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如何计算_0
个人所得税捐赠的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捐赠的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捐赠的扣除标准是指个人在纳税时,对于自愿捐赠的公益事业所获得的捐赠款项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鼓励更多的个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首先,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捐赠的扣除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捐赠慈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款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2. 捐赠额度的计算,一般是按照捐赠款项的实际金额计算,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捐赠款项的最高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30%。
3. 捐赠款项的具体扣除标准和程序,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行,个人在进行捐赠时应当保存好相关的捐赠凭证和发票等证明材料。
其次,个人所得税捐赠的扣除标准有一些具体的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1. 个人在进行捐赠时,应当选择合法合规的公益机构或者接受国家认可的公益项目进行捐赠,确保所捐赠的款项符合国家税收政策的规定。
2. 捐赠款项的使用情况也是个人所得税扣除的关键之一,个人在捐赠后应当留意捐赠款项的使用情况,确保款项被合理使用于公益事业。
3. 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个人应当如实申报捐赠款项的相关信息,并且提供完整、准确的捐赠凭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最后,个人所得税捐赠的扣除标准对于个人纳税人来说,是一个鼓励和奖励个人参与公益事业的重要税收政策。
通过合理利用这一政策,不仅可以为公益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人的税收负担,实现税收优惠的双重效果。
因此,个人在进行捐赠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自己的捐赠行为合法合规,同时也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捐赠的扣除标准对于个人纳税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合理利用这一政策,可以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能够为个人纳税人带来一定的税收优惠。
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2015-01-16 08:50:15 点击:14359 来源:会计实战基地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各项捐赠,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是国家为了鼓励纳税人对一些特殊事业、特殊地区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行为,在《条例》颁布后,又有针对性地调整了部分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
在本文笔者就国家特殊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了整理。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分类如下:一、允许1.5%比例扣除由于金融、保险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7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二、允许10%比例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上述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其范围为:1.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2.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3.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4.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
![[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4670a438ce2f0066f4332257.png)
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计算方法一、公益性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操作指引(一)政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二)计算公益性捐赠扣除的方法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在利润总额12%比例范围内的,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利润12%比例的部分,要做纳税调增,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按月预缴,下面以例子说明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对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处理方法。
例1:甲公司实行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2008年5月通过慈善总会向四川地震灾区捐赠人民币100万元。
甲公司二季度累计实现会计利润500万元。
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40 万元。
甲公司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
甲公司二季度应预缴所得税=二季度按累计利润计算的企业所得税额-(一季度已缴企业所得税款)=500X 25%-40=8(万元)说明:企业所得税预缴时是按照会计利润计算预缴税款,由于二季度发生的捐赠支出已在计算会计利润时做为一项支出已减除,因此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所得税处理。
例2:[接例1]2008 年终了,甲公司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1000万元,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2008年一到四季度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240 万元。
甲公司2008年可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1OOO X12%=12(万元)甲公司2008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为100万元,小于可税前扣除公益性捐赠120万元,因此公益性捐赠100万元可全额扣除,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甲公司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000X 25%=25(万元)减去已累计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40万元,甲公司2008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 万元。
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及填报指南

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及填报指南一、概念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捐赠。
二、扣除额(一)限额扣除(一般规定)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内扣除。
注意,有结转部分时,应先扣以前年度结转,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二)全额扣除(特殊规定)全额扣除一般存在时间限制,而且是针对特定的事项: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扶贫捐赠可全额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2、对赞助、捐赠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全额扣除。
财税[2017]60号3、对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全额扣除。
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号(三)不得扣除捐赠需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为了防止纳税人通过公益捐赠进行避税或转移利润,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通过捐赠转移利润避税,税法规定直接捐赠不予扣除。
三、捐赠额(一)货币性资产企业以货币性资产捐赠的,以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捐赠额。
(二)非货币性资产1、视同销售:企业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自产的按照企业同类商品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外购的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税总公告2016年第80号)。
2、股权捐赠: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及纳税调整的计算步骤

公益性捐赠所得税前扣除标准及纳税调整的计算步骤除了特殊的可以全额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一般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利润总额的12%,超过12%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三个年度税前扣除。
扣除的顺序是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到当年的部分,再扣除当年实际发生的。
通过几个例子来理解例一:企业当年会计利润总额100万元,本年发生公益捐赠支出5万元,上年结转公益支出3万元。
第一步计算扣除标准,100*12%=12万元第二步计算实际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总额,5+3=8万元(上年结转本年的加上本年实际发生的)。
第三步用扣除标准和实际可扣除的比较,12-8=4万元,扣除标准大于实际可扣除的。
本年发生的5万元可以全部在税前扣除,并且上年结转的3万元也可以在本年扣除。
纳税调减3万元(3万元结转的部分在上一年实际发生时不允许扣除,做过纳税调增形成暂时性差异,本年可扣除时相应做纳税调减,暂时性差异消除)。
例二:企业当年会计利润总额100万元,本年发生公益捐赠支出15万元,上年结转公益支出3万元。
第一步计算扣除标准,100*12%=12万元。
第二步计算实际发生的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总额,15+3=18万元。
第三步用扣除标准和实际可扣除的比较,12-18=-6万元。
由于扣除标准小于实际可扣除的,只能按照扣除标准12万元扣除。
第四步用限额12万元,先扣除上年结转的3万元,同时做纳税调减3万元,可扣除限额剩余12-3=9万元。
本年发生的15万元可以扣除9万元,有6万元结转下期扣除。
纳税调增6万元,调增的6万元-调减的3万元=本期调增3万元。
PS:上面是教材的思路,我觉得有点复杂,可以直接用扣除标准与当年发生额比较,12-15=-3万元。
差额3万元是扣除标准小于当年发生额,当年的发生额中有3万元不能税前扣除,纳税调增3万元。
结转下年扣除的余额=3(上年结转的)+3(本年不能扣除的)=6万元(由于先扣除结转上年再扣除本年,所以这6万元应该全部是本年结转下年的。
例解:公益性捐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

