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规章制度
北大第一医院护理实习要求

北大第一医院护理实习要求
(1)现从事护理及相关专业工作的学生,所在单位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可在学生本人现工作医院进行所从事专业的毕业实习12周。
(2)现从事护理及相关专业工作的学生,所在单位为二级甲等以下医院的,必须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所从事专业的毕业实习12周。
(3)学生在学期间到上一级医院或单位进修学习6个月以上者,有进修单位出具证明及评价可作为毕业实习过程参考条件。
(4)毕业实习必须按北京大学医学继续教育学院毕业实习手册的具体要求完成。
(5)北京大学医学继续教育学院和各学习中心组织有关实习指导教师对实习过程进行评议,给出毕业实习成绩。
(6)学生于毕业实习结束时应完成一份毕业实习总结和毕业论文。
(7)毕业实习成绩不计入GPA。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第一条,医院员工行为规范。
1.1 医院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纪律。
1.2 医院员工应保护患者隐私,严守医疗机密,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1.3 医院员工应尊重患者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不得对患者进行歧视或侮辱。
1.4 医院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穿着不得体的服装或进行不当言行。
第二条,医疗安全管理规定。
2.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2.2 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
运行。
2.3 医院应对医疗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医疗事故应急处理
能力。
2.4 医院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保障患者权益。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规定。
3.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和审
批程序。
3.2 医院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财务违规行为
的发生。
3.3 医院应建立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医院财务进行审计,确
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4 医院应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成本,保障
患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规章制度为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医院员工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权益。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

医院一般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院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职务安排,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医院全体员工要维护医院的形象,加强自身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五条医院全体员工要诚实守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绝不允许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条医院全体员工要维护医患关系,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
第七条医院全体员工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合作,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八条医院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医院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医院规定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排班制度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制定。
第十条医院禁止迟到早退,旷工缺勤行为,一经发现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医院规定周末和节假日为值班时间,各科室要确保有足够的人员值班。
第十二条医院要求所有医护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医院制定医疗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医院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院长对全院工作负总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负全责。
第十五条医院设立各种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第十六条医院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财务监管和审计制度。
第十七条医院制定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用人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八条医院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十九条医院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医院安全。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二十条医院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十一条医院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学习条件,鼓励员工继续学习提升技能。
第二十二条医院为员工提供节假日福利和年度晋升机会,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三条医院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违纪违法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人民医院工作制度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第一人民医院的工作制度和加强劳动纪律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和管理办法。
二、岗位职责1. 医生(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相关规定,维护医疗机构安全、稳定和公共形象。
(2)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质控和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加强学习,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4)配合医疗机构发展需要,积极参加临床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
2. 护士(1)按照医疗机构的制度和规定,认真执行护理方案和医嘱,提高患者护理质量和安全。
(2)全面了解患者的病情和需求,重视患者的心理健康,给予热情、耐心和科学的护理服务。
(3)积极参与科研、培训和继续教育,持续提高护理素养和能力水平。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医疗机构和患者的机密,不参与医疗纠纷,保护医疗机构形象。
3. 行政人员(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维护医疗机构安全、稳定和公共形象。
(2)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制度和规定,履行职责,保障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和管理。
(3)注重学习和提高管理水平,重视团队协作和员工发展,持续提高医疗机构的综合管理水平。
4. 服务人员(1)认真遵守医疗机构规定,维护机构安全和形象,保障患者的舒适、便利和安全。
(2)热情、礼貌、周到地为患者服务,细致倾听患者需求,提供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
(3)认真执行医疗机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机构的安全和秩序。
三、劳动纪律1. 严禁迟到早退。
2. 严禁旷工和旷课。
3. 严禁赌博、酗酒和吸烟。
4. 严禁盗窃和接受贿赂。
5. 严禁泄露和篡改机密资料。
6. 严禁参与医疗纠纷和打架斗殴。
7. 严禁违反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定。
8. 严禁对医疗机构形象造成损害。
四、奖惩制度1. 工作成绩突出者,可获得表扬、奖励。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职业道德和医疗质量问题者,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就诊患者及其家属。
第三条医院规章制度是医院管理的基本规范,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患者及其家属应予以配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医院党委:负责医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 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
3.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
4.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
5. 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6. 财务部: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7. 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医患沟通和医患纠纷处理。
8. 医疗设备科:负责医院医疗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9. 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10. 后勤保障部: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医院党委:负责医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医院正确履行社会责任。
2. 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医院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4.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工作,保障用药安全。
5. 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
6. 财务部: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医院财务状况良好。
7. 医患关系办公室:负责医患沟通和医患纠纷处理,维护医患关系和谐。
8. 医疗设备科:负责医院医疗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9. 感染管理科: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保障患者安全。
10. 后勤保障部: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为医院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第三章医疗服务与质量管理第六条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疗服务规范:1.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医院规章制度管理制度

