应当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学生会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第四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依据学生会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学生会组织的性质、任务和目标,确定制度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提出草案: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制度草案;(二)征求意见:将草案提交给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征求意见;(三)审议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对草案进行审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予以通过;(四)公布实施:将通过的规章制度公布实施。
第六条学生会规章制度应当明确制度名称、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具体内容、执行主体、监督机制等要素。
第七条学生会规章制度应当具有可操作性,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和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第八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依据学生会工作的发展需要,对原有制度进行补充、调整或者废止。
第九条学生会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提出修改意见: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修改意见;(二)征求意见:将修改意见提交给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征求意见;(三)审议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对修改意见进行审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予以通过;(四)公布实施:将通过的修改意见公布实施。
第十条学生会规章制度废止,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提出废止意见:学生会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废止意见;(二)征求意见:将废止意见提交给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征求意见;(三)审议通过: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废止意见进行审议,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的,予以通过;(四)公布实施:将通过的废止意见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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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精选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1一、组织条例1、材料工程系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文宣部,生活部,学习部,纪检部,宿管部。
2、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2名,干事若干名(根据工作需要而定);3、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主席团,领导学生会工作,并分管学生会各部、处的工作。
4、每学期开始,各部须对人员进行统计,并交由学习部部长进行统一备案。
二、例会条例1、学生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例会,主要总结上一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由学习部部长对会议进行记录;2、学生会各部每两周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总结上两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并对会议进行记录;并及时将会议情况反映到系主席,由系主席汇总,交由主席团审阅;3、各委员不得缺席每周的委员例会,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席请假。
无故缺席一次的给予扣除职务分五分的处罚,无故缺席两次的,取消其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资格;无故缺席三次的;经主席团批准,有权利将其开除出学生会;4、各部开例会时,学习部必须认真做好会议的考勤工作。
对于无故缺席者,将给予扣除1-3分的处罚,如无故缺席三次者,作自动退出学生会处理。
三、工作条例1、学生会在工作上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学生会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2、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工作中不得无故离开,有事需向上级请假,否则扣月末考评分1-5分。
3、各部在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交由学习部审阅,否则不列入本月工作考核范围之内;4、每学期结束前,各部部长必须对本学期的工作作一份总结,并统一交学习部汇总;5、每学期开学前,各部必须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并交学习部审核通过6、各部活动前,必须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并交学习部审核,数额较大者经由主席团讨论,并交学生科审批后,方可进行;7、各部活动结束后,由部长填写一份详细的记录表,及时上交学习部;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学习部,由主席团确认后,方可报销;8、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在每学年的学生干部、干事评优中,将优先考虑;9、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不负责任,经常迟到、早退、缺席,受部内处分的以及工作不积极的学生会干部、干事,取消其每学年的评优资格;四、办公条例1、进入学生会的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剃光头,不得穿奇装异服,男生不得留长发;2、在学生会办公室内不得吵闹、喧哗,嬉戏玩耍。
3、每周末学生会成员可在学生会办公室内进行下象棋等活动,但不得进行赌博。
4、注意学生会的安全保卫工作,无特殊情况晚上不允许一人独自办公;5、值班室卫生由各部轮流打扫,未打扫的部门,扣部门考核分1-5分。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2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FaPiao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FaPiao,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
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
报销FaPiao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
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考核制度(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
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
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a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
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
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奖惩制度(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a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b开会不认真者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a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b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
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
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b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十章附则(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会规章制度及管理条例篇3值班制度1、值班干部应提前5—10分钟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
2、值班任务:接待来访人员,接受信息反馈,妥善保管电脑,做好值班登记(包括学生会各部门在该日进行的会议、活动),打扫办公室,遇到重大事情应立即报告主席或秘书长。
3、值班干部要注意保管办公室公共财物。
4、不能按时值班但能主动做好调班安排并提前报秘书处的,考勤记录作正常值班处理。
主席团或秘书处对值班出勤作不定期检查,秘书处对出勤情况作定期整理,作为各部评优的一个考察方向.5、值班钥匙不能私自专借.如有发现有秘书处收回,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记入个人工作档案.6、值班同学应及时打扫学生会办公室以及团总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