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审核要点

会计科目审核要点
会计科目审核要点

会计科目审核要点

1、审核要点:

①资产类科目应审查其是否实际存在、所有权的归属以及计价是否合理;

②负债类科目应审查其金额是否正确、负债到期日以及是否存在未入账的负债事项;

③权益类科目应审查其来源的合理性、确认的合法性、计价准确性;

④收入、成本和费用类科目应审查其确认的合法性、是否当期发生以及收入成本费用相互之间是否配比。

2、审核细则

①根据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确定重点科目并审核。审计报告的意见有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以及其他情况,如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不为无保留意见,要求对解释段的意见作详细分析,并根据解释段中所提事项的真实性确定其对评级的影响。

②根据金额确定重点科目并审核。重点科目分为必查科目和条件审核科目。必查科目是指主营业务收入、在企业资产中通常占有较大份额的科目,具体包括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条件审核科目是指当有关科目达到一定数额比例时才予以审核,包括短期投资、待摊费用、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审核要点

是从银行的角度出发,核实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准确反映企业真实偿债能力。

A、应收账款的审核。主要审查企业是否存在较大数额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较大数额且已判定不能回收的应收账款而未核销;是否由于经营效益下降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而数额增加;是否存在收款期大于一年的大额应收账款,是否提取足额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虚列应收账款以虚增销售收入现象;是否为了刺激销售,降低信用政策标准,导致应收账款大额增加;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问题。

B、存货的审核。核实存货的主要组成;是否存在少列、多列存货现象,核实存货的真实存在;核实说明存货收入、发出计价方法及其一贯性,是否存在多计存货,少计成本的现象;存货是否大量积压变质,而未提取足额的跌价准备;核实是否由于该企业经营效益下降,存货销不出去导致存货数额较大;通过对存货的审核了解企业的生产销售能力;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C、固定资产审核。主要核实说明企业固定资产的组成,并确认固定资产划分是否准确、产权是否归企业所有,是否存在将经营租赁固定资产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现象;核实企业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真实公允,是否及时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审查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期限是否合法合理并遵守一贯性原则,是否存在少提折旧、不提折旧现象;审查是否存在已经过时报废、不使用的固定资产还列入账中;是否存在固定资产评估增值事项,若有,就其事项要求作具体说明;是

否存在接受捐赠、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若有,要求作具体说明;是否存在期间费用固化现象;以及其他需要核实说明的事项。

D、主营业务收入审核。审核是否存在通过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等科目虚增销售收入现象;销售收入确认时是否同时满足已将销售商品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失去对已出售商品的控制权、有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四个条件;是否存在通过销售退回、折让随意调节利润现象;是否存在信用标准降低导致销售收入增加现象;以及其他需要审核的情况。

E、如果企业其他应收款/流动资产总额10%,则应审核其他应收款。要求核实说明该企业其他应收款的主要项目,以证实是否存在抽逃投资、错列现象,同时要对其他应收款的回收性进行审核说明。一般情况下,其他应收款具体项目包括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等。

F、如果企业近两年财务数据都满足待摊费用/流动资产10%,则应审核待摊费用。主要核实该企业待摊费用的组成,是否存在把递延费用计入待摊费用现象或者待摊费用未及时摊销计入当期成本和费用。一般情况下,待摊费用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

G、如果企业长期待摊费用/(总资产-流动资产)10%,则要求审核长期待摊费用。要求说明该企业长期待摊费用的组成,核实其摊销期限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期间费用长期化等现象。一般情况下,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及筹建期发生费用支出等。

H、如果企业无形资产/(总资产-流动资产)20%,则要求审核无形资产,主要核实说明该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及其真实存在;核实无形资产的真实价值,是否提取足额减值准备;是否虚列商誉等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无形资产评估增值,若有,要求作具体说明。

I、如果连续两年在建工程/固定资产40%,要求审核在建工程,主要核实说明该企业在建工程的主要项目及金额,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已投入使用而未转入固定资产的现象;是否存在已经停工的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期间费用长期化现象,利息资本化是否合规;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J、当资本公积/净资产10%或者期初资本公积不等于期末资本公积,应审核资本公积,主要审核资本公积增加减少的原因。资本公积增加的途径包括资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外币折算差额;资本公积减少的主要原因有原评估增值再评估减值、减资、转增资本等。

K、当期初实收资本不等于期末实收资本时,应审核实收资本科目,主要核实说明企业实收资本增加的真实存在性,是否存在虚增实收资本抽逃投资现象。

L、如果短期投资/流动资产15%或者长期投资/总资产10%或者投资收益/(|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10%,应同时审核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投资收益科目,主要审核说明短期投资的具体内容,

并确认其真实存在性,计价是否准确,是否提取足额减值准备;是否存在利用银行信贷资金买卖股票现象。通过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栏分析企业该期间内是否有短期投资买卖行为;审核说明企业长期投资核算的方法,成本法核算的长期投资是否在当期分派股利。权益法核算长期投资,被投资企业是否真实产生相应比例的利润。长期债权的利息投资收益核算是否准确;根据对前两项的审核说明投资收益产生的真实性。

