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故意漏签劳动合同处理方法

HR故意漏签劳动合同处理方法

How to deal with HR's intentional omission to sign labor contrac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HR故意漏签劳动合同处理方法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

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自次月起向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

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期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

小杨是东莞市某餐饮企业新聘请的总经理助理,日常工

作除了辅助总经理处理公司上下的管理事务外,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也受他的监督和指导。入职不久,小杨为了提高自己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业务能力,参加了一场有关劳动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的培训。

培训结束小杨收获颇丰,回到公司便开始依照在培训课

程中学到的管理流程和方法,梳理公司的劳动合同情况,却突

然发现人事专员自己的合同居然没有签订,小杨马上意识到未签合同人事专员早晚会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甚至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无疑是公司的一枚不定时炸弹。

如果他现在去找人事专员补签合同,又担心人事专员拒绝签订,而且距离人事专员入职已经将近一年的时间,一旦该员工现在采取司法救济,公司将要面临很大一笔补偿,但如果维持现状又怕超过一年之后后果更加严重。小杨陷入了两难境地,面对人事管理人员故意漏签本人合同的情形,小杨该怎么办?如何又能防范这种情况?

提示: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越长、耗费的成本越高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自次月起向劳动者每月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期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同时该法还规定,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支付双倍工资外,还将视为自用工之日

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只有与劳动者补订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种选择。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放任为签订劳动合同的状况不采取措施的,到员工的服务期限届满一年时,公司将不得不认可其与员工之间已经事实形成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操作:

将“签订劳动合同”也确定为岗位职责

如果餐饮公司在人力资源部的人员配置上并未对具体职

责进行划分,或只有该人事专员一人负责全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那么签订和管理劳动合同都必然属于人事专员的本职工作,连自己的劳动合同都没有签订,可证明其存在严重失职的行为,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即时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即使是员工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只需要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而可以节省了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加强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

作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不可小觑的劳动合同管理环节,

仅仅设置专员一级管理制稍显单薄和冒险,还应对该层管理人员设置明确的岗位职责、合同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及时对合

同信息进行统计、定期核对、实时更新。如果人力资源部内部职能划分较为细致的,还可使各个模块的职位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确保人力资源工作公正、准确,减少阵营内部的遗漏和疏失。其次,除了人为监控外,还可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加以辅助,例如OA系统中设置包含在第一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入职流程,当缺少流程中任何一步时,员工的入职手续都不能完成。

总之,劳动合同管理并非如想象中仅仅几张纸的工作,其贯穿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全部过程,需要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甚至企业高级别管理层的足够重视,避免在最单纯环节产生最棘手的风险。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支付双倍工资外,还将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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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 补签劳动合同补偿

补签劳动合同补偿 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未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会与劳动者约定过一段时间后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而且所签的合同期限会包含前段未签合同的时间。以下是整理的补签劳动合同文章,欢迎参考阅读。 一、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要给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10 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7 条则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同时必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二倍工资和补签合同是用人单位应并列承担的责任。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

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可按第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补签劳动合同是否字符双倍工资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3、补签劳动合同能否免除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1)补签后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2)补签后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间这种情况下的补签,理论上视为劳动者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权利的放弃。 4、补签劳动合同后可要求补偿吗? 5、补签劳动合同也要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协议书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协议书 甲方:xx公司 住所地:xx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所在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四十六条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的相应事宜约定如下: 1.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的________类型的劳动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期满终止,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自该《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双方不再另行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2. 甲方除向乙方支付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的工资(包括加班费)_____元外,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______元(包括经济补偿金、未休年假补偿、年终奖、绩效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3.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其中一方仅得依据本协议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承担义务,双方不存在其他劳动争议及债权债务关系。

