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盗窃劳动合同案例_劳动合同

HR盗窃劳动合同案例_劳动合同

北京某控股集团xx年4月录用了一名hr穆某,公司hrd于xx年4月底代表公司与穆某签订了书面,约定月薪8000元。穆某的岗位职责是保管公司公章、合同章、人事档案、薪酬管理。

xx年3月,穆某向公司ceo口头提出即将离职的想法,ceo表示挽留,但碍于穆某执意离开,ceo也没有坚持,仅于情面上表示就算穆某主动辞职,公司也会支付其一个月作为奖金。但xx年3月,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告知穆某,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而且员工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暂扣3月份工资,穆某当时并没有和人力资源部过多争执,而是静悄悄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离开。

一个月后,控股集团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的传票和穆某的仲裁申请书,要求公司支付xx年5月底到xx年3月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xx年3月工资共计88000元。

hrd接到传票后顿时不知所措,她清楚的记得自己曾和穆某签订过劳动合同,怎么会存在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呢?于是派接替穆某工作的hr张某查找穆某的劳动合同,虽然费尽周折,但还是无功而返,hrd这才反应过来——穆某离职前利用职务之便“偷”走了其存放在公司的一份劳动合同,进而向企业索要双倍工资。

庭审纪实:

xx年5月,本案在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员工穆某提交了工资条、入职申请单、离职审批单、离职交接单证明和工资标准,公司因为举不出劳动合同作为直接证据,便以“岗位职责”、穆某参加朝阳区劳动局组织的劳动合同培训上所做的“本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穆某作为公司代理人与其他员工在仲裁庭的调解书等作为间接证据,证明公司曾与穆某签订过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朝阳仲裁裁决公司败诉,其理由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北京某控股公司未与穆某签订劳动合同,应按法律规定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收到裁决的第二天,公司找到我,要求我为其代理案件的一审,并问我案件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听完公司的陈述,我先是向他们提示了案件风险,接着便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并着手准备证据。

由于一审时仍然提交不出直接证据,我们在仲裁证据的基础上提交了大量的间接证据,并让当初代表公司与穆某签订书面合同的hrd出庭作证,但仍然于事无补,朝阳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判决理由是: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称穆某利用职务之便,拿走了本应存放在公司的劳动合同,就此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提交证人证言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与穆某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且穆某与公司办理离职交接,在员工离职办理清单中劳动合同项被划掉,亦难以证明双方就书面劳动合同进行签订及审查。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请求不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无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拿到判决书后,公司ceo很不理解,明明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种毫无道德观念的员工,公司于情于理都接受不了,于是ceo指示:继续上诉,不能让穆某轻易拿到钱!

该案于xx年11月25日,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虽然判决结果还没下来,

但我们深知,公司还未从该案的风险中解脱出来。

律师分析:

在代理本案前,我曾给企业分析过案件胜败的几率,败诉的风险主要在于没有直接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既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我们也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了胜诉的可能:一、有证人证言,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二、员工身份的特殊性。穆某系企业hr,负责该项工作,理应知道本人及时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合同的重要性,而且这也属于穆某的岗位应尽之责,现在全公司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唯独其作为hr没签订合同,这显然不是公司的过错,故公司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该推理已经被仲裁裁决、一审判决所推翻。

本案发生的关键在于公司的管理疏漏,而导火线是企业曾承诺的利益得不到兑现,企业在穆某离职交接时就应当意识到其职位的特殊性和劳动合同的关键性。建议看到本案的企业能合理防范此类风险,而看到此文的hr不要效仿穆某,保留hr最起码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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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处理主动或被动解除合同的一些技巧