M、如果营业外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10%,应审核企业的营业外收入。要求审查说明营业外收入的来源,以核实是否存在虚增利润现象,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贷款审查的要点及报告的撰写

贷款审查的要点及报告的撰写 (2012-07-19 11:07:19) 转载▼ 分类:鱼博览栏 标签: 贷款、核查 财经 贷款审查报告的写作方法 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完成贷款调查之后,信贷后台部分的审查人员应当对调查人员移交的所有贷款资料进行核实、评定,复测贷款风险度,提出审查结论及同意放款的限制性条件,即贷款审查,亦称贷时审查。贷款审查所形成的书面报告,称作贷款审查报告。 贷款调查是贷款审查的基础,如果贷款调查工作扎实深入,贷款调查报告客观公正,贷款审查的工作量就相对小一些,贷款审查报告的篇幅就短小一些,内容也简单的多。同贷款调查报告的写作一样,目前贷款审查报告的写作还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本章的相关内容只代表作者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第一节认真全面初审 贷款初步审查是贷款程序中的重要环节,是极为重要的风险防范关口。贷款初步审查与贷款调查的内容基本一致。贷款调查人员既调查收集情况,又对调查资料进行认定,集调查审查于一身。但由于受工作单位、业务素质、工作经验、分析认识问题的角度不同等方方面面因素的影响,调查人员有可能受理不合规定的借款申请。从严格控制贷款风险的角度出发,审查人员必须换位思考,从另外的角度,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再核实、再认定。 一、审查信贷规范化运作贷款初审阶段,审查人员应当首先审查调查人员及经营行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上报等环节的运作是否符合信贷管理制度;贷审会审议表、主责任人名单表等内部上报资料是否齐全。按照有关规定,信贷业务决策中必须坚持审贷部门分离、先评级授信、后审批发放贷款,严防越权限、逆程序、超范围受理、审查贷款业务。 二、审查信贷政策审查人员应根据商业信用社法、贷款通则及相关政策制度,从基本要素、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采购合同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

操作风险的主要特征

操作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内生性为主 从操作风险的引发因素来看,主要因内部因素而引发,如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善或失效;银行工作人员越权或从事职业道德不允许的或风险过高的业务,因此操作风险具有很强的内生性, (二)涵盖全部业务 一个银行要使用人、流程和技术来实现业务计划,这些因素中的每一项都可能产生一些类型的失败,因此操作风险具有普遍性,操作风险发生可能性遍布银行的所有业务环节,涵盖所有的部门。因此对于操作风险的管理必须贯彻“三全”原则(全面性、全员性和全程性)。 (三)难以度量性 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不同的是,影响操作风险的因素基本上在银行内部,并且风险因素与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大小之间不存在清晰的联系,通常操作风险以不经常发生的离散事件等形式出现。 二、操作风险管理的发展阶段及趋势 一般而言,操作风险管理的发展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传统、基本的阶段。这一阶段主要依靠内部控制或内部审计等方式进行操作风险管理,且等到损失事件发生时,才开始谋求对策。第二阶段是认识阶段。银行认识到加强和改善操作风险管理的重要性,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针对操作风险管理识别、衡量、监测和控制等各个环节拟定政策方针与风险管理策略,设置风险管理部门和职位并指派专人负责操作风险管理。第三阶段是监控阶段。银行开始针对足以反映操作风险的各项风险数据和现象进行追踪与自我评估,加强员工风险管理培训,设定风险限额控制,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根据上述结果,确定对操作风险的容忍度,明确风险临界指标。第四阶段是量化阶段。相对于第三阶段较重视以质化指标作为评估基础,量化阶段的操作风险管理功能已日趋周全,银行开始建立损失数据库、制订量化管理目标,开始发展风险为基础的资本量化模型来衡量操作风险。第五阶段是全面风险管理阶段。银行将操作风险管理充分融人全行整体的风险管理之中,操作风险衡量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衡量进行有机整合,应用系统化的风险度量和管理工具,建立风险指标和损失之间的相关性,全面引入基于风险分析和资本实力考虑的保险策略与调整的收益分析等,确立全方位风险管理的理念。 三、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成因分析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真正意义上的各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衡机制尚未建立,而管理部门机构控制设置繁多,但职责不清,职能不明确,容易产生控制的重复(资源的浪费)和出现管理的真空地段,同时各部门间又缺乏协调与制约,极易对同一控制点产生不同的控制标准和办法,使一线管理和操作人员无所适从。 由于内部约束不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或执行不力所造成的操作风险,一是制度的空缺,前些年我国商业银行出现的盲目投资,办公司经商以及由此造成的巨大损失,很多都与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有关,现在存在部分商业银行的基层行违规经营,有些根本就没有规矩;二是虽有制度,但制度设计的漏洞很多,许多制度的设计多是从方便管理层工作的角度考虑,而却很少从方便客户和防范风险的角度去考虑;三是有章不循,本来就不多而且存在漏洞的制度在实践中也没有得到认真执行,有的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从近年来有关银行多次对分支行会计科目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分析,会发现普遍存在科目随意使用,账户核算混乱,会计统计信息严重失真的现象。 银行管理人员对内控管理认识不足,旧的观念和行为惯性一时难以扭转,认识有偏差,同时由于受传统专业银行控制的影响,部分管理人员对现代银行管理理论与方法缺乏系统的了

