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油石油类作业指导书
石油化工作业指导书

石油化工作业指导书一、引言石油化工是指利用石油及其衍生物为原料进行工业生产的一种化学工艺。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提供石油化工作业的相关指导,以确保工作操作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二、安全操作指南1. 工作环境准备- 确保工作区域清洁整齐,并移除可能引起滑倒或绊倒的障碍物。
- 检查工作区域的通风情况,确保良好的空气流通。
- 确保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眼部和呼吸系统的防护装备。
2. 资质要求-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石油化工知识,理解工艺流程及安全操作规程。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3. 化学品储存与使用- 严格按照安全数据表中的要求储存和使用化学品。
- 避免在不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存放化学品。
- 禁止将不同类别的化学品混合储存。
4. 设备操作- 在使用前检查设备的完整性和运行状态,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 按照操作手册正确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改动设备设置。
- 维护设备的清洁与润滑,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
5. 废物处理-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妥善处理产生的废物物质。
- 尽量采用环保型的处理方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作业流程指导1. 原料准备- 根据工艺流程,准备所需的原材料,并按照正确的比例进行配比。
- 注意原料的储存条件,避免受潮、杂质等影响。
2. 反应操作- 按照操作手册中的指导,依次进行反应步骤。
- 注意操作过程中的温度、压力和搅拌速度等参数的控制。
- 如果操作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3. 分离与提取- 针对反应产物进行分离与提取,确保得到纯净的目标产品。
- 根据不同的分离方式,选择适当的设备和操作方法。
4. 后处理与储存- 对得到的产品进行后处理,包括过滤、洗涤、干燥等步骤。
- 在储存过程中,保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避免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1. 常见事故及应对措施- 泄露事故:迅速采取控制泄露源,并进行安全隔离,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 火灾事故:立即启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同时报警并撤离人员。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红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22)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ZD-001 文件版本:第 1 版编制人员:杨 XX 审核人员:陈 XX 批准人员:周 XX 批准日期:2022 年 3 月发放部门:采样部持有人员:吴 XX为更好的让采样人员和分析人员了解、熟练掌握方法标准,规范技术人员的操作,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合用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的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当取样体积为 500 ml,萃取液体积为 50 ml,使用 4 cm 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 0.06 mg/L,测定下限为 0.24 mg/L。
①采水器;②样品箱;③固定剂;④样品标签⑤500 ml 广口玻璃瓶。
《废水采样原始记录表》①准备好样品箱、样品瓶、采水器。
②现场拍摄采样点位图片。
③准备好水样固定剂。
④带上口罩、丁腈手套等防护品。
①样品装入保温箱或者车载冰箱; ②填写原始记录表格; ③采样人员签字; ④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
①填写完成样品交接记录表;②当面清点样品数量、保存条件、状态等是否符合要求;③样品入库,样品清点无误,则由样品管理员放置到样品室冷藏保存。
《样品交接记录表》1. 红外测油仪;2. 水平振荡器;3. 玻璃漏斗;4. 比色管: 25 ml 、50 ml ,具塞磨口。
5. 分液漏斗: 1000 ml ,具聚四氟乙烯旋塞。
6. 量筒: 1000 ml 。
7. 玻璃棉:使用前,将玻璃棉用四氯乙烯浸泡洗涤,晾干备用。
8. 吸附柱:在内径 10 mm ,长约 200 mm 的玻璃柱出口处填塞少量的玻璃棉,用采样瓶采集约 500 ml 水样后。
加入盐酸溶液酸化至 pH ≤2。
如样品不能在 24 h 内测定,应在 0℃~4℃冷藏保存, 3 d 内3测定。
备注:注意采样过程中拍摄 2-3 张照片或者一段视频。
采样加固定剂保存12将硅酸镁徐徐倒入玻璃柱中,边倒边轻轻敲打,填充高度约为 80 mm 。
分析人员于样品室找样品管理员领取相应的样品,并做好领用登记。
1 将样品瓶中样品全部转移至 1000 ml 分液漏斗(具聚四氟乙烯旋塞)2 量取 50 ml 的四氯乙烯洗涤样品瓶后,全部转移至分液漏斗中。
加油作业指导书

加油作业指导书引言概述:加油作业是指在石油、天然气等液体储罐中进行加油作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正确的加油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对于确保作业安全、提高作业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加油作业的指导原则和操作要点。
一、作业前准备1.1 确认作业范围和任务:在进行加油作业前,首先要明确作业范围和任务,包括加油的液体种类、储罐容量、加油数量等。