HR处理主动或被动解除合同的一些技巧 导语:如何降低员工离职风险,是每个HR需要面对的迫切问题。每个企业HR 都应根据自身不同的状况制定出专用的法律文件,并加以妥善保存。 一般而言,员工离职是雇员和雇主之间结束雇佣关系,员工离开原公司的行为。员工离职是企业里员工流动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员工流动对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具有极其重要作用。但离职带来的人才流失对于企业的运营具有直接的负面影响。特别是高层、营销人员、财务人员的离职,如何降低员工离职风险,是每个HR需要面对的迫切问题。 正确处理员工离职与被离职 1、如果要开掉他,提前一个月就物色人选换掉他。 工作中有很多岗位很重要,离职时会有很多风险,所以,要早做准备,物色好人以后就进行工作调动,进行工作交接,给原岗位人员一个有名无实,或者难度较大的工作他自己一定是感觉没意思,与期望值距离较远,或者业绩很差,所以进一步降薪,但是决不先提出辞退他的话,等待他自动提出。然后也不会有补偿费用产生。所以各位,感觉到这种苗头一出现,自己赶快走,好留点面子。 2、如果业绩差,部门经理会提出,人力资源会和部门经理一起或分开来谈员工的离职问题。 这里有几点要注意:首先,是人力资源和部门经理商议如何谈,统一口径,明确分工,做好准备;其次,是先谈员工作的贡献和长处,再谈不足,部门经理重在谈业绩,谈他的表现,人力资源重在谈他的职业规划和对他自身性格与职业的匹配度等问题并作出分析,给出建议;再次,人力资源谈公司给他什么补偿,希望他多久作出交接,档案保险何时调出,何时出具离职证明,以及从就业和职业道德方面对其讲解,辅助其正确认识入职与离职,端正态度,不必伤感;同时要谈到为了顾其面子,自己主动写辞职报告,但是补偿一分不少;最后,人力资源要说希望其顺利交接,并谈现在人力资源这个行业非常重视背景调查,侧面提醒他如果交接不好或者损害公司利益,如果下一个公司对其背景调查他将得不到一个好的评价,这样他将永远找不到工作。 各位,这样的谈话内行一看就懂,当然在谈的时候要有理有据,语速快慢适当,条理清楚,实际上不亚于一场小的谈判,如何把握分寸,随对方心理状况改

HR盗窃劳动合同案例_劳动合同

HR盗窃劳动合同案例_劳动合同 北京某控股集团xx年4月录用了一名hr穆某,公司hrd于xx年4月底代表公司与穆某签订了书面,约定月薪8000元。穆某的岗位职责是保管公司公章、合同章、人事档案、薪酬管理。 xx年3月,穆某向公司ceo口头提出即将离职的想法,ceo表示挽留,但碍于穆某执意离开,ceo也没有坚持,仅于情面上表示就算穆某主动辞职,公司也会支付其一个月作为奖金。但xx年3月,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人力资源部告知穆某,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而且员工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当暂扣3月份工资,穆某当时并没有和人力资源部过多争执,而是静悄悄在离职交接单上签字离开。 一个月后,控股集团接到了北京市朝阳区的传票和穆某的仲裁申请书,要求公司支付xx年5月底到xx年3月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xx年3月工资共计88000元。 hrd接到传票后顿时不知所措,她清楚的记得自己曾和穆某签订过劳动合同,怎么会存在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呢?于是派接替穆某工作的hr张某查找穆某的劳动合同,虽然费尽周折,但还是无功而返,hrd这才反应过来——穆某离职前利用职务之便“偷”走了其存放在公司的一份劳动合同,进而向企业索要双倍工资。 庭审纪实: xx年5月,本案在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员工穆某提交了工资条、入职申请单、离职审批单、离职交接单证明和工资标准,公司因为举不出劳动合同作为直接证据,便以“岗位职责”、穆某参加朝阳区劳动局组织的劳动合同培训上所做的“本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穆某作为公司代理人与其他员工在仲裁庭的调解书等作为间接证据,证明公司曾与穆某签订过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朝阳仲裁裁决公司败诉,其理由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北京某控股公司未与穆某签订劳动合同,应按法律规定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收到裁决的第二天,公司找到我,要求我为其代理案件的一审,并问我案件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听完公司的陈述,我先是向他们提示了案件风险,接着便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并着手准备证据。 由于一审时仍然提交不出直接证据,我们在仲裁证据的基础上提交了大量的间接证据,并让当初代表公司与穆某签订书面合同的hrd出庭作证,但仍然于事无补,朝阳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判决理由是: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称穆某利用职务之便,拿走了本应存放在公司的劳动合同,就此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提交证人证言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与穆某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且穆某与公司办理离职交接,在员工离职办理清单中劳动合同项被划掉,亦难以证明双方就书面劳动合同进行签订及审查。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请求不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无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拿到判决书后,公司ceo很不理解,明明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要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种毫无道德观念的员工,公司于情于理都接受不了,于是ceo指示:继续上诉,不能让穆某轻易拿到钱! 该案于xx年11月25日,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虽然判决结果还没下来,

