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花东甲骨看殷商时期甲骨占卜中的若干问题

合集下载

从甲骨卜辞中看殷商政治伦理思想

从甲骨卜辞中看殷商政治伦理思想

2.28.5 癸巳卜,宾,贞:令众人……入羌方圣田?贞:勿令
众人?六月《合集》3501
的影响。甲骨卜辞中有:
商中期盘庚迁都,不仅是占卜问帝,也在朝廷之
酉卜,宾,贞佳戍令比 王。
上听取众人意见,并非独断专行。《盘庚》中有:“王命 众悉至于庭”;“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率吁众感,
贞佳戍延令比 王。六月。《合集》6
又云:
集》36525
卜辞曰:父甲一牡?父庚一牡?父辛一牡?
庚辰,王卜,在危,贞今日步于叉,无灾。
此当为武丁时所卜。父甲、父庚、父辛即阳甲、盤
辛巳,王卜,在叉,贞今日步于址,无灾。《英藏》2562
庚、小辛,皆小乙之兄,而武丁之诸父也。[3]
贞令曼哀田于先侯。十二月。《合集》9468
郑慧生在《从商代的先公和帝王世系说到他的传
商的神话故事是说一位叫做简狄的女人,吞下玄鸟的 属将核心的统治权利握在了自己手中,对于周围的封
卵,生下儿子“契”,从此商民族繁衍开来。商民族以女 国,商王掌握册命分封权,臣属诸侯到朝廷做官,到商
性为先祖,以鸟为氏族图腾。可以看出,早期商民族仍 王朝朝数述职,商王对诸侯用“呼”、“令”等命令性词。
保有母系氏族的特点。在汤之前,商民族主要以部落 甲骨卜辞中有:
《( 后上》一九·一四)
佳甫呼令址它羌方。《合集》6623
癸亥卜,贞:兄庚.....兄己......《( 后上》七·七)
丙戌卜,贞呼戚告。《合集》3976[6]
贞:兄庚.....眔兄己其牛?(《后上》七·七)
商王对各诸侯行使上下级的权利,商王对各诸侯
考商时诸帝中,凡丁之子,无己庚二人相继在位 封底的土地享有名义上的占有权,商王的军队可以开
的方式存在。商代先公、帝王的谱系未在《世本》与《史

从甲骨卜辞看商代的祖先崇拜(一):以关于梦的卜辞为中心

从甲骨卜辞看商代的祖先崇拜(一):以关于梦的卜辞为中心

从甲骨卜辞看商代的祖先崇拜(一):以关于梦的卜辞为中心文字是文化的载体,若没有文字,中国的历史不可能如此系统性的较为完整地传承下来,它是文化传播必不可少的工具。

从上古的结绳而治,仓颉造字,再到'车同轨,书同文',每个朝代都有着其独特的文字符号,散发着独特的魅力。

从甲骨文、金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楷书到行书九大字体的演变,每种字体间不同时代又有着不同的特点,勾勒出一个异彩纷呈的文化世界。

出土于河南殷墟的甲骨文,是目前已知最早、最成熟的古文字,距今已有约3600多年的历史。

其刻于龟甲或牛骨上的文字,是商朝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之一,由甲骨文构成的甲骨卜辞,有助于我们窥见商代社会的风貌,更加的了解商代文化。

一条完整的甲骨卜辞包括了前辞、命辞、占辞与验辞四部分,其所记载的占卜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对商朝的社会环境有所反映,细读甲骨卜辞,能让我们更好的把握商代的文化。

