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

合集下载

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

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

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6.1 救护队伍及人员(5分)(1)中队由3个以上小队组成,设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工程技术人员1人。

小队由不少于9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各1人。

中队的最低小队数量标准是3个小队,独立中队至少达4个小队中队组织机构的人员必须全是专职人员,兼职不计;对小队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9人中包括正副小队长。

小队人员数量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不能减少。

作为小队是最小的作战单位,要求9人一是便于日常的战备值班工作,有机动人员;二是在作战中便于携带装备,相对减少队员的体能消耗;三是在战斗中有9人参加相对增强了战斗能力,有利于抢险方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特别是在抢救多名遇险人员、构筑设施和对大型救灾设备的操作时需要多人合作。

(2)中队指挥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不少于3年,并经培训取得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此处是专指从事矿山救护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与大队长“从事井下工作不少于5年”的要求不相同。

在抢险救灾中,中队长往往要亲临前线作战,不但是一位指定员,也是一位战斗员,是一线的排头兵和领头羊,必须具有丰富的救援经验,一般认为,在救护队经过三至五年的不断学习训练和事故磨练,才能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方面趋于成熟,成为一名比较合格的矿山救护队队员。

所以提出了“从事矿山救护工作不少于3年”的要求;《煤矿救援规程》规定:“中队以上的指挥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必须通过不少于3个月、小队长不少于1.5个月的基础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具备一定的实战经验,才能担任指挥工作”。

同时,按照国家局的要求,中队长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国家中心组织的培训合格,副中队长至少要经过省救援中心组织的基层指挥员培训合格才能担任指挥工作。

通过培训,能拓宽指挥员的知识面,接收新的救援理念,提高救援指挥能力,以保证救护队在抢险救灾中制定的方案有效、行动方案和措施正确,防止事故的扩大,达到安全救护的目的。

(终稿)安徽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试行)(1)

(终稿)安徽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试行)(1)

安徽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前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徽省煤矿救护大、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

为加强安徽省煤矿救护队管理,促进煤矿救护队的专业化、军事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救护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保证安全、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煤矿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编制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矿山救援规程》、《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充分考虑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和救援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实施细则为强制性标准。

本实施细则由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实施细则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救援指挥中心。

本实施细则参加起草单位: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救护大队、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救护消防大队、皖北煤电公司救护大队、国投新集公司救护大队、皖南区域矿山救护大队。

目次前言 (3)1范围 (5)2规范性引用文件 (5)3术语和定义 (5)4一般规定 (7)5 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 (8)6 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 (13)安徽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大、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救护大、中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1008-2007 矿山救护规程《煤矿救护规程》2006年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矿山救护队m ine rescue team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职业性、技术性并实行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全解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全解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大队、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定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救护大队、中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考核达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1008-2007 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2006年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矿山救护队 mine rescue team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职业性、技术性并实行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

3.2 矿山救护指挥员 commander of mine rescue矿山救护队担任副小队长以上职务人员、技术人员的统称。

3.3 演习巷道 tunnel for exercising指专供矿山救护队进行实战演习训练的地下巷道、硐室或地面密封构筑物。

3.4 井下基地 surface rescue base选择在井下靠近灾区、通风良好、运输方便、不易受灾害事故直接影响的安全地点,用于井下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存放救灾物资、待机小队停留和急救医务人员值班等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场所。

3.5 火区 fire area井下火灾燃烧区域或无法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

3.6 风障 air brattice在矿井巷道或工作面内引导风流的设施。

3.7 人工呼吸 artificial respiration在自然呼吸停止、不规则或不充分时,借助人工的方法,强迫空气进出肺部,帮助伤员恢复呼吸功能的一项急救技术。

3.8 氧气呼吸器校验仪 calibrator of respirator用以准确检验氧气呼吸器相关技术指标是否合乎规定标准的专用仪器。

3.9 氧气充填泵 oxygen pump将氧气从大容积氧气瓶抽出并充入小容积氧气瓶的升压泵(主要供矿山救护队充填氧气用)。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

三、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基本规定
4. 矿山救护大队、中队质量标准化分为四个等级: (1)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 (2)一级: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 (3)二级: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 (4)三级:总分75分以上(含75分)。 质量标准化考核75分以下,必须限期整改。 5. 矿山救护中队应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矿山 救护大队(独立中队)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 省级矿山救援管理机构应每年组织一次检查验收, 国家矿山应急救援管理机构适时组织抽查。

5. 救援准备(5分)

(1) 闻警集合(2分) 标准要求:小队不少于6人,集体住宿,24小时值 班。接事故电话时,电话员立即按下电铃(作为预 备铃),按规定记录事故单位名称、地点、类别、 遇险人数、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出动小队及人数、 带队指挥员、记录人、出动时间,并立即拉响事 故警报。值班队员听到事故警报,立即跑步集合, 面向汽车列队,小队长清点人数,电话值班员向 指挥员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员简单布置任务后, 立即发出上车命令。 60s出动,不需乘车时,不得超 过120s。值班队出动后,待机队120s内转为值班 队,必要时与值班队一起出动。
4. 业务技术工作(15分)




