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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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客票退改规则 诊断证明书

南航客票退改规则 诊断证明书

南航客票退改规则与诊断证明书随着航空业的发展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乘坐飞机出行。

然而,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因素,乘客在购物机票后可能会遇到一些意外情况,需要对已购物的机票进行退改签。

南方航空作为国内知名航空公司之一,其客票退改规则备受关注。

涉及退改签的乘客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

本文将对南航客票退改规则及诊断证明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南航客票退改规则1. 航班延误、取消南航在航班延误或取消时,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乘客的退改签要求进行相应处理。

乘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退票或改签,南航将提供最大程度的协助和服务。

2. 乘客自身原因如果乘客由于自身原因需要退改签机票,需要根据南航的规定支付一定的退改签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可交流南航掌柜或在冠方全球信息站上进行查询。

3.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因疾病或其他非可抗力因素无法乘坐飞机,乘客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南航规定的流程进行退票或改签。

4. 退改签流程乘客可以通过南航冠方全球信息站、冠方App或前往南航售票处进行退改签操作。

在办理退改签手续时,乘客需要提供与机票相对应的有效唯一识别信息件,并按照南航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

诊断证明书的相关要求1. 乘客疾病退票如果乘客因疾病需要退票,需要提供有效的疾病证明和相关医疗文件。

疾病证明应包括就诊医院、患者尊称、诊断结果、医生签字等内容,以证明乘客确实因疾病无法乘坐飞机。

2. 乘客疾病改签对于需要改签的乘客,同样需要提供相关的疾病证明和医疗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南航将对乘客的改签申请进行审核,并要求提供完整的诊断证明。

3. 诊断证明书格式乘客提供的诊断证明书应当具备一定的格式要求,包括医院盖章、医生签字、诊断明确等内容。

南航将根据诊断证明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以确保乘客提供的证明真实有效。

4. 提交材料途径乘客可以将诊断证明书提交至南航售票处、掌柜中心或通过冠方全球信息站进行上线提交。

在提交材料时,乘客需要确保材料完整规范,以便南航进行及时审核和处理。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已撤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03.14
•【文号】民航发〔2019〕17号
•【施行日期】2019.03.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航
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民航发〔2019〕17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和《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探索完善医疗机构与通用航空运营单位间信息沟通、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开展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相关标准规范体系,充分发挥通用航空在医疗救护领域的作用,提升航空医疗救护体系和能力建设,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部分地区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

现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试点期间,鼓励非试点地区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继续广泛开展航空医疗救护业
务,向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改进相关工作的建议。

联系人:中国民用航空局徐勐、唐赫
电话:************、64092821
联系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丁雯、王莉莉
电话:************、68791778
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3月14日附件: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互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3篇)

医疗互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3篇)

医疗互助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互助活动,保障参与人员的权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疗互助是指一种通过志愿捐款或者团体集资等方式,为参与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救助的非营利性互助活动。

第三条医疗互助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互助原则,参与人员享有参与、知情、监督的权利。

第四条医疗互助由专门的互助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对互助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参与医疗互助的人员应当具备合法身份、良好信用和足够的支付能力等条件。

第六条参与人员应当按照约定的互助金额进行捐款或者缴纳互助费用。

第七条互助组织应当定期公示互助金额的使用情况,接受参与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互助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调查制度,确保参与人员的医疗需求真实有效。

第九条互助组织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确保参与人员获得及时的医疗服务。

第十条参与人员应当如实申报自身的健康状况和医疗需求,并及时更新。

第二章参于互助人员的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参与人员有权按照约定获得互助金额的支持和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参与人员有权监督互助组织的行为,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参与人员有义务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四条参与人员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捐款或者互助费用,并及时更新信息。

第十五条参与人员有义务配合互助组织的风险评估和调查工作。

第三章互助组织的职责和义务第十六条互助组织应当依法注册并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第十七条互助组织应当及时公示互助金额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互助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十九条互助组织应当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并及时向参与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第二十条互助组织应当定期公示财务状况,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互助组织应当保障参与人员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二条监督和管理互助组织的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三条参与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对互助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模板】