4. 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甲方不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亦不得对外以甲方员工身份开展任何损害甲方权益的活动。 5.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应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支付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 __月__日的工资(包括加班费)_____元; 5.2 乙方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之日的次日,甲方应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补偿金______元。 6.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乙方应当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期间配合甲方办 理离职交接手续,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在该期限内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6.2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商业模式、人事财务数据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若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损失(包括律师费、公证费、保全担保费等)。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有限公司(盖章)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的措施

一、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是否需要员工申请离职?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关系效力的消灭有2种情形,一种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一种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这是因法定情形出现而使劳动合同的效力消灭,属于劳动关系的正常结束。 员工申请离职,即辞职,实际上是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情形的一种),这属于劳动关系的提前消灭。 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期满,法律导向的后果是劳动合同终止,不是劳动合同解除。 也就是说,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了,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就需要员工申请离职,法律只是规定了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So,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了,即使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他也有权不申请离职,我们不要对此表示大为愤慨。 二、员工申请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很显然,除非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提出被迫离职的,法律才规定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所以说,题主让员工申请离职是对的。因为,员工申请离职的法律后果是单位不用给经济补偿金。

所以,当员工出现或这或那问题的时候(比如:本案例的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从降低法律风险的角度出发,我们处理离职事宜,第一要选择的操作就是劝退,劝员工自己申请离职,这样,几乎是零风险。 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区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种情况:劳动合同期满时,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怎么拟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 上面可知,合同到期了,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单位不能证明其续签是在同意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的,单位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经济补偿金可以竞合

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和违法解除经济补偿金可以竞合 【案情介绍】 何先生于2004年6月1日进入上海某(集团)有限公司从事项目公司工程预算岗位。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04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0日,其中试用期为2004年6月1日至同年9月1日。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安排何先生至康美公司工作,四金仍由公司负责缴纳。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何先生仍在康美公司工作,集团公司仍负责为何先生缴纳四金。 2008年10月,因康美公司股权转让,何先生回到集团公司,双方仍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5月21日,集团公司为何先生开具退工证明,其上记载合同终止日期为2009年5月31日。(2008年10月-2009年5月31,尚在一年内) 何先生于同年5月25日出具收条,表明收到集团公司交付的上海市单位退工证明及劳动手册,同时提出对解除劳动关系有异议。 同年5月31日,何先生办理了工作移交。 2009年6月4日,何先生聘请李军律师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31日的二倍工资差额、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案件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均支持了何先生的请求。 【李军律师评析】 本案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的新型典型劳动争议案例,何先生所提出的要求及仲裁委员会裁决、一审、二审法院判决的依据都是《劳动合同法》,因此,通过本案的分析有助于加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此类问题的理解,便于用人单位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同时也帮助劳动者认识到自己的权利所在。 本案的争议源于集团公司在于: 一、合同到期后未与何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要支付二倍工资; 二、以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集团公司以合同终止为由解除与何先生的 劳动关系是否构成违法解除。 集团公司认为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虽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但是集团公司一直正常为何先生缴纳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工资照常支付,并非损害何先生的利益,集团公司认为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通用版

合同编号:YTO-FS-PD478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通用 版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在分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利弊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企业的利弊 好处: 1、企业留人的一种方式,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对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企业经济

不续签合同申请书

不续签合同申请书 篇一:员工不续签合同申请,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不续签合同申请,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1、提问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同一家公司签两次合4年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2、回答 如果劳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而且企业也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规范,员工主动不续签,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如果公司没有降低待遇或者提高待遇,劳动者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 1、提问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同一家公司签两次合4年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2、回答 如果劳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而且企业也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规范,员工主动不续签,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如果公司没有降低待遇或者提高待遇,劳动者不续签没

有经济补偿金。 1、提问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在同一家公司签两次合4年合同,到期后员工不续签,有补偿吗? 2、回答 如果劳动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而且企业也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强制性 规范,员工主动不续签,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补偿的。 如果公司没有降低待遇或者提高待遇,劳动者不续签没有经济补偿金。 篇二:不续签劳动合同申请 不续签劳动合同申请 本人(xxx)签署的劳动合同将于XX年9月1日到期,因个人原因,本人自愿申请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也无法再为公司继续服务。感谢公司对我三年来的照顾和帮助,将来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为自己曾经是公司的一员而感到荣幸。我确信在公司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是我整个职业生涯发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使我有了长足的进步,使我有了一个广阔的平台。由此,给公司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至此 敬礼!

