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养老并轨实施方案
2017养老金并轨文件全文内容_养老金并轨细则方案(2)

2017养老金并轨文件全文内容_养老金并轨细则方案(2)六、调整部分工作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本办法实施后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等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在职时给予一次性奖励,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奖励所需资金不得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于本办法实施前已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工作人员,本人退休时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并支付给本人,资金从原渠道列支。
退休补贴标准根据平衡衔接的原则予以确定。
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七、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物价变动、工资增长等因素,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调整水平,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具体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八、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分账核算,要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
要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九、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
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十、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
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山东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山东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为了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各地区纷纷出台了相应的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
山东省作为我国人口众多的省份之一,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努力提高退休养老金水平。
本文将详细介绍山东省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的相关内容。
一、方案目标山东省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的首要目标是维护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确保其享受到应有的养老保障待遇。
同时,这一方案也致力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消费增长,进一步激发内需,为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上调标准根据山东省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养老金上调标准将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具体来说,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退休前工资水平以及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将被综合考虑。
方案将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适度提高其退休养老金水平,以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确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方案实施为确保山东省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的有效实施,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具体措施。
首先,相关部门将组织对退休人员的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其次,方案的执行将分阶段进行,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最后,方案的实施将由山东省政府牵头,并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养老金上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方案的具体实施细则将面向广大退休人员进行公示,以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配套政策为了更好地推进山东省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的实施,还将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政策。
首先,将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建立公平公正的养老保障机制。
其次,将加大对失业人员、困难职工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力度,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还将鼓励退休人员参与社会志愿活动,为社区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提升其社会地位和幸福感。
五、方案效果山东省2017年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的实施将显著改善退休人员的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是指将原有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一化,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制度,实现城乡养老金的并轨。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旨在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差异大、待遇不平等、缺乏统一管理和监督等问题,以保障各类居民的养老权益,实现养老金的公平合理分配。
一、统一参保对象。
将原有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及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等多层次、多渠道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整合,统一参保对象为城乡居民。
二、统一缴费标准。
按照统一的缴费标准进行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取消原有的不同城乡居民层次的缴费标准,确保不同城乡居民的养老金待遇均衡。
三、统一待遇标准。
对统一参保对象,实施统一的待遇标准,取消原有的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差异,确保各类居民按照相同的标准享受养老金待遇。
四、统一管理机构。
设立一个统一的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投资、监督和监管等工作,保证养老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统一政策支持。
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支持和扶持力度,通过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养老金并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
六、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居民了解养老金并轨的意义和好处,增强参保的信心和积极性,共同推动浙江省养老金并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和审计,确保养老金的使用及发放的合法、公正、透明。
浙江省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实施将对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障问题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通过制度的整合与统一,可以提高养老金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稳定、全面的养老保障服务。
同时,也需要广大居民和各级政府共同努力,落实好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养老金并轨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7年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2017年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3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一、调整范围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
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1.按2015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
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具体标准为: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
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
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养老金 并轨 方案

养老金并轨方案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养老金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目前我国实行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养老金水平存在较大差异,这就需要进行养老金并轨,以实现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养老金并轨是指将不同地区、不同体制、不同类型的养老金制度统一起来,实现在全国范围内的养老金公平待遇。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并轨方案已经在不断探索和实施中,下面就就养老金并轨方案的几个关键问题进行讨论。
首先,养老金并轨需要解决的是不同地区的养老金差异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一些地区的养老金水平较低,而一些发达地区的养老金水平较高,这就导致了不公平的现象。
因此,养老金并轨需要逐步统一不同地区的养老金水平,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养老待遇。
其次,养老金并轨需要解决的是不同体制的养老金合并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的养老金体制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这些不同的体制导致了养老金的差异化。
因此,养老金并轨需要统一不同体制的养老金待遇,让每个参保人都能够享受到相对公平的养老金。
再次,养老金并轨需要解决的是不同类型的养老金合并问题。
目前我国的养老金类型有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等,这些不同类型的养老金制度也导致了养老金的差异化。
因此,养老金并轨需要统一不同类型的养老金制度,建立统一的养老金制度,实现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养老金并轨是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需要解决不同地区、不同体制、不同类型的养老金差异问题,实现全国范围内的养老金公平待遇。
在推进养老金并轨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合理调整养老金水平,确保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养老金制度向着公平、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政策研究和实施力度,推动养老金并轨方案的顺利实施,为我国的养老金制度改革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20XX退休养老金并轨实施方案时间表最新消息.doc

2017退休养老金并轨实施方案时间表最新消息2017退休养老金并轨实施方案时间表最新消息2017退休养老金并轨后的工资待遇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规定: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
(随国民经济增长)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
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
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
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
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
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
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
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
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
退休金一律平等。
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
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
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7、养老保险: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
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
2017年养老金并轨细则

2017年养老金并轨细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并轨政策出台后,参保范围包括哪些人?养老保险费如何征缴?个人账户怎么支取?基本养老金如何发放?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年养老金并轨细则,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年养老金并轨细则如下针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并轨后的种种问题,9月14日,我省发布了养老金并轨的相关详细规定。
据悉,去年12月我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政策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明确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此前未缴的进行补缴。
参保范围分五种情形养老金并轨的机关事业单位共分为五种情况,具体是:1、经编制部门批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经编制部门批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且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
3、不纳入分类范围的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尚未按照皖发〔2013〕14号文件规定经编制部门批复分类类别的事业单位(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
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范围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单位中的编制内工作人员。
养老金不能提前支取根据新出台的规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不得提前支取。
个人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待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再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吉林省2017养老金方案

