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9版释放度检查法 (1)
《中国药典》版附录-精选文档33页

四、主要增订项目内容
拉曼光谱法指导原则
1、与红外光谱一样,同为分子的振动光谱
∞
IR
与偶极矩变化相关│Mnm│= ∫ΨnΡΨmdτ
-∞
a Raman 与极化率变化相关│( ij)nm│=
∞
∫Ψnaij Ψmdτ
2、两者选一律 互为补充
-∞
3、拉曼光谱测定快速、准确,样品制备简单甚至无需制备
4、拉曼光谱通常处于可见与近红外区
V0=V+(a/a + b )△V=34.30+[1100/(1100+3600)] ×0.10=34.32ml
五、主要修订项目内容
不溶性微粒检查法
1、应用对象 由溶液型静脉注射液扩大至溶液型静脉注射
液,注射用无菌粉末、注射用浓溶液及注射用无菌原料
药
2、统一了操作方法
(1)取样体积 大于5ml取5ml
五、主要修订项目内容
3、多组份原料药的鉴别 可借鉴制剂鉴别的 方法
4、混晶中无效或低效晶型的限度控制 采用基线密度法计算指定谱带的吸光度后 再计算各晶型的相对含量(甲苯咪唑和棕 榈氯霉素)
五、主要修订项目内容
高效液相色谱法 1、色谱柱 (1)常用色谱柱填料粒径3~10μm (2)微径柱填料粒径 约2μm(UPLC或UFLC) 硬件须匹配 色谱条件可适当调整 以品种正文规定条件的测定结果为准 2、柱温 (1)通常为室温 (2)以硅胶为载体的普通色谱柱,最高使用温度不得超过 60℃,(HTLC)
采用线性内插法
V0=V+
a
a +b
△V
式中 V0:终点时的滴定液体积
a:二级微商为零前的二级微商值
b:二级微商为零后的二级微商值
释放度检查

释放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1.目的建立释放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2.范围释放度检查标准操作规程3.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二部4.术语定义5.职责质量检验负责人及化验室人员、QA监查员6.内容1 简述1.1 释放度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 D)系指测定药物从缓释制剂、控释制剂、肠溶制剂及透皮贴剂等在规定条件下释放的速率和程度。
它是评价药物质量的一个指标,是模拟体内消化道条件,用规定的仪器,在规定的温度、介质、搅拌速率等条件下,对制剂进行药物释放速率试验,用以监测产品的生产工艺,以达到控制产品质量的目的。
1.2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收载三种测定方法:第一法用于缓释制剂或控释制剂,第二法用于肠溶制剂,第三法用于透皮贴剂。
1.3 凡检查释放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
2 仪器装置2.1 第一法与第二法均采用溶出度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 C)项下所示的仪器装置。
2.2 用于透皮贴剂的第三法,其搅拌桨与溶出杯按溶出度测定法第二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 C第二法),并与网碟组成其桨碟装置。
2.2.1 网碟用不锈钢制成,分上层网碟和下层网碟,其形状尺寸见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X D项下所示附图。
2.2.2 搅拌桨下端与上层网碟的距离应为25mm±2mm,将透皮贴剂固定于两层碟片的中央,释放面向上,再将网碟水平置于溶出杯下部,并使贴剂与桨叶底部平行。
3 第一法用于缓释制剂或控释制剂3.1 测定法照各品种中“释放度”项下方法测定,在规定取样时间点吸取溶液适量,立即经不大于0.8µm微孔滤膜滤过,自取样和滤过应在30秒钟内完成,并及时补充同温度同体积的释放介质。
滤液按照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计算出不同取样时间点每片(粒)的释放量和6片(粒)的平均释放量。
