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模版
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制度

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提高公司的投资决策质量,保障公司投资项目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评审管理工作。
三、投资项目评审流程1. 项目申报阶段(1)项目提出:由各部门或项目管理者提出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至投资部门。
(2)初审:投资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审核项目提出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必要性。
(3)项目评审会议召开:投资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评审会议,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建议意见。
2. 项目立项阶段(1)项目立项决策:根据评审会议意见,公司领导层进行最终决策,决定项目是否立项。
(2)项目立项公告:对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相关意见。
3. 项目执行阶段(1)项目实施计划编制:项目执行部门根据立项决定,编制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报领导审批。
(2)项目实施监控:项目执行部门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项目评估阶段(1)项目评估报告编制:项目执行完成后,编制项目评估报告,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2)项目评估会议召开:投资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评估会议,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审。
(3)项目结案决策:根据评估结果,公司领导层决定项目是否结案,并对项目进行总结和风险分析。
四、评审标准1. 投资回报率:投资项目应符合公司的投资回报率标准,保证项目的经济效益。
2. 投资风险:投资项目应对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减少风险对公司的影响。
3. 综合效益:投资项目应考虑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综合因素,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五、管理制度1. 信息共享:各部门应及时向投资部门提供项目相关信息,保证决策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决策透明:投资决策应公开透明,对项目的立项和评审过程进行公示和公开。
3. 保密管理:对涉及商业秘密等信息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4. 沟通协调:各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和协调,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评估机制1. 绩效考核:对项目评审和执行过程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办法

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办法一、评审范围1. 投资项目评审工作适用于所有有关公司内外投资决策的项目,包括新项目投资、扩大项目投资、并购投资等。
2. 评审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投资金额、收益预测、风险分析、资金来源等。
二、评审程序1. 提报评审:项目方向财务部门提报评审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和报告。
2. 评审组成:评审组由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顾问等组成,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
3. 评审会议:评审组根据提交的资料和报告进行讨论和分析,制定评审意见和建议。
4. 决策公示:评审意见和建议由评审组提出,并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层进行决策。
5. 反馈意见:评审结果反馈给项目方,包括对项目的批准、条件批准或不批准等。
三、评审要点1.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市场需求、竞争对手等。
2. 投资金额:评估项目所需的资金规模,并提供具体的资金来源和资金筹集计划。
3. 收益预测:通过市场调研、数据分析等手段,对项目的收益情况进行预测,并提供详细的收益预测报告。
4. 风险分析:对项目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等。
5. 资金来源:对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明确,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 评审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的可行性、风险控制、预期收益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事项1. 评审工作要保证客观公正,评审组成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评审信息。
2. 评审建议作为决策依据,项目方需认真对待评审结果,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行动。
3. 评审结果可以作为项目执行的依据,但并不代表项目一定会获得批准或投资。
以上为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基本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股份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投资决策行为,完善投资风险控制机制,提高建设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决策是指根据公司整体投资方向、投资布局和发展规划,在广泛占有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论证和评估,决断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本部及权属各级子公司的新建、扩建项目的投资均由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列入公司《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后附)禁止类的投资项目,各企业一律不得投资;列入负面清单特别监管类的投资项目,由相应国资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审核把关程序;负面清单之外的投资项目,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履行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原则与标准第五条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
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公司的发展规划;坚持法定决策程序和内部决策程序相统一。
(二)科学、民主原则。
按照立项、评估、决策的顺序,投资项目的过程采用咨询机构参与,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等多种论证咨询方式,按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权限进行集体表决,作到方法科学、程序严密、依据充分、信息准确。
(三)效益优先原则。
以投资效益作为决策的核心,合理选择项目,优化实施方案,降低投资成本,改善投资结构,获取最佳利益,并注重长远发展与近期效益的相结合。
(四)风险规避原则。
决策过程中应对包括政策、法律、技术、人才、管理、资金、市场及合作伙伴在内的各类投资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论证,并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其结果应作为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标准:(一)市场和效益标准。
投资决策讲求投资效益,创造社会效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印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按照行业划分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回收期、项目经济净现值、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和项目投资利税率等指标进行核查。
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项目审批与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项目是指企业运用资产收益、自有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融资取得的经营资产,新建、扩建、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资产运作等项目。
具体包括:(一)企业在境内、境外新设(含独资、合资、合作等)的投资项目。
(二)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对企业外部投资(含同一出资主体下的不同企业法人之间投资)的项目,或企业对已投资项目进行追加投资。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设备更新(不含用于满足简单再生产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