一般采购合同协议书审查要点

一般采购合同协议书审 查要点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一般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1、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还要对对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评估,看有无供货能力,有无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审查对方是否存在异常经营的情况以及经营范围,并核实对方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2、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包括完整的产品名称、牌号和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另外,注意是否有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并明确上述用品的供货时间、供货数量。 3、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审查产品质量标准条款,是国家标准呢还是行业标准亦或企业标准成套产品的,不但要写清主件的质量标准,还要写清附件的质量标准。看样订货的,一定要将样品封存好,作为验收的标准。另要注意审查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不但要写

清,而且要写的科学、合理。同时审核质量保证条款。如果对产品质量保证的时间写的不合理,就会造成买方无充足时间审查。 4、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审查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约定。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是否清楚等。 5、审查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以及明确物资交货检验方式及收货条件。审查单价,含税还是不含税,写清币种。是否明确交货地点和方式,代办托运时间及是否写清运输工具和运输路线等。明确验收标准、方法以及提起质量异议的期限,具体有: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方式;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6、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在买卖合同中不写结算方式和期限,或只写结算方式,不写结算期限。以达到延长付款期的目的,这是买卖合同常存在的陷阱。注意审查是否写清结算的具体方式,写明结算期限。若是分期付款,还要审查是否写清每次付款的日期和确切数额。 7、审查违约责任并利用解除权条款,及时止损。是否有不写违约责任,或将违约责任写得过轻。甚至不写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选择有利于自己的合同解决方式和管辖机关的情况。结合付款方式及对方的义务,审查合同中违约金、罚金等违约条款。 8、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明确要盖公章,或经备案的合同专用章,签字的一定要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持明确授权书的代理人,但要把该授权书留件备查。如果关于合同效力条款有写“签字和盖章,合同方生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汇编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防控要点主要有三大方面,即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及流程管理。 (一)操作风险 1、内部欺诈 一是隐瞒客户不良信用记录。当信用记录为“查无此人信息”,且打印件上身份证号码与基本资料中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时;当个贷档案(正本)中信用报告为复印件时;当打印件、复印件上有明显人为修改痕迹时;当借款人、财产共有人和财产所有人信用报告不全时。 二是人为调高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与贷款申报材料不一致时;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收集不全时。 三是隐瞒重大风险。当对调查报告表述存在异议时;当调查报告所举数据、证明材料等收集不完善、不充分时。 四是假名、冒名贷款。当客户经理拒绝检查人员检查指定客户的贷款时,贷款资料中申请人前后签字明显不符时,建议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基本情况;对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且材料瑕疵较多的借款人,建议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 五是抵押物不符合担保准入规定。核对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查抵押物所有权人年龄与其身份证件和户口是否相符,财产所有人是否为未成年人。 2、外部欺诈 一是收入证明虚假。应向借款人收入证明开具单位调查其职务、级别、收入等情况;借款人如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应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租赁收入、股本分

红等)。 二是购房行为不真实。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位置、朝向、结构、销售等情况;通过面谈或电话等方式知悉借款人对房屋情况的了解程度,了解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销售合同的备案情况。 三是资金用途不真实。实地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向交易对手查询,核实交易合同的真实性;核查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直接将信贷资金划转入个人投资参股的法人类企业账户;发放贷款时严格核查借款人账户是否为资本投资账户。 四是汽车购销行为不真实。与借款人联系了解其购车行为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借款人的家庭财务情况;密切关注汽车经销商财务状况,防止其利用按揭贷款套取资金。 3、流程管理 一是基础资料未核实。当复印件为传真件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复印件无“与原件核对相符”章和客户经理签名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为股东和其他自然人提供抵押时,当公司章程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签章确认时,建议向工商部门查询登记备案原件。 二是对共有权人的调查流于形式。贷款调查面谈时,调查人员应同时约谈借款人和共有权人;贷款合同签约时,借款人和共有权人应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三是抵押登记不落实。客户经理必须参与抵押登记过程,办理与取回抵押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执行,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第三方代为办理;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立的,必须首先核实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是否已经抵押,并按照相关要求办妥抵押手续;对存量贷款权证办理情况进行清理整改,及时跟踪楼盘产权证办理情况,落实抵押登记。 四是贷款催收不及时。按月进行当月逾期贷款警示和次月到期贷款提示;强化贷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完整版)农商银行信贷风险审查要点(重订)

