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工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一、引言爆破作业是指利用爆炸能量释放的作业过程,广泛应用于矿山、建筑工程等领域。
为了保证爆破作业的安全性、高效性和环保性,制定本操作规程,规范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操作。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爆破作业单位的安全技术操作,包括施工部门、矿山企业等。
三、术语和定义1. 爆破安全技术:指在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及技术操作。
2. 爆破作业人员:指从事爆破作业的专业人员。
3. 作业区域:指爆破作业的具体区域。
四、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 前期准备1.1 作业前,爆破作业人员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作业计划,并取得作业许可证。
1.2 爆破作业人员应熟悉作业区域的地质情况、地下水情况、现场环境等相关信息,并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
1.3 相关设备和工具应经过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1.4 在作业区域范围内,应设置明确的警告标识,并进行必要的人员疏散和区域封控。
2. 爆破器材使用2.1 爆破器材的存储、运输和使用,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
2.2 爆破器材在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其质量和性能满足操作要求。
2.3 使用爆破器材的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3. 安全防护措施3.1 在作业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并由专人负责监控和管理,禁止非作业人员靠近。
3.2 爆破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3.3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4. 爆破作业操作要求4.1 按照作业方案和操作程序进行爆破作业,不得擅自更改或省略任何环节。
4.2 在安装和布置炸药的过程中,必须进行严格的计量和验证,确保炸药的准确用量。
4.3 爆破作业前,必须检查和确认作业区域内无人员和动植物,以避免产生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
4.4 爆破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并对作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爆炸物遗留和其他安全隐患。
井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井下爆破是一种常见的地下工程作业方式,用以破坏岩石或者地下设施。
然而,由于爆破操作的危险性,必须结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井下爆破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前期准备、爆破方案制定、排爆、装药、引爆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一、前期准备阶段:1. 安全人员组织:在进行井下爆破作业前,必须指定专门的安全人员负责整个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爆破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
安全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了解爆破作业的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2. 环境评估:在确定井下爆破作业方案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环境评估。
评估应包括地质结构、岩层强度、潜在的安全风险等方面,确保选定的爆破方案符合地质条件和工程要求。
3.安全预警:针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如高温、高湿度、有毒气体等,必须建立相应的预警系统,及时监测并发出警告信号。
工作人员应了解并熟悉警告信号的含义和应急预案。
二、爆破方案制定:1. 安全评估:根据勘察评估结果,结合具体的工程要求,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爆破装药方案、引爆方式、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并应明确每个环节的安全要求。
2. 人员分工:制定爆破作业的人员分工方案,明确每个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
相关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爆破作业的培训和证书,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3. 通信保障:建立灵活可靠的通信系统,确保所有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
通信设备应符合爆破作业的特殊要求,能够在井下恶劣环境中正常运作。
三、排爆阶段:1. 排查危险物品:在进入爆破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仔细的危险物品排查,确保爆破区域内没有遗漏的可燃、易爆物品。
如发现异常物品,必须立即报告安全人员。
2. 井下通风:在爆破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效的井下通风,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安全标准。
爆破区域的空气中不得大于可燃性气体的爆炸限度。
3. 人员疏散:在排爆阶段,不得在爆破区域内停留或工作,必须进行人员疏散。
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爆破工岗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规范爆破作业过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进行任何类型的爆破作业的爆破工岗位从业人员。
第三条爆破作业应严格按照爆破工程设计和安全措施进行,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所有从业人员应接受职业健康培训,并熟悉本操作规程的内容。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爆破工岗位从业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配合爆破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实施;2. 进行爆破相关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准备工作;3. 按照规定进行爆破药剂的搬运和储存;4. 按照规定进行爆破药剂的装药和连接;5. 设置和调试爆破装置;6. 进行爆破装置的引爆和实施;7. 负责爆破现场的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理;8.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岗位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爆破作业前的准备工作第六条进行爆破作业前,爆破工从业人员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对爆破工程现场进行全面勘察,了解地质和地貌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2. 确定爆破药剂种类和数量,并按规定储存和搬运;3. 对爆破装置进行验收和设置,保证其工作正常;4. 制定爆破作业方案,明确爆破的时间、位置和方式;5. 安排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从业人员的操作。
