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一、总则为规范我园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幼儿园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家资产损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我园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我园财务状况。
二、财务管理1、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并严格执行。
按规定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业务培训。
2、会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一名,出纳一名,并由会计负责全校的资金统筹,监督财经纪律、会计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3.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做好移交清册,并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须在清册上签名盖章。
为保证会计资料记录的连续性,接替人员在一年度内不得自立新帐。
4.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
不得将预算内收入列为预算外,或长期留作暂存。
更不得将收入不入帐,不得设帐外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5、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要分清资金渠道,按用途办理支出,不得互相挤占移作他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6、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
幼儿园固定财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所有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设备、设施、家具、车辆、计算机等。
三、管理体制1. 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2. 幼儿园园长是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审批固定资产购置、处置等事项。
3. 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4. 总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
5. 各部门、班级负责人对本部门、班级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
四、管理职责1. 固定资产购置(1)购置前,各部门、班级应根据实际需求提出购置申请,经园长批准后,由总务部门负责采购。
(2)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具备合法来源、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幼儿园实际需求。
2. 固定资产验收(1)固定资产购置后,由总务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验收时应检查固定资产的型号、规格、数量、质量、性能等是否符合要求。
3. 固定资产保管(1)固定资产应按照分类、规格、使用地点等进行分区、分柜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
(2)固定资产的保管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其完好。
4. 固定资产使用(1)各部门、班级应合理使用固定资产,避免浪费。
(2)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5. 固定资产维护(1)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2)维护费用由各部门、班级自行承担。
6. 固定资产报废(1)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年限或因故障无法修复,经园长批准后,可予以报废。
(2)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由总务部门负责处置。
五、监督检查1. 园长室定期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财务部门定期对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5篇)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成立幼儿园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工作。
一、购物审批:1.申购固定资产,经领导班子或园务委员研究,制订购置计划,园长审查批准。
2.低值易耗学习或日常用品,由个人、班组申请、填写领购物登记表,班组部门审核,园长审批。
二、购物制度:由总务、事务及指定人员了解物品要求,经过认真仔细的市场调查,货比三家,认可后方能购买。
三、财产入帐登记:物品购置后由总务或管理员验收,并登记入帐,专人保管。
四、领物登记:1.领物以节约为原则,杜绝浪费现象。
2.手续完备,在规定时间内领取。
(领物登记、班组长签名、每周三交单,一、五领取)3.领取低值易耗品,在领物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五、借物登记:1.幼儿园的一切财产设备未经领导批准和管理员同意,不得任意外借或擅自拆毁。
2.因工作需要借用者,经领导同意到总务处输借用手续,并交纳一定押金,手续完备方可借用。
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者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3.文娱、电教设备专人负责保管,但不得以分散保管为名各人使用。
4.各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总务登记张贴,各室负责人核对后签字并负责保管。
5.登记后的固定资产如因调整更换,由总务重新登记。
6.因工作变动者,经财产审核小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物移交手续。
六、财产报废:幼儿园固定资产确因丧失效能和无法修理,经财产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七、奖赔制度:1.随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修理。
每学期末自查,审核小组进行检查。
2.对全园教职工及幼儿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3.财产保管情况与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4、.人为造成财产损坏,由本人填写报损单,经财产审核小组核实后,视损坏程度酌情作出赔偿处理,赔偿物品金额的____%~____%5.自然损坏物品也需办理报损手续。
八、定期盘点、维修制度:1.由总务、医务、财务对固定财产每学期盘点一次,办公用品及其他财产每学期盘点二次。
2.总务处全面负责对财产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资产的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合理有效使用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园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清理、处置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我园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我园固定资产管理应实行定期检查、定期报告、及时维修、妥善保管制度。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根据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和教学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预算,由园长审批。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取得合法的采购凭证。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由园长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负责,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按照采购计划和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合格后,应办理入库手续,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应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洁、保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维护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保证固定资产的维修质量。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清理与处置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清理应由园长或者其授权的管理人员负责,清理人员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清理方案,报园长审批。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收入应上缴幼儿园财政账户。
第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通过公开竞价、拍卖等方式进行,确保处置价值的最大化。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幼儿园应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负责固定资产的监督与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幼儿园是一所为儿童提供教育和保育服务的机构,固定资产是幼儿园日常教育和管理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器材和物品等。
为了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和管理,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1.校长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行政人员负责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调配、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工作;3.教职工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保养和维修等工作,并及时向行政人员报告。
三、固定资产采购1.固定资产采购应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行政人员负责编制采购计划和采购清单,并经校长批准后进行采购;2.采购资金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报销,采购合同和发票等文件应妥善保存。
四、固定资产验收1.固定资产采购后应进行验收,由行政人员负责组织验收工作;2.验收程序包括对物品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核对,并进行验收报告的签署。
五、固定资产登记1.经过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登记,由行政人员负责编制资产清单,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和购置金额等信息;2.资产清单应定期更新,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固定资产调配1.固定资产的调配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校长批准后进行;2.调配记录应详细记录调出、调入单位、资产名称和调配日期等信息,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七、固定资产使用1.教职工在使用固定资产时应妥善使用,并确保安全;2.若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行政人员报告,并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八、固定资产维修1.固定资产维修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维修前应进行维修申请,并经行政人员批准;2.维修记录应详细记录维修日期、故障原因、维修内容和维修人员等信息,并经行政人员签字确认。