员工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对方法

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又不想将其解雇,应该怎么办 一、企业应对方法之一 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的后果。(另外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就不能上“社保”,上保险就意为着有劳动关系。) 2、签一份劳务协议,协议中说明他与外单位有劳动合同,你们双方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但出现纠纷可参照《合同法》协商解决。 3、建议和他讲明“社保”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要不出了工伤都没人负责,最好是签,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比较好,要不也不好管理。 4、员工拒绝签合同,最好就是让他走人了,不然他还在公司工作的话发生事故责任照样是公司的,因为只要在公司工作即使没签订合同也是事实上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没跟他签合同,有些人过后还会告你,因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者,每月按工资的2倍给劳动者发工资。 5、员工自己拟一份声明,自己不与公司签声明有效,如果他本人确实不愿签,且必须有书面的东西提交. 二、企业应对的方法之二 1、发书面函通知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签订的后果 2、对于新入职的员工,在入职当天立即签订劳动合同才可上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当即不予录用。 3、对于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制定劳动合同签收名册,让员工签名签收。 4、对于一些员工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企业又比较需求此类员工的。可按以下处理:(1)尽量说明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其本人有保障,及可以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令其先签订合同,再尽快招聘替代的人员;(2)如员工一定不肯签订劳动合同,那用人企业就必须要求员工签订《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并证明不签劳动合同是员工自已的意愿,同时放弃双倍工资的赔款及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权利,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3)在企业公布栏,发布公告书证明企业已通知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告。(4)同时要求工会出具相关的证明书证明劳动者个人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 5、对于连《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声明书》都不愿意签的员工,企业必须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以免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劳动用工风险。

单位弄丢劳动合同员工拒绝补签被裁

老崔和公司之间本来签订有一份劳动合同,但公司把原合同文本丢失了,又提出重新签订,老崔没有同意,公司便借裁员之机解除了和老崔的劳动关系。公司的做法让老崔很不满,他告诉记者:“我觉得是公司失误在先,他们必须对我进行赔偿。”然而,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均未支持老崔提出的加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支付工资等请求。据了解,老崔于2005年10月到该公司工作,双方签订过一份期限自2007年7月始至2008年7月止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24日,公司因丢失原合同文本要求和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他以公司为其缴纳的医疗保险不合理为由拒绝补签。当天,公司以老崔拒签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考试论坛次日,老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06年3月26日至2007年12月16日休息日加班工资9877元、法定假日加班工资2377元、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代通知金1478.04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434.12元及双倍赔偿金4434.12元、2008年2、3月份的双倍工资2956.08元。公司辩称,双方曾经签订过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因劳动合同丢失,公司要求与老崔重新签订合同,但老崔以丢失合同的责任在公司、他本人无责任,以及不应为其缴纳较多的医疗保险费为由拒绝签字。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向老崔发出离职通知书。老崔收到通知后未在通知书上签字,但自此未再到公司上班。公司当庭出具了老崔的加班统计表、考勤表、工资表等,证明老崔累计加班54天。公司表示愿意向老崔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及加班费。仲裁裁决该公司向老崔支付休息日加班费3393.78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600元。驳回老崔的其他申诉请求。老崔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为老崔缴纳医疗保险不违反法律规定,老崔以此为由拒签劳动合同不成立。由于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的义务,老崔单方拒绝签订,公司可以和老崔解除劳动关系,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老崔就此要求公司支付50%的经济赔偿金和未提前通知的代通知金,法院不支持。故判决支持原裁决的意见。考试论坛就老崔未获得赔偿一案,北京市君阳律师事务所张静懿律师说,《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安排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未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情形,应向劳动者支付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只有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金、最低工资差额部分的,用人单位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该公司不存在该条法律规定的情形,故不需向老崔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利弊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利弊 现在大部分企业都是一年一签,这样企业的选择性很大,如效益不好或其他原因。到时可以直接不和你续签,是正式的劳动合同,到时可以续签,一年一签也有好处,免得到时想换工作,企业不放人 这是这是我的博文,可能读完后你就茅塞顿开,记着确认为最佳答案啊。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