劳动合同法给HR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劳动合同法给HR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劳动合同法》将在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劳动合同法》颁布前的一次次听证会到各种机构组织的新法学习课程,无时不牵动着每一名HR从业者,每一位企业主。 “如果实施这样的法律,我们将撤资。”来自上海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的代表徐婷婷的这句话至今还不绝于耳。 一部《劳动合同法》何以一石激起千层浪?面对新法的实施,真像某些企业主们说的,用工会越来越被动吗? 一部8章98条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几乎牵动了所有中国劳动者和“资方代表”的神经。当更多的HR陷入迷雾,在寻觅如何应对新法的出台,规避劳动风险时,不妨换一种思路,用新的“雇主策略”来迎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新法下的“雇主策略”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将中国所有的企业都提高到了一个新的“起跑线”上,在7月11日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的公开课上,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韩智力先生说:“企业靠廉价劳动力获取利润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当廉价劳动力逐渐消失时,企业必须转型为技术密集产业,并提高劳工就业福利。这对于很多依靠廉价劳动力与其他企业竞争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严厉的挑战和考验,因此很多企业倍感压力。 鉴于此,各地培训市场上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众多的“如何规避新法”“怎样应对新法”等诸如此类的劳动合同法培训课程,在7月15日,常凯老师做客中人网专家在线时说:“我觉得这样的做法太功利了,而且不会有好的效果。因为法律已经制定,它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就必须要遵守,是怎么执行的问题,这是一个前提。我觉得很多企业并没有认真去思考,在执行过程当中,企业将会面临什么问题?中国企业将会面临的是一个集体力量的劳工群体,尽管现在没有达到,但这个趋势已经非常的明显。员工可以通过一股集体的力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可能通过工会,也可能是自发,也可以通过其他的形式,这是无法阻挡的趋势。为什么呢?因为劳动者有主动性,是法律关系主体,有自己的权利要求,有自己的诉求,不会一直被动,不是企业愿意怎么管就怎么管的,在这一点上,是我们的企业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现在应当着重考虑如何妥善地处理好同企业处于平等法律地位的另外一方的关系,而不是想方设法的去如何规避法律。” 在日本,他们的劳动用工法律环境同样十分的严格,可是日本企业的劳资关系却是非常和谐。日本的员工下了班都不愿意走,都要加班,而且不愿意跳槽,争取一辈子在一个企业干到底,并以此为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忠诚度?常老师解释道,日本企业管理模式大都是家族式管理,企业对于自己员工很关爱,把他管得严,是希望员工将来有所作为,对员工要求严格,员工必须做到,员工做不到就不是合格的工人。员工犯错要体罚,但是该给员工的关怀都会给到,包括生活、工资待遇、福利待遇,很多时候老板比员工考虑的会更深入一些。同时,在日本,即使你博士毕业,也要从基层做起,企业将告诉你一步一步如何发展,努

(HR必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专业版

YOUR LOGO (HR必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书专业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HR必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专 业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性别: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 ___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正式劳动合同填写范例

编号 劳动合同书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山东豪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汶源市长青大街007号 性质:股份制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陈光宇 乙方(劳动者)姓名:韩雪 性别:女 家庭住址:山东汶源市长青商业街 居民身份证号码:30102

使用说明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4、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7、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办理劳动合同鉴证需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鉴证,是指劳动行政机关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程序及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备性、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的法律行为。鉴证是对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的证明,是国家对劳动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一种办法。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签订后,可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办理鉴证劳动合同的手续。 2.劳动合同鉴证的程序和要求: (1)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要向劳动合同鉴证机关提出对劳动合同进行鉴证的口头或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托受权代理人,如劳资处、科长或其他工作人员,但必须出具委托书,明确授权范围。申请劳动合同鉴证的当事人,应当向鉴证机关提供下述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 4)被招用工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鉴证机关审核:鉴证机关的鉴证人员按照法定的鉴证内容,对当事人提供的劳动合同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在劳动合同鉴证过程中,鉴证人员对当事人双方提供的鉴证材料,认为不完备或有疑义时,应当要求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核实;鉴证人员有权就劳动合同内容的有关问题询