九、固定资产报废1.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报废,并由行政人员编制报废清单;2.报废资产应经过校长批准,并经专业机构鉴定价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十、违纪处分对于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幼儿园用于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具有使用年限、价值较高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筑物、设备、器具、家具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物尽其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设立固定资产管理组织,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园长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按照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教学需求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商品或服务。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或询价采购,签订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内容。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由园长或其授权的管理人员负责,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八条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进行,重点检查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数量、规格等内容。
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并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应当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检查和清理,确保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使用状况符合规定。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对达到使用年限或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监督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核算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情况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务的准确、完整。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管理,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幼儿园固定资产,是指幼儿园用于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具有使用价值、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价值较高的物品。
第三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应当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第四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采购、使用、保管、维修、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根据教育教学需要,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六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教育局联合招标、园内自行招标等程序进行,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验收应当实行现场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应当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固定资产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第八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转借他人。
第九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保管应当实行分级负责制度,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应当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固定资产的丢失、损坏或者滥用。
第十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维修应当及时进行,确保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
维修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第十一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处置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报告第十二条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幼儿园固定资产清查结束应当编写清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使用情况等。
第十四条幼儿园固定资产清查报告应当报送园长审批,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3篇)

幼儿园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幼儿园资产的管理,维护幼儿园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幼儿园的资产范围包括固定资产、非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类资产。
第三条幼儿园资产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务,遵守法律法规,加强监督和监控。
第四条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资产管理责任部门及人员,并保证相关人员具有管理资产的专业能力。
第五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接收和归还日期、使用地点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六条幼儿园要进行资产盘点,定期检查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并确保实物与台账相符。
第七条幼儿园要加强资产的保养和维修,保持资产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八条幼儿园要加强资产的保管和防盗,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九条幼儿园要加强资产的合理利用,降低资源浪费,提高效益。
第十条幼儿园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和效率。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十一条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报废程序。
第十二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购置采取公开招标、比选或委托采购等方式,确保价格合理、质量可靠。
第十三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使用应符合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使用范围,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十四条幼儿园固定资产的处置应经过审批程序,明确处置方式和流程,并及时报废或变卖。
第十五条幼儿园要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记录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一系列信息,且进行定期更新。
第十六条幼儿园要进行固定资产盘点,确保实物与台账相符,并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数量和质量。
第十七条幼儿园要建立固定资产的保管制度,加强仓库和设备房的管理,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
第十八条幼儿园要加强固定资产的利用和节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资源浪费。
第三章非固定资产管理第十九条幼儿园要建立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非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报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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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固定财产制度
为加强我园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完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层层签订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
园长是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的总负责人,财产保管员为具体管理负责人,各部门、办公室、班级人员为具体财产的管理人和使用人。
(2)制订固定资产各级管理人员职责,每学期与各班级签订固定资产责任卡,使各部门、各班级人员明确各自负责的内容和要求。
(3)成立幼儿园固定资产管理清查小组,制订清查小组职责,协助财产保管员,实施好固定资产管理与清查的整个过程,并对下一年固定资产管理提出建议。
2.固定资产的采购、入库、调拨。
(1)购置的物品单必须有申请人、总务主任、幼儿园负责人三人的签名。
(2)对于社会捐赠物品要及时入账,并附有捐赠协议和交接清单。
对已投入使用,但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固定资产,可按市场估价入账。
(3)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由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协调处理,填写“幼儿园设施设备调拨单”,经调出、调入部门管理负责人签字后,再由调拨负责人以及单位负责人确认。
3.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各部门、班级应根据责任书内容落实对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和保管。
在使用过程中,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如有损坏要及时报损维修。
(2)财产保管员对于公共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时常检查、清点。
根据各部门固定资产的报损情况,及时安排人员维修。
(3)幼儿园固定资产一般不对外出租或者出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供借用申请,固定资产管理小组审批,园长签字后方能出借。
借用方要按我园外借固定资产要求办好手续,收回时由财产保管员进行勘验,有损坏的要依据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4.固定资产的清查与整改。
(1)幼儿园固定资产实行每学期清查一次,每年年底进行总清查。
(2)幼儿园每学期的财产清查工作先由各部门(班级)进行自查,再由幼儿园财产清查小组人员共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后,再由清查小组进行复查。
(3)清查工作要对固定资产实物及所有台账进行检查,做到账账、账表、账实一致,做到固定资产所有采购、入库、使用、维修、报废程序的完整和手续的齐全。
5.固定资产的报废工作。
(1)对于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财产保管员要统一进行登记,上报园长,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2)报废单要由财产清查小组、总务处、幼儿园负责人共同签字,说明报废物品和原因,报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并经区国资办审核批准报废。
(3)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