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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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2•【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要求“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据此,质检总局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行修改,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正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协会意见,并赴地方调研,根据意见反馈和调研情况,会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对送审稿进行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6年4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6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统一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标准《电子天平》

国家标准《电子天平》

国家标准《电子天平》(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天平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2008年12月一、任务来源和编制工作过程1、任务来源国标委综合[2007]100号文件《关于下达2007年第五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正式将《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电子天平》列为国家标准制定项目,项目编号:20078335-T-604 ;归口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起草单位为: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等。

该标准是在原机械行业标准JB/T 5374-1991《电子天平》的基础上编制的。

2、编制工作过程2007年12月在广西南宁召开了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组织成立了天平仪器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王家龙先生担任组长),负责《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电子天平》(计划号20078335-T-604)、《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机械天平》(计划号20078337-T-604)、《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扭力天平》(计划号20078339-T-604)等八项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南宁会议后,秘书处陆续收到非我标委会委员单位提出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建议,经与有关单位协调,为确保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一致同意适当增加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

2008年7月27日~31日,在沈阳召开了天平仪器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会议。

国家标准与计量协调工作组组长冯晓升先生应邀出席会议并就国家标准与计量检定规程的统一问题做了重要讲话。

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金丽辉女士、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王家龙先生、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先生、长沙湘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熊一凡先生、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天平产品部总经理周锦标先生、沈阳计量研究所所长杨秀英女士以及其他来自生产企业、计量检测单位、研究院所的共计26名工作组成员(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天平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王家龙组长主持。

为促使我国在天平领域国家标准与检定规程的一致性,本次会议特邀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柳建明女士出席会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1、简要的起草过程为了着力改善酒酿行业食品安全状况,推动我国酒酿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7〕109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被列入2017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编号为spaq-2017-008)。

项目牵头单位为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承担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我国生产实际和行业现状,还吸纳工艺研究、监督检验和行业协会等协作单位参与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在标准的起草阶段。

起草组通过查阅整理生产研发文献资料,梳理对比酒酿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类汇总产品标准涉及的致病菌、污染物、真菌毒素、添加剂、检验方法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形成起草项目工作手册。

初步收集分析国家江苏省食品污染物监测网、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历年数据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查找影响酒酿安全性的关键因素,制定工作手册。

2018年4月13日,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项目启动会,三家起草单位的主要成员参会,会议主要讨论了起草项目工作手册的具体内容、难点问题、后期工作安排以及分工情况。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对该项目总负责,实施问卷调查及征求意见工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实施指标验证工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项目进行协调与指导。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不同生产工艺、不同产品品种的酒酿生产和市场现状开展实地调查。

实地调研江苏、湖北、上海、四川等主要生产省市和地区,涉及湖北孝感麻糖米酒公司、湖北米婆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陆酿造有限公司、南通大热带食品(南通)有限公司、四川东柳醪糟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12家。

对酒酿生产管理人员、品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收集问卷调查21份。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301所、中质协等单位负责起草,任务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编号:20141415-T-469)。

二、名称变更本标准批准立项名称原为“服务企业质量分级通则”,在后期组织的多次专家研讨会中,多位专家提出了该标准应重点解决服务质量评价的问题,而“服务质量分级通则”在不同领域差异较大,难以统一进行分级,故建议本标准更名为“服务质量评价通则”,标准起草组采纳了专家的意见。

三、编制背景近年来,我国的服务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涌现出大批新兴的服务行业,而且它们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但是,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无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管理落后。

因此,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服务管理、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将成为我国服务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这些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又是重中之重。

虽然有关制造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日臻成熟,然而由于服务质量的特殊性质,其相对应的理论方法研究则显得相对滞后,对服务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更是不能满足实践中的要求。

在我国,近年来虽然人们对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已经有所认识,但是由于相对落后的服务业发展现状,人们对于如何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及如何对评价结果进行管理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实践中也没有或者很少去做这方面的工作。

因此对于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就有一定的必要性了。

服务质量是服务或服务业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特性是用以区分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的概念,如旅游有陶冶人的性情给人愉悦的特性,旅馆有给人提供休息、睡觉的特性。

特征则是用以区分同类服务中不同规格、档次、品味的概念。

服务质量最表层的内涵应包括服务的安全性、适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一般要求。

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引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引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9月份下达的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制定的,项目计划编号为“20141508-T-469”,计划完成时间为2016年。

该计划项目由全国标准化原理与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6)提出并归口。

(二)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标准化活动主要包括制定标准和应用标准,其中制定标准的工作之一是起草高质量的标准文本。

为了保证标准化活动的有效性,我国已经建立并不断完善支撑标准制定工作的基础性国家标准体系。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是该标准体系中普遍适用于起草各类标准的通用标准。