但甲骨卜辞有十几万片,数量十分庞大,故而本文只以关于梦的记载的卜辞为基础来看商代的社会风貌。

梦是人思想的反映,占梦活动是古人对自身以及周遭环境的关注与重视。

甲骨卜辞中有关'梦'的记载共217条,其中有因残缺过多而无法明确内容以及不记梦象者共有129条,内容残缺者有73条,不记梦象或字体不可识别影响释读者有56条。

而在剩下的88条卜辞中,其做梦主体或者占卜人多为王,仅有少数几条做梦主体或不为王。

在占梦者或者做梦主体为王的梦象中为人物的甲骨卜辞共有32条,其中包括已经去世的先祖、妻子、儿子、臣子。

而在其亲属中所梦之比例并不相同,所见卜辞中父乙共出现3次,祖乙6次,大甲、兄丁、兄戊以及王的儿子各2次。

(1)己丑卜,㱿贞:王梦惟祖乙。

《合集》00776正.3(2)贞:王梦不惟祖乙。

《合集》00776正.4(3)己丑卜,㱿贞:王梦惟祖乙。

《合集》00776正.5(4)贞:王梦不惟祖乙。

《合集》00776正.6(5)癸丑卜,㱿贞:王梦惟祖乙《合集》17373乙.2(6)王梦不惟祖乙《合集》17374正.0(7)贞:妇好梦,不惟父乙。

花东卜辞与殷商军礼研究

花东卜辞与殷商军礼研究

辞, 其占 卜 主体是商王 以外的殷商贵族 , 因此其
中有关军事征伐 的 卜 辞, 也 是 从 商 王 之 外 的非
王贵族的视角 , 对 当时 军 事 征 伐 活 动 所 进 行 的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 0 5 — 2 0
事谋议 。殷商 时期 , 殷人在告祭祖神之 时或稍
战 争 的 关 注 点 有 所 不 同。 关 键词 : 非王 】 、 辞; 花 东 辞 ; 商代 ; 军 事 征 伐
中图分 类号 : K 2 2 3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2 0 9 5 — 5 6 6 9 ( 2 0 1 3 ) 0 5 — 0 0 6 5 — 0 5
以将 为命 。命 在通 达 , 不 守一 术 。l 太 I 能授 职 , 各
取所 长 , 随 时变 化 , 以为 纪纲 。 故将 有 股肱 爿 习 翼 七 十二 人 , 以应 天 道 。备 数 如法 , 审 知命 理 。殊
若, 受我 [ 佑] ? ( 《 合 集} 6 0 9 8 , 典 宾类 )
庄 东 地 甲骨 非 王 b 辞, 则 为 我 们 考 察 商 王 之 外 的 非 王 贵 族 的 军 礼 概 况 提 供 了 一 个 独 特 的视
角。
殷 墟 花 园庄 东 地 甲骨 卜 辞( 本 文 简 称 花 东
卜辞 ) 材 料 比较 完 整 , 属 性 十分 明 确 , 为非 王 卜
和嘉 礼 一起 并 列 为 “ 五礼” 。学 者们 把 传 世 文献 材料与出土金文材料相互参证 , 已勾 勒 出周 代
军礼 概 貌 , 主要 包 括 出征 祭 祖 、 迁社 主 、 行 军 祭
事征伐有关的 卜 辞材料及其所反映的殷商军礼

殷墟甲骨 常识

殷墟甲骨 常识

殷墟甲骨常识
殷墟甲骨是中国历史上的一项重要文化遗产,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记载之一。

它们被发现在河南省安阳市的殷墟遗址中,这里是商朝时期的都城遗址。

殷墟甲骨的发现对于研究古代社会、语言文字的起源和演变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殷墟甲骨是由龟甲和兽骨制成的,上面刻有大量的文字。

这些文字被认为是商朝时期的官方文字,用于记录各种事务和活动。

甲骨上的文字主要是象形和指事,有一部分是会意和形声。

这些文字记录了商朝时期的政治、经济、宗教、军事等方面的信息,对于我们了解古代社会和文化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殷墟甲骨的发现始于1899年,由于甲骨上的文字较难解读,甲骨学的研究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

然而,通过对甲骨上文字的破解和研究,人们逐渐获得了对商代社会的了解。

根据甲骨上的文字内容,我们得知商代社会是一个以宗教信仰为核心的社会。

人们在甲骨上记录了大量的祭祀活动和神灵崇拜的信息。

此外,商代社会还有完善的政治制度和官僚体系,各种官职和官吏的职责也在甲骨上得以记录。

殷墟甲骨的发现对于研究古代汉字的起源和演变也具有重要意义。

甲骨上的文字与现代汉字有着紧密的联系,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商代。

通过对甲骨文字的研究,人们可以了解汉字的起源和发展过
程,揭示古代文字的奥秘。

殷墟甲骨的发现丰富了中国历史的宝库,为我们了解古代社会和文化发展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它们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

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和保护这一文化遗产,使其得以传承和发扬光大。

通过对殷墟甲骨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和认识中国的历史文化,为我们的文明发展提供更多的启示。