3.2 结果判定3.2.1 除另有规定外,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判为符合规定:(1)6片(粒)中,每片(粒)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按标示量计算,均不超出规定范围;(2)6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如有1~2片(粒)超出规定范围,但未超出规定范围10%,且每个时间点测得的平均释放量未超出规定范围;(3)6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如有1~2片(粒)超出规定范围,其中仅有1片(粒)超出规定范围10%,但未超出规定范围20%,且其平均释放量未超出规定范围,应另取6片(粒)复试;初、复试的12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如有1~3片(粒)超出规定范围,其中仅有1片(粒)超出规定范围10%,但未超出规定范围20%,且其平均释放量未超出规定范围。
化学药物制剂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制定的一般技术要求及指导原则

二. 用于因制剂处方与生产工艺 造成临床疗效不稳定品种以及治疗量 与中毒量相接近的口服固体制剂(包 括易溶性药物), 对后一种情况应 控制两点溶出量(第1点不应溶出过 多,如格列齐特片Ⅱ规定在60分钟与 180分钟时的溶出量分别相应为不得 多于标示量的50%和不得少于标示量 的75%)。
• 范围系指能够达到一定的准确度、精密度 和线性,测试方法适用的试样中被分析物 的高低限浓度或量的区间。
• 溶出度范围应为限度的±20%;如规定限 度范围,则应为下限的-20%至上限的+20 %。
• 对于释放度,如规定限度范围,从1小时后 为20%至24小时后为90%,则验证范围应 为90~110%。
转速的选择
• 转速通常为50、75或100转/分。转篮法以 不超过100转/分为宜;桨法以不超过75转 /分为宜;小杯法以不超过50转/分为宜
• 均采用低速搅拌为宜
溶出介质的选择
• 一般来说,酸性药物采用酸性溶剂,碱性药物
采用碱性溶剂,如溶剂为缓冲液时,应严格控制 其pH值在规定值的±0.05范围内;溶出介质应尽 量采用水,0.1mol/L盐酸溶液或磷酸盐缓冲液 (pH 3 – 8),应临用新制并经脱气处理。但由 于溶出度是以溶解为理论,药物必须溶解在溶出 介质中,由于有些药物在上述溶剂中溶解度很小, 可加适量表面活性剂,如吐温- 80,十二烷基硫 酸钠(0.5%以下),或加适量有机溶剂,如异丙 醇、乙醇等(通常浓度在5%以下),但应有文献 根据依据,并尽量选用低浓度,必要时应与生物 利用度作参考
通过上述研究,拟定溶出度方法,并应 进行溶出均一性试验,即要求用同一批号样 品,作一次试验(6杯6片)记录在规定时间 间隔的溶出量数据列表作图,绘制时间t — 累 积溶出量的溶出曲线,以考察同批产品的溶 出度的均一性,应注意在选择不同时间的溶 出量测定时,应尽量选择能真实反映溶出曲 线形状的时间点,即溶出曲线拐点前后几点, 同时溶出量限度考察,应至少达到标示量的 90%以上。对溶出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要 求每个时间点即片与片溶出量之间的RSD应 控制在5%以下为宜。
药物释放度研究概述

摘要 : 综述 了药物释放度研究概况 . 介绍 J缓控 释制 剂释放 度 『
用于透皮给药系统释放度 的测பைடு நூலகம் 。装置 7 往 复夹法 ) 者均 ( 两 适用 。C 20 P 0 5年版二部共收 录_ 3种装 置用于 释放度测定 。 r 装置 1 篮法 ) ( 用于缓释或控 释制剂释放度 的测定 , 装置 2 桨 ( 法) 用于肠溶制剂释放度 的测定 , 装置 3 小杯法 ) ( 用于透皮 贴 剂释放度 的测定 。在释放 度 的研 究 中, 装置 均可用 于缓 3种 控迟释制剂的释放度测定 , 择哪种装置 , 选 关键 是看哪种 方法 能更好地 建立体 内外 相关性 , 从而真 正发挥用 释放度测 定的 结果预测体内效果 的作用 。 不同的装置赋予释放介 质不 同的流体 动力 学性质 , 与 这 人体 胃肠 道运动所造 成的复杂 的内容物运 动形态相 比 , 有 还 很大差距 。就开放性来讲 , 非循环介 质 的流通池 法更接 近 用 于人体的情况 。有研究 表 明应用 流 通池 法所 测 体外 释 放 度与体 内药物吸收有较好 的相关性 。 2 2 温度控制 .