根据作业任务的不同,选择合适的加油设备和工具。
1.2 安全检查和准备:在进行加油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包括检查加油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确认消防设备的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检查作业区域的通风情况等。
1.3 确定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根据作业范围和任务,制定详细的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
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操作要求,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二、加油设备和工具的选择和使用2.1 选择合适的加油设备:根据作业的液体种类和储罐容量,选择合适的加油设备。
确保加油设备的质量可靠、操作简便,并具备防止泄漏和爆炸的安全保护措施。
2.2 加油设备的正确使用:在进行加油作业时,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正确操作。
确保加油设备的连接紧固、密封可靠,避免泄漏和污染。
同时,要注意加油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和更换损坏的部件。
2.3 安全用火和静电防护:在进行加油作业时,要注意安全用火和静电防护。
禁止在作业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者产生火花的设备。
确保作业人员穿戴防静电服并使用防静电工具,防止静电引起的火灾和爆炸。
三、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措施3.1 作业现场的划定和标识:在进行加油作业时,必须划定作业现场,并进行明确的标识。
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3.2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在作业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消防器材、泄漏防护设备等。
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3.3 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加油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加油作业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油类作业指导书

油类作业指导书(依据标准:《水和废水分析方法》第四版)1含义及有关质量或排放标准1.1油类含义水中矿物油来自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污染。
工业污水中石油类(各种烃类的混合物)污染物主要来自原油的开采、加工和运输以及各种炼制油的使用等部门。
矿物性碳氢化合物漂浮于水体表面,将影响空气与水体界面氧的交换;分散于水中及吸附于悬浮微粒上或乳化状态存在于水中的油,它们被微生物氧化分解,将消耗水中的溶解氧,使水质恶化。
1.2 石油类的地表水质量1、污水排放标准2-3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3-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2分析方法2.1 石油类重量法《水和废水分析方法(第四版)》2.1.1 方法原理以盐酸酸化水样,用石油醚萃取矿物油,蒸除石油醚后,称其重量。
2.1.2 干扰1)此法测定的是酸化样品中可被石油醚萃取的、且在实验过程中不挥发的物质总量。
溶剂去除时,使得轻质油有明显损失,另外由于石油醚对油有选择性地溶解,石油的较重成分中可能含有不为石油醚萃取的物质。
2)测定废水中的石油类时,若含有大量动、植物性油脂,应取内径20mm,长300mm,一端呈漏斗状的硬质玻璃管,填装100mm厚活性层析氧化铝(在150~160℃活化4h,未完全冷却前装好柱),然后用10ml石油醚清洗。
将石油醚萃取液通过层析柱,除去动、植物性油脂,收集流出液于恒重的烧杯中。
2.1.3仪器1)分析天平。
2)恒温箱。
3)恒温水浴锅。
4)1000ml分液漏斗。
5) 干燥器。
6) 直径11cm中速定性滤纸。
2.1.4试剂1) 石油醚:将石油醚(沸程30~60℃)重蒸馏后使用。
100ml石油醚的蒸干残渣不应大于0.2mg。
2) 无水硫酸钠,在300℃马福炉中烘1h,冷却后装瓶备用。
3) 1+1硫酸。
4) 氯化钠。
2.1.5步骤1) 在采样瓶上作一容量记号后(以便测量水样体积),将所收集的大约1L已经酸化的水样(PH<2),全部转移至1000ml分液漏斗中,加入氯化钠,其量约为水样量的8%。
石油动植物油实验作业指导书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1、方法依据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2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当样品体积为1000ml,萃取液体积为25ml,使用4cm比色皿时,检出限为0.01mg/L,测定下限为0.04mg/L;当样品体积为50ml,使用4cm比色皿时,检出限为0.04mg/L,测定下限为0.16mg/L。
3、测定原理用四氯化碳萃取样品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油,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除去动植物油类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
总油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1(CH3基团中的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A3030进行计算,其差值为动植物油类浓度。
4、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化学试剂,实验用水为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4.1盐酸(HC1): p=1.19g/ml,优级纯。