第四章爆破作业中的安全措施第七条爆破作业过程中,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1. 制定严密的爆破现场管控措施,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2. 设立警告标识和安全防护区,防止非法侵入;3. 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衣、手套、防护眼镜等;4. 保证现场通风良好,避免爆炸物积聚产生危险;5. 配备专业的消防器材,在爆破作业现场设置灭火器和灭火设备;6. 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7. 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五章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第八条如发生以下紧急情况,爆破工从业人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1. 爆破装置出现异常,无法引爆;2. 发生意外爆炸,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3. 发现爆破作业现场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
煤矿检修车间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井下二次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井下二次爆破作业人员。
二、一般规定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发给爆破证者来担任。
2、爆破作业至少两人进行,严禁单人进行作业。
3、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准去火药库(发放站)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检查质量和数量。
4、爆破工要根据孔深和孔数以及需爆破的矿岩来确定所应领取的爆破材料。
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及时退库,不得移交下班或自存,以免丢失。
5、领取后的雷管、炸药应分开存放在工作面的木箱中并加锁。
不准在工作面乱丢、乱放或放置有火源、电源的地方。
6、集中大块矿岩二次爆破的地点,必须选取在顶邦围岩稳固的巷道。
在从事爆破等作业前首先要确认检查顶邦围岩状况及爆堆稳固程度,严禁带浮石或爬爆堆进行二次爆破。
对采场眉线卡块二次爆破,要采用竹杆捆绑炸药爆破,竹杆和导爆管长度要满足自身安全的长度。
7、糊炮时,每个大块只准糊一炮,不准放浮炮,必须执行一次点火起爆。
8、点炮时要有良好的照明,不准单人作业。
9、放炮时,要在通往爆破地点的通道口设好警戒,待炮烟排出干净后才准进入工作面,但首先要检查顶邦围岩和爆堆稳固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准转入下一工序工作。
三、爆破前的准备工作1、检查放炮工作面的工具、设备是否移到安全地点,各炮孔装填是否合乎安全要求。
2、导火线点火端要切成斜口。
3、布置好警戒人员,然后点着炮香进行点火起爆。
四、作业中的安全操作程序及要求(一)、爆破材料搬运:1、搬运爆破材料时必须用专用的帆布袋或木箱,炸药和起爆材料必须分搬分运。
2、严禁将爆破材料放在车头上或铲运机斗内运送,必须由专人背送。
3、所领爆破材料不准乱丢乱放,一定要放在干燥的安全地点。
起爆材料和炸药要分别堆放。
(二)、起爆药包的加工:1、起爆药包的加工只准装药前在爆破工作面的安全地点进行,其数量不得超过该次爆破的所需量。
2、加工起爆材料时只准用略大于雷管直径的主或蛰制的锥子,在药卷一端(非集中穴端)扎一小孔,小心的将雷管插入药包内,并用细绳将药包和雷管固定。
2024年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井下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井下爆破工作场所的安全, 保护爆破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施工效率, 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井下爆破工作中的爆破作业人员、班组长、施工监督人员等。
第二章工作条件第三条工作环境1.确保井下通风条件良好, 有足够的新鲜空气流通。
2.在井下建立合理有效的照明设施, 保障工作区域光照充足。
3.井下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指示爆破区域和禁止区域。
第四条工作设备1.爆破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经过合格检验, 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2.井下应配置专业合格的爆破人员,确保操作正确。
第三章作业安全第五条作业准备1.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教育知识和技能, 持证上岗。
2.提前组织协调, 明确爆破区域和禁止区域, 并对相关区域进行围堵和密封。
3.确保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
第六条爆破方案1.爆破方案应由专业团队制定, 并进行相关评审和备案。
2.爆破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措施、爆破参数、爆破序列等详细内容。
第七条指挥调度1.设置专业的施工指挥部, 明确指挥人员职责。
2.指挥人员应具备丰富的爆破作业经验和安全管理能力。
3.按照爆破方案指挥作业,确保每个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八条爆破设备操作1.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并严禁违章操作。
2.确保爆破设备的电气、液压、气动等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存在故障和泄漏现象。
第九条安全措施1.禁止在爆破区域以外任意停留和通行。
2.在爆破前必须做好设备和爆破区域的清点和核对工作。
3.在爆破作业期间,必须设立安全警戒线,并设置专人负责警戒工作。
第十条紧急情况处理1.发生紧急情况时, 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 及时报告并组织抢救。
2.火灾和安全事故时应按照预案进行灭火和应急疏散。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管理责任1.井下爆破工程由专业企业进行管理, 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矿山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规程

矿山井下爆破作业操作规程1、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
2、爆破工必须持爆破证,才能去火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时要认真检查爆破材料的质量和数量。
3、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4、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
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5、在坑内运送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应有良好照明。