释放度研究 的对象一般 为半 衰期相对较 短 ( 4 h , 2— ) 首 过效应 明显 , 治疗 剂量 范 围较 窄 , 在很 广 的 p H值 内较稳 定 , 并经 胃肠道充分吸收 的药 物” 。将此类 药物制 成缓 、 控释制 剂, 可通过控制释药速率来 降低 临床不期 望的高峰血药浓度 , 减少 “ 峰谷 ” 现象 , 避免血药浓度频 繁波动起 伏或是控 制血药 浓度在一 个较长 的时间 内维持 在有效浓度 以上 , 而提高药 从 物疗效 , 高患者用药 的顺应性 。与普通制剂相 比较 , 提 药物治 疗作用持久 , 毒副作用低 , 用药次 数减少 , 药物缓 慢地 释放进 入体 内, 血药浓度“ 峰谷 ” 动小 , 波 能保持 在有 效浓 度范 围 内 以维持疗效。研究药物释放度 , 在有效控制制剂质 量 , 指导制 剂处方筛选和指导制剂制备工艺优化方面有着重要意义 。 2 体外药物释放度试验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9年版98异常毒性检查法word精品文档4页

异常毒性检查法1 简述1.1 本法适用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 C异常毒性检查法。
1.2 异常毒性有别于药物本身所具有的毒性特征,是指由生产过程中引入或其他原因所导致的毒性反应。
1.3 异常毒性检查法系将一定剂量的供试品溶液注入小鼠体内或口服给药,在规定时间内观察小鼠出现的死亡情况,以判定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的一种方法。
供试品如不合格表明药品中含有超过正常产品毒性的毒性杂质,临床用药将可能增加急性不良反应。
2 实验材料和用具2.1 天平精度0.01mg或0.5mg,供试品、试剂称量用;精度0.1g,小鼠称量用。
2.2 实验用具小鼠固定装置(包括小鼠固定器、支架)、注射器(1ml 以下,精度 0.01ml)、高压蒸汽灭菌器、秒表、大称量瓶、吸管、移液管和小烧杯。
2.3 试剂 75%乙醇、灭菌注射用水、氯化钠注射液或其它规定的溶剂。
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除另有规定外,用氯化钠注射液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浓度制成供试品溶液。
3.1 原料药3.1.1 精密称取适量,置适宜容器中。
3.1.2 按规定浓度,加精密量取的一定量溶剂,搅拌使溶解。
3.2 注射液3.2.1 用75%乙醇棉球消毒安瓿颈部或瓶塞。
3.2.2 精密量取一定量药液,置适宜容器中。
3.2.3 按规定浓度,加精密量取的一定量溶剂,混匀。
3.3 粉针剂3.3.1 用75%乙醇棉球消毒安瓿颈部或小瓶瓶塞。
3.3.2 加入一定量规定的溶媒配成所需浓度,混匀。
除另有规定,如上述供试品不能完全溶解,应在使用时摇匀。
4 实验动物实验用的动物应从具备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购进,供试用的小鼠应同一来源同品系,雌者无孕,健康无伤,毛色光滑,眼睛红亮、活泼,体重17~20g,在试验前及试验的观察期内,均应按正常饲养条件饲养。
做过实验的小鼠,不得重复使用。
5 用具的灭菌试验用玻璃容器、注射器、针头等与供试品及动物接触的用具,一般情况下应置高压蒸汽灭菌器内,121℃湿热灭菌30min。
药品检验操作规程

片剂片剂(《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I A)系指药物与适宜的辅料混匀压制而成的圆片状或异形片状的固体制剂。
片剂以口服普通片(也包括糖衣片、薄膜衣片)为主,另有含片、舌下片、口腔贴片、咀嚼片、分散片、可溶片、泡腾片、阴道片、阴道泡腾片、缓释片、控释片与肠溶片(包括肠溶衣片和结肠定位肠溶衣片)等。
对片剂的质量要求除外观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有适宜的硬度和耐磨性,以及药典品种项下规定的检验项目外,还应检查“重量差异”和“崩解时限”。
此外,阴道片应检查“融变时限”,阴道泡腾片应检查“发泡量”,分散片应检查“分散均匀性”,口腔贴片、阴道片、阴道泡腾片和外用可溶片等局部用片剂应检查“微生物限度’’。
非包衣片,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片剂脆碎度检查法的要求。
“重量差异”检查法1 简述1.1 本法适用于片剂的重量差异检查。
凡规定检查含量均匀度的片剂,一般不再进行重量差异的检查。
1.2在片剂生产中,由于颗粒的均匀度和流动性,以及工艺、设备和管理等原因,都会引起片剂重量差异。
本项检查的目的在于控制各片重量的一致性,保证用药剂量的准确。
2 仪器与用具2.1 分析天平感量0.1mg(适用于平均片重0.30g以下的片剂)或感量1mg(适用于平均片重0. 30g或0.30g以上的片剂)。
2.2 扁形称量瓶。
2.3弯头或平头手术镊。
3 操作方法3.1 取空称量瓶,精密称定重量;再取供试品20片,置此称量瓶中,精密称定。
两次称量值之差即为20片供试品的总重量,除以20,得平均片重(m)。
3.2 从已称定总重量的20片供试品中,依次用镊子取出1片,分别精密称定重量,得各片重量。
4 注意事项4.1 在称量前后,均应仔细查对药片数。
称量过程中,应避免用手直接接触供试品。
已取出的药片,不得再放回供试品原包装容器内。
4.2 遇有检出超出重量差异限度的药片,宜另器保存,供必要时的复核用。
4.3糖衣片应在包衣前检查片芯的重量差异,符合规定后方可包衣。
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1)

开后用适当的显色剂进行 显色,可以增强 TLC鉴别法的专属性。 TLC分离系统,尽管为了保证药品的鉴别试验,可能仍然需要对色谱