农商银行信贷风险审查要点 小企业贷款风险审查 根据我市县域经济特点归纳小企业特点 小企业的经营管理现状 领导者素质与企业成长不匹配,企业主文化程度低; 经营管理一竿子到底,相对简单、粗放,家族式管理与任人唯亲; 财务报表不规范具有普遍性,尤其是销售收入少报; 几乎所有小企业的会计报表都未经审计; 企业资金与家庭资金混用; 纳税、用工存在不规范性; 一些企业不太注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生命周期短。 小企业特点 不入账销售收入占销售总额的30%左右 规模越小、越是城郊、越是面向消费者、交易对手越小的小企业,销售收入不入账的比例越高。 极大部分小企业的实际资产负债率不高; 归还贷款要掉头资金解决 小企业特点 某银行对该行全部小企业客户情况统计 小企业贷款风险 授信方案中的担保方式选择 ?授信业务各担保方式由强至弱可分为:我行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担保、房产(住宅、商用房、办公房)抵押、易变现的动产质押、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抵押、第三方担保、信用免担保。 (六)担保方式 ?1、抵押方式 ?主要包括足值有效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易流通转让的通用设备等可以作为本行信用业务抵押担保的抵押物。 ?(1)抵押物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产权明晰、价值足额、易于本行管控、易于变现; ?②借款人与抵押人关系简单明晰,无债权、债务关系; ?③限制接受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不能单独作为本行信用业务担保); ?④限制接受第二清偿顺序的不动产抵押(不能单独作为本行信用业务担保); (六)担保方式 ?⑤禁止接受土地所有权; ?⑥禁止接受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⑦禁止接受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⑧禁止接受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⑨禁止接受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⑩禁止接受异议登记期间的不动产;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

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3、价款及支付方式 采购合同的主要义务是一方给物,一方给钱。因此,价款是采购合同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采购单一货物,价格固定,价款比较清楚,一般不会产生争议。如果采购多种货物或进行长时间的货物买卖,价款较为复杂,一旦约定不明,则极易产生争议。因此,合同中应明确产品单价、计量标准、数量、产品附件等,对于涉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货币种类及外汇结算标准,防止出现分歧。另外,支付方式也应当约定明确,价款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用支票支付;如果采用汇款,

操作风险检查方案

操作风险现场检查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内银行柜面业务操作行为,加强银行业案件风险防控,按照银监会2016年现场检查计划确定的“双随机”项目要求,我局决定对辖内银行开展操作风险突击现场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与范围 检查对象为辖内各银行及其分支经营机构。检查范围为易引发操作风险的主要经营业务,主要包括存款及柜台业务、会计结算业务、事后监督业务及其它有关业务中的重要操作风险控制环节。 二、检查分工及相关要求 按照属地原则,内蒙古银监局负责呼和浩特地区各银行及分支机构的检查,各银监分局负责所辖各银行机构的检查。 各银监分局可自行确定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检查要按行别区分,每家银行至少要选取一个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可采取联合检查、交叉检查、换位检查等。 各银监分局需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对所辖各银行机构的检查意见书(按行别区分)扫描件、本辖区的检查汇总报告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内蒙古银监局城现处。

三、检查内容 (一)现金业务 1、账款核查。检查柜员款箱、业务现金库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挪用库款情况;业务库与柜员之间以及柜员之间的现金调剂是否履行相关手续;柜员款箱及业务库是否超规定限额;业务人员与押运人员的款箱交接登记是否完备、防尾随门使用操作是否规范;柜员款箱开箱及封箱是否执行双人操作制度;有关人员是否按规定频次对柜员款箱进行检查,是否存在代签代查、一人检查等情况。 2、存、取款操作。检查存、取款是否能够严格规范操作,岗位制约、监督检查是否到位。一是办理具体柜台业务是否存在:柜员办理本人业务;不核对预留印鉴或支付密钥办理业务;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如网银U盾或令牌、密码信封、支付密码器等);代保管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身份证件等重要物品;代客户申请、启用、操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业务。二是存、取款抹账、错账冲正、挂失、换折、修改密码和可疑交易等项业务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收储不入账、偷支挪用储户存款、伪造变造进账单或其他收款凭据侵占截留客户资金等问题。 3、大额支付管理。大额存款的支取是否严格执行分级