HR必知的劳动合同法50条基本常识

HR必知的《劳动合同法》50条基本常识 《劳动合同法》是HR必须熟知的一个法律,对其法律条文的了解关系着工作的专业性,其中《劳动合同法》有50条基本常识,HR 一定要知道。 1.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如何计算?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经过平等协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供双方相互了解、相互考查、相互选择的不超过法律规定时长的期限。试用期在劳动合同解除方式、工资水平等方面及正式劳动合同期间有所不同。

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低于其中高者),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具体时间的相关规定? 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试用期最长限度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3)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劳动合同期限中。同一用人单位及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或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有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依据,不可随意解除。 4.什么是集体合同? 所谓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及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劳动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缔结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及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HR如何控制劳动合同法法律风险

HR如何规避劳动合同中的法律与管理风险第一节劳动合同及相关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合作契约,是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的劳动合作行为规范。劳动合同是一份概括性较强的约定的劳动行为规范。但是劳动合同对一些特殊关系内容的规范无能为力,同时这些特殊关系也不具有普遍性,所以一般将其单列出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包括培训服务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关系内容有关的合作契约。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如果用人单位在制定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过程中,只被动地按照法规法条要求去做的话,制定的文件必会符合法律规定,但能否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能否保护好企业的权益,就另当别论了。 这就像前面说的,只获取了一个毫无内涵的劳动力形式使用权,于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又有何益呢?就如同一些只懂得法规法条的法律工作者,不知道人力资源管理哪里需要法律,以及用法律做什么,也只能做一个照本宣科的法律宣传者。 曾有一个著名的企业,其所聘用的专业法律人士不可谓不出类拔萃。但是,他们还是犯了一些贻笑大方的错误,如先终止聘用后再重签合同,以达到以后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少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目的。当然,还有很多国内外的著名企业,在《劳动合同法》生效之际,做出了同样令人匪夷所思的行为。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相应的协议,只能说是依照法律条文办事,是遵法守法的好公民。可是,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被动地运用法律,就等于放弃法律赋予你的权利,更不要说运用法律争取权利了。 为什么国外专业律师行业如此繁荣,原因就在于专业律师的优势是很清楚地知道相关专业的操作要求和方法,其在专业上的能力甚至远比现从事该专业的人士还要强。再辅以法律的专业指导,他们使得专业委托人的利益,在法律的保护下,得到维护和发展。 学者们曾在众多的相关专著中介绍过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签订问题,这里要介绍的内容与之有着明显不同——仅从企业权利的维护来介绍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使企业的权利在法律中得到保护和扩张。 二、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劳动合同内容包括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两种。《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

【人力资源】做HR必须知道劳动合同中的漏洞

【人力资源】做HR必须知道劳动合同中的漏洞 明阳天下拓展 1、员工分类要先行 制定劳动合同之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具体分类,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本单位职工不加区分,采用同一份劳动合同管理,即不能满足员工的个性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因此需要根据岗位、工作期限、工作形式、员工特点等因素,对员工做出分类,对不同类型员工分类管理。具体操作如下表: 2、劳动合同主体须明确 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殊性,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主体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用人资格问题和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归属问题。用人资格表现为用

人单位主体适格性,现在企业经营形式多样,包括挂靠经营、内部承包、贴牌生产、连锁运营,涉及的企业众多,这就需要明确用人单位主体,以实际用工作为用人单位确定的标准。同时需要注意采用集团化经营的单位,因集团型公司融合和了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关联公司等多种类型,职工可能在这些公司之间来回变动,也需要注意劳动关系主体的归属,确定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为那一方。劳动者主体要求有年龄要求和劳动能力要求,劳动者年龄分为最低年龄和退休年龄,按照法律规定最低年龄为16岁,低于最低年龄的用工涉嫌非法用工,导致非法用工的行政责任。退休年龄法律规定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不区分女职工和女干部)。最低年龄一般没有争议,最退休年龄各地存在一些争议,主要是对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的身份认定。因对此类职工有的认为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有的认为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笔者建议企业应当结合当地的地方性法律规章予以确定,防止超龄劳动者用工。 3、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重点条款,对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型,法律规定了三种方式: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实务中大多数企业对员工均采用一视同仁的态度,不加区分采用同一类型的劳动合同期限,导致单位用工成本的无端增加。 对劳动合同期限采用分类约定:普通员工一般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长短可以按照工作岗位的需要确定;对项目类员工,如建筑项目、软件项目,可以采用完成

HR必收藏劳动合同法大典型案例.

