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国家标准的实施步骤

国家标准的实施步骤引言国家标准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发布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国家质量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国家标准的实施步骤。
步骤一:确定标准的需求在制定国家标准之前,需要明确相关行业的需求和背景。
这可以通过调研、专家访谈等方式进行。
在这一步骤中,需要确定标准的范围、目的和预期效果,并明确参与制定标准的相关方。
•调研相关行业,了解发展现状和问题;•与行业专家进行深入讨论,确定标准的具体内容和目标;•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和预期效果;•制定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方名单。
步骤二:制定标准草案在这一步骤中,需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标准的制定工作。
根据前一步骤中确定的标准内容和目标,制订标准的草案。
•召集专家组,制定标准草案;•对相关行业进行实地考察,收集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就标准内容进行研讨和讨论,梳理标准的框架和章节;•制定标准草案。
步骤三:征求意见和修改制定好标准草案后,需要进行征求意见和修改的过程。
征求意见的范围可以包括行业内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等。
•发布标准草案并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分析和整理,制定修改方案;•组织专家对修改方案进行讨论和确认;•修改标准草案。
步骤四:评审和批准在这一步骤中,需要进行标准的评审和最终批准工作。
评审可以由相关专家组进行,批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进行。
•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标准草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编制标准的正式版本,并提交给国家标准化管理机构进行批准;•经过批准后,确定标准的正式发布日期。
步骤五: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在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过程中,需要组织培训和宣传工作,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和推广。
•制定标准的发布计划,确定发布方式和时间;•发布标准,将标准正式公开发布;•组织标准的培训,确保相关方对标准内容和要求的理解;•开展标准的宣传活动,提高标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监督标准的实施情况,及时修订和更新标准。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2•【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要求“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工作,提出法律修正案,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据此,质检总局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进行修改,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正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上报国务院。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经征求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行业协会意见,并赴地方调研,根据意见反馈和调研情况,会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对送审稿进行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6年4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16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统一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标准《电子天平》