4.2正十六烷:光谱纯。
4.3异辛烷:光谱纯。
4.4苯:光谱纯。
4.5四氯化碳:在2800cm-1~3100cm-1‘之问扫描,不应出现锐峰,其吸光度值应不超过0.12(4cm比色皿、空气池做参比)。
4.6无水硫酸钠在550℃下加热4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置于干燥器内贮存。
4.7硅酸镁:60~100目取硅酸镁于瓷蒸发皿中,置于马弗炉内 550℃下加热4h,在炉内冷却至约200 ℃后,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于磨口玻璃瓶内保存。
使用时,称取适量的硅酸镁于磨口玻璃瓶中,根据硅酸镁的重量,按6%(m/m)比例加入适量的蒸馏水,密塞并充分振荡数分钟,放置约12h后使用。
4.8石油类标准贮备液:p=1000 mg/L,可直接购买市售有证标准溶液。
4.9正十六烷标准贮备液:p=1000 mg/L称取0.1OOOg正十六烷(4.2)于100m1容量瓶中,用四氯化碳(5.5)定容,摇匀。
水质石油类动植物油测定作业指导书HJ637-2012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测定作业指导书EP3000型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1、水中油质量控制和排放标准1.1、水环境质量标准:石油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单位:mg/L1.2、废水排放标准石油类(1997年12月31日前建设的单位)(GB8978-1996) 单位:mg/L石油类(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GB8978-1996) 单位:mg/L2、分析方法介绍2.1、方法名称、标准号及适用范围和方法简述方法名称: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方法标准号:HJ637-2018方法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地面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方法简述:总油是指用四氯化碳萃取,并且在波数为2930cm-1,2960cm-1和3030cm-1全部或部分谱带处有特征吸收的物质。
主要包括石油类和动植物油。
石油类指在本标准规定下,能被四氯化碳萃取且不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
动植物油类是指用四氯化碳萃取,并且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
当萃取物中含有非动植物油的极性物质时,应在测试报告中加以说明。
原理:用四氯化碳萃取水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萃取物,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经脱除动植物油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
两者差值为动植物油类。
总萃取物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和A3030进行计算。
动植物油的含量按总萃取物与石油类含量之差计算。
3、水样的前处理及分析步骤3.1、样品采集执行HJ637-2018标准,石油类样品用玻璃瓶采集,并在采集后现场加HCL至pH<2保存,要求24h内测定,最少采样体积为500ml。
3.2、仪器和设备:EP3000型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厂家北京博海星源科技有限公司4、质量控制要求4.1、配制标准曲线时,要求室温在20±5ºC,当环境温度低于10ºC时,不允许配制标准曲线。
作业指导书-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作业指导书1、参考标准《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 2、适用范围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试料体积为1000ml,萃取液体积为25ml,使用光程为4cm的比色皿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1mg/L,测定下限为0.04mg/L;试料体积为500ml,萃取液体积为50ml,使用光程为4cm的比色皿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4mg/L,测定下限为0.16mg/L。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检出限为0.04mg/L。
地表水、地下水的检出限为0.01mg/L。
3、定义本方法采用下列定义。
3.1 总油指在规定的条件下,用四氯化碳萃取并且在波数为2930cm-1、2960cm-1和3030cm-1全部或部分谱带处有特征吸收的物质,主要包括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
3.2 石油类在规定的条件下,用四氯化碳萃取、不被硅酸镁吸附、并且在波数为2930cm-1、2960cm-1和3030cm-1全部或部分谱带处有特征吸收的物质。
3.3 动植物油在规定的条件下,用四氯化碳萃取、并且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
当萃取物中含有非动植物油的极性物质时,应在测试报告中加以说明。
4原理用四氯化碳萃取水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油,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经脱除动植物油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
总油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A3030进行计算。
动植物油的含量按总油与石油类含量之差计算。
5试剂和材料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5.1 四氯化碳(CCl4):在2800 cm-1~3100 cm-1之间扫描,不应出现锐锋,其吸光度应不超过0.12(4cm比色皿、空气池作参比)。
植物油作业指导书.

