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医院接受捐赠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接受捐赠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接受捐赠行为,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受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资金、物资等行为。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捐赠管理办公室,负责捐赠的接收、登记、审核、分配、使用等工作。

2. 财务科负责捐赠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 有关科室负责捐赠物资的接收、验收、入库、分发、使用等工作。

四、捐赠接受流程1. 接收捐赠(1)捐赠方提交捐赠申请,内容包括捐赠方式、捐赠金额、捐赠物资等。

(2)捐赠管理办公室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捐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和捐赠方意愿。

(3)审核通过后,捐赠管理办公室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金额、物资种类、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内容。

2. 资金管理(1)捐赠资金到账后,财务科及时进行登记、核算,确保资金安全。

(2)捐赠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用于医院建设、医疗设备购置、科研项目、公益活动等。

3. 物资管理(1)捐赠物资到院后,有关科室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2)验收合格后,物资入库,并进行登记、造册。

(3)捐赠物资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确保物资合理、高效使用。

五、捐赠使用监督1. 捐赠管理办公室定期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和物资按规定使用。

2. 医院财务审计部门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捐赠方有权随时查询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捐赠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接受捐赠管理规章制度

接受捐赠管理规章制度

接受捐赠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捐赠行为,保障捐赠资源有效有序利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捐赠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捐赠、物资捐赠、人才捐赠等。

第三条捐赠的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契合社会公共利益及本单位需求的组织、个人。

第四条捐赠的方式分为现金、实物、知识技术等形式。

第五条捐赠应当是自愿的,不能强迫捐赠。

第六条捐赠人应当具备合法的国内或国际捐赠资格。

第七条捐赠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八条捐赠人对所捐赠的财产享有法定权益,捐赠单位应当保证捐赠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九条捐赠行为公开透明,受捐赠单位应当及时公示捐赠情况。

第十条捐赠人享有对捐赠使用效果和捐赠资金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权利。

第十一条捐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捐赠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捐赠单位应当制定捐赠接收程序,建立捐赠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捐赠财产应当按照财政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集中收纳,保证安全。

第十四条捐赠单位应当建立相关数据库和档案管理,记录捐赠人信息及捐赠物资情况。

第十五条捐赠单位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发放捐赠发票或证书,并与受捐赠人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六条捐赠单位应当定期向捐赠人提供捐赠使用效果和财务报告。

第十七条捐赠财产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捐赠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捐赠人的意愿和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捐赠财产的使用应当与受捐赠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社会公共利益相符合。

第二十条捐赠财产的保管和管理应当细致、严谨,确保资源的安全、高效利用。

第二十一条捐赠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报告捐赠使用情况及效果,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捐赠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须经领导批准。

以上为接受捐赠管理规章制度,共计1200字。

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管理制度

医院接收社会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接收社会捐赠行为,确保捐赠物资、资金等资源合理、高效、安全地用于医院发展和服务患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接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者)的捐赠。

第三条医院接收社会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捐赠范围第四条医院接收的捐赠范围包括:(一)资金捐赠:用于医院建设、设备购置、科研经费、医疗救助、公益事业等。

(二)物资捐赠:包括医疗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活用品等。

(三)服务捐赠:包括技术指导、培训、志愿者服务等。

第三章捐赠接收与审核第五条医院设立捐赠接收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审核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捐赠者向医院提出捐赠申请,捐赠接收办公室接收捐赠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第七条初步审核通过后,捐赠接收办公室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详细审核,包括捐赠物资的质量、数量、用途等。

第八条审核通过后,捐赠接收办公室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物品、资金、服务的内容、数量、用途、权利义务等。

第四章捐赠管理第九条捐赠物资、资金、服务到达医院后,捐赠接收办公室负责验收、登记、入库或分配。

第十条捐赠物资、资金、服务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执行,确保用于捐赠者指定的用途。

第十一条捐赠物资、资金、服务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捐赠者报告,接受捐赠者的监督。