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补签劳动合同

篇一:单位补签劳动合同能否免 2 倍工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未同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会与劳动者约定过一段时间后再与劳动者补签合同,而且所签的合同期限会包含前段未签合同的时间。虽然在未签订合同的期间内,用人单位会按时发放工资和相关奖金,但是,补签合同是否就能免除用人单位支付2倍工资的法律责任呢? 《劳动合同法》第 10 条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该法条的立法精神是促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即签订合同,这样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该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该规定为法律规定的强制要求,对用人单位来说无免责理由,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无论后来补签的合同是否包含此期间,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2倍的工资。另外,《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 条对《劳动合同法》第82 条做了补充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仅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还要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应将 "2倍工资 "和"补签合同 "视作是用人单位承担的并列责任。 实践中,劳动者被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注明补签合同的实际日期,这样可以证明这份合同是事后补订的,以便劳动者在日后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可见,用人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的方式并不能掩盖其超过 1 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同的事实,是不能免除其支付2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的。篇二:补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补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学员提问:李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小公司,以前公司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最近公司突然说要补签劳动合同。我想请问您,劳动合同需要去劳动局购买还是自己可以确定内容,自己拟定的劳动合同有没有效?补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hr 哥答疑: 你好!你的问题我分别回复如下: 一、劳动合同需要去劳动局购买还是自己可以确定内容?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只要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违法,企业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各地劳动局拟定的劳动合同是推荐合同,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用来参考及借鉴。有些人也问,劳动合同是不是要劳动局鉴定才能生效?劳动合同鉴定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要程序。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要, 比如验厂或办理员工的相关证件(比如商务签证),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劳动合同鉴定。对于重要的职位,本人建议还是采用劳动局推荐样本合同并送劳动局鉴定,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性,维护劳资双方的权益。 二、企业自身拟定的劳动合同有没有效?企业身身拟定的劳动合同,只要做到以下几点就是有效合同: 1、劳动合同内容合法。 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必备条款及约定条款。必备条款缺失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什么是必备条款呢?《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为:(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约定条款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如有违背劳动合同部分失效。比如试用期的规定,保密协定,培训协议等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2、劳动合同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比如劳动者必须年满 16 周岁,在校学生,军队现役人员等不能与企业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也不能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必须合法经

关于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关于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很常见,但是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不少见。那么当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呢?公司可以与员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吗?请阅读下文了解。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 1. 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 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 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要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并且这样的职工对用人单位也已经丧失了忠诚度,对于企业会存在更大的隐患。 4. 在新职工入职的时候,如果是考察的比较满意的职工,建议在入职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试用期等,对于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建议不用聘用。 5. 对于部分在入职时就明确表明不想签订合同的职工,建议不要录用,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录用的,建议直接

要该职工在入职时明确表明不愿意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直接在入职时向该职工送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规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通知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拒绝签订,责任就不再企业了,当然,签订合同通知书的样式要进行设计,防止职工扯皮,主张他们根据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企业拒绝签订的相关说法,关于通知书的设定,本书稿会专门讲解,再次不再多说。 6. 对于招用的职工,没有立即签订劳动合同,马上就到一个月的,应该怎么办呢?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职工有权要求企业自入职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支付职工双倍工资。国家之所以制定该惩罚措施,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与职工积极签订劳动合同,防止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用工后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与企业发生争议后,没有任何依据,只能承担不利后果,为此,国家在此次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严重后果,就是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当即时向职工书面下达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职工书面签收,企业保留好证据。如果更稳妥一些,建议在下达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签署通知书的同时,最好要职工写一份声明,声明内容大体为,“职工由于个人原因,拒绝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切后果由职工自己承担,与企业