HR必收藏劳动合同法15大典型案例 《劳动合同法》是圈必须熟知的一部法律?如果没有具体案例解析?就会把原本很容易理解的问題变得很抽象. 现在我们就把一些常见的劳动纠纷问题变成案例,希望对韻有一些轄助.汕头招聘网头招聘网 ■案例一:劳动合同的签订问题汕头招聘网 某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遇到一个兢手问題. 员工甲2008年1月1日进厂.但公司一直遗忘与员工甲签订劳动合 同?员工甲頰道公司如果不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寄要向其支付双倍的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2008年6月1日,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了一次普查.才发现与员工甲漏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表示要与员工甲补签劳动合同.员工甲同意补签.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08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资.否则员工甲只愿意将补签劳动合同日期订在2006 年6月1日.汕头招聘网 问題:公司应当如何处理上述案件较为妥当?汕头招聘网 ?案例分析汕头招聘网 针对员工甲的问题.介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在于用人单位.且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疏忽导致一直未能与甲签订劳动合 同.因此员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合法的.但是从本案实务操作角度考虑.公司完 全可以先不去支付该员双倍工资?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08年6月1日?因为从员工的心理上并不愿意与公司 终止劳动关系,以后如果仅为3个月的工资去起诉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员工离职后去起诉?公司最终也仅是支付其3个月的另一倍工资.并没有其他的额外处罚。将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签订至2008年5月1日后.单位仍应向该员工发出《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让员工签收。如果发现其再次拒签劳动合同?应在2008年6月1日前立即书面通知终止与其之 间的劳动关系。如果已经满一个月的?也要立即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但此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汕头招聘网 ?操作建议汕头招聘网 (1)建议公司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管理.建立签订、保管、存档等规范体系:汕头招聘网 (2)针对员工拒签情形,应当注意以下几点:汕头招聘网 A、时间上把握:与其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汕头招聘网 B.形式上把握: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拒签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汕头招聘网 C、证据上把握:注意保留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意向书中设定拒签合同的原因?访谈笔录、证人证言等)

合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盲点”

合理应对《劳动合同法》的“盲点” “《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的法”,笔者常常从HR那里听到这样的话,由于现行法律的种种限制,企业无可奈何。实施前后,《劳动合同法》也时常被广大学者以及用人单位所诟病。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相继出台,但是,实践中仍有很多问题存在“盲区”,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演化成“顽疾”,似乎难以根除。 试用期遭遇长病假 甲公司经面试招用应届毕业生小艾,与小艾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结果小艾只上了两天班就因车祸导致骨折,短时间内无法上班。公司本想和小艾协商延长试用期,可是联系了几次小艾都不同意。眼看试用期将满,甲公司只能硬着头皮给小艾转了正。 试用期遭遇长病假,是很多用人单位不愿意看到的。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中,曾提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正式公布时,这一条款被删除。

那么在现阶段,应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呢? 首先,约定法定最长试用期。劳动合同条款是要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之后,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不能变更。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为了方便招人,许诺较短的试用期,导致用人部门没有时间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或者临近试用期满,当员工表现不好可公司还想留用时,公司就处于被动地位了。如果公司直接约定了较长的试用期,对于表现较好的员工采用提前的转正,就可以避免这一问题的产生。 其次,约定中止情形。上海、江苏、山东等多省市制定的相关条例中,有提到劳动合同中止问题。根据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故如果等到情形发生时再与员工协商,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就没有办法进行操作了。这样就陷入了不利的局面。所以,建议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出现长病假的情形时可以中止试用期。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困扰” 毕业生小李2010年毕业后就进入甲公司工作,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2013年劳动合同到期,双方又续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如今,三年的劳动合同又要到期了,小李提出要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想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又不想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针对具体问题,全国各地口

劳动合同填写规范(示范合同)

( 劳动合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56635 劳动合同填写规范(示范合同) Labor contract filling standard

劳动合同填写规范(示范合同) (为你提供合同范本两篇。) 劳动合同填写规范(一) 劳动合同证明材料要求 1.签约公司应为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公司,不能是XX部、XX处、XX中心,也不能是国家机关单位等。 2.合同上盖的公章必须为单位正式公章(或人力资源部门公章),“XX公司合同专用章”、“XX公司专用章”等则不符合要求。 3.填写的公司名称必须与公章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4.劳动合同复印件要与原件一致。干净、清晰 5.合同期限要填写规范,一般应为1—2年, 6.合同内容一般应由单位负责人填写,最后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和学生本人签字,不允许其他人代填或代签。若发现不同公司的劳动合同笔迹相同或相近,则视为虚假合同。(甲方和乙方的笔迹不得雷同) 7.合同中不应出现修改现象,如果确实需要修改的,则应由合同双方在修改处签字(并按手印)或盖章。