第五章公示与反馈第十二条医院对接受的捐赠物资、资金、服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医院对捐赠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反馈,并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捐赠接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接受捐赠资助行为,保障捐赠者和医院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捐赠资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者)自愿无偿向医院提供的资金、物资、设备等形式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医院接受捐赠资助,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接受捐赠资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捐赠资助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捐赠资助的财产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三)合理使用原则: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应合理、高效,确保其用于医院公益事业。

第二章接受捐赠资助的范围和程序第四条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的范围:(一)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科研教学等。

(二)用于改善医院医疗服务条件,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三)用于医院公益项目,如扶贫、援助等。

(四)用于医院员工福利,提高员工待遇。

第五条医院接受捐赠资助的程序:(一)捐赠者提出捐赠意愿,与医院进行沟通。

(二)医院对捐赠者进行资质审核,确认捐赠合法、合规。

(三)双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价值、用途等。

(四)医院按照捐赠协议对捐赠财产进行接收、验收、入库或登记造册。

第三章捐赠资助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六条医院设立捐赠资助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捐赠资助财产的接收、管理、使用等工作。

第七条捐赠资助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二)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要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确保其用于约定的用途。

(三)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捐赠者报告,接受捐赠者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八条医院应建立健全捐赠资助财产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捐赠资助财产的合理、高效使用。

第九条医院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捐赠资助财产损失或者违规使用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制度

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院的捐赠和接受捐赠管理,规范捐赠行为,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捐赠的管理第一节捐赠的范围和方式1.捐赠范围:医院接受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包含现金、物质以及其他形式。

2.捐赠方式:供应捐赠的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医院提出捐赠申请,也可以直接将捐赠款项或物资交予医院承接部门。

第二节捐赠流程1.捐赠申请:个人或单位需要填写捐赠申请表,并供应与捐赠事项相关的证明文件。

2.审批程序:医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捐赠协议:医院与捐赠方达成意向后,将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的具体内容和条件。

4.公示公告:医院将对捐赠协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5.捐赠实施:捐赠方依照捐赠协议的商定将捐赠资金或物资交付医院。

第三节捐赠管理与监督1.捐赠登记:医院将对捐赠资金和物资进行登记,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捐赠使用:医院将依据实际需求和捐赠方的意愿,合理布置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3.资金管理:医院将建立专项账户,对捐赠资金进行封闭管理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4.物资管理:医院将对捐赠物资进行仓储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点,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5.捐赠报告:医院将定期向捐赠方供应捐赠使用情况的报告,确保捐赠方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了解清楚。

6.审计监督:医院将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捐赠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接受捐赠的管理第一节捐赠的申请和审批1.捐赠需求:医院各部门需要准确估量各项工作的需求,提出捐赠申请。

2.审批程序:医院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申请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3.捐赠协议:医院与捐赠方达成意向后,将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4.公示公告:医院将对捐赠协议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节捐赠品的验收和鉴定1.验收程序:医院将依据捐赠协议的商定进行捐赠品的验收,确保捐赠品的质量和数量与协议全都。

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

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的行为,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接受来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包括资金、物资、设备、技术等。

第三条学校接受社会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捐赠过程公开透明,接受捐赠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三)合理使用原则:根据捐赠目的和学校发展规划合理使用捐赠资金和物资;(四)高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捐赠接收第四条学校设立捐赠接收办公室,负责接收和管理捐赠。

第五条捐赠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学校捐赠:(一)直接向学校捐赠办公室提交捐赠申请;(二)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学校捐赠办公室咨询捐赠事宜;(三)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捐赠。

第六条学校捐赠接收办公室在接到捐赠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捐赠者的身份、捐赠物品的来源、捐赠金额等;(二)捐赠是否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需求;(三)捐赠物品的质量、规格、数量等。

第七条审核通过后,学校捐赠接收办公室应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事项、使用范围、使用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三章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捐赠资金和物资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第九条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需经学校捐赠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合理、合规使用。

第四章捐赠信息公示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信息,包括捐赠者、捐赠金额、捐赠物品、使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学校接受捐赠信息公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公示信息应真实、准确;(二)及时性原则:公示信息应及时更新;(三)完整性原则:公示信息应全面、完整。