国家标准《电子天平》(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天平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2008年12月一、任务来源和编制工作过程1、任务来源国标委综合[2007]100号文件《关于下达2007年第五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正式将《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电子天平》列为国家标准制定项目,项目编号:20078335-T-604 ;归口单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起草单位为: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等。
该标准是在原机械行业标准JB/T 5374-1991《电子天平》的基础上编制的。
2、编制工作过程2007年12月在广西南宁召开了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组织成立了天平仪器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王家龙先生担任组长),负责《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电子天平》(计划号20078335-T-604)、《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机械天平》(计划号20078337-T-604)、《天平仪器通用技术条件扭力天平》(计划号20078339-T-604)等八项国家标准起草工作。
南宁会议后,秘书处陆续收到非我标委会委员单位提出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建议,经与有关单位协调,为确保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一致同意适当增加标准起草工作组成员单位。
2008年7月27日~31日,在沈阳召开了天平仪器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会议。
国家标准与计量协调工作组组长冯晓升先生应邀出席会议并就国家标准与计量检定规程的统一问题做了重要讲话。
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金丽辉女士、实验室仪器及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顾问王家龙先生、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先生、长沙湘平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熊一凡先生、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天平产品部总经理周锦标先生、沈阳计量研究所所长杨秀英女士以及其他来自生产企业、计量检测单位、研究院所的共计26名工作组成员(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天平系列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王家龙组长主持。
为促使我国在天平领域国家标准与检定规程的一致性,本次会议特邀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柳建明女士出席会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1、简要的起草过程为了着力改善酒酿行业食品安全状况,推动我国酒酿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7〕109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被列入2017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编号为spaq-2017-008)。
项目牵头单位为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承担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我国生产实际和行业现状,还吸纳工艺研究、监督检验和行业协会等协作单位参与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在标准的起草阶段。
起草组通过查阅整理生产研发文献资料,梳理对比酒酿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类汇总产品标准涉及的致病菌、污染物、真菌毒素、添加剂、检验方法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形成起草项目工作手册。
初步收集分析国家江苏省食品污染物监测网、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历年数据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查找影响酒酿安全性的关键因素,制定工作手册。
2018年4月13日,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项目启动会,三家起草单位的主要成员参会,会议主要讨论了起草项目工作手册的具体内容、难点问题、后期工作安排以及分工情况。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对该项目总负责,实施问卷调查及征求意见工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实施指标验证工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项目进行协调与指导。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不同生产工艺、不同产品品种的酒酿生产和市场现状开展实地调查。
实地调研江苏、湖北、上海、四川等主要生产省市和地区,涉及湖北孝感麻糖米酒公司、湖北米婆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陆酿造有限公司、南通大热带食品(南通)有限公司、四川东柳醪糟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12家。
对酒酿生产管理人员、品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收集问卷调查21份。
《果葡糖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果葡糖浆》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64)上报,被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212791-t-469。
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委会(tc64/sc5)归口。
2.简要起草过程标准任务下达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组织起草了果糖糖浆国家标准。
2022年1月,发布了征集起草单位和材料的文件,并于同年二月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3月至2022年6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起草了标准草案,并根据标准研讨会的反馈意见和标准,进一步修订并修订为标准文本的讨论稿。
2022年11月,第一次提出标准文本草案征求意见。
2022年6月,根据行业的主要意见,收集了63批样品,进行了第二轮样品采集。
从九月至2022年10月,组织了五个行业认证实验室,进行了方法验证和抽样调查。
2022年12月,根据调查结果对关键技术内容进行修订,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3、主要起草单位及起草人本标准由(略)等单位共同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暂定)。
所做的工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负责全面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制定研究方案,以及标准起草和编制说明编写等组织、协调、审核工作。
其他起草单位协助搜索技术资料并研究分析,进行样品检测及数据整理,参与研究方案确定,对本标准各版本涵盖的全部内容提出编写和修改意见。
二、主要内容说明本标准编写符合gb/t1.1-2021的规定,在gb/t20882-2021《果葡糖浆》(以下简称原标准)基础上修订,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fccⅷ(highfructosesyrup高果糖浆)。
具体如下:1标准名称它与原始标准的高果糖糖浆一致。
2技术内容和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果葡糖浆的术语和定义、符号、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一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果葡糖浆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301所、中质协等单位负责起草,任务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编号:20141415-T-469)。
二、名称变更本标准批准立项名称原为“服务企业质量分级通则”,在后期组织的多次专家研讨会中,多位专家提出了该标准应重点解决服务质量评价的问题,而“服务质量分级通则”在不同领域差异较大,难以统一进行分级,故建议本标准更名为“服务质量评价通则”,标准起草组采纳了专家的意见。
三、编制背景近年来,我国的服务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涌现出大批新兴的服务行业,而且它们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但是,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无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管理落后。
因此,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服务管理、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将成为我国服务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这些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又是重中之重。
虽然有关制造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日臻成熟,然而由于服务质量的特殊性质,其相对应的理论方法研究则显得相对滞后,对服务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更是不能满足实践中的要求。
在我国,近年来虽然人们对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已经有所认识,但是由于相对落后的服务业发展现状,人们对于如何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及如何对评价结果进行管理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实践中也没有或者很少去做这方面的工作。
因此对于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就有一定的必要性了。
服务质量是服务或服务业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
特性是用以区分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的概念,如旅游有陶冶人的性情给人愉悦的特性,旅馆有给人提供休息、睡觉的特性。
特征则是用以区分同类服务中不同规格、档次、品味的概念。
服务质量最表层的内涵应包括服务的安全性、适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一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一次成功矩阵式管理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一次成功矩阵式管理模式》(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国家标准的制定任务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项目编号为“20173839-T-469”。
项目周期1年,计划2018年底完成报批。
本项任务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1)提出并归口,由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研究院负责组织标准起草工作。
二、起草单位和工作组组成标准归口单位: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1)负责起草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二研究院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计量大学、中央军委、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等三、目的和意义我国飞机制造、船舶制造、航天、建筑工程、通信等领域的企业要同时研制多种类型的产品,推行的是并行式研制模式。
这些产品类型比较复杂,在研制周期上要多个阶段,且有多家供方参与。
这些产品的研制必须确保一次成功,否则将给组织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的损害,甚至导致组织的解体或破产。
由于这些企业产品存在多品种、多阶段、多供方、高复杂、高成本、高风险,有些还是小批量的特点,仅从质量管理体系的角度难以确保一次性成功,还必须增加产品保证(包括技术设计、相关方质量管理和专家支持)这个维度形成矩阵式质量管理模式来确保到达一次成功的目标。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项目产品保证”的矩阵式质量管理模式的组织保障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法,将为多品种、多阶段、多供方、高复杂、高成本、高风险产品研制企业的质量管理提供指导,对促进企业产业发展,确保产品质量,提升“中国制造”品牌形象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四、标准修订原则⒈贯彻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我国现行标准协调一致。
⒉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提升标准技术水平,适应企业发展需要。
⒊积极向国际标准靠拢,力求做到标准内容的先进性。
国家标准草案

《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2015年4月20日《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食品加工机械切片机》国家标准的修订任务列入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一次性筷子第1部分:木筷》等63项国家标准修订计划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88号),项目编号“20142747-T-322”。
本项任务由中国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由全国饮食加工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定于2015年完成。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安徽华菱西厨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赛思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富裕宝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广东恒联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银鹰炊事机械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组成。
二、编制背景及意义食品切片机最早是国外用来进行各种主食面包和肉类、香肠等食品切片用的设备,主要是用来加工熟制食品。
后来国内引进了该种设备,根据需要扩展了其使用范围,除用来切制面包、香肠等熟食外,还用来切制用于烧烤或涮制的牛、羊肉生肉片。
食品切片机作为食品加工链条上的一环,已经成为食品加工机械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原材料、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对食品质量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食品切片机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数量均有了快速提高。
部分产品已出口到欧洲、东南亚、中东、中亚等国家和地区。
但与发达国家同行业相比,国内产品无论是工艺水平、外观质量、使用性能还是安全质量都还有较大差距,标准水平也相对落后。
国外关于食品加工机械的卫生及机械安全要求的标准则发展较快(如EN、NSF/ ANSI标准等),而我国还停留在只注重电气安全方面。
目前,该类产品电气安全执行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安全系列标准,其中只涉及少量机械安全项目。
由于该系列标准等同采用IEC标准并已在我国普及多年,而涉及各类食品加工机械卫生要求、机械安全和技术性能要求的标准,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比较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