(1) 业务知识(5分) 标准要求及评分方法:按《煤矿安全规程》、《矿 山救护规程》等相关内容按百分制出题,中队全体 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少1人扣0.5分,中队平均分乘 以5%即为中队业务知识得分。 (2)战术运用(2分) 标准要求及评分办法:假设一次事故(火灾、瓦斯、 煤尘事故),根据《矿山救护规程》制定作战方案, 15min完成;被检中队指挥员全部参加考试,考试 少1人扣1分,不合格1人扣0.5分。
为加强矿山救护队的管理,全面促进矿山救护 队的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保证安全、迅速 有效地处理矿山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编制 本标准。 本标准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充 分考虑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和救援工作实际的基 础上编制而成。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大、中队质 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办法。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安徽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前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安徽省煤矿救护大、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

为加强安徽省煤矿救护队管理,促进煤矿救护队的专业化、军事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救护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保证安全、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煤矿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编制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矿山救援规程》、《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充分考虑安徽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和救援工作实际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实施细则为强制性标准。

本实施细则由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实施细则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救援指挥中心。

本实施细则参加起草单位: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救护大队、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救护消防大队、皖北煤电公司救护大队、国投新集公司救护大队、皖南区域矿山救护大队。

目次前言 (3)1范围 (5)2标准性引用文件 (5)3术语和定义 (5)4一般规定 (7)5 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方法 (8)6 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方法 (13)安徽省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试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大、中队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救护大、中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

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1008-2007 矿山救护规程《煤矿救护规程》2006年版3 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矿山救护队m ine rescue team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职业性、技术性并实行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大队、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定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救护大队、中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考核达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AQ1008-2007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2006年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矿山救护队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职业性、技术性并实行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

3.2矿山救护指挥员矿山救护队担任副小队长以上职务人员、技术人员的统称。

3.3演习巷道指专供矿山救护队进行实战演习训练的地下巷道、硐室或地面密封构筑物。

3.4井下基地选择在井下靠近灾区、通风良好、运输方便、不易受灾害事故直接影响的安全地点,用于井下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存放救灾物资、待机小队停留和急救医务人员值班等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场所。

3.5火区井下火灾燃烧区域或无法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

3.6风障在矿井巷道或工作面内引导风流的设施。

3.7人工呼吸在自然呼吸停止、不规则或不充分时,借助人工的方法,强迫空气进出肺部,帮助伤员恢复呼吸功能的一项急救技术。

3.8氧气呼吸器校验仪用以准确检验氧气呼吸器相关技术指标是否合乎规定标准的专用仪器。

3.9氧气充填泵将氧气从大容积氧气瓶抽出并充入小容积氧气瓶的升压泵(主要供矿山救护队充填氧气用)3.10自动苏生器对中毒或窒息的伤员自动进行人工呼吸或输氧的急救器具。

3.11高泡灭火利用高倍数泡沫灭火机产生的空气泡沫混合体进行灭火的方法。

3.12热成像仪通过红外光学系统、红外探测器及电子处理系统,将物体表面红外辐射转换成可见图像的一种设备。

它具有测温功能,能够定量显示物体表面温度分布情况,将灰度图像进行伪彩色编码,在每组编码中都带有图像和温度数据,可随时读取。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2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2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一、一般规定1、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包括:救护队伍及人员,救护培训,救援装备、维护保养与设施,业务技术工作,医疗急救,一般技术操作,综合体质,军事化队容、风纪、礼节,综合管理共十项,满分为100分。

2、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时,业务知识,军事化队容、风纪、礼节和综合管理由中队集体完成,其他项目以小队为单位独立完成。

两个及以上小队完成同一项目,小队平均得分为该项目中队得分。

3、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分为四个等级:a)特级: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

b)一级: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

c)二级: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

d)三级:总分75分以上(含75分)。

质量标准化考核75分以下,必须限期整改。

5、矿山救护中队应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矿山救护独立中队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应每年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国家矿山救援指挥机构适时组织抽查。

6、凡被评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矿山救护独立中队,由国家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命名;凡被评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的矿山救护中队,由省级矿山救援指挥机构命名。

当年发生违章自身伤亡事故的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等级应降低一级。

7、矿山企业应将矿山救护队伍的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与矿山质量标准化工作同布臵、同检查、同总结,并纳入到本企业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活动中去。

二、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定办法考核项目标准要求评定标准考核成绩一救护队伍与人员(5分)(1)有三个以上小队组成,设中队长一名,副中队长两名,技术员一名,小队不少于9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各一名。