学校接受捐赠物资管理制度

学校接受捐赠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接受捐赠物资的管理工作,确保捐赠物资的安全、有效利用,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接受社会各界及个人捐赠的物资,包括资金、物资、设备、图书、艺术品等。

第三条学校接受捐赠物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捐赠物资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二章捐赠物资的接收与登记第四条学校设立捐赠物资接收办公室,负责接收、登记、审核捐赠物资。

第五条接收捐赠物资时,应当核实捐赠者的身份和捐赠物资的来源,确保捐赠物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第六条接收捐赠物资时,应当对捐赠物资进行初步验收,包括数量、质量、包装、标识等,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七条对于捐赠的物资,应当填写《捐赠物资登记表》,详细记录捐赠者的信息、捐赠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

第八条学校应当将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捐赠物资的审核与分配第九条学校成立捐赠物资审核小组,负责对捐赠物资进行审核。

第十条审核小组应当对捐赠物资进行审查,确保捐赠物资符合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

第十一条审核通过后,捐赠物资分配至相关部门或单位使用。

第十二条对于无法分配使用的捐赠物资,学校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合理处置。

第四章捐赠物资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三条学校对捐赠物资实行统一管理,明确使用范围、使用期限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捐赠物资的使用应当符合捐赠者的意愿,同时遵循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捐赠物资的使用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督,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捐赠物资的保管制度,确保捐赠物资的安全、完整。

第十七条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汇总、统计,并向捐赠者报告。

第五章捐赠物资的反馈与评估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定期对捐赠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反馈,包括物资的使用效果、使用情况等。

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制度

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制度

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工作,提高接受捐赠资产利用效率,加强对捐赠资产的保护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捐赠资产的接受方单位。

第三条接受方单位应当认真履行接受捐赠资产的管理职责,加强与供捐赠方的沟通,确保捐赠资产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接受捐赠资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接受捐赠资产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操作流程。

第二章接受捐赠资产的程序第六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审查捐赠方提供的捐赠资产清单,并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

第七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建立捐赠资产登记台账,记录捐赠资产的来源、数量、价值等信息。

第八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对捐赠资产进行验收,确保捐赠资产的数量、质量与捐赠协议一致。

第九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及时向捐赠方发送感谢函,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接受捐赠资产的情况。

第十条接受方单位应当根据捐赠资产的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合理规划和安排,确保捐赠资产的有效利用。

第三章捐赠资产的管理第十一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建立捐赠资产的使用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捐赠资产的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加强对捐赠资产的保管,确保捐赠资产的安全。

第十三条接受方单位应当进行捐赠资产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捐赠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建立捐赠资产的处置程序,及时清理闲置或损坏的捐赠资产。

第四章捐赠资产的监督第十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对接受方单位的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关注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工作,对接受方单位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十七条接受方单位应当加强与供捐赠方的沟通,及时向供捐赠方汇报捐赠资产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上级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接受捐赠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XXXXXXX人民医院
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资金财产的管理,维护社会捐赠资助资金财产的安全和完整,规范使用捐赠资助财产,维护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从源头上防范医疗卫生机构的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社会捐赠资助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捐赠资助方)自愿无偿向我院提供资金或物资等形式的支持和帮助。

包括国内外企业、协会、学会等赠送现金、药品、医用耗材、医疗仪器设备,资助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学术交流、人员培训等学术活动。

二、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捐赠资助要坚持自愿无偿原则,符合公益目的。

遵循尊重捐赠者意愿与符合医院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不得以任何方式索要、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三、医院以法人名义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产由财务科和物资部门统一管理。

各科室和个人一律不得接受捐赠资助。

特殊情况下,捐赠资助方要求以个人名义接受捐赠资助财产
的,应当事先报告院领导集体审核同意,并将捐赠资助财产纳入财务科和物资部门统一管理。

四、医院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及其增值均属于社会公共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损毁。

五、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由院办会同财务科及相关科室组成捐赠资助审核组,对捐赠资助方的捐赠资助方案予以审核(附件1),根据捐赠资助项目是否属于公益非营利性质、是否涉嫌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等情况,提出接受捐赠资助意见,并报院领导班子集体审核同意。