它规定了起草标准的总体规则,但没有确立某类标准的特定起草规则。

实践中,每个标准都发挥着特定的功能,相同功能的标准的技术要素构成及其内容表现形式具有一定的相似性。

按照标准的功能可以将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通常有术语、符号、分类、试验方法、规范、规程和指南标准。

GB/T 20001即是在GB/T 1.1规定的总体规则基础上,针对这些不同类型的标准分别确立起草规则,建立标准起草规则体系。

本文件即是这一规则体系中针对指南标准的起草确立的特定规则。

在制定标准时,当我们确定了某主题(某领域或标准化对象的统称)后,如果由于受技术发展、认识能力等所限,还不能围绕主题对特性、程序或试验方法等规定明确的“要求”、“程序指示”,进而也就无法给出“证实方法”,但却需要对其发展提供一些信息、指导或建议,就可以编制相关指南标准。

或者,针对某主题可以明确提出“要求”、“程序指示”和对应的“证实方法”,但考虑到其自身的特点,不需做出规定,只需提供有关的信息、指导或建议,也可制定指南标准。

前者可随着技术的发展,进一步制定成规范标准、规程标准或试验方法标准等,后者则会一直保持不变。

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各阶段应考虑的主要内容

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各阶段应考虑的主要内容

国家标准制修订程序及各阶段应考虑的主要内容国家标准制修定过程包括以下9个阶段(00,10……为阶段代码):00.预阶段(Preliminary stage)10. 立项阶段(Proposal stage)20. 起草阶段(Preparatory stage)30. 征求意见阶段(Committee stage)40. 审查阶段(V oting stage)50. 报批阶段(Approval stage)60. 出版阶段(publication stage)90. 复审阶段(Review stage)95. 废止阶段(Withdrawal stage)其中核心阶段包括: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阶段,也是每个专业标委会(TC)和起草单位需要重点了解的。

00.预阶段(Preliminary stage)主要是提出国家标准制定项目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提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技术委员会(TC)对提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国标委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采取常年公开征集的方式。

预阶段的成果是提出了新工作项目的建议(PWI,Preliminary Work Item)。

10. 立项阶段(Proposal stage)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对新工作项目建议进行汇总、审查和协调,确定国家标准新工作项目。

阶段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立项阶段的成果是确立新工作项目(NP,New work Item Propoasl)。

此阶段一般是标委会组织,形成一个提案,由全体委员会表决来达成一个议程。

国标委对标准化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一般不处理纸质申请。

网上申报系统全年开放,随时接受申报,TC提交时应同时提交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

00和01两个阶段应重点考虑的内容包括:1)标准化项目的目的和用途;2)实施标准的可行性;3)制定标准的适时性;4)确立项目的优先顺序;5)与有关文件的协调性;6)接受现成文件的可能性。

国家标准草案

国家标准草案

《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2015年4月20日《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的修订任务列入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一次性筷子第1部分:木筷》等63项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88号),项目编号“20142747-T-322”。

本项任务由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由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定于2015年完成。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赛思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富裕宝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银鹰炊事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成。

二、编制背景及意义食品切片机最早是国外用来进行各种主食面包和肉类、香肠等食品切片用的设备,主要是用来加工熟制食品。

后来国内引进了该种设备,根据需要扩展了其使用范围,除用来切制面包、香肠等熟食外,还用来切制用于烧烤或涮制的牛、羊肉生肉片。

食品切片机作为食品加工链条上的一环,已经成为食品加工机械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对食品质量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食品切片机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数量均有了快速提高。

部分产品已出口到欧洲、东南亚、中东、中亚等国家和地区。

但与发达国家同行业相比,国内产品无论是工艺水平、外观质量、使用性能还是安全质量都还有较大差距,标准水平也相对落后。

国外关于食品加工机械的卫生及机械安全要求的标准则发展较快(如EN、NSF/ ANSI标准等),而我国还停留在只注重电气安全方面。

目前,该类产品电气安全执行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安全系列标准,其中只涉及少量机械安全项目。

由于该系列标准等同采用IEC标准并已在我国普及多年,而涉及各类食品加工机械卫生要求、机械安全和技术性能要求的标准,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比较缺乏。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6.24•【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求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国家标准委组织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7月17日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版反馈我委。

联系人:谷艳君*************************.cn张清国***************************.cn传真:************附件: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2.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2015年6月24日附件1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工作,保证奖项评审质量,根据《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经中央批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设立的奖项,旨在奖励在标准化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分为标准项目奖、组织奖和个人奖三个奖项,活动周期为2年。

第四条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单位和干部,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评选处级干部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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