从花东甲骨看殷商时期甲骨占卜中的若干问题

从花东甲骨看殷商时期甲骨占卜中的若干问题

从花东甲骨看殷商时期甲骨占卜中的若干问题摘要:从花东甲骨所体现的情况看,殷商时期的甲骨占卜中,卜兆确系整个占卜过程中的核心与灵魂;花东占卜主体“子”对同一事件进行内容完全相同的卜问次数最多可以达到十次,十次以上者不见;花东兆序字的刻写位置有着自身的特点和普遍现象,但亦有少量特例;花东甲骨中的占卜记录,即卜辞,常有被刮削者,且被刮削之辞的卜日绝大多数是记为天干,这种现象大概与该“子”家族的占卜制度有关;花东中亦存在“犯兆”现象、界划线等,但其界划线的使用未见使人对卜辞、兆序字和卜兆之间的隶属关系产生歧义之例。

关键词:甲骨占卜;卜兆;兆序字;卜辞殷墟甲骨卜辞有王卜辞和非王卜辞两种,前者体现的是殷商王朝最高统治者商王所使用的卜法,后者体现的是商王之下的其他殷商贵族所使用的卜法。

本文要讨论的花东甲骨卜辞属非王卜辞。

这是安阳殷墟科学发掘出土的一批新材料,多为完整卜甲。

这批材料于2003年底以三位一体的科学著录法全部刊布①,为从微观上研究甲骨卜法提供了便利条件。

此前学者研究殷墟甲骨卜法,大多只能依据甲骨著录书中的拓本或摹本,由于清晰度等条件的限制,一些微观层面的观察如兆序字的判断等往往会受到很大影响。

花东材料的著录则基本上克服了以往甲骨著录书中的这种局限性。

这批材料公布后,学界对它的讨论多集中在其所属时代、占卜主体的身份、甲骨文例、释文校读等问题上,本文则试图从卜法的角度,对这批甲骨所体现出来的商代甲骨占卜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一些讨论。

一、卜兆是殷墟甲骨占卜中的核心与灵魂张秉权先生曾指出:“殷墟甲骨上的种种现象,似乎都是环绕着一个核心而产生的,那个核心便是纵横俯仰的卜兆。

譬如攻治钻凿是在替开兆做准备工作;序数是标记卜兆先后次序的;记兆术语是标记卜兆性质的;卜辞是一个或一组卜兆的贞卜的题目……凡此种种,都像众星拱月似的环绕在卜兆的周围,可以说都是卜兆的一些附属品……只有卜兆才是占卜中最主要而缺少不得的东西,它是一种预示吉凶的神秘符号。

从花东甲骨看殷商时期甲骨占卜中的若干问题

从花东甲骨看殷商时期甲骨占卜中的若干问题
及 刻手 主观 因
的限制 , 一些 微观 层 面 的 观察 如 兆 序 字 的判 断 等 往
往会 受 到很 大影 响 。花 东材 料 的著 录则基 本 上克 服 了以往 甲骨著 录书 中的这种 局 限性 。这批 材 料公 布
后 , 界对 它 的讨 论多 集 中在其 所属 时代 、 b主体 学 占
线误 划 人另外 一 辞 中 ;5 . 4因兆序 字 排 列方 式 , 3 13、

I兆是 殷墟 甲骨 占 I中的核 心与 灵魂 - -
张秉 权先 生 曾指 出 : 殷 墟 甲骨 上 的 种 种现 象 , “
收 稿 日期 :0 0 7 l 2 1— 一 6
1 8 2、 0 . 3和 3 5 2因刻 手 主 观 因素 等 , 0. 以致 于其 卜 辞 都没 有 围绕所 守全 部 卜 兆契 刻 ) 无 论 卜 , 辞契 刻
… …
体 现 的是殷 商王 朝 最 高统 治者 商 王 所 使 用 的 卜 , 法 后 者体 现 的是商 王之 下 的其他殷 商 贵族 所使 用 的 卜 法 。本 文要 讨论 的花 东 甲骨 卜 辞属 非王 卜 。这 是 辞 安 阳殷 墟科 学发 掘 出 土 的一 批 新 材 料 , 为 完 整 卜 多 甲。这 批材 料 于 2 0 0 3年 底 以三 位 一 体 的科 学 著 录
的身份 、 甲骨 文例 、 释文 校 读 等 问题 上 , 文 则 试 图 本
从 卜 的角度 , 这 批 甲骨所 体 现 出来 的商 代 甲骨 法 对
占 卜中的若 干 问题 进行 一些 讨论 。