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 1、积极签订劳动合同 在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人事或管理人员往往忽略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甚至一些企业错误的认为,只要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将来职工离职以后,如果索要劳动报酬,可以否认存在劳动关系。事实上,这种态度是错误的,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职工与企业发生争议以后,职工所提交的证据来看,否认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非常困难。因为,认定企业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不仅仅是劳动合同,比如,工资发放条、工资卡、考勤卡、工作证、工作服、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交纳的凭证,工作期间的差旅费报销单据、加班申请表、出差借款后还款的收据收条、职工代表公司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与其他单位的业务往来信函、甚至职工工作期间的特快专递、公司职工一起出去活动的照片、视频资料等,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都有可能成为职工与企业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我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甚至存在职工只提交了一起工作过的同事的证人证言就认定企业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案例。所以,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认定不了职工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想法在实际审判裁决中基本不会起到多大作用。 2、签订的劳动合同尽量由企业保留 相反,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就可能面临双倍工资的支付风险。 怎么样才能预防这种风险呢?我在其他顾问单位中采取办法的是劳动合同必须签订,签订完以后,我都主张企业不交付给职工。 这种手段虽然看起来有些不公平,但是,也是维护企业利益的一种没有办法的办法。企业可能会说,不给职工合同,职工要合同怎么办,会不会承担什么风险,劳动合同法不是规定企业必须将合同交付给职工一份吗? 好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就想问企业,职工要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将来打官司的时候用吗?与其看准了将来要打官司了,到不如直接想办法开掉或直接不给。不给他合同,他可能会不与你打官司,因为他心里可能没有铺,有了合同,说不准将来会促使他与你打官司,因为他有时间去研究合同,找出你的漏洞与缺点,所以说,对于这样的员工,更是不应当将劳动合同给他们。我们只需要将合同自己保留,以防将来职工索要双倍工资就够了。当然,不给职工合同文本,也可能使职工因为没有合同而放弃对于我们的仲裁。 所以,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但是,我们作为企业的,要尽量将合同自己保留。对于这种情况,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具体确定。我的现有的顾问单位基本上都是本着这样一个原则的。 3、不给职工劳动合同会带来什么风险? 有人说,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给职工一份合同,企业不给,将会承担风险。劳动合同法是有这么一个规定,但是,这个规定事实上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条款可以明确看出,如果不将合同交付职工,劳动部门有权责令改正,那好,将来如果劳动者真的要求索要劳动合同,我们给他就是了,事实上我们不给,也没有规定劳动部门应当给予企业什么样的惩罚,所以这个条款基本上没有意义。关于造成损失的赔偿,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职工是我们公司的员工,不给职工劳动合同能造成什么样的损失,我们需要赔偿什么呢?根本就不可能产生什么损失,也不需要赔偿什么,所以,这个条款也基本上属于没有实际操作意义的条款。

劳动合同超过期限续签合法吗

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0f13073201.html, 劳动合同超过期限续签合法吗 对于劳动者来说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期限的,一旦期限到了之后用人单位就需要和劳动者进行合同的续签。但是在续签上需要在有效的时间里完成,如果超过有效期限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赢了网黄山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超过期限续签合法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该在1个月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否则超过1个月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

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知识: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有规定吗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可以是较长的5年、10年,具体期限长短应根据用人单位情况、岗位情况和劳动者情况自主确定。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签、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021年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first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If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are violated, the contract is evidence that the other party seeks justic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 办