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审查要点培训课件

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审查要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款人主体资格的法律审查 为全面考察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实践中银行可要求申请贷款的房地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借款申请报告;公司章程、成立批文、经年检并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证明书及签字样本,借款授权书(股份制企业),贷款证年检证明复印件,贷款证卡及复印件;经会计师事务所验审的近三年年报及本期财务报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工商管理部门的注册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及有效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或授权机构同意申请贷款的决议、公司主要领导人简历及工作人员文化结构等。 实践中银行对房地产贷款申请进行审查时,重点要对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审查。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查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查,主要是为了确保申请人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的审查包括,申请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房地产经营内容,借款人于申请贷款当年取得或换取营业执照的,应提交该当年的营业执照;如借款人非于申请贷款当年取得或换取营业执照的,应提交经过该当年年检过的营业执照。 (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审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需具有一般借款人都有的营业执照,还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这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借款人特殊要求。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就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则属于违法行为,其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应认定无效。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审查,应着重审查以下三个方面:申请人是否取得了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申请人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是否经过年检、申请人取得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是否与其承担的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相一致。 二、对房地产项目资料的法律审查 银行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对象是房地产项目,因此对贷款项目合法性进行审查是银行防范房地产贷款风险的前提。银行对房地产贷款项目审查应要求借款人提交以下项目资料文件:立项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预算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价款缴交凭证复印件;施工许可证;自筹资金比例;合作项目需提供合作开发协议或有权部门批准合作开发的批件。 实践中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审查应重点放在立项批准文件和四证上及自筹资金比例上。 (一)对房地产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四证的审查。 银行对房地产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四证的审查应主要注意审查两方面: 1、注意审查立项批准文件及四证的有效性 首先,要注意审查借款人提供的批准文件是否有权机关颁发的。

设备采购合同要点

设备采购合同审查要点 一、主体 采购合同要注意销售方的主体资格问题,审查销售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照、代理商资格证等证明主体资格的资料。建议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由其注意企业代码证。 三、审查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很多情况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此时应当审查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 对于初次合作的单位,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对对方代理人身份、有无代理权、代理权限范围、期限等等进行必要审查,否则可能会发生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而导致合同效力受到置疑。实践中,主要是看签约代表是否为单位负责人或是否有委托授权书。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的部门或办事处是没有对外签约权的,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签订合同时也需由法人授权 二、标的 详细描述采购产品的型号、参数、数量、单价。 三、质量和包装 设备的质量标准应予以明确约定,如果是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需要列出具体的文件。不得使用“产品符合卖方质量标准”的表述。 设备应当采用专业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使包装适用于远距离的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因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损失,由卖方承担。

四、货物运输 约定运费的承担,我行购买设备一般约定由卖方负责运输卖方承担费用,运输中的风险也由卖方承担。自产品交付我方之日起,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我方。部分合同中会约定“货物的所有权自买方支付全部货款之日起归买方”,不能接受这种约定,修改为自产品交付之日所有权转移。 五、产品验收、安装测试 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验收标准,或者依据清单、数据参数等。验收应当给我方留出足够的时间,一般以五到七个工作日为宜。一般合同会约定为三个工作日,应当对业务部门进行提示。验收时,必须双方在场签字。 需要安装测试的,由卖方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我方可予以配合和协助。安装测试完成,需要进行培训的,应当明确约定培训的地点、课时和人数。 六、付款 如约定为分期付款,最后一笔货款(不含质保金)付款时间的一般约定为货物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后一段时间。 在我方支付第一笔货款前,卖方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卖方未能及时提供发票的,导致我方延迟付款的,我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明确约定对方延迟交付货物、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明确,比如交货每延迟一天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

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教学内容

操作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原则及政策要求,旨在建立健全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确保本行健康稳健发展。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所有部门、机构和岗位。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定义 1)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定义所指操作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2)操作风险事件: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因素所造成财务损失或影响银行声誉、客户和员工的操作事件。 3)操作风险管理:是指通过构建操作风险的组织架构,确定董事会、高级经理层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的责任,建立和落实操作风险管理政策、方法和程序,并通过不断提升抵御操作风险所需资本的充足水平,来对操作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3.2缩写 无 3.3分类 1)操作风险分为四大类: a)员工因素。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失职违规、知识/技术匮乏、核心员工流失、违反用工法。 b)内部流程。主要包括:财务/会计错误、文件/合同缺陷、产品设计缺陷、错误监控/保告、结算/支付错误、交易/定价错误。

c)系统缺陷。主要包括:数据/信息质量、违反系统安全规定、系统设计/开发的战略风险、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适宜性。 d)外部事件。主要包括:外部欺诈、洗钱、政治风险、监管规定、业务外包、自然灾害、恐怖威胁。 2)风险事件分为: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七种类型。 4组织结构与职责权限 4.1组织结构图 4.2职责权限 4.2.1董事会职责 1)制定与本行战略目标相一致且适用于全辖的操作风险管理战略和总体政策; 2)通过审批及检查经营管理层有关操作风险的职责、权限及报告制度,确保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决策体系的有效性,并尽可能地确保将本行从事的各项业务面临的操作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3)定期审阅经营管理层提交的操作风险报告,充分了解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经营管理层处理重大操作风险事件的有效性以及监控和评价日常操作风险管理的

买卖合同审核要点(合同加修改意见)