花 东 2 23就 是 因刻手 失误 而使 卜 仅守 前五 个 卜 5. 辞
兆 契刻 , 三个 b 后 兆则 被 另外一 辞 隔离开 , 被界划 并

甲骨文研究花东228甲骨研究

甲骨文研究花东228甲骨研究

甲骨文字研究——花东228甲骨研究关于商朝时期冬至行腊祭的记录,此甲骨为花东编号228,现释义此篇甲骨文字较多,先按照我称为“商朝日历”的甲骨“合集37986”甲骨,将甲骨文字分出顺序。

根据“商朝日历”推算“甲申”日这天为冬至,之后第三日为“丙戌”为腊祭,次日“丁亥”这天是岁日。

此甲骨文字主要记述关于这几天的祭祀。

小岁:于冬至后第三个戌日行腊祭,腊祭次日为小岁。

一、⑴辛巳卜,吉,牛于俎我的释义:辛巳日卜问,结果:吉,牛于俎,就是用牛来做祭品,俎:是一种放祭品的容器,以后常有俎豆(“俎、豆”都是放祭品的容器)合在一起的用法,如:衣冠三代列、俎豆四时新。

俎砧板,切肉用,宰割的工具。

大多为木头,青铜的很少见。

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辛巳日再过两天就是冬至(“甲申”日)之后第三日为“丙戌”为腊祭,次日“丁亥”这天是小岁。

所以在辛巳日这天进行卜问,类似现在的小年这天,看来商朝时对于冬至到小岁这一段时间非常的看重,类似现在过年一样。

所以才用较多的文字来记录当时的情况。

二、⑵甲申卜,惠大岁,又于祖甲,不用⑶甲申卜,惠小岁,为于祖甲,用,一羊我的释义:“甲申”日这天为冬至。

在这天进行卜问,在岁这一天是大岁还是小岁?是又于祖甲,还是为于祖甲?最后准确的结果是“甲申卜,惠小岁,为于祖甲,用,一羊”。

注:此组甲骨文字为两次完成,第一次占卜时刻写为,甲申卜,惠大岁,甲申卜,惠小岁,在这组甲骨文字下面刻写有“一”第二次刻写时为,又于祖甲,不用为于祖甲,用,一羊在这组甲骨文字下面刻写有“二”这两组甲骨文字主要是讲如果是大岁,用不用给祖先“祖甲”献祭品(不用,是没有采纳),如果是小岁,为祖先“祖甲”献一羊,(用,一羊)。

结果是小岁,就献祭品,一羊。

大岁与小岁:星宿名,北斗七星中的第五至第七星,前四星为斗,第五至第七星为柄。

三、⑷甲申卜,岁,祖甲卜羊一我的释义:甲申日卜,岁这日为祖甲补祭品羊一只这时岁日祖甲的祭品除了牛,又补了一只羊,这时祖甲的祭品是二只羊。

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研究

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研究

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研究
1991年10月,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在殷墟花园庄东地钻探时发现了一个堆满甲骨的灰坑,将其编号为91花东H3。

经过对甲骨的清理、揭去、编号、拼合、墨拓、摹写、照相、做释文索引等一系列细致的整理工作后,一部大型的著录书《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简称《花东》)于2003年出版了。

是书考证精良,体例新颖,真实地反映出甲骨刻辞的原本面貌,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以往研习者看不清刻录文字以及因摹本误摹而将研习者导入歧途等问题,为使用者带来极大的便利,嘉惠学林之功不言而喻。

本文在前人对花园庄东地甲骨研究讨论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归纳、总结,并提出自己的看法。

全文共分五章。

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出土和著录情况,以及本文选题意义和研究方法。

第二章对花东甲骨卜辞的时代、人物、地名、祭祀、行款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细致地研究讨论。

全章汇集了目前学术界对花园庄东地甲骨的时代,“子”、“丁”、“妇好”等在花东卜辞中频出的人物身份考证,对花东卜辞中出现的地名进行系联,归纳花东卜辞中出现的祭祀和行款特点等研究成果。