条件的分离能力进行规定。如果出于保证鉴别试验准确的目的,在鉴 别项下会规定分离度要求。 如果适用的话,纯度检查项下的TLC系统更适于作为鉴别方法。用于 鉴别试验的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浓度应适当降低,使点样量在 5~20ug。有时可能需要将某个通用检测系统变更为更有区分力的检 测系统。
13
③ 视具体情况予以验证。
1.鉴别反应 各论中鉴别项目的目的就是为待测物质的真伪鉴定提供确证信息。 鉴别方法要保证具有可能好的专属性。应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
相似化合物区分。如方法不够专属,应采用多个方法予以补充。 不含被测成分的样品,以及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活性物
质和辅料能被区分开来),均应呈负反应。 IR:结晶水、同类物质、结晶溶剂 一个物质的紫外光谱极少能独立成为鉴别的判断依据。比值的专属更
医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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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属性
3、含量测定 含量测定目的是得到供试品中被分析物的含量
或效价的准确结果。 在杂质可获得的情况下,对于主成分含量测定
可在供试品中加入杂质或辅料,考察测定结果 是否受干扰,并与未加杂质和辅料的供试品比 较测定结果。
医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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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属性
3、含量测定 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可采用另一个
医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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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属性
2.杂质检查 在杂质或降解产物不能获得的情况下,专属性可通过
与另一种已证明合理但分离或检测原理不同、或具较 强分辨能力的方法进行结果比较来确定。或将供试品 用强光照射,高温,高湿,酸、碱水解及氧化的方法 进行破坏(制剂应考虑辅料的影响),比较破坏前后 检出的杂质个数和量。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 和质谱检测,进行色谱峰纯度检查。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2019版细菌内毒素检查法word精品文档29页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1 简述1.1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 E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
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
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2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限值的确定1.2.1 药典中或国家标准有规定的,按供试品各论中规定限值;1.2.2 尚无标准规定的,按以下公式确定供试品内毒素限值:L=K∕M式中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EU/U等表示。
K为按规定的给药途径,人用每千克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 表示。
其中注射剂,K=5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EU /(kg·h);鞘内用药品,K=0.2EU/(kg·h)。
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剂量,以ml/(kg·h)、mg/(kg·h)、U/(kg·h) 等表示。
药品人用最大剂量可依据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参阅《临床用药须知》,中国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小于1h的按1h计。
若供试品按体表面积给药,供试品每平方米体表面积剂量乘以0.027即可转换为每千克体重剂量[即M:(最大给药剂量/(m2·h)×1.62m2)/60kg]。
1.3 供试品最大有效稀释倍数的确定供试品的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按下式计算:MVD=C·L/λ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当L以EU/ml表示时,C等于1.0ml/m1;当L 的单位以EU/mg或EU/u表示时,C为供试品制备成溶液后的浓度,单位为mg/ml 或U/ml。