********植物油有限责任公司作业指导书关键控制点及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1、原料清理操作工艺1.1原料清理工作在启动水平刮板时,应先空载运行十分钟,待机械运转正常后,方向进料,进料应保持均匀,不得突增或过载运行,一旦发现有磨损残缺或变形等机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如无特殊情况,不得负载停机,一般应在停车进料后,待料槽内原料基本卸空时再停机,运行过程中严防铁件,大块硬物、杂物、柴草、绳头混入刮板,注意保持所有轴承和传动部分的良好润滑。
1.2原料清理工在斗式提升机时,应先检查面座等地方是否有其他杂物铁器,启动时,应先空载十分钟,机械正常运转后均匀投料,如发生堵塞事故,排除时,切不可在机械运转时伸手扒,提升机应定期加油,张紧装置,应保证牵引带具有均匀的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张紧力。
1.3在使用和启动自衡振动筛时,必须细心检查各种部位的螺栓是否松动,机械内机油是否充足,减振螺母(两减振螺母距离为2mm)格与筛体上的减振等距离,开车前必须用手盘皮带轮,检查有无异常现象,筛体必须保持静止,装紧皮带,然后空载运转10min,正常方可进料,重铊压力风门的位置适当,原料均匀分布在筛面上,堵塞时用木、竹条削除,设备运转有不正常现象时应停车检查,随着检查各部螺栓、螺母、风机、轴承定期更换润滑油。
1.4使用吹式化重面机时,认真检查筛面、料斗、风机,用手转动皮带轮有无异声异物感,开动空机10分钟后,运转正常即可进料,流量由上盖前端的手轮调节,进料连续均匀并保持额定产量,料斗内要有适当存粮,勿使原粮直冲筛面,料门发生堵塞及时清料,经常检查进风门闸板,调节风量,定期加油,原料清理工,杜绝在机器运转时换带和盘机。
2、通风除尘系统的操作工艺通风除尘系统工作效果的好坏,一般可通过观察有关吸风点及车间灰尘飞扬情况得以初步判定,通风机工作是否正常则可通过听觉鉴别是否有异常声音及机座振动情况来确定。
如车间无灰尘飞扬空气较清晰,通风机运转正常,则基本说明通风除尘系统工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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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
作业指导书
1 参考标准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2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试料体积为1000ml,萃取液体积为25ml,使用光程为4cm的比色皿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1mg/L,测定下限为0.04mg/L;试料体积为500ml,萃取液体积为50ml,使用光程为4cm的比色皿时,方法的检出限为0.04mg/L,测定下限为0.16mg/L。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检出限为0.04mg/L。
地表水、地下水的检出限为0.01mg/L。
3、定义
本方法采用下列定义。
3.1 总油
指在规定的条件下,用四氯化碳萃取并且在波数为2930cm-1、2960cm-1和3030cm-1全部或部分谱带处有特征吸收的物质,主要包括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
3.2 石油类
在规定的条件下,用四氯化碳萃取、不被硅酸镁吸附、并且在波数为2930cm-1、2960cm-1和3030cm-1全部或部分谱带处有特征吸收的物质。
3.3 动植物油
在规定的条件下,用四氯化碳萃取、并且被硅酸镁吸附的物质。
当萃取物中含有非动植物油的极性物质时,应在测试报告中加以说明。