第三章搜集各家之说,对花东卜辞中出现的119个新字进行归纳汇释。

第四章综合了《花东》释文的校订情况,又分别从漏摹漏释、误摹误释、以及摹本和释文勘误三个角度对《花东》的摹本、释文部分提出自己的观点。

第五章总述百年来甲骨文工具书编纂的具体情况,并讨论了《花东》甲骨工具书的编纂情况。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从花东甲骨看殷商时期甲骨占卜中的若干问题摘要:从花东甲骨所体现的情况看,殷商时期的甲骨占卜中,卜兆确系整个占卜过程中的核心与灵魂;花东占卜主体“子”对同一事件进行内容完全相同的卜问次数最多可以达到十次,十次以上者不见;花东兆序字的刻写位置有着自身的特点和普遍现象,但亦有少量特例;花东甲骨中的占卜记录,即卜辞,常有被刮削者,且被刮削之辞的卜日绝大多数是记为天干,这种现象大概与该“子”家族的占卜制度有关;花东中亦存在“犯兆”现象、界划线等,但其界划线的使用未见使人对卜辞、兆序字和卜兆之间的隶属关系产生歧义之例。

关键词:甲骨占卜;卜兆;兆序字;卜辞殷墟甲骨卜辞有王卜辞和非王卜辞两种,前者体现的是殷商王朝最高统治者商王所使用的卜法,后者体现的是商王之下的其他殷商贵族所使用的卜法。

本文要讨论的花东甲骨卜辞属非王卜辞。

这是安阳殷墟科学发掘出土的一批新材料,多为完整卜甲。

这批材料于2003年底以三位一体的科学著录法全部刊布①,为从微观上研究甲骨卜法提供了便利条件。

此前学者研究殷墟甲骨卜法,大多只能依据甲骨著录书中的拓本或摹本,由于清晰度等条件的限制,一些微观层面的观察如兆序字的判断等往往会受到很大影响。

花东材料的著录则基本上克服了以往甲骨著录书中的这种局限性。

这批材料公布后,学界对它的讨论多集中在其所属时代、占卜主体的身份、甲骨文例、释文校读等问题上,本文则试图从卜法的角度,对这批甲骨所体现出来的商代甲骨占卜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一些讨论。

一、卜兆是殷墟甲骨占卜中的核心与灵魂张秉权先生曾指出:“殷墟甲骨上的种种现象,似乎都是环绕着一个核心而产生的,那个核心便是纵横俯仰的卜兆。

譬如攻治钻凿是在替开兆做准备工作;序数是标记卜兆先后次序的;记兆术语是标记卜兆性质的;卜辞是一个或一组卜兆的贞卜的题目……凡此种种,都像众星拱月似的环绕在卜兆的周围,可以说都是卜兆的一些附属品……只有卜兆才是占卜中最主要而缺少不得的东西,它是一种预示吉凶的神秘符号。

”②尽管张先生对于序数(即本文所言兆序字)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但他有关卜兆在占卜中的地位和作用之论述则是非常正确的。

笔者曾整理并统计过花东甲骨中卜辞契刻时的行款走向与卜辞所粘附卜兆之间各种不同的组合状况③,可以发现,除极少量因失误、兆序字排列方式及刻手主观因素等特殊原因而致的特殊情况外(如花东252.3就是因刻手失误而使卜辞仅守前五个卜兆契刻,后三个卜兆则被另外一辞隔离开,并被界划线误划入另外一辞中;351.3、4因兆序字排列方式,108.2、3和305.2因刻手主观因素等,以致于其卜辞都没有围绕所守全部卜兆契刻),无论卜辞契刻时的行款走向如何千变万化,但原则上总是围绕着它所属的一个或一组卜兆而行刻,并且当一条卜辞和所属卜兆与其他卜辞及卜兆距离较近而容易混淆时,还往往特意用界划线相区隔,如花东37、53、181等很多版卜甲上都有界划线。

花东中有这样一例卜辞,其绕兆契刻的情况更能很好地说明甲骨占卜过程中卜兆的核心地位,即463.3辞。

该辞下方有三个卜兆,左边一卜兆记有兆序字“一”,右边一卜兆记有兆序字“二”,而中间一卜兆则无兆序字,该辞从左边一卜兆内侧的兆枝上方起刻后,迎兆而进,过该兆兆干后,却跃过中间无兆序字的一卜兆,然后再于右边一卜兆内侧的兆枝上方契刻,过该兆兆干后再转为下行。

由这种契刻方式看,中间一卜兆实际上与该条卜辞并非一回事,故卜辞才未绕该兆契刻,这恰好说明卜辞是以自己所属的卜兆为核心而契刻的。

另外,花东中有些卜甲上仅有卜兆和兆序字而没有卜辞,如花东101、308等版,很多情况下则是卜甲的大部分区域仅有卜兆而无卜辞和兆序字,只有少部分区域有卜辞和兆序字。