第四条投资项目所涉及的经营范围必须以不超出投资主体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为限,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制定的方向进行投资。
第五条为了确保项目投资的收益,投资项目年收益率一般平均不低于10%。
第二章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和审批内容第六条公司负责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批。
第七条公司投资项目审批和核准管理由公司经营部主办,经营部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和投资方案(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查,并负责指导、监督整个投资项目审批过程的合规性;组织专家对项目技术可行性和建设进度计划的审核。
财务部:负责项目所需资金安排、财务风险的审核,对投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监督。
行政部:负责配备项目所需人员及培训计划的审查,投资项目涉及员工分流安置的,其员工安置方案由行政部负责审核。
第八条公司审批投资项目主要关注的问题:(一)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的政策法规。
(二)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政策。
(三)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
(四)投资项目是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竞争能力。
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程

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规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司重点工程建设预算资金利用效率,规范公司投资项目评审,加快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根据财政部《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财基字[1998]766号)及《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财办建[2002]619号)和市财政局《芜湖市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操作规程》(财建字[2003]246号)以及《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07年7月)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公司承担的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项目建设单位特指项目建设的投资单位(建投公司及其下属项目公司)以区别于项目施工单位。
第二章:审价机构第三条审价机构系指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审查任务的具有工程造价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四条接受委托的审价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1、接受委托承办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2、接受委托的审价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等,无不良行为记录,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第五条相关部门会同市建投公司审计监督部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审价机构。
公司与中标的审价机构签订工程审价委托协议,审价(评审)费用按投标报价执行。
第六条公司审计监督部具体负责对中介审价机构的任务分配、管理和评价。
第七条审价机构应实行审价业务回避制度。
与审价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审价机构不得安排其承担相应项目的审价任务。
第三章:审查的内容和程序第八条项目预(结)算审查主要包括形式要件、程序审查和工程预(结)算造价审核。
第九条项目建设的形式要件审查的内容。
1、项目建设程序审查。
主要是对批准性文件的程序性审查。
2、建筑安装工程预(决)算审查。
3、设备投资审查。
4、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预算的审查。
5、对有关部门批准的发生的特殊费用的审查。
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项目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有效防范项目投资风险,建立健全的项目投资评审流程,本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
第二章项目评审组织项目评审组织由投资发展部牵头,工程开发部、技术部、财务部和法律顾问组成。
其职能是负责对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项目投资分析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论证与审查。
视项目情况,实行自评与委托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项目投资评审工作。
在组织项目评审时,应组成评审组或专家组。
第三章项目投资评审程序、内容和要求投资发展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初评、调研,并撰写《项目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等进行审议。
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等审议的项目,与业主签订项目合同。
专家会议评审应遵循一定的程序,如综合部拟定评审会议议程,随机抽取专家,向拟聘专家发出邀请函、会议通知等。
专家审查意见或评审报告应论据充分,数据准确,结论明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投资发展部门将评审资料及结果归档。
第四章专家库的选定专家库专业设置根据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需要,分为三个专业组:生活服务类、工矿企业类及环境类。
Article 16: XXX us departments。
wholly-owned and holding subsidiaries。
government agencies。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es of the company。
The XXX must meet the following basic requirements:1) XXX.2) For multi-disciplinary cross-cutting projects。
XXX.Article 17: For projects with large investment scale and risks。
third-party nal XXX。
中交股份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中交股投字【2008】868号)

第三章 专家库的管理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选定
第十条 专家库专业设置根据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需要,分 为四个专业组:路桥工程、水工工程、房地产开发、其他专业(金 融类、资源类等),在各专业组中根据公司投资业务情况有针对 性的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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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具有特殊专长的专家,公司可以直接聘任。 第十四条 投资规模较大、投资领域风险较大的项目,原则 上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第三方中介评估机构的选聘 原则上应在至少 2~3 家公司中进行竟聘,选择中介评估机构应 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具备与所评估投资项目的业务相适应的资 质条件; (二)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在业内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 3 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 和违法职业行为; (四)有较好的工作业绩,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且综合素 质较高。