买卖合同审核要点(合同加修改意见) 第一部分:合同范例 供方:河南***有限公司 需方:成都***有限公司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国标生产,产品实行“三包”。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运费由供方负担。 第五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设备运输所需的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第六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标验收。 第七条:设备安装与调试:供方负责。 第八条: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入账后付50%,间隔三个月付20%,再间隔三个月付20%,10%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付。 第九条:纠纷解决: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部分:修改意见(假设供方为我方公司) 1、第一条,单价、总金额、合计需标明单位“元”,合计金额需标明大写“柒 万零贰佰元整”,需填写交货期限; 2、第二条,需明确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3、第六条验收条款,需明确需方提出异议的时间,增加“需方逾期不提出 异议或直接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4、第八条,需明确各笔款的具体结算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入账后多 少日内付50%”,“间隔三个月后多少日内付20%”以及质保期的起算时间、 质保金的具体支付时间; 5、第九条,建议改为:协商不成提交郑州**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三部分:买卖合同审核要点总结 1、首先要弄清合同性质、了解合同签订背景,然后整体上看是否欠 缺基本的合同条款,最后就具体权利义务条款审核是否对我方不利,提出法律意见。 2、如审核一份买卖合同,首先了解对方公司是否是独立的法人、是否有某些特许的经营资质、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常年合作等签约背景,再从当事人、标的物、数量、价款、质量条款、验收条款、结算条款、履行地点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大框架上审核是否欠缺某一条款;最后,结合我方的法律地位,审核具体条款。如我方是卖方,就要注意对方付款时间及金额一定要具体明确并约定对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增加对方违约的成本,保证我方能及时收款。

银行操作风险检查要点(权威版)

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检查要点 (一)内控制度的健全性 1. 被检查机构内控制度是否能够涵盖所有岗位和业务环节,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是否及时制订或修订。 2.是否明确各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形成文件予以传达。 3. 是否制订并实施行(社)务管理公开制度。 4.是否建立基层机构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5. 是否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并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等。 6.是否建立举报激励机制。是否对举报查实的案件给予举报人以重奖。 7.是否建立完善适时对账制度。 8.是否建立并落实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 9.是否建立与客户两个以上主管热线联系查证制度。 10.是否制定培训计划,以提高员工风险内部控制意识。

11.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提供适当的应急设施和系统,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二)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1. 现金及库房管理,包括是否坚持定期查库制度;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额度;现金交接及出入库手续是否规范;库房钥匙及密码的保管与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现金收付是否符合规定;对长短款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大额取现是否经过有权人审核审批;大额取现是否核对取款人身份证件;大额取现是否及时准确登记等。 2. 重要会计凭证或单证的管理,包括是否账证核对一致,有无重要空白凭证不纳入账内核算的情况;重要空白凭证是否集中存放库房(柜);是否做到账证、证印、证押分管;是否库内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详细记载重要空白凭证的种类、数量、起止号码、出入库时间等内容;是否按种类设置“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领取是否符合规定,经负责人签章;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是否按顺序号,逐份销号,号码衔接情况;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是否加盖“作废”戳记。并在“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上”注明作废的日期、凭证号码,在备注栏注明“此份作废”字样,双人在登记簿上签章;重要空白凭证作废时,是否将凭证右上角号码剪下,贴在“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上;重要空白凭证交接是否符合制度要求;是否

操作风险管理中心管理办法(新)

江苏民丰银行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控机制,提高柜面业务工作质量,控制业务操作风险,规范操作风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事后监督)工作行为,根据《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会计出纳基本制度》、《江苏民丰农村商业银行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等其他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后监督是内控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中开展柜面内控制约、人员岗位履职、交易环节控制等临柜业务操作风险的综合监督管理后台。 第三条事后监督的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的记账凭证资料的交接、保管、监督、监督等规章制度。 2、及时发现各种核算差错,揭露业务核算中发生的各种违章、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基层网点和相关部门加强防范意识。 3、收集风险信息,提供统计报表,对异常交易、重要交易、重点账户进行风险控制,增强防范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的能力。 4、协助网点提高会计基础工作,促进网点会计核算质量的全面提高。 5、完成总行交办的其他风险监控和管理任务。 第四条风险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

1、独立性原则:事后监督与前台核算业务在时间、空间、人员上必须分离。 2、及时性原则:对构成会计档案的业务凭证和相关资料应在总行规定的工作日递交事后监督,并做好交接。事后监督按监督时效规定进行扫描、监督。 3、完整性原则:凭证资料的整理、交接、监督、存储等各个过程,均应对凭证资料(含相关数据等)进行数量和质量核对检查,以保证会计档案的完整有效。 4、重要性原则:为提高监督效率,风险监控应坚持重要性原则,重点防范重大案件和舞弊,保证资金安全。对重点内容要加强监督,不流于形式。 5、谨慎性原则:对风险管理信息及相关数据进行收集,按风险控制相关规定进行预警监控。 6、历史性原则:监督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不得更改,监督后的历史数据不得更改。 第五条事后监督要抓好自身建设,建立严格的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风控人员岗位轮换制度,确保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风险监督的基本模式 1、核心账务系统的事后监督,实行事后集中监督的方式。事后监督包含扫描识别、人工补输、重点风险点监督、风险点处理、质量检测等内容。 (1)扫描识别和人工补输是将纸质凭证资料通过扫描转换为电子影像,采用OCR识别技术进行自动勾对,并在人工补输的干预下完成与流水信息成套建立索引关系。 (2)重点风险点监督是在票据影像与流水信息建立索引关系