例解:公益性捐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原创何广涛何博士说税 2020-05-221、捐赠有什么好?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扶贫、防疫)或者限额扣除,捐赠支出最明显的税收效应是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我们都知道,2019年实施的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把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大大放宽了,假定某企业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都符合小微标准,但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20万元,超过了300万元的标准,按照规定必须要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80万元。
如果该企业本年度发生了公益性捐赠20万元,假定符合全额税前扣除的条件,则其应纳税所得额变成300万元,从而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00×5%+200×10%=25万元,两相对比,节税额80-25=55万元,远远大于捐赠支出额。
2、捐赠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捐赠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捐赠对象如果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均需计算缴纳增值税(特定货物或物品免税,如扶贫和防疫),捐赠对象如果属于货币资金、股权等,不缴纳增值税。
属于应税行为,且不免税的,按照公允价值确认销项税额,对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适用免税的,对应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3、捐赠怎么进行会计核算?由于捐赠属于一项支出,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会计上将其确认为一项损失(营业外支出),同时需要对增值税进行处理。
(1)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捐赠,营业外支出包含销项税额。
例1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0年5月以自产的货物(税率为13%)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成本8万元,对应进项0.8万元已经抵扣,市场价格11.3万元,本笔捐赠不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9.3万元贷:库存商品 8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2)免征增值税的捐赠,营业外支出包含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2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0年5月以自产的货物(税率为13%)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成本8万元,对应进项0.8万元已经抵扣,市场价格11.3万元,本笔捐赠属于免税范围。
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梳理及案例解析

2.公益性社会组织
2018年度第一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国家能源集团公益基金会(原神华公益基金会) 2.爱佑慈善基金会 3.陈香梅公益基金会 4.安利公益基金会 5.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6.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7.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8.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 9.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 10.中国航天基金会 11.南都公益基金会 12.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 13.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 14.凯风公益基金会 等175家社会团体
会计利润=6000+600+300+100-3000-400-400-350-550-800-100 =7000-5600=1400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1400*12%=168万元 分析:通过县级政府向灾区捐赠200万元,属于公益性捐赠,允许限额税前扣除,当年扣除额 为168万元,未扣除部分32万元结转以后扣除。 直接向某学校捐赠30万元,不属于公益性捐赠,不能扣除。
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 梳理及案例解析
20191209
目录
CONTENTS
01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02
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03
一.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基本政策 公益性社会组织 慈善活动与公益事业
捐赠票据 限额扣除 全额扣除
1、基本政策
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
2.公益性社会组织
解析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支出标准

解析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支出标准解析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支出标准现行企业所得税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各项捐赠,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基本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是国家为了鼓励纳税人对一些特殊事业、特殊地区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行为,在《条例》颁布后,又有针对性地调整了部分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
在本文笔者就国家特殊规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及计算方法进行了整理。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标准分类如下:一、允许1.5%比例扣除由于金融、保险企业的特殊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7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支出,在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1.5%的标准以内可以据实扣除。
二、允许10%比例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53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国家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的公益组织或国家机关对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经税务机关审核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在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0%以内的部分,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上述宣传文化事业的公益性捐赠,其范围为:1.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
2.对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捐赠。
3.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
4.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接受的社会公益性活动、项目和文化设施等方面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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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如何计算
国家为了支持企业对公益救济性事业的捐赠,允许纳税企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
额中,对有的捐赠规定了一定比例的税前扣除,有的捐赠规定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2004年12月14日《中国税务报》第七版刊登的《捐赠业务税前扣除要点》一文,对此作了详尽的说明。
作为纳税企业来说,不仅要掌握哪些捐赠可以税前扣除,扣除比例是多少,更重要的是要掌握扣除限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计算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
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中规定,企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可
以在δ伤八?枚?%以内的部分予以扣除。
具体计算程序明确如下:
(一)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
(二)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
(三)将调整后的所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如《捐赠业务税前扣除要点》举例:某企业年销售收入总额为6000万元,销
售成本5600万元,销售费用50万元,缴纳增值税30万元,缴纳消费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47万元,财务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