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考核有关要求及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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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有关要求及上报资料

一、考核政策

《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甘人发[2007]35号)、《关于修订<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1]60号),各学区(校)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遵照执行,尤其要注意落实好处分期人员、在职进修人员、借调人员的考核。

二、年度考核表填写的注意事项

1.书写务必规范认真,字迹工整,不能随意涂改。

2. 专技人员考核表中《定量考核情况记载》栏的填写说明:

3. 事业管理人员是德能勤绩廉,绩60%,德、能、勤、廉各10%;事业工勤人员是德能勤绩,绩70%,德、能、勤各10%。

三、年度考核上报材料

1.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后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上报。

2.个人年度考核表,专技(含兼岗)和管理一式两份,工人一份;代课教师一份,存学区;上报时管理、科级干部、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人员的分开上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按职称由高到低分类整理。

3.《年度考核审核花名册》按管理、专业技术、八类人员、工勤技能分类上报,一式四份并报电子版;代课教师《年度考核审核花名册》上报一式两份并报电子版。

4.上浮优秀指标的单位要一并上报获奖证书和文件的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召开考核会议时,各单位先带《年度考核管理册》,填写并核对单位优先指标,教体局、人社局审核盖章后再进行考核。

2.统计各类人员时“无职”指见习期已满,暂未评职称的人员,特别需要注意的是12月份申报确定初级职称的2013

年9月新聘用的特岗教师职称目前暂未确定,仍按无职人员考核,12月份申报确定中级、初级、评审初级的人员按新职称岗位考核;“新分”指2013年12月上岗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2014年4月聘用的优秀运动员和2014年9月聘用的特岗教师、民生项目农村中小学教师,新分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新聘用农村中小学教师中的原代课教师没有见习期,有职称的归本职称系列考核,没职称的按无职对待,不能考核为不定等次。

3.在职读研(进修)人员仍进行考核,一般都确定为合格等次。

4.借调人员归原单位考核(政府任命的督学杨怀烈、常国基、岳炳耀教研室考核),对借调人员根据在借调单位的综合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5.各单位要坚持公开、民主、公平原则,按照考核方案,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考核结果一定要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予上报。

6.各单位于1月18日前将所有考核材料交人事股。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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