4原理
用四氯化碳萃取水中的油类物质,测定总油,然后将萃取液用硅酸镁吸附,经脱除动植物油等极性物质后,测定石油类。
总油和石油类的含量均由波数分别为2930cm-1(CH2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2960cm-1(CH3基团中C—H键的伸缩振动)和3030cm-1(芳香环中C—H键的伸缩振动)谱带处的吸光度A2930、A2960、A3030进行计算。
动植物油的含量按总油与石油类含量之差计算。
5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5.1 四氯化碳(CCl4):在2800 cm-1~3100 cm-1之间扫描,不应出现锐锋,其吸光度应不超过0.12(4cm比色皿、空气池作参比)。
注:四氯化碳有毒,操作时要谨慎小心,并在通风橱内进行。
5.2 硅酸镁:60~100目。
取硅酸镁于瓷蒸发皿中,置高温炉内550℃加热4h,在炉内冷至约200℃后,移入干燥器中冷至室温,于磨口玻璃瓶内保存。
使用时,称取适量的干燥硅酸镁于磨口玻璃瓶中,根据干燥硅酸镁的重量,按6%(m/m)的比例加适量的蒸馏水,密塞并充分振荡数分钟,放置约12h后使用。
5.3 吸附柱:内径10mm、长约200mm的玻璃层析柱。
出口处填塞少量用萃取剂溶剂浸泡并凉干后的玻璃棉,将已处理好的硅酸镁(4.2)缓缓倒入玻璃层析柱中,边倒边轻轻敲打,填充高度为80mm。
5.4 无水硫酸钠(Na2SO4):在高温炉内550℃加热4h,冷却后装入磨口玻璃瓶中,干燥器内保存。
5.5 盐酸(HCl):ρ=1.18g/ml。
6仪器和设备
6.1 仪器:自动油分仪,OL-1010B型
6.2 玻璃砂芯漏斗:G—1型40ml。
7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油类物质要单独采样,不允许在实验室内再次分样。
采样时,应连同表层水一并采集,并在样品瓶上做一标记,或者将每次采样后将样品瓶装满,取出水样后测出样品瓶的溶剂,根据体积数给出合适的萃取比。
样品如不能在24h内测定,应采样后加盐酸酸化至pH<2,并于2-5℃冷藏保存。
8测定步骤
8.1 测定
上机操作测定石油类或动植物油类,根据水样的种类来取水样体积和四氯化碳体积。
当水样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时,水样体积为250ml,四氯化碳体积为25ml;当水样为地表水、地下水时,水样体积为500ml,四氯化碳体积为25ml。
9精密度和准确度
9.1 精密度
两个实验室测定石油类含量为1.44~92.6mg/L的炼油及石油化工废水,相对标准偏差为1.36~9.04%。
单个实验室测定石油类和动植物油含量分别为0.43mg/L和2.17mg/L的城市生活污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14.6%和7.80%;测定石油类和动植物油含量分别为4.35mg/L 和19.3mg/L的食品工业废水,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8.50%和1.07%。
9.2 准确度
单个实验室测定100~300mg/L的炼油厂污油,回收率为72~88%;测定100~300mg/L的成品油,回收率为75~90%;测定 80~320mg/L 的混合烃,回收率为95~101%;测定石油类含量为50.0mg/L的人工水样,当动植物油(猪油、牛油、豆油和芝麻油)的加标量为30.2~43.0mg/L时,回收率为94~107%。
10实验记录
10.1分析实验记录要求做到清晰、详尽和完整,不得以回忆的方式填写记录,实验记录具体内容包括:
10.1.1样品名称编号。
10.1.2取样体积(需要稀释的样品要记录稀释倍数)。
10.1.3仪器测定出来的总油和石油类(或动植物油类)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