(2)指挥员熟悉业务及其相关知识,从事救护工作不少于3年,培训并取得资格证。

(3)中队长应有中专以上文化,技术员应有中专以上学历及初级以上职称(4)指挥员年龄不超过45岁,队员不超过40岁,35岁以下队员保持在三分之二。

(5)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不合格及时调整。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救护大队、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定办法.本标准适用于矿山救护大队、中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考核达标活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AQ1009-2007 矿山救护规程《煤矿安全规程》 2011年版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矿山救护队 mine rescue team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职业性、技术性并实行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3.2 矿山救护指挥员 commander of mine rescue矿山救护队担任副小队长以上职务人员、技术人员的统称。

3.3 演习巷道tunnel for exercising指专供矿山救护队进行实战演习训练的地下巷道、硐室或地面密封构筑物。

3。

4 井下基地 surface rescue base选择在井下靠近灾区、通风良好、运输方便、不易受灾害事故直接影响的安全地点,用于井下救灾指挥通信联络、存放救灾物资、待机小队停留和急救医务人员值班等需要而设立的工作场所。

3。

5 火区 fire area井下火灾燃烧区域或无法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

3。

6 风障 air brattice在矿井巷道或工作面内引导风流的设施。

3.7 人工呼吸 artificial respiration在自然呼吸停止、不规则或不充分时,借助人工的方法,强迫空气进出肺部,帮助伤员恢复呼吸功能的一项急救技术.3。

8 氧气呼吸器校验仪calibratorof respirator 用以准确检验氧气呼吸器相关技术指标是否合乎规定标准的专用仪器。

3.9 氧气充填泵 oxygen pump将氧气从大容积氧气瓶抽出并充入小容积氧气瓶的升压泵(主要供矿山救护队充填氧气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目录 1 一般规定 1 2 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 2 指挥员及组织机构(10分) 2 救护培训(10分) 3 技术装备与设施(10分) 3 综合管理(10分) 4 所属救护中队的综合素质(60分) 5 3 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 5 救护人员(5分) 5 救护培训(5分) 6 救护装备、维护保养与设施(15分) 6 业务技术工作(15分) 11 救援准备(5分) 13 伤员急救包扎(10分) 15 一般技术操作(15分) 17 综合体质(10分) 23 军事化风纪、礼节、队容(10分) 24 综合管理(10分) 28

1 一般规定 为加强矿山救护队的管理,全面促进矿山救护队的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素质,保证安全、迅速有效地处理矿井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矿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办字〔2004〕30号)和《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矿山救护大、中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适用于矿山救护大、中队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 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包括指挥员及组织机构、技术培训、技术装备与设施、综合管理、所属救护中队的综合素质五个项目,满分为100分。 采用各项目扣分的方法计分,各项目标准分扣完为止。五个项目中,前四项满分为40分,后一项采用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计分方法(见),并乘以系数,满分为60分。 总分的计算方法:总分=前四项分数之和+所属各救护中队综合素质项目平均分数×60%。 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包括矿山救护中队指挥员、救护培训、救护装备、维护保养与设施、业务技术工作、救援准备、伤员急救包扎、一般技术操作、综合体质、军事化风纪、礼节、队容、综合管理等项目,满分为100分。 对矿山救护中队进行考核时,以小队为基础单位,各单项原则上按下列分工进行操作: 业务知识、仪器操作、综合体质由一个小队完成。 救护装备(中队最低技术装备部分除外)与维护保养、伤员急救包扎、军事化队容由一个小队完成。 下井准备、一般技术操作由一个小队完成。 其余各项按项目具体要求进行。 中队分数=小队实得分数之和+其余各项分数。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分为四个等级: 1. 特级:总分90分以上(含90分); 2. 一级: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 3. 二级:总分80分以上(含80分); 4. 省级:总分75分以上(含75分)。 矿山救护中队应每季度组织一次达标自检,矿山救护大队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达标检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应每年组织一次检查验收,国家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适时组织抽查。 凡被评为特级、一级、二级的矿山救护队,由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命名;省级矿山救护队由省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命名,并分别颁发证书和表彰奖励。各企业主管部门也要给予表彰奖励。 凡是在抢险救援、矿井技术服务、演习训练等工作中,因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生伤亡事故的矿山救护队,取消当年的达标资格。 本标准及评定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 本标准及评定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 2 矿山救护大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 指挥员及组织机构(10分) (1)矿山救护大队设大队长1人,副大队长2人,总工程师1人,副总工程师1人。 (2)矿山救护大队指挥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并经国家矿山救援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3)救护大队指挥员年龄不应超过55岁。 (4)组织机构健全:设立相应的管理及办事机构,如战训科、后勤科、培训科等。 评分办法:全部合格得10分。领导班子人员缺1人扣1分;发现1人未取得国家矿山救援技术培训中心的培训合格证扣1分;发现1人年龄超过规定扣1分。无相应的机构,扣2分。 救护培训(10分) (1)制定救护大队指战员年度培训计划。 (2)救护中队指挥员按时参加救护培训。 (3)按规定对新队员进行入队前的基础培训。 (4)组织救护队员进行年度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 评分办法:查资料和记录,全部合格得10分。无培训计划扣4分;未组织救护指挥员参加培训(培训率低于70%),扣2分;未组织新队员入队前的基础培训扣2分;未组织救护队员进行再培训和知识更新教育扣2分。 技术装备与设施(10分) (1)救护大队按规定配备救护仪器、装备、交通运输工具、办公、信息通信设备。见表2-1。 (2)救护大队应具有符合标准的培训、技能、体能、战备值班等设施和场所。 评分办法:全部合格得10分。大队技术装备缺1件扣1分;设施缺一项扣2分。