信审会贷款审查要点

信审会贷款审查要点 一、引言 信审会信贷审批是以客户基本资料为基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 政策、环保政策以及贷款行业务经营规划、信贷制度、风险战略等;同时 根据业务、风险部门对贷款申请人的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等,信贷业务 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揭示信贷业务风险,提出风险控制 措施审查报告,提出审批决策。 二、审查报告要求 信贷审查报告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资料,其撰写要求应做到内容完整、事实清楚、立场公正、语言精炼、逻辑严谨、结论明确。 三、信审会信贷审批要点 (一)、基本情况 1、客户部门调查意见 简要说明调查部门对贷款申报的最终意见:即贷款主要优势、存在的风险 点、信贷方案(金额、用途、期限、利率、担保、信用发放条件、管理要 求等) 2、前期授用信情况 包括上年度授信情况、用信情况,本年度的授信计划,本笔贷款是否在已 核定授信额度内,客户部门的授信意见。 3、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 借款人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区域政策、环 保政策和外部监管要求。是否符合本行信贷政策和准入条件,是否属于行 业重点客户、竞争类客户。是否完成了客户分类。 (二)、申请人情况 1、证明申请人借款主体资格的相关文件是否齐全,行业经营许可证或资 质证书证明文件是否齐备有效。 2、书面借款申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确认申请信用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 3、公司章程、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股东背景、股权结构以及关联公司 之间关系。判断申请人产权是否明晰、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管理是否 科学。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和市场部门负责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简历、经营历史、个人信用记录以及是否兼任其他职务等,判断其是否具有行业从业经验和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 5、股东情况,借款人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背景、持股比例、经营经历、财务状况以及信用情况。 (三)、经营情况 主要包括申请人经营历史沿革、主营业务、生产能力、营业规模、技术水平、产品市场、产品竞争力、原材料供应、市场份额和经营状况。判断客户所处行业的发展阶段、竞争程度、行业壁垒,判断申请人在区域和同行业中的地位和影响,预测其经营稳定性和后期发展趋势。 (四)、申请人信用情况 借款人在各家金融机构授、用信情况,以表格形式按贷款机构、授信额度、用信额度、业务品种、担保方式、风险形态进行说明。借款人在人行企业征信系统、银监会相关信息披露系统的不良记录情况,涉案涉诉情况,借 款人对外担保及履行情况等。 (五)、财务分析 包括申请人财务制度执行是否规范,财务报告能否真实反映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对申请人资产总量、质量和净资产总量、质量的分析,判断申请人经营状况、发展趋势和长、短期偿债能力。 (六)、本次申请贷款情况 1、贷款需求及额度 依据借款人生产经营计划,结合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周期、流动资金周转率等因素确定申请贷款额度是否合理。 审查借款人提供的购销合同,对产品价格、数量、品种、交易对手资质、自有资金真实性进行核查。测算流动资金缺口,合理控制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度,原则上“销贷比”控制在年度销售收入总额的40%以下。 2、还款来源分析 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周期、预期现金流入情况,分析贷款期限,到期日期与企业还款能力是否相匹配,还款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入及其他收入是否足以偿还贷款本息。 3、担保分析 审查贷款担保方案。包括抵(质)押品基本情况,评估价值,权属情况,

销售合同常规风险及审查要点

销售合同常规风险及审查要点 序号合同风险环节法律风险表现形式法律后果对策与操作技巧 1 项目合法性必须取得国家审批的项目未取得政府审批, 或者是边申请、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1.项目不合法,业主融资困难,付款 能力受限; 通过各种渠道了解项目审批状态。 2.项目不合法可能导致中途停工或 者缓建; 3.出现安全事故等问题后处罚更重。 2 合同主体发包单位未依法登记注册,以各种“筹建处” 等名义签署合同。当事人未依法成立,影响合同效力。审查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 记证等证书 3 发包单位违法、违反合同约定转包或者分包合同无效审查发包单位在项目中的地位,确保 合同有效。 4 发包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款项回收困难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 5 工作范围分工发包单位与承包商责任分工不明确。应该由 发包单位履行的义务转嫁给承包单位。分工责任不清,影响合同履行,出现 执行争议 明确双方责任,特别是承包商的责任。 不能约定“除了发包单位责任和义务

以外的责任和义务都是承包商的额责任和义务”。项目报批、征地、并网等责任是业主责任。复杂的工作范围分工可以用附件。 6 合同质量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约定不明违法的质量标准导致合同无效;质量 标准约定不明确的,引起执行争议。了解国家产品质量法、熟悉相关标的的国家强制标准和行业强制标准。非标设备需要详细技术协议。 7 质量要求过高,经济投入太大影响我公司项目收益。突出技术评审,就技术可行性及其难 度进行评价。特殊质量需要在合同中 约定。非标产品一般都需要将质量作 为合同附件。 8 缺少包装质量无法验收明确包装质量 9 合同质量质量异议提出期限和方式约定不明有无质量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明确质量问题的提出期限和途径。出 现质量争议的解决办法。有检测机构 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质量的检测鉴