8、认真阅读填写要求,使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劳动合同书的填写模板仅作为劳动合同的填写说明使用,可以更换其他劳动合同的文本。 9、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于4月21日前由本人交至谢晨老师处,任何人不得代交,如有不当之处当场退回重新填写,劳动合同每人一份必须上交将和实习成绩挂钩,请大家务必认真完成。 10、请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填写的模板,特别是用红色标注的地方 可以在这输入你的名字 You Can Enter Your Name Here.

HR故意漏签劳动合同处理方法

HR故意漏签劳动合同处理方法 How to deal with HR's intentional omission to sign labor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HR故意漏签劳动合同处理方法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 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自次月起向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 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期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 小杨是东莞市某餐饮企业新聘请的总经理助理,日常工 作除了辅助总经理处理公司上下的管理事务外,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也受他的监督和指导。入职不久,小杨为了提高自己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业务能力,参加了一场有关劳动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培训。 培训结束小杨收获颇丰,回到公司便开始依照在培训课 程中学到的管理流程和方法,梳理公司的劳动合同情况,却突

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合同书

劳动合同书 编号:______甲方(单位): 乙方(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任务。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七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九条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 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一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合同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 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范本HR常用的劳动合同范本标准规范版

劳动合同范本:HR常用的劳动合同范本标准规范版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所在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性别: 籍贯:现居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承诺条款 1、甲方录用乙方前,应如实告知乙方公司的实际情况; 2、乙方具有应聘时所描述的真实的工作履历、技术等级、专业知识等,甲方根据乙方所有的真实有效资历聘用乙方; 3、乙方保证签订本劳动合同前无任何尚未处理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保证已与前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A、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即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 从年月日起至符合法定终止时间止,其中试用期为月,即从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C、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 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若乙方实际工作起始时间与本合同约定起始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工作之日为本合同起始时间。 三、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岗位(工种)工作。因生产需要,甲方可以变更乙方工作岗位(工种)。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完成且胜任该岗位(工种)所要求的生产(工作)内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的工时制度按以下()项确定 A、标准工时工作制; B、不定时工作制; C、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执行本条A项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对执行本条B项、C项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听取乙方本人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

HR劳动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942-88 HR劳动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HR劳动合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xx年5月,本案在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员工穆某提交了工资条、入职申请单、离职审批单、离职交接单证明和工资标准,公司因为举不出劳动合同作为直接证据,便以“岗位职责”、穆某参加朝阳区劳动局组织的劳动合同培训上所做的“本单位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承诺、穆某作为公司代理人与其他员工在仲裁庭的调解书等作为间接证据,证明公司曾与穆某签订过劳动合同。一个月后,朝阳仲裁裁决公司败诉,其理由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北京某控股公司未与穆某签订劳动合同,应按法律规定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收到裁决的第二天,公司找到我,要求我为其代理案件的一审,并问我案件胜诉的几率有多大。听完公司的陈述,我先是向他们提示了案件风险,接着便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起诉并着手准备证据。 由于一审时仍然提交不出直接证据,我们在仲裁证据的基础上提交了大量的间接证据,并让当初代表公司与穆某签订书面合同的hrd出庭作证,但仍然于事无补,朝阳法院判决公司败诉,判决理由是: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称穆某利用职务之便,拿走了本应存放在公司的劳动合同,就此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提交证人证言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与穆某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且穆某与公司办理离职交接,在员工离职办理清单中劳动合同项被划掉,亦难以证明双方就书面劳动合同进行签订及审查。北京某控股集团公司请求不向穆某支付双倍工资无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HR劳动合同法基础知识_劳动合同