2021年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合同的作用首先是保护当事人双方的正当权利。“口说无凭,立字为证”,如果有一方违反约定而不满足另一方的要求,合同就是另一方讨回公道的证据。下载后可以修改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 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2. 说明公司的立场,即假如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没有权利任用任何一名员工。假如他还不肯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公司将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3. 假如该员工仍不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该员工已经存在随时要走的想法,那么,晚走不如早走,避免将来承担双倍工资,并且这样的职工对用人单位也已经丧失了忠诚度,对于企业会存在更大的隐患。 4. 在新职工入职的时候,如果是考察的比较满意的职工,建议在入职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好试用期等,对于不办理入职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建议不用聘用。 5. 对于部分在入职时就明确表明不想签订合同的职工,建议不要录用,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必须录用的,建议直接要该职工在入职时

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七大不利后果 1. 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规定,如果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长为11个月。 2. 无法约定劳动者的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 难以稳定员工和技术人员。如果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无许承担培训费用。 4. 难以保护商业秘密。每个企业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5. 难以进行竞业限制。企业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 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 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签订劳动合同对员工的好处 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随时解雇你,而且不用赔偿。 如果签订了合同,公司无故解雇你,就需要额外赔偿。 而且如果你想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公司不能向你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劳动合同是保障个人,而不是保障公司的,一切违背劳动法的劳动合同都以劳动法为准,所以也不用担心劳动合同的不公平。可以依法保护员工的利益不受侵害,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诉,从而得到保护。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就必须依法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最大的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权利。

劳动合同期满未及时续签如何付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未及时续签如何付补偿? 正文内容: 【案情介绍】 王先生20XX年9月进入上海某公司工作,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到期日为20XX年8月31日。合同到期之日,公司对王先生没有任何表示,王先生也没在意,继续一如既往地工作,公司也一如既往地支付工资。20XX年12月中旬,王先生在工作中与上级发生争执。12月底公司进行年终考评,王先生被评定为乙等。王先生表示不满认为上司在考核中的评定不公正,有借机报复之嫌,影响了其年终奖金发放及明年的加薪等级。人力资源部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才发现王先生的合同早已到期,由于公司管理疏忽导致合同未及时续签,公司遂于20XX年12月底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王先生补签劳动合同。王先生在领取合同文本的同时,表示希望公司对考评结果进行修正。此后,尽管公司人力资源部几次催促,王先生也一直未将签好字的合同文本送回人力资源部,并坚持要公司就年终评定给其一个说法。这种情况下,公司于20XX年1月中旬书面通知王先生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由此发生争议。 仲裁庭上,王先生提出:其一,自己从未说过拒绝签合同,只是因为单位年终考核欠缺公正性,只要给个说法,他

立刻就签。其二,单位在合同到期近四个月后才向自己提出需要续签劳动合同,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单位不仅不能终止劳动关系,而且还应向他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公司方辩称,双方是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并非首次用工,因此不存在双倍工资之说。而造成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是公司已经书面通知王先生补签,但王先生不予配合,责任不在公司,所以,公司无需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经过仲裁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公司支付王先生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案情分析】 劳动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不仅给企业日常劳动关系管理留下隐患,也是众多劳动争议发生的一大诱因。本案就是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所引发的一典型案例,笔者将借助本案争议的几大焦点,对相关问题进行解析,希望对读者有所裨益。 一、合同期满未续签是否应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当劳动者拒绝补签劳动合同