事实上,殷墟出土的甲骨上很多都有此类现象。

这些均表明,甲骨占卜过程中,卜兆才是整个过程的核心与灵魂,而卜辞和兆序字则是可以省略不记的,或只有占卜比较重要的事情时才会附记于卜兆附近。

二、兆序字问题兆序字是甲骨占卜过程中常常被刻于兆干内侧(指有兆枝的一侧)兆枝上方的数目字,旧有甲骨中也有将其刻于兆干顶端者,它并不属于卜辞。

张秉权、刘渊临、宋镇豪等先生在论述相关问题时都曾对这种数字做过考察。

张秉权先生称之为“序数”,认为序数是用来标记卜兆的占卜次序的,是用来表明某一卜兆属于某一事件的贞卜之中的第若干次占卜的。

④刘渊临先生认为甲骨上的这种数目字实际上包括两种,一为序数,一为卜数,前者是占卜先后的次序,后者是一件事占卜次数的多寡。

⑤宋镇豪先生认同刘说⑥。

就花东甲骨中的兆序字而言,应都属于“序数”之类。

花东中兆序字的契刻有着不同于其他组类的自身特点。

蒋玉斌先生曾指出,花东类的特点是兆序字与歧出的兆枝十分接近,这一点与其他各种是不相同的,他认为这种习惯可能与花东类独特的行文格式有关。

花东类常常迎着兆枝向兆干方向刻辞,把兆序字刻得较低而接近兆枝,可能是给随后要契刻的卜辞预留空间。

⑦这种论述与花东中兆序字契刻的情况是吻合的,但花东中兆序字的契刻也有一些不合此常规的特例。

下面我们谨就花东中具体兆序字出现的情况以及兆序字契刻时的一些特例进行讨论。

据笔者初步统计,花东甲骨中一条卜辞所守卜兆有一至十个不等(唯独不见守有七或九个卜兆者),这些卜兆里刻记的最大兆序字除“九”和“七”未见外,“一”至“六”、“八”、“十”均有存在。

其中兆序字最大为“十”者共2见,分别见于176.1和310.2,前者是关于丁丑日向妣甲行祭祀之事,后者辞残,从残辞看应是关于甲戌日傍晚向祖乙行祭祀之事;兆序字最大为“八”者2见(252.3、333),为“六”者5见(209、243、450.4-5、451.2、487.3),为“五”者约20见左右,为“四”者约30余见,为“三”者约100余见,为“二”者约300余见,为“一”者则可能近千左右。

此外,还有少量仅记卜辞未记兆序字者。

由此可见,花东中对一事进行内容完全相同的卜问次数最多可以达到十次,十次以上者并未见。

旧有甲骨卜辞中相同内容的最多卜问次数在学者间是有分歧的,胡厚宣先生以为存在十次以上者,最多甚至可达十八次,其兆序字乃从十以后,复又从一而始。

⑧彭裕商先生甚至还曾举出宾组中(合集1656)有正反卜问次数均多达22卜者⑨。

但张秉权先生认为殷人对一件事情(即一个题目)的占卜最多不会超过十次,并指殷人在占卜之后,并不是对每一件事情都刻以卜辞的,胡氏所举例子只是一小部分与“十”相连接的没有卜辞的序数而已,而对于大多数不与“十”相连接的没有卜辞的序数,便无法解说了。

⑩花东中也有少量仅记兆序字但却没有记录卜辞者,如花东14.8-9、67.4、101、182、308、351.1-2、451.5、472.1等。

其中,101、182、308三版卜甲上除无卜辞的兆序字外,也没有其他任何卜辞及其相应的兆序字,笔者认为此类比较合适的解释就是如张秉权先生所说,只好假定它们的卜辞没有刻上了。

但是,14.8-9、67.4、351.1-2、451.5、472.1等由于同版卜甲上还有其他卜辞及其相应的兆序字,所以从理论上来说,笔者倒觉得这类情况似乎也可以有另外一种思考和假定的方向,即这些仅刻有兆序字的卜兆所省略未刻的卜辞可能是与同版它辞同文,也就是说所省刻的卜辞与同版卜甲上的其他某条卜辞(极有可能是相邻之辞)属于各为兆序的一组重贞卜辞,因辞例相同故省略未刻而已。