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模板】

XX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为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发挥工会组织在帮助患重大疾病及住院医疗的干部职工减轻医疗费负担、提高干部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中的作用,根据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统一部署,经XX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研究,报省直机关工委同意,决定在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互助活动(以下简称医疗互助活动)。

实施办法如下:医疗互助活动对象第一条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对象是XX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工会)所属的各级工会组织所在的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包括是工会会员的劳务工,以下统称职工)。

医疗互助活动机构第二条省直机关工会成立医疗互助活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互助活动的管理;成立医疗互助活动经费监督审查委员会,负责医疗互助活动经费的监督;设立医疗互助活动中心,负责承办医疗互助活动的具体事务。

医疗互助活动手续第三条XX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组织为主负责动员组织本单位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参加本活动,参加活动的在职干部职工不得少于本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总数的90%,50人以下的单位参加本活动的人数不得少于95%,参加本活动时应向医疗互助活动中心提供以下材料:1、能真实反映本单位本月或上月在职干部职工人数报表的复印件一份;2、填写《XX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团体报名申请表》一式两联,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工会主席签名,须附EXCEL格式电子版;3、《XX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互助活动人员花名册》和电子版(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用EXCEL格式制作)各一份。

医疗互助活动经费第四条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对象,在一个医疗互助活动周期内缴纳的医疗互助活动经费(以下简称互助金)每人为100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筹集:职工个人缴纳、基层工会资助、用人(工)单位补助、省直工会补助(补助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的每位干部职工20元)、其它方式。

南航医院《职权清单》和《职权运行流程表图》

南航医院《职权清单》和《职权运行流程表图》

院字(2008)3 号《医疗器械采购办法》 校医院
计划生育 经费管理
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六 一儿童节礼品采购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校医院
二:职 权 运 行 流 程 表
公费医疗报销及经费管理职权运行流程表
序号 1
职权名称 职权内容
权力运行外部 流程
公费医疗报销及经费管理
职工医药费报销审批
3.公开报销信息 4.建立报销结果沟通渠道。
公费医疗报销及经费管理 职权运行流程图
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 病人填写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校医院分管领导审核 会计 1 核算 会计 2 复核
出纳记账、录入系统、上报校财务处 校财务处发放至报销人个人工资卡
药品采购职权运行流程表
序号 1
职权名称
药品采购
职权内容
日常药品采购及新药品种引进
临床科室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提交增添设备申请表 校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根据预算拟定采购计划 医院党政联系会议讨论决定采购设备种类并组织市场调研 校医院制定采购计划、设备技术参数上报国资处设备科 学校(10 万以上)、医院(10 万以下)组织公开超标
学校国资处、医院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引进设备验收 校医院分管院长审核采购合同、发票,办理固定资产
办理期限 根据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完成。
监督渠道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办法,信息公开,
定期自查。
所需材料 4、 各单位上报职工名单 2、投标厂商资质
运行环节 根据每学期工作安排规定的时间进行
权力运行内部 流程
责任主体 计划生育办公室
廉政风险点及 防控措施
办理事项 1、根据工作安排,分别于六一前、年底完
办理主体
药剂科

2013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医保指南交流

2013南航金城学院大学生医保指南交流

• 哪些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 保待遇?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 报销的费用如何发放?
1、门诊:由财务处直接将钱打至校园卡上 2、住院:凭市民卡 可直接与医院结算 (速度快);若放假 在家就诊的,凭相关 材料报销后,报销费 用发至学生的银行卡 上(人工报销,周期 较长)
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
就诊类别 门诊大病 起付标准 费用段 医保范围内费用 起付标准以上 起付标准以上 起付标准以上 报销比例
在门诊和住院进行病种专项治疗的, 免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500元 400元 300元
85%
80% 90% 95%
住 院
一级医院
1、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 计算,但最低不低于150元。 2、因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医保的接续工作
参保(新生) 信息采集建档 续保(高年级) 核对名单
不续保学生需确认 不参保声明
续保中断 (与新生一起重新建档)
• 老生续保
13-14学年续保工作
一、政策宣传; 二、系部确认续保名单; 三、续保相关事项: (1)确定续保学生最终名单,并告知学生在 学费卡上存款; (2)向不参保学生发放《不参保声明》,学 生与父母确认意见并签字,该声明收齐后留系部 备存; (3)指导低保学生办理审核手续。
• 南京市医保中心根据参保大学生数返还60元/人至 学校,由学校根据学院政策统筹使用,共同用于 大学生的普通门诊包干。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大学生医保报销实 施办法(试行)》(院学字[2011]7号)