λ在凝胶法中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在光度测定法中为所使用的标准曲线中的最低内毒素浓度。
供试品如为无菌粉末或原料药,供试品最小有效稀释浓度(MVC)按下式计算:MVC=λ/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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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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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度测定标准操作程序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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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2)
2、引用标准 (2)
3、简介 (2)
4、仪器装置 (2)
5、第一法用于缓释制剂或控释制剂 (2)
6、第二法用于肠溶制剂 (4)
7、第三法用于透皮贴剂 (6)
8、更改信息 (6)
颁发部门:
分发清单:
编写人审核人审核人审核人批准人部门质量部QC 质量部QC 质量部QC 质量部QA 质量副总姓名
签名
日期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释放度的测定方法和结果判定,使其规范化、标准化,并描述了更改信息。
本程序适用于释放度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Ⅹ D“释放度测定法”、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释放度测定法”。
范2010年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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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简介
释放度测定法系指测定药物从缓释制剂、控释制剂、肠溶制剂及透皮贴剂等在规定条件下释放的速率和程度。
它是评价药物质量的一个指标,是模拟体内消化道条件,用规定的仪器,在规定的温度、介质、搅拌速率等条件下,对制剂进行药物释放速率试验,用以监测产品的生产工艺,以达到控制产品质量的目的。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收载三种测定方法:第一法用于缓释制剂或控释制剂,第二法用于肠溶制剂,第三法用于透皮贴剂。
凡检查释放度的制剂,不再进行崩解时限检查。
4 仪器装置
4.1第一法与第二法均采用溶出度测定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Ⅹ C)项下所示的仪器装置。
4.2用于透皮贴剂的第三法,其搅拌桨与溶出杯按溶出度测定法第二法(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Ⅹ C第二法),并与网碟组成其桨碟装置。
,分上层和下层网碟,其形状和尺寸见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Ⅹ D项下所示附图。
,将透皮贴剂固定于两层碟片的中央,释放面向上,再将网碟水平置于溶出杯下部,并使贴剂与桨叶底部平行。
5 第一法用于缓释制剂或控释制剂
5.1测定法
照各品种中“释放度”项下方法测定,在规定取样时间点吸取溶液适量,立即经不大于0.8μm微孔滤膜滤过,自取样和滤过应在30秒内完成,并及时补充相同温度相同
体积的释放介质,按照各品种项的规定的测定方法测定,计算出每片(粒)的释放量和6片(粒)的平均释放量。
5.2结果判定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判为符合规定:
(1)6片(粒)中,每片(粒)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按标示量计算,均不超出规定范围.
(2)6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如有1~2片(粒)超出规定范围,但未超出规定范围10%,且每个时间点测得的平均释放量未超出规定范围;
(3)6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如有1~2片(粒)超出规定范围,其中仅有1片(粒)超出规定范围,但未超出规定范围20%,且其平均释放量未超出规定范围,应另取6片(粒)复试;初、复试的12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平均释放量,如有1~3片(粒)超出规定范围,其中仅有1片(粒)超出规定范围10%,但未超出规定范围20%,且平均释放量未超出规定范围;
,判为不符合规定者,举例如下:
(1)6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有1片超出规定范围20%;
(2)6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有2片(粒)超出规定范围10%;
(3)6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有3片(粒)超出规定范围;