(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称,在本专业业务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四)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能够出差到 现场踏勘,能够胜任投资业务评估、评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分 担的任务,并能按时参加项目投资评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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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专家享有如下权利: (一)接受聘请,担任投资项目评审或评估专家; (二)依法并按照工程评估、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资项目进 行独立评审或评估,提出的评审或评估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 的干预;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投资项目评估、评审的劳务报 酬;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专家负有如下义务: (一)认真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及项目 投资评估、评审的标准和方法,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科 学、可靠地提供评估、评审结果; (二)遵守评估、评审工作纪律,不得与项目投资单位私下 接触;不得收受项目投资单位的财物、宴请或者其他好处以妨碍 评审; (三)按时参加投资项目的评估、评审活动,对所提出的书 面及口头的评估、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专家的聘任程序采取公司有关部门和所属子 (分)公司推荐及公司直接聘任相结合的方式。 (一)专家库专家每四年换届一次,中间可视评审项目需求 进行增补。各子(分)公司每届推荐 2~3 人;公司有关部门每 届推荐 1 人;外单位专家由投资部负责选聘。 (二)被推荐人填写《项目投资评审专家推荐表》(见附表 1),并提供相关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书复 印件),每人限报 2 项专业。 (三)推荐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 章后报公司投资部。 (四)公司投资部负责审核推荐材料,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 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正式行文公布项目投资评审专家库专家名 单。 (五)专家聘任期限为四年,聘期结束后,经公司投资部审 查合格者,可以续聘。
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项目评审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评审工作,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评审工作,是指根据项目建设审批的需要,组织专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受托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为项目的各个手续报批提供依
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公司项目前期申报评审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需要进行项目评审的事宜。
第四条投资管理中心是项目评审的具体实施部门。
第二章评审实施
第五条投资管理中心实施项目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对需要进行评审的项目论证报告进行开展工作;
(二)参与项目的前期论证,对专家提出的项目可行性和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建议进行落实和整改;
(三)项目前期工程费用、项目概算、预算的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控制;
第六条投资管理中心组织公司内部人员对相关的论证报告书进行初步的审查,把审查的信息反馈给设计咨询公司,再组织专家评审会,对论证报告书
进行评审。
第七条投资管理中心实施评审工作的程序:
(一)设计咨询单位根据论证项目的需要传达评审任务;
(二)我公司相应负责部门联系、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和设计咨询单位,安排项目评审人员,并根据需要安排评审会场;
(三)按规定报送有关评审所需的资料,评审专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
(四)对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及时联系相应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整改;
(五)对出具评审报告进行及时的收档,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
工作;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项目前期建设的论证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按照此办法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投资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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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落实投资项目决策责任制,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委相关规定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以及股份公司所属子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称投资项目评审,是由投资主体企业或出资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按项目投资评审程序以及项目评审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对拟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报告进行评估审查,为股份公司进行投资项目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的重要环节。
第二章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
第四条股份公司设立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股份公司有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评审委员会组建技术、经济等相关类别评审专家库,分别负责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评审、经济可行性等方面评审。
专家由股份公司系统内外单位在本行业或投资领域具
有一定知名度和相当工作经验,且工作态度严谨、认真负责的行业专家组成。
第六条投资项目评审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股份公司投资管理部。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评审材料的收集、汇总和分发工作;
(二)评审会议的安排与组织工作;
(三)外部专家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根据评审会议的意见,起草项目评审报告;
(五)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工作。
第八条评审委员会委员的义务和职责:
(一)评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阅研拟评审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股份公司主办部门的初评报告等评审材料,并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等做出专业性的分析与评判。
(二)评审委员会委员须按时参加会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应当提前向评审委员会主任请假并提交个人书面意见,同时告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章投资项目评审的依据和内容
第九条评审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
(二)股份公司的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需求、年度投融资计划以及财务、资金约束条件等;
(三)《投资管理办法》确定的投资项目所需达到的标准;
(四)拟投资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
(五)拟投资项目是否与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主业相关;
(六)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依据。
第十条评审内容:
(一)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和产业政策;
(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主业要求;
(三)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股份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年度投融资计划以及财务、资金约束条件等;
(四)拟投资项目经济和技术的可行性分析;
(五)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第十一条拟投资项目投资主体企业提交的材料应对项目的项目前景、合法合规性、技术经济可行性、风险可控性、资本资金与管控运营能力等进行论证,立项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须符合《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
第四章评审流程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在初评(复核)意见经股份公司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