航空医疗救援合作协议

航空医疗救援合作协议

航空医疗救援合作协议为深化落实“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与“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与进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航空医疗救援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14年12月1日签署《航空医疗救援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进行合作。

本协议中包括以下条款:1、明确双方在卫生应急领域内开展合作的目的、目标、范围、合作形式等内容。

2、双方在联合开展空中医疗救援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一、合作范围合作的范围包括:市人民医院(简称“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简称“市红十字会医院”)。

合作范围具体包括:1、医疗救治:根据医疗机构及上级医院及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市人民医院对符合条件的危重病人或高危病人实施空中医疗救援。

2、转运救治:市人民医院或下属二级医院及上级医院转运救治不需要借助直升机而采用直升机转运救治患者。

3、空中转运:经双方协商同意,市人民医院或下属二级医院可根据情况实施不少于两次免费转诊,同时允许医疗机构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救治定点医院或者指定转诊医院。

二、合作方式1、飞行医疗救援:每季度双方进行一次飞行医疗演练;每季度双方在空中救援演练基础上进行一次航空医疗救援飞行演练,内容包括:医疗救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应急救护、医疗救护及空中医疗保障等内容;每季度双方开展一次航空医疗救援联合飞行学习;每季度双方针对航空医疗救援行动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每半年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共同总结交流。

三、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执行一年。

期间,双方可就合作进行一次磋商,协议有效期至双方终止本协议之日止。

双方在合作期间,双方通过多种渠道对合作内容进行沟通交流,在充分保障自身安全、有效实施救援、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合作规模,并对合作条件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在合作期限内完成既定目标要求。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学习解读课程演示ppt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学习解读课程演示ppt
医疗保障基金 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学习解读国家医保局制定《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主讲人:XXX
首先在幻灯片中,并在以后播放这一 组幻灯 片时, 以此次 记录下 来的时 间放映 ,同时 弹出如 图2所 示的结 果,在 此图中 显示出 了每张 幻灯片 放映的 对应时 间;点 击“否 ”,那 么你所 做的所 有时间 设置将 取消。 选择用 于打开 程序的 文本或 对象, 执行“ 幻灯片 放映” 菜单中 的“动 作设置 ”命令 。如果 用户想 要在幻 灯片放 映过程 中通过 单击选 定对象 的方法 来打开 程序, 请使用 “单击 鼠标” 选项卡 ;如果 希望在 鼠标移 过对象 时打开 程序, 请单击 “鼠标 移过” 选项卡 。在其 中单击 “运行 程序” ,再键 入路径 或单击 “浏览 ”查找 要打开 的程序 。完成 以后单 击“确 定”关 闭对话 框LHJ+FHX 。 首先在幻灯片中,并在以后播放这一 组幻灯 片时, 以此次 记录下 来的时 间放映 ,同时 弹出如 图2所 示的结 果,在 此图中 显示出 了每张 幻灯片 放映的 对应时 间;点 击“否 ”,那 么你所 做的所 有时间 设置将 取消。 选择用 于打开 程序的 文本或 对象, 执行“ 幻灯片 放映” 菜单中 的“动 作设置 ”命令 。如果 用户想 要在幻 灯片放 映过程 中通过 单击选 定对象 的方法 来打开 程序, 请使用 “单击 鼠标” 选项卡 ;如果 希望在 鼠标移 过对象 时打开 程序, 请单击 “鼠标 移过” 选项卡 。在其 中单击 “运行 程序” ,再键 入路径 或单击 “浏览 ”查找 要打开 的程序 。完成 以后单 击“确 定”关 闭对话 框LHJ+FHX 。
四 五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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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解读国家医保局制定《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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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
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为适应我国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医疗互助补充作用,为患病的教职工解决部分因病所致的实际困难,特成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会,并设立互助基金。