(4)6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平均释放量有1个时间点超出规定范围;
(5)初、复试的12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平均释放量有4片(粒)超出规定范围。
(6)初、复试的12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有2片(粒)超出规定范围10%。
(7)初、复试的12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有1片(粒)超出规定范围20%。
(8)初、复试的12片(粒)中,每个时间点测得的平均释放量有1个时间点超出规定范围。
以上结果判断中所示超出规定范围的10%、20%是指相对于标示量的百分率(%),其中超出规定范围10%是指各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不低于低限的10%(Q -10%),或不超
过高限的10%(Q+10%);各时间点测得的释放量应包括最终时间测得的释放量。
5.3注意事项
操作注意点同溶出度测定法。
6 第二法用于肠溶制剂
6.1该方法又分为(一)法和(二)法,应按各品种正文项下的规定选择。
6.2测定法
除另有规定外,介质为0.1mol/L盐酸溶液750ml,注入每个溶出杯,实际两取得体积与规定体积的偏差应不超过±%,待溶出介质温度恒定在37℃±0.5℃后,取供试品6片(个),如为篮法,分别投入6个干燥的转篮中,将转篮降入溶出杯中;如为浆法,分别投入6个溶出杯内(当在正文项下规定需要使用沉降篮或其他沉降装置时,可将片剂或胶囊剂先装入规定的沉降装置内。
),注意供试品不得有气泡,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转速,启动仪器,2小时后在规定取样点吸取溶液适量,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应在30秒钟内完成,按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计算出每片(粒)的酸中释放量。
于上述酸液中加入0.2mol/L磷酸钠溶液250ml(必要时用2mol/L盐酸溶液或2mol/L 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至 6.8±0.05),继续运转45分钟或按各药品项下规定的时间,在规定取样时间点吸取溶液适量,滤过,自取样至滤过在30秒内完成,按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方法测定,计算出每片(粒)的缓冲液中释放量。
除另有规定外,在每个容器中注入0.1mol/L盐酸液900 ml,照
除另有规定外,将,并立即加入磷酸缓冲液(pH6.8)900ml,或将每片(粒)转移入另一盛有磷酸缓冲液(pH6.8)900ml的溶出杯中,照
磷酸缓冲液(pH6.8)的配制取0.1mol/L盐酸溶液和0.2mol/L磷酸钠溶液,按3:1混合均匀,必要时用2mol/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至6.8±0.05。
6.3结果判定
除另有规定外,判为符合规定者,举例如下:
酸中释放量
(1)6片(粒)中的每片(粒)释放量不大于标示量的10%;
(2)6片(粒)中有1~2片(粒)释放量大于10%,但其平均释放量不大于10%;
缓冲液中释放量
(1)6片(粒)中的每片(粒)释放量按标示量计算应不低于规定限度(Q),除另有规定外,限度(Q)应为标示量的70%;
(2)6片(粒)中的仅有1~2片(粒)低于规定限度,但不低于Q-10%,且平均释放量不低于规定限度;
(3)6片(粒)中的如有1~2片(粒)低于规定限度Q,其中仅有1片(粒)低于Q-10%,但不低于Q-20%,且平均释放量不低于规定限度Q时,应另取6片(粒)复试;初、复试的12片(粒)中,如有1-3片(粒)低于规定限度Q,其中仅有1片(粒)低于Q-10%,但不低于低于Q-20%,且其平均释放量不低于规定限度。
除另有规定外,判为不符合规定者,举例如下:
酸中释放量
(1)6片(粒)中有3片(粒)大于10%;
(2)6片(粒)中平均释放量大于10%;
缓冲液中释放量
(1)6片(粒)中有1片(粒) 低于Q-20%;
(2)6片(粒)中有2片(粒) 低于Q-10%;
(3)6片(粒)中有3片(粒) 低于规定限度;
(4)6片(粒)的平均释放量低于规定限度;
(5)初、复试中有12片(粒)中有4片(粒)低于规定限度;
(6)初、复试中有12片(粒)中有2片(粒)低于Q-10%;
(7)初、复试中有12片(粒)中有1片(粒)低于Q-20%;
(8)初复试中有12片(粒) 平均释放量低于规定限度。
以上结果判断中所示的10%、20%是指相对于标示量的百分率(%)。
6.4注意事项
,应注意介质pH值的准确性,必须按规定调节至6.8±0.05。
,在更换溶剂时应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避免时间过长而使样品表面干燥而影响在缓冲液中的释放。
7 第三法用于透皮贴剂
7.1测定法
将释放介质加入溶出杯内,加温至32℃±0.5℃,使搅拌桨的下端距上层网碟的距离为25mm±2mm,将透皮贴剂固定于两层碟片的中央,释放面向上,再将网碟置于溶出杯下部,并使贴剂与桨叶底部平行,开始搅拌并记时,取样位置在介质液面与桨
叶上端之间的正中,离杯内壁不得少于10mm。
取样后应立即补充同温度同体积的空白释放介质。
7.2结果判断除另有规定外,同5.2项。
7.3注意事项同5.3项。
8 更改信息
修订号生效日期变更原因、依据及详细变更内容
无新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