医院规章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为了规范医院内部管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行,提升医院服务质量,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全部员工,包含管理人员、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2.全部员工在医院内从事工作时,必需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员工纪律和规范第三条守时纪律1.全部员工必需定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定时上班,需提前请假并得到相关领导批准。
第四条工作服着装规范1.全部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需穿着统一的医院工作服,保持乾净。
2.医生和护士应佩戴职业证件,以便患者能够辨认。
第五条语言和行为规范1.员工在与患者和其他员工沟通时,应使用礼貌、文明的语言,不得使用粗鲁、恶言恶语。
2.员工不得对患者进行人身羞辱、恐吓,不得进行种族鄙视或性别鄙视。
第六条保密规定1.员工必需遵守医疗保密工作制度,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2.员工对于医院内部的管理、经营、科研等机密信息,同样要严守秘密。
第七条禁止吸烟和饮酒1.在医院内部的任何区域,员工严禁吸烟和饮酒。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方之外,员工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在医院周边吸烟和饮酒。
第三章工作岗位管理第八条工作时间和休假1.员工依照医院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
2.依据工作需要,员工需要提前申请休假,并得到相关领导的批准。
第九条工作安全规范1.医院提倡员工遵守劳动安全规范,正确使用劳动保护设施和器材。
2.员工在工作中要注意职业病防护,减少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员工在工作中如发生突发事故或意外损害,应立刻汇报上级,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护本身和患者。
2.医院将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员工应熟识并依照预案执行,保障医院及患者的安全。
第四章岗位职责与评估第十一条岗位职责1.医院将依据各个岗位的不同要求,明确员工的职责和义务,并及时向员工进行告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2009)【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京人社办发[2009]43号【发布部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09.05.13【实施日期】2009.06.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京人社办发〔2009〕43号)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78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有关项目予以变更。
本通知自2009年6月10日起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2.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变更项目名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九年五月十三日附件1: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变更项目名单1.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名称由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变更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北大医院);2.北京电信建筑工程公司第六医务室,名称由北京电信建筑工程公司第六医务室,变更为:北京电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六医务室;3.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太仆寺街23号,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太仆寺街21号;4.北京广安中医门诊部,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横二条二号华恒大厦一层,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横二条二号华恒大厦一、二层;5.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由:西城区赵登禹路32号,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赵登禹路32号、赵登禹路54号;6.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教育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33号戊门,变更为:北京市西城区中京畿道8号;7.北京印钞厂医院,名称由北京印钞厂医院,变更为:北京印钞有限公司医院;8.人民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人民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宣武区天桥街道东经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宣武区先农坛街2号,变更为:宣武区东经路104号;9.北京市朝阳区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南街,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西里1号院1号楼;10.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机化工厂卫生所,地址由朝阳区大郊亭有机化工厂,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垂杨柳南里6号平房;11.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由北京市来广营乡来广营村,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朝来家园赢秋苑小区北侧综合楼;12.北京仁杰兴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卫生所,名称由北京仁杰兴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卫生所,变更为:北京国华杰地动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卫生所;13.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姚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姚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平房地区亮马厂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村,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亮马厂中心街;14.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呼家楼西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西里10号楼东侧平房,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呼家楼北街13楼111号、112号、121号、122号;15.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方家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名称由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方家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高西店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委会旁,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西店村126号;16.高碑店地区兴隆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地区兴隆家园38号楼7单元,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兴隆家园23号楼;17.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后勤部苇子坑门诊部,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0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0号、北京市海淀区安宁庄东路28号总装小营住宅区;18.航空工业中心医院第二门诊部(朝阳区建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由航空工业中心医院第二门诊部(朝阳区建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外街道南郎家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航空工业中心医院第二门诊部);19.朝阳区高碑店街道甘露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小区,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康家园小区1号楼旁;20.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医院,医疗机构等级由三级乙等,变更为:三级甲等;。
北大国际医院工作制度

北大国际医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北大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国际化综合性医院,遵循“仁爱、敬业、精医、创新”的院训,秉承“患者至上、员工为本、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致力于为广大患者提供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第二条为了规范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和员工的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体员工、患者及就诊人员。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医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董事会、监事会、院长、副院长、各职能部门及临床科室。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医院的决策、监督和资产管理;监事会对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监督;院长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开展工作;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 respective 的工作。
三、员工管理第六条医院招聘员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注重人才选拔的质量和效益。
第七条员工需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参加岗前培训并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医院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按照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
第九条医院关心员工成长,提供完善的职业培训和晋升通道,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
第十条医院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四、医疗服务第十一条医院按照国际化标准设置临床科室,提供多学科综合诊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院建立健全诊疗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十四条医院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和便捷性。
第十五条医院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业,开展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工作。
五、科研教学第十六条医院重视科研工作,设立科研基金,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科研攻关。
第十七条医院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际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
第十八条医院作为教学基地,与国内外医学院校合作,培养医学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