搬运炸药和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6、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7、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8、剩余爆破材料应在当班及时交回炸药库,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班。
9、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帮及工作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10、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头是否牢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3—4Kg/cm2,输药管必须用半导体性的塑料管。
11、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意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返粉过多.12、在矿(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
13、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
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14、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15、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厘米。
16、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17、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隔离衬垫。
18、电力起爆注意事项⑴、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通过或存留电器设备。
放主线时,不应通过电缆线,若必须通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范本

爆破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范本一、引言爆破工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职业,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来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爆破工岗位的职业健康操作,保护爆破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伤害的发生。
二、岗位职责1. 爆破工应具备相关安全、技术培训合格证,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2. 爆破工应熟悉爆破作业区域的结构特点,合理设置爆破点位,确保爆破工作的安全性和效果。
三、作业前准备1. 爆破工在开始作业前,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2. 爆破工应检查爆破设备、工具的完好性,并确保其可靠性和适用性。
3. 爆破工应穿着符合相关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护目镜、耳塞、防护手套等。
4. 爆破工应了解现场环境的天气状况和地形地貌,合理评估作业风险。
四、作业操作要点1. 爆破工应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要求,选择适当的起爆装置和炸药种类,并合理布置起爆线路。
2. 爆破工应确保起爆线路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严禁任何非法或违章操作。
3. 爆破工应按照规定的爆破时间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爆破计划。
4. 爆破工应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和单位,确保爆破作业周边的安全。
五、风险控制措施1. 爆破工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爆破作业方案,明确风险控制措施。
2. 爆破工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爆破设备、工具的安全性能,保证其正常运行。
3. 爆破工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健康问题。
4. 爆破工应严格遵守作业区域的安全操作规定,如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
六、事故应急处理1. 爆破工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
2. 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爆破工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自身和周边人员的安全。
七、岗位职业健康培训1. 爆破工应定期接受相关岗位职业健康培训,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爆破工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最新要求,保持与时俱进的知识储备。
八、附则1. 本操作规程的内容应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
地下矿山爆破工技术操作规程

地下矿山爆破工技术操作规程1.爆破工必须由政治可靠, 责任心强, 身体健康, 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 经过专门训练和有关部门审查, 考试合格, 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县公安部门颁发的放炮员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担任。
2.井下放炮工作, 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持证上岗)。
3.炮棍要用木质的, 并且要直, 直径要和药卷相当。
4.炸药及雷管必须使用矿山安全炸药, 瞬发电雷管。
5.领取火药时要当面检查, 点清数量, 雷管和火药由放炮员亲自领取, 退还和携带, 分别背入井下,其它人员不得领退和携带, 不许使用含水份超0.5%的硝铵炸药, 受潮到用手握紧后不能放松到原来粉末姿态的炸药和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销铵炸药, 禁止使用, 并且必须交回火药库。
6.雷管、火药往井下携带时, 必须执行专人专箱专锁。
炸药和雷管必须装在不同的容器里, 领取火药后要立即上锁。
放炮员在携带炸药雷管途中休息时, 要选择安全地点, 行走中要注意避开电缆和金属物体, 上下井要单上单下。
7、火药运到工作面后, 要将炸药和雷管分别放在安全地点, 不得混放。
8、当班剩余的火药要退回火药库, 严禁将炸药、雷管寄存在井下任何地方。
9、装配引药要在工作面安全地点进行, 必须躲开轨道、电缆、铁管、钢丝绳、溜子、开关等金属导体, 禁止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10、井下严禁使用糊炮和明炮。
11.采掘工作面在装药时, 无关人员要撤离到安全地点。
12.装药前要先清除眼内的岩粉, 用炮棍探明炮眼的深度、角度和炮眼内积水, 变形等情况。
13、炮眼内有水时, 药卷和引药都要装入防水套。
14、炮眼的装药量和封泥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炮眼深度一般不小于0.65米。