六、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现金和物资,应当与捐赠资助方签订书面协议(附件2),明确捐赠资助财产的种类、数量、质量、价值、用途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捐赠物资资助方提供有效凭证的,可按凭证上标明的金额作为实际价值;捐赠资助方未提供有效凭证的,可参照同类或类似物资的市场价格估价,经捐赠资助方同意,单位领导批准后作为实际价值。

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学术交流、人员培训等学术活动,应当填写《社会捐赠资助学术活动登记表》(附件3),经单位领导集体批准后实施。

捐赠资助方应当依法履行协议,按照协议将捐赠资助财产交付财务科登记建账,任何科室不得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更不得设立小金库,逃避财务监督。

七、医院接受的捐赠资助财产纳入医院资产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制度,加强对受赠资产的管理。

接受的捐赠资助资产管理应与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相结合。

财务科建立捐赠财产备查账,及时登记捐赠财产的取得、验收、分配、发放、领用等情况,做到账目清楚,及时准确,手续齐备,记录完整,账实相符。

八、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向捐赠资助方出具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的票据或证明。

九、医院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特殊任务期间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或者接受匿名捐赠资助的,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程序或者不签订捐赠资助书面协议。

接受境外捐赠资助财产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入境手续;实行许可管理的物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申领手续。

不得接受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等标准与要求的捐赠资助。

十、医院必须尊重捐赠资助方意愿,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资助财产的用途。

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需征得捐赠资助方同意。

医院接受的社会捐赠资助财产主要用于贫困患者救治、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医学交流、科学研究和服务设施建设等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接受捐赠资助财产应结合医院的发展需要,充分整合资源,切实发挥受赠资产的最大使用
效益;捐赠资助资金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奖金、津贴及其它个人支出。

捐赠资助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金结余,纳入单位经费结余管理。

十一、对受赠资金的使用应公开透明,接受的捐赠资助资产使用管理应及时向职工和社会定期公示。

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

XXXXXXXX人民医院
二0一四年六月
附件1:《社会捐赠资助申报审批表》
附件2:《社会捐赠资助协议书》
附件3:《社会捐赠资助学术活动登记表》
社会捐赠资助申报审批表
社会捐赠资助协议书
社会捐赠资助方(单位):
受赠受助单位:XXXXXX人民医院
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为了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社会捐赠资助方自愿无偿向大邑县第二人民医院提供支持和帮助,捐赠资助的种类、数量、质量、价值、用途如下。

二、捐赠资助方于年月日将捐赠资助财产交付XXXXX人民医院财务科。

三、社会捐赠资助物资、设备等实物资产,应具有该产品完备的产品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经相关职能部门校验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四、医院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向捐赠资助方出具加盖医院财务专用章的票据或证明。

五、社会捐赠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贫困患者救治、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医学交流、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等)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六、医院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资助财产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需征得捐赠资助人的同意。

七、社会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财经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重大支出项目集体讨论决定。

使用科室领用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办理出库手续。

八、捐赠资助资金不得用于发放职工奖金和津贴及其他个人支出,不得提取管理费。

九、社会捐赠资助财产一般不得转赠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卖处理,对于确不易储存、运输或超过实际需要的物资在征得捐赠资助人书面同意后方进行处置。

十、捐赠资助终止后,项目联系人应及时主动向捐赠资助方反馈捐赠资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的实施成果。

对于捐赠资助方的查询,应当如实答复。

十一、捐赠资助项目完成后的资金结余,或者受捐个人因长期因病、因故、出国等原因无法使用该项捐赠款,纳入财务科经费结余管理。

协议明确结余资金用途的,按书面协议约定执行。

十二、医院要建立和完善接受捐赠资助项目档案制度,对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方案、审核、执行、完成情况进行档案管理。

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本年度接受捐赠资助项目的资金、物资情况统一纳入年度财务报告反映。

十三、医院要把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列为院务公开内容,定期公开,接受职工和社会的监督。

附件3
社会捐赠资助学术活动登记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