HR劳动合同法基础知识_劳动合同 第一章《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十大影响 第一节管理意识转变 一、对强势、弱势的认识 二、对企业居高临下姿态的调整 三、对人本管理的提倡 第二节人工成本提高 一、入职成本提高 二、开发成本提高 三、使用成本提高 四、离职成本提高 第三节违法成本加重 一、被劳动者解约的成本 二、应签未签的成本 三、违法解雇的成本 第四节用工风险增长 一、劳动者离职风险 二、劳动者适任风险 三、商业秘密保护风险 第五节管理难度加大 一、依法管理的要求提高 二、成本与风险控制的要求提高 三、工会的权利扩大 四、人力资源管理的地位提升 第六节用工规范加强 一、规范的内容要合法 二、规范的内容要完备 三、规范的制定程序要合法 第七节用工方式调整 一、劳务派遣用工的再考虑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采用 三、专业外包的推广 第八节人才竞争加剧 一、劳动者辞职权的扩大 二、竞业限制的收紧 三、培训服务期的限制 第九节劳动争议增多 一、新旧法“交叉”与“转型” 二、劳动者权利的增加 三、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高

第十节异地管理统一 一、异地管理有难题 二、合同管理可统一 三、异地规定仍有异 第二章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认定 一、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及其认定的重要性 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三、劳动关系与特殊劳动关系 四、劳动关系与其他民事关系 第二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一、用人单位的认定意义 二、用人单位的认定范围与方法 三、劳动者的认定范围与方法 第三节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主体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三、劳动合同的形式 第三章规章制度 第一节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 一、规章制度的含义 二、规章制度的功能 三、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 第二节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生效 一、制定主体 二、制定内容 三、规章制度生效三要件 四、惩罚制度的制定 五、举证责任 第三节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审查修订 一、制定理念 二、制定原则 三、制定步骤 四、专业性审查 hr劳动合同法基础知识是不是你自己要找的呢?分享知识,欢迎下载使用!

HR-07.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本公司劳动合同行为,制定本制度。 公司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三、正文 第一条签订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权限 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聘用公司其他员工,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一章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首期合同签订三年,续签三至六年,特殊岗位报总经理后执行。 第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下列人员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含十年)。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续订劳动合同条件的。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五条试用期及试用期管理 试用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试用期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

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员工在合同期限内,因工作需要或因生产任务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岗或在公司之间或同一公司的不同基层单位之间变换工作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并应及时办理转岗手续。 二、以下情况,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一)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劳动合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即行终止: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决定合同期限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的; (二)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三)员工在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公司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HR必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HR必备)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性别: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__ 年M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白愿协商,共同就 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 年M 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 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 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白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大写:)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 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以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_ 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 M—日 乙方: _______ M—日

HR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影响

2008年2月27日《HR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的影响》公益课程记录 由柏明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师李老师给大家主讲。 现就职柏明顿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力资源咨询、培训等工作。任职人力资源总监和高级咨询顾问。已在多类杂志上发表《刺头管理》、《集团组织的管控模式》、《计件工资的设计》、《企业领导者风格》等多篇文章。 今天很荣幸来到星空QQ群和大家一起探讨《劳动合同法》 主要内容有:1、《劳动合同法概述》2、标准和非标准劳动关系3、招聘管理4、绩效管理5、薪酬管理6、人才挽留7、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被作为一项法律制度确立下来,是1994年7月颁布、1995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法》,受当时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进程的历史局限,《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逐步显示出了先天的不足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定比较原则和抽象 二是缺乏可操作性 三是原制度规定滞后 四是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基于很多原因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做出了细化和补充修改的原因还有如下: 一、很多用人单位不设立书面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短期化趋势 三、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者,造成劳动关系不稳定 四、更有部分用人单位为了留住部分优秀人才,随意设定违约金 五、用人单位出于回避责任和降低成本的需求,滥用劳务派遣 六、社会上普遍存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现象严重 七、用人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使劳动者权益受损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经过了两年修订四次审议始终遵循“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原则具体为: 2005年1月,劳动保障部将草案报请国务院审议; 2005年11月,国务院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审议 2006年12月,全国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了二审 2007年4月,全国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进行了三审 2007年6月,全国人大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四审并审议通过,并正式颁布 下面讲讲《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比在适用上的扩大《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相比,对于适用范围实行双重规定,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进行界定 一、用人单位的直接适用范围:1、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用人单位的依照适用范围:1、国家机关;2、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 三、用人单位的特别适用范围:1、非法用工单位;2、个人承包 下面请大家做个案例 案例某幼儿园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有两名女教师因怀孕不能上班,园方遂于以解雇。焦点问题:民办非企业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其中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享受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增加了民办非企业适用以上案例中幼儿园是一家民办非企业,劳动争议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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