(2)在松软矿层内放炮, 封泥长度至少为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在岩层内放炮, 炮眼深度在0.9米以下时, 装药长度为炮眼深度的三分之二, 炮眼剩余部分要用封泥填满。
(3)在有几个自由面的工作面放炮时, 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 在大块岩石上放炮时, 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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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爆破工操作规程
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经过专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
一、下井前的准备工作
1、带齐井下爆破所需的器材(放炮器放、炮母线)和捣药木棍等工用具。
2办理好当班所需雷管、炸药的审批领料单。
由爆破员凭领料单分别到炸药库、雷管库房领取炸药和雷管(不准找他人代领),当面点清,并按规定办理领药的相关手续和签字。
3、领取的炸药、雷管应按有关规定分别装在炸药箱、雷管箱内,并加好锁。
二、入井炸药、雷管的运送
1、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运送,由爆破工用人力亲自运送到井下放炮点。
不得混装在同一矿车内或达乘绞车运送,确需用机车或绞车运输时,必须分开放置在垫有软质物防震动、撞击的车厢内,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可靠,其行车速度不得超过1米/秒。
2、运送炸药时严禁在人员多的地方停留,不得在交接班人员进出井时间进行。
3、运送炸药时不得随意停留,严禁将装有炸药、雷管
的药箱停放在井口、车场、机电硐室、电气设备和其他巷道内。
4、严禁将炸药雷管装在衣袋内运送。
三、放炮前的准备工作
1、炸药、雷管送到作业点后,必须把炸药雷管箱放置在顶板完好、避开机器设备和导电体,比较安全的位置。
2、装配引药,根据所打炮眼的个数做相同数量的引药,禁止坐在炸药箱上装配。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单个雷管时,不能生拉硬扯,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理顺,理伸,一只手将雷管脚线末端轻轻压住,另一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雷管前端脚线10cm处,一个一个地将其轻轻抽出,做好一个再抽出一个。
雷管只许从药卷的顶部装入。
禁止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绑在药卷上。
装药时,若药卷硬化,虚用手轻轻搓软,然后将电雷管全部置于炸药中,禁止将雷管强行插入。
装配引药前,不能用扎口装配或启开药卷封口装配法,均需用直径略大于雷管的尖头木棒在药卷的平头端口扎一圆孔,将雷管全部置于药卷中,用脚线缠绕固定,并将封口扎住。
装配炸药时,要严防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免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装配的引药,必须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短路,以防杂散电流引爆。
3、将水炮泥带灌注水,用粘土做好封炮眼口的封泥条。
四、装药前的工作
1、将炮眼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风钻打眼的,打眼完毕后,用风压管风力清除法;电煤钻打眼的,放炮员用掏勺掏干净眼内的粉尘)。
2、由瓦斯检查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在1.0%以下时,才可以装药。
五、装药
1、药卷装入炮眼时,要用木质的炮棍将其轻轻推入,一节一节送入炮眼内,使其各个药卷彼此密接,将引药卷装在最外面。
不得冲撞和捣实,更不得使用钢钎,金属圆条代替炮棍。
装药完毕后,用水封带和粘土炮封泥条封填炮眼口,并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悬空,不得与其他金属和带电体接触。
2、在装药时应根据岩石的坚硬度和炮眼的深浅,按照爆破说明书的要求,控制好药量,禁止装药过多,爆炸过猛造成破坏。
3、填封粘土炮泥要求
⑴、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一般不得装药、爆破。
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邦、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有安全措施,必须封满炮泥。
⑵、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⑶、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⑷、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六、联线
1、联线前应将掘进碛头或放炮地点可能危害到该区域的机电设备用物体掩盖加以保护,并清除爆炸区域内的工具材料到安全地点。
2、根据实际和需要选择联线方式,(串联、并联、串并联)三种方式,将脚线相互连接牢固后,由专职瓦检员检查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要求时.再将引药脚线与放炮的绝缘母线连接。
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短路。
3、整过连线工作只准由放炮员一人操作。
爆破网络连接完毕后,由爆破工再检查各个接头是否牢固,连接是否正确,母线悬挂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七、爆破
1、爆破前,由瓦检员检查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1.0%方可放炮。
2、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必须在转弯巷道或有掩护且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放炮,直线巷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0米。
3、凡能够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巷道口,由班(组)长配合设置好警戒。
4、放炮器和放炮器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别人,不到放炮时间,不得将把手插入放炮器上。
5、爆破时,放炮员必须发出放炮信号(如高声喊叫,或吹口哨等)至少等5秒钟后才能放炮。
起爆后立即拔出钥匙,随身携带好,把放炮器外壳套好,并将放炮母线从发爆器上取下来扭结短路,不急于处理,以防缓爆伤人。
应再等一段时间,(瞬发雷等5分钟,延期雷管等15分钟后),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响的原因。
6、爆破后,等炮烟吹散之后,瓦检员检查爆破点的瓦斯浓度,再由放炮员和班(组)长视察爆破效果,看有无危岩、瞎炮、残炮等情况。
如有危岩及时处理。
7、瞎炮、残炮处理,应在班(组)长的配合下进行,不得用掏挖或打眼等不正确的方法去处理。
先检查连线接头是否牢固等原因,重新放炮仍然不响,确定为瞎炮,在距瞎炮眼0.3米处另打同瞎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爆破工作结束后,方可撤除警戒。
八、爆破后的工作
1、放炮后进行洒水防尘。
2、将放炮母线从帮壁上取下,缠绕在线盘(架)上。
3、清理好放炮工具器材和余下炸药、雷管,出井退库。
九、注意事项
1、主扇停开,井下无风不得放炮。
2、无局扇送风或局扇停开不得放炮。
3、有险情不得放炮。
4、爆破前未检查瓦斯或瓦斯超限不得爆破。
5、无安全遮挡措施不得放炮。
6、爆破安全距离不足不得放炮。
7、爆破区域未设警戒和人员未撤出不得放炮
8、非专用爆破器材不得放炮。
9、炮眼未封炮泥不得放炮。
10、非专职爆破员不得放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