表2-1 矿山救护大队技术装备标准 类别 装备名称 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车 辆 装备车 辆 2 化验车 安设化验设备 辆 1 面包车 指挥车 120km/h 辆 2~3 具有卫星定位与导航功能

通 讯

录音电话 部 2

多功能灾区移动电话 套 1

移动电话 部 指挥员每人1部

设 备

惰气灭火装置 500m3/min 套 1 高倍数泡沫灭火机 BGP400型 套 1~2 高扬程灭火泵 台 2 高压脉冲灭火装置 套 1 生命探测仪 台 1 救灾支护与破拆装置 套 1

基 础 设 施

气体分析化验室 套 1 配备气体化验设备

室内外训练场所 套 1 有训练设施和综合训练器材

培训教室 套 1 容纳40人以上,配备多媒体和投影仪 地下演习巷道设施 套 1 室内训练场馆 1 不少于500m2

仪 器

四小时氧气呼吸器 台 10 便携式爆炸三角形测定仪 台 1

便携式自动复苏机 台 1 多参数气体测定仪 台 1

信 息

计算机 台 6 笔记本电脑2台 传真机 台 1 复印机 台 1 扫描仪 台 1 照相机 防爆型 台 1 数码 摄像机 防爆型 台 1 录像机 台 1 综合管理(10分) (1)大队领导及业务科室责任制和执行情况。 (2)战备值班管理:有战备值班的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 (3)业务技术管理:有业务技术管理的办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技术训练、考核、知识竞赛、业务比武活动。 (4)救护工作管理:有安全技术工作、事故处理、有偿服务的规定及其执行情况的记录或资料。 (5)质量达标管理:有救护中队达标验收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达标活动。 评分办法:全部合格得10分。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有一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扣1分。 所属救护中队的综合素质(60分) 按“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进行考核。所属救护中队的平均分数乘60%,即为该项的实得分数。 3 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定办法 救护人员(5分) (1)救护中队设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工程技术人员1人。救护小队由不少于9人组成,设有正、副小队长。 (2)救护中队指挥员应由熟悉矿山救护业务及其相关知识,能够佩用氧气呼吸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3)中队指挥员年龄不应超过45岁,救护队员不应超过40岁。矿山救护队队员中,35岁以下的队员至少要保持三分之二以上。确因工作需要,救护队允许保留一些能发挥特殊作用,身体健康,有技术专长及丰富经验的超龄人员,其数量不得超过救护队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救护队指战员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对身体不合格人员必须立即调整。 评分办法: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相结合。全部符合要求得5分。班子不健全或缺少工程技术人员,扣分;每发现小队人员少于9人扣2分;有一名救护中队指挥员未取得培训合格证或超过年龄规定,扣分;超龄队员超过五分之一扣1分;未按规定进行体检,扣1分;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及时调整,发现一人扣分。 救护培训(5分) (1)新队员入队前经过救援工作基础培训;在职救护队员每年经过救护大队组织的重复培训。 (2)小队长经过省级组织的救援培训。 评分办法:查阅资料与现场抽查核实相结合,全部合格得5分。每发现1名小队长不符合标准,扣分;每发现1名救护队员不符合标准,扣分。 救护装备、维护保养与设施(15分) 救护装备(5分)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对救护中、小队和救护队员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详见表2-1、表2-2、表2-3。

表3-1矿山救护中队技术装备标准 类别 装备名称 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车

辆 矿山救护车 66kW 、100km/h 辆 每个小队1辆

指挥车 120km/h 辆 1 指独立中队 装备车 辆 1 指独立中队 通

讯 程控电话 部 1

灾区电话 套 4 移动电话 部 指挥员每人1部

器 氧气呼吸器 台 4h,正压氧,每人1台 氧气呼吸器 台 9 2h,正压氧 自动苏生器 台 6 红外线测温仪 台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