操作风险检查要点

重要操作风险管理环节检查指南 一、上级行对下级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情况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上级行是否及时安排、组织、推动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是否与下级行签订了案防工作责任制; 2.上级行是否对下级行的全部业务都实行了授权管理; 3.上级行是否对下级行有效实施权力的监督和监控,主要采取哪些方式监督和监控; 4.下级行是否在其内部设立操作风险管理岗,负责日常监控、评估及报告; 5.下级行是否对操作风险薄弱环节进行自我检查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上级行内部审计部门是否有效履行了职责,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对下级行监督和控制。 (二)检查方法及要点 调阅被检查单位相关制度、文件等资料。1.调阅相关会议文件资料、案件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评估案件防控工作实施的及时性、有效性;2.审阅上级行对下级行的授权书,检查下级行所从事的业务和产品是否得到全部授权;3.从组织机构内部设臵、职责划分以及上级行相关部门对下级行实施管理、日常指导检查等方面,评估上级行对下级行监督和监控的有效性;4.从下级行操作风险管理岗职责设臵、工作情况,评价其履职是否到位,风险监控是否及时,报告线路是否明晰,操作风险监控报告是否直接向上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直接报送;5.调阅下级行日常操作风险检查评估工作档案,评价其风险认别能力及处臵能力;6.审阅上级行内部审计部门对下级行操作风险稽核工作检查情况,评价其工作的有效性。 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建立基层行长、副行长、会计主管等重要岗位人员(包括联行、同城票据交换、出纳等)轮岗轮调、强制性休假制度; 2.是否及时制订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强制休假计划; 3.是否严格执行重要岗位人员轮岗轮调、强制休假计划; 4.稽核部门是否对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审计跟踪检查。 (二)检查方法及要点 调阅被检查单位相关制度、文件、账簿、传票、凭证和人事考勤记录等资料。1.查看是否有正式文件对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进行界定和明确;2.查看是否制订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轮岗轮调、强制性休假制度及安排;3.调阅请(销)假登记簿及其他相关资料,轮岗轮调、强制休假的范围及人次是多少;4.查阅人员名册,核对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持续在岗工作时间; 5.查阅会计传票重要业务人员签章是否与轮岗日期一致; 6.对一时不能轮换的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是否经相关部门审批,是否实行了短期强制休假,对其所经办的业务工作是否进行了审计; 7.调阅审计部门稽核审计材料,看主要提出哪些意见,若未进行审计跟踪,要说明原因。 三、银企、银银及银行内部对账制度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建立和有效实施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对账制度; 2.是否对对账频率、对账方法、可参与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 3.贷款账户以及在内部核算子系统开立的账户是否纳入对账范围; 4.对账、记账岗位是否分离; 5.对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环节,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是否分开; 6.对未达账项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是否换人核对(不返回记账岗位处理); 7.对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是否设立了独立的审核岗位,进行责任复核;8.对账工作的有效性;9.上级部门是否对账业务进行考核,考

(完整版)个人贷款审查审批基本要点

个人信贷业务(授信)审查基本要点 一、信贷资料完整性及调查工作与申报流程的合规性审查 (一)借款人、担保人(物)及具体贷款业务有关资料是否齐备,申报资料及其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二)贷款行内流转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规定程序操作,调查程序和方法是否合规,调查内容是否全面、有效,调查结论及意见是否合理。 二、借款人主体资格及基本情况审查 (一)借款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资格的合法性,贷款用途是否在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二)借款人经营企业股东的实力及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产权关系是否明晰。 (三)借款人、所经营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和核心管理人员的背景、主要履历、品行和个人信用记录。 三、贷款政策符合性审查 (一)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行业政策、土地、环保和节能政策以及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等; (二)借款人准入及贷款用途是否符合我行区域、客户、行业、产品等信贷政策。 (三)贷款(授信)额度核定、利率定价、期限、支付方式等是否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制度。 四、财务因素审查

主要审查借款人财务情况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理性。特别要重视通过财务数据间的比较分析、趋势分析及同业对比分析等手段判断客户的真实生产经营状况,并尽量通过收集必要的信息,查证客户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 五、非财务因素审查 主要包括借款人经营企业的性质、发展沿革、品质、组织架构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经营环境、所处的行业市场分析、行业地位分析、产品和生产技术分析、客户核心竞争能力分析等。 六、担保审查 审查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的合法、足值、有效性,并确认保证人担保额度。 七、充分揭示信贷风险 (一)分析、揭示借款人的收入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及担保风险等。 (二)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八、提出贷款(授信)方案及结论 在全面论证、平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提出审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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