万方数据

发生了深刻变革,新的劳动争议案件 不断出现。而众多劳动争议案件的核 心便是劳动合同问题。劳动合同签订 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和用人单位利 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 劳动者合法权益等问题,已经严重影 响了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 合同法》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制定 并颁布实施的,也就决定了《劳动合 同法》必然加重用人单位所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2.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 位的法定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十条、第十四条第三款、第八十二条 第一款之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实践中,合同法》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第形下,二倍工资如何计算。这说明劳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更多地取决于用人八十二条之规定意在通过法律责任的动者拒绝补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单位。通常而言,劳动合同都是用人设定,鼓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建立可不支付二倍工资。单位拟定并提供给劳动者的。只要用劳动关系时积极签订劳动合同,维护4.已有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从司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极少会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不是为了让法实践看,广东省根据《广东省高级现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的;若劳动者不劳动者获得更多的二倍工资赔偿的机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签订,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招用该劳会。如果劳动者拒绝补签劳动合同,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动者或在一个月内终止劳动关系,也而用人单位仍须支付二倍的工资,既<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就不会发生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后不利于劳动合同制度的贯彻,也不符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自用工之日起果。因此,在目前劳动力供过于求的合立法本意。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用人单位有足格局下,为了避免出现用人单位故意3.符合文义解释的基本原则。从够证据证明其与劳动者未能签订书面刁难甚至采用欺诈、胁迫等方式迫使文义解释方法看,《条例》第六条第一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且用劳动者“主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款之规定,已说明用人单位不需支付人单位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道德风险”,至少现阶段应当强化用二倍工资,其前半句(即分号之前的二倍i资。但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人单位的这种义务。 内容)与后半句已经形成了转折关系,关系的,须支付经济补偿金”之规定3.从体系解释方法来看,《条例》即从文义解释方法来看,只有在用人作出的裁判,更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第六条已经明确阐明了该条法律规范单位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或拖延与劳双方的和谐稳定,符合立法精神,可的意指。根据《条例》第五条之规定,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才需要支付二倍作参考。对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工资;劳动者拒绝订立的,用人单位观点二:劳动者拒绝补签,用人单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内终只需履行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位仍应支付二倍的工资。止与其的劳动关系,支付其工作期间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1.从劳动合同制度的作用及《劳的劳动报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即定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且《条例》第动合同法》立法背景看。《劳动合同法》《条例》已赋予了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宽六条第二款仅规定了补订书面劳动合有必要加重用人单位违法成本。随着限期内对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情形T--倍工资的起算时间,而并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制度改革,劳动终止其劳动关系的权利;如果用人单未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关系情关系日趋复杂多样,劳动用工制度也位怠于行使该权利,就应当承担不利 万方数据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案例解析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案例解析 案例: 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9年6月,成立之初组织机构尚未完全稳定,从事行政工作的也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经验尚浅。之后公司来了新主管,发现在行政人事工作流程方面存在很多漏洞,特别是劳动合同的签订不规范,存在某些员工未签订或签订日期与入职日期不符等情形,新任行政主管经重新整理后,2010年6月,安排全部员工重新或按入职日期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在这过程中,只有某部门员工A(2009年8月入职,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予配合,经多次催促仍然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公司签订合同,2010年6月底,公司领导决定,由于员工A 拒绝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下月起不再需要到公司上班,以自动离职处理,给他支付了上月的工资,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 随后,员工A 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自入职日一个月起的两倍工资赔偿,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补交在职期间社保等要求。 问题: 1,员工A 拒绝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公司仍然要支持双倍工资赔偿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似乎就纵容员工故意向企业索取赔偿? 2,如若发现因工作中的失误,像上述案例中的有员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HR 部门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劳动法律风险? 总裁学习网专家点评 答案: 本案是关于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否则,根据该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说,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在实践中,也确有少数劳动者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在这种况下,如果再让单位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性责任,则显然不公平。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把这两方面的规定结合起来看,可以知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必须终止劳动关系,否则,就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本案情况与此稍有不同,发生在入职将近一年的时间。我认为,也应当按前文分析的法律精神来处理,即未签订合同的期间,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对于单位提出签订合同但员工拒绝的时间段里,如单位已经终止合同的,则该时间段无需支付双倍工资,终止合同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此点,有些地方的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比如《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纪要》规定:“17、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因劳动者不愿签订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未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每月两倍工资支付的请求,应予支持。18、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按每月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外,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补订的视为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职工拒签劳动合同的案例解析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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