吉林省2017养老金方案2017年,吉林省出台了养老金方案,旨在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吉林省2017养老金方案并分析其对老年人的影响。
一、背景面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各地方政府纷纷制定养老金方案,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问题。
吉林省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提出了2017养老金方案。
二、养老金政策调整1. 养老金涨幅:根据吉林省的经济状况和财政预算情况,2017年养老金将有一定涨幅。
具体涨幅根据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数额和参保年限来确定。
2. 养老保险金计算方式改变:吉林省2017养老金方案调整了养老保险金的计算方式。
根据个人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累计缴费年限计算养老保险金数额。
3. 养老金发放方式:吉林省采取了月领制度,将养老金以月份为周期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三、养老金方案对老年人的影响1. 增加了老年人的养老金收入:通过调整养老金涨幅和计算方式,吉林省2017养老金方案将增加老年人的养老金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
2. 强化了养老保障意识:吉林省2017养老金方案的实施,提醒了广大老年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金,增强了他们的养老保障意识。
3. 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养老保障:养老金以月领制度发放,为老年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养老保障,使他们能够安心享受晚年生活。
四、对养老金方案的评价吉林省2017养老金方案针对当地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从调整养老金涨幅到改变计算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好的养老保障。
同时,方案的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可推动消费增长,促进就业,进而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然而,养老金方案仍面临一些挑战,如个人缴费能力和财政预算压力。
吉林省应加强与企业和个人的合作,提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率,以确保养老金的持续发放和提高。
综上所述,吉林省2017养老金方案对于老年人提供了更好的养老保障,提高了其养老金收入,同时也推动了经济发展。
然而,仍需要加强合作,增加缴费率,以保证养老金的长期发放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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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养老并轨实施方案
导读:本文2017养老并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2017养老并轨实施方案目前,已有黑龙江、四川、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吉林、辽宁、山西等19个省份陆续公布实施办法。
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在今年年底之前,各省级地区都应当出台实施方案,随后组织实施。
不过,并轨涉及一系列相关政策以及操作问题,各地情况存在差异,所以各地启动实施会出现一定的“时间差”。
焦点一:费用怎么缴?个人按8%缴费“延迟退休”参保有设计
记者梳理各地养老“并轨”实施意见,发现各省份都按照国务院决定,统一确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但对于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表述有所差异。
例如,山西、云南、辽宁、黑龙江等地明确,机关单位个人缴费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而上海则在实施办法中规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
收入确定。
专家表示,表述不同,但实质上并无多少差异。
个人缴费的多少将根据本人的基本工资、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情况来决定。
还有一些省份的方案在缴费上明确了延迟退休人员的“个性化”规定。
黑龙江就明确了其参保政策: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
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周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
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照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焦点二:钱够不够?三来源保障养老金发放
财政部近期公布的《关于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的说明》显示,2014年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为负的319亿元。
那么并轨之后,这样的缺口会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财政是否承担得起改革的成本?
国务院发文时指出,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在这一方面,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
具体到单位而言,改革后养老金的发放压力存在差异性,对于那些退休人员数量较多的单位,不用再给“老人”支付养老金,把省下
来的钱用于给在职者缴费,某种意义上实现了平衡。
并轨后财政投入的压力会一定程度存在,尤其对于一些相对贫困地区。
他在基层调查发现,有的县财政连公务员工资上涨都没落实,再要缴纳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更加困难。
为缓解财政的压力,保障基金平衡,需要长期的制度安排。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也必须妥善运行,尽量产生更高的收益。
焦点三:待遇降不降?数量庞大的“中人”待遇确保不降
改革后,养老金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记者查阅各地实施方案发现,总体与中央改革要求保持一致,即以2014年10月1日为界,改革前退休的“老人”,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没有变化;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根据“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按照退休时的工资水平和缴费情况核定养老金。
关键在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数量庞大,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占绝大多数,这部分人的退休待遇将有何变化?记者调查发现,国家规定为“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并为“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其间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老办法,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高于老办法,高出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封顶限制。
前些年我国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时,就设置了5年过渡期,现在养老“并轨”情况更加复杂,所以将过渡期延长至10年,确保
“中人”的待遇能够保持平稳。
焦点四:转移难不难?统筹范围内外均实现无障碍流动
养老“并轨”改革陆续启动实施后,不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出,如果调动工作,养老金如何转移接续?记者采访发现,各地方案都就此做出专门规定,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一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想要辞职“下海”,也不用担心养老保险的转移问题。
改革后,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2014年10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想离开的,无论参加哪种养老保险都能实现转移,缴费年限实现连续计算,不会造成任何损失。
业内人士指出,在转移接续方面还需要一段时间进一步细化和完善。
比如辽宁省规定,2015年年底前出台职业年金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建设省级的信息平台,集中部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2015年至2017年,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流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并做好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