花东甲骨上的兆序字也有一些不合乎常规的特例,如:第一,一般情况下,花东中兆序字刻于有兆枝的兆干一侧,且距离兆枝较近的兆枝上方。

但是,也有少许刻写位置例外者,如:75.6中兆序字“一”、304.5中兆序字“二”、409.31中兆序字“五”等虽刻于有兆枝的兆干一侧,且在兆枝上方,但距离兆枝却比较远;182版卜甲上无卜辞,仅有五个兆序字,刻写均特殊,或刻于无兆枝的兆干一侧,或刻于兆枝下方,或刻于兆枝上方较远处等;145版卜甲上兆序字“一”,原文漏摹,亦刻于兆枝下方,但此例中“子贞”二字倒刻,且位于兆序字“一”的下方,此应为殷人占卜之后误将甲首与甲尾倒置而进行刻写所致;据原摹本,423、424两版卜甲上的兆序字刻写亦较特殊。

第二,花东中有个别兆序字写法特别。

如178.4中兆序字“五”刻写为五横画,不同于常见的“五”字写法。

另外,兆序字是卜法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系联工具。

通过对花东卜辞及兆序字的考察,笔者有一初步想法,即若从卜问方式角度出发,甲骨卜辞中最基本的卜问方式实际上只有单次式卜问、重复式卜问、选择式卜问和习卜等类别,而所谓正反对贞、一事异卜等似乎都可以归入到广义的选择式卜问中去。

常说的“对贞”主要是从卜辞契刻位置的角度形成的一种叫法,“对贞”卜辞与卜问方式之间并不是一种必然系联的关系,如处于对贞位置的卜辞,就有选择式(包括正反性选择)、单次式等多种卜问方式,甚至还有是对两个不相干的事件进行的卜问。

再者,花东中兆序字的排列方式(或者说由兆序字系联起来的组卜兆的排列方式)也有多种,据笔者统计约有十余种类型,而且不同兆序字排列方式与不同卜辞行款之间也有着一定联系。

花东之“子”家族在灼龟占卜程式方面是有着自身家族特点和习惯的。

三、卜辞的契刻与刮削从花东甲骨卜辞的契刻情况看,在一次完整的甲骨占卜程式中,灼龟见兆后,乃依“契刻兆序字→契刻卜辞→界划线圈围卜兆和卜辞”之顺序来进行,这与以前卜用甲骨上所显现出来的契刻顺序是一致的。

但花东也有自身的一些特点,比如对界划线的使用,张秉权先生曾据《乙编》中的材料指出,“有很多不易分别的卜辞,却没有线条来界分,而且有时候那些线条的本身也会引起人们的困惑,譬如乙编4057(即合集9504正,笔者按)的界划线横贯序数‘4’而过,又有一些线条划分了卜辞和卜兆,但是却将它们的序数或记兆术语划出在界限之外,如乙编726(即合集9608正,笔者按)者”。

但是这些情况在花东中基本上不存在,花东中界划线的界划区分作用,无论是区分卜兆还是区分卜辞,或者同时圈围卜兆与卜辞,往往还是比较清晰的,不太容易使人对卜辞、卜兆和兆序字之间的隶属关系产生歧义。

花东卜辞契刻时还有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就是常见把“干支”、“干支卜”、“干卜”、“祭牲数+牲名”、“牲名+祭牲数”等两字或三字作为一个契刻单位,在横行行款中往往将它们作上下契刻,如335.2之“牝一”、226.5之“丁巳”、228.17之“戊子卜”、124.1之“二羊”等,也有少量“干支”、“干支卜”、“干卜”以及大量祖先名号在纵行行款中作左右书者,如37.14之“乙巳”、257.20之“辛卜”、214.5之“祖乙”、320.6之“妣庚”等等,此类现象在花东中特别常见。

花东中还有契刻之卜辞后来又被刮削者,刮削的目的或认为是准备再用。

朱歧祥先生在其《殷墟花东甲骨文刮削考》一文中不同意再利用说,他认为花东甲骨中有129版曾遭刮削的痕迹,占全部的23%,这种刮削应是整坑甲骨在埋藏前集体一次有意的选择性的刮削结果,“刮削的背景是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的主人子因贤能而受到武丁或妇好的猜忌,遂遭放逐疏远,失却继承王位的机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