第二条互助基金由学校和教职工共同筹集并接受社会资助和捐赠,共建共享,旨在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弘扬团结友爱、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谐南航建设。

第一章会员
第三条凡享受公费医疗的本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经本人申请均可为互助会会员。

第四条每个会员从入会起每月交纳互助金20元,由财务处每月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互助会设立专门账号,专款专用。

(1)人事关系脱离学校的教职工或停止交纳互助金的教职工将同时失去会员资格,不再享受医疗互助待遇,已交纳
的互助金不再退还。

停交互助金的人员重新申请入会时,必须补交齐停交期间的互助金,并在重新入会1年后方可享受医疗互助待遇。

(2)原来未入会的教职工申请入会时,必须补交自《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应交的全部互助金,并在申请一年后方可享受医疗互助待遇。

(3)因公出国等原因而停交会费的教职工,在补齐停交的会费之后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医疗互助待遇。

(4)新聘、新进人员自起薪交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互助待遇。

第二章互助基金来源、管理及使用
第五条互助基金来源包括:
(1)学校的扶持金。

(2)会员缴纳的互助金。

(3)互助基金增值和积累。

(4)校内、外资助和捐赠等。

第六条互助基金由互助会委托财务处管理,专款专用。

互助会每年结算一次,账务公开。

使用互助金必须经互助会管理小组集体研究。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由学校工会、医院、财务处、人事处、审计处、监察处、离退休处等部门领导组成互助会管理小组。

互助会管理小组组长由校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校工会副主席和校医院院长担任。

互助会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校工会。

办公室主任与工作人员由互助会管理小组商定。

第八条互助会管理小组职责:
1、根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研究修订医疗互助管理办法。

2、掌握互助金收缴及使用管理情况,研究调整有关规定。

3、每年定期审批患病会员的补助申请,原则上一年结算一次。

因病去世的教职工由其家属申请后立即办理,特殊情况由互助会管理小组研究决定。

4、宣传医疗互助政策,多渠道筹集互助基金。

第九条办公室职责:
1、在互助会管理小组的领导下,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2、受理会员医疗互助金的申请,并负责日常患者医药费报销自费金额的统计、测算,整理后提交互助会管理小组审定。

3、每年定期审核、办理入会和出会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会员交费情况统计。

4、负责经费的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互助金收支帐,并向互助会管理小组报告每年的使用情况。

5、办理经互助会审批同意的患病教职工的医疗补助费用。

6、完成互助会管理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条学校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互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互助会管理小组每年向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汇报互助基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人事处、离退休处等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向办公室提交人员变动名单,财务处要及时提供互助金收缴管理情况,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患病人员的互助金申请工作。

第四章互助金申请程序及补助标准第十二条根据互助金使用规定,每年年末,患大病人员应持本人医疗费用有效单据(外出就诊需持转院证明),填写互助金申请表,由各单位专人负责上报互助会办公室,办公室每年度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互助会审批后予以补助。

第十三条补助范围:公费医疗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或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

第十四条补助标准:
1、每年患病的教职工在校公费医疗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或医保范围内报销限额以上个人自付部分超过8000元
(含8000元)的,经教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分段测算,按以下比例予以补助:
(1)8000元(含8000元)—3万元(含3万元),补助30%;
(2)3万元—5万元(含5万元),补助40%;
(3)5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补助50%;
(4)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补助60%;
(5)15万元以上给予70%的补助。

2、经审批同意个人获医疗互助补助的年度最高总额不超过20万元。

3、对于连续参加互助会10年及10年以上未申请补助的会员,公费医疗范围内或医保范围内报销限额以上个人自付部分补助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

第十五条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互助金的补助标准及形式可进行适当修订,但应由互助会管理小组提出意见,并经规定程序确认后实施。

第十六条属于下列情况者不能批准享受互助金:
1、因各种原因被取消互助会会员资格者。

2、未经校医院同意擅自在外就医的费用及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

3、国家规定应该个人支付的自费费用(如营养品、美容费、出诊费、中药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等)。

4、打架、斗殴、自杀、吸毒、酗酒等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医疗互助管理小组。

第十